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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协议(精选3篇)

仓储协议(精选3篇)



仓储协议(精选3篇)

仓储协议 篇1

  保管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存货人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堆藏及保管仓储物订立仓库契约条件如下:

  第一条乙方将所有后开标示记载物品寄托与甲方营业______仓库堆藏及保管,而甲方负保管该物品的义务。

  第二条甲方保管寄托应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妥加保管,并随时注意查明保持该仓储物及原状完整。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所规定的下列保管费目表,计算支付保管费与甲方的义务。

  价目表(略)

  第四条前条保管费支付时期约定每月______日,乙方应支付该月份保管费与甲方一次。

  但仓库内堆藏保管的物品,因非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灭失败仓库契约消灭的,甲方得就其已为保管的部分按其已保管日数计算请求保管费,乙方决无异议。

  第五条甲方为因堆藏及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如包装费代垫的税捐保险费或凡属维持原状而支出的一切必要保管费用,甲方得向乙方请求偿还。

  但以其确有切实必要依本契约应由乙方负担,而情况紧急一时无暇通知乙方所支出者为限。

  第六条乙方对仓储物除于寄托时,非因过失而不知仓储物有发生危险

  第七条本契约终了后甲方即无继续堆藏及保管仓储物的义务,而应将寄托物返还于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但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应即返还仓单与甲方,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拒绝或不能移去,甲方可定相当期限请求移去,逾期不移去的,甲方即得将寄托物付诸拍卖。

  第八条甲方依前条规定行使拍卖权,就寄托物拍卖其所得分,扣去因拍卖所生的费用及保管费及甲方为保管所支出的必要费田,以及因迟延移去寄托物所生的保管费用,如有剩余甲方应将余额交付于应得之人。

  第九条甲方因仓储物的性质或瑕疵所生损害的赔偿以达清偿的目的,对于仓储物可行使留置权。

  第十条甲方对于寄托物堆藏自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而保管之责,如就其所保管仓储物的灭失损毁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甲方除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外,应为自己保管仓储物,不得使第三人代为保管仓储物。

  第十二条甲方未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同意亦非习惯或有不得已的事由,而使第三人代为保管者,对于寄托物因此所受的损害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管期间经双方约定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前项期间内甲方不得任意请求移去仓储物,但甲方因不可归责于自己之事由致不能为堆藏保管时,虽在期间中亦可随时请求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移去。

  第十四条保管期间届满后甲方应将仓储物及其所生孳息一并返还乙方或仓单持有人。

  第十五条甲方返还仓储物得在甲方堆藏寄托物的仓库所在地为之。

  但寄托物如经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同意或依习惯或有不得已之事由转使第三人代为保管的,得于仓储物的现在地返还。

  第十六条甲方在保管期间如有第三人就寄托物对甲方提起诉讼,主张寄托物系其所有而对甲方诉请返还或就寄托物为假扣押假处分的执行时,甲方有应即时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七条甲方对于仓库堆藏的仓储物发生霉烂、发酵、蒸发变质等有减少价格之虞时,应有从速通知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对于前二条危险通知的义务如怠于履行、致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不能依法定程序维护权利因此所受损害,甲方应负赔偿之责。

  第十九条甲方因乙方或仓单持有人的请求,应许其检点仓储物使其可查悉仓储物的现状以防止其损坏灭失或其他减少价格的危险,亦应允许其摘取样本,甲方绝无异议。

  第二十条甲方于本协议订立同时应由仓库簿填发仓库交付乙方收执。

  第二十一条前条仓单如遗失、被盗或灭失时可请求补发。但应先由乙方或仓库单持有人向法院依法律程序宣告其原填发仓单为无效后,始得请求补发。

  第二十二条乙方或仓单持有人于仓单填发后认为有将仓储分割为数部分以便分别处分的必要者,甲方自当应其请求为之分割换发各该部分的仓单,但原仓单同时由持有人交还甲方收回。

  前项分割仓储物及填发新仓单的费用由请求人负担。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除寄托物灭失保管期限届满,或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致给付不能解除条件成就解除权及撤销权的行使等一般法律行为的消灭原因而归于消灭外,在乙方或仓单持有人均值得随时终止契约而请求返还寄托物。

  寄托物标示(略)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仓储协议 篇2

  存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的有关规定,保管方和存货方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能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编号包装货物名称数量品种规格质量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方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方负责。

  第三条 保管方法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方应当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方。保管方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方负责。

  3.验收期限:_________天(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方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方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方的责任:

  1.由于保管方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方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方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方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方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7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保管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存货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仓储协议 篇3

  甲方(存货方):___ 乙方(保管方):___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甲方(存货方)____委托乙方(保管方)____为其产品提供仓储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货物描述

  1.1产品名称:_。

  1.2数量:每批到货数量依据甲方实际到货件数及重量为准.

  1.3包装: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货物包装应符合汽车运输、铁路运输、空运等质量要求。

  第二条 货物验收入库

  2.1货物验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准确的货物清单.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规格、型号、数量及外观包装进行验收,若货物与随货清单不符合、有包装缺陷或运输中的货物碴碰,乙方可暂拒接收,并及时通知甲方, 协商合理方案以便及时解决。

  2.2货物人库:乙方按甲方要求对来货进行过磅(至货场过磅处), 乙方验收员对照甲方随货清单核对货物外观质量及规格、数量、重量无误后即办理入库手续,并在甲方回执单上签字、盖章。

  2.3因甲方货物存在吸湿及干燥天气下的水份蒸发等自然现象,允许产品存储期间重量

  2.4乙方只负责产品包装及外观质量验收,不对其内在质量及使用性能负责。

  第三条 货物出库及结算方式

  3.1货物出库:甲方以传真形式将填导正确、签字盖章齐全的出库单传递乙方(出库单签字样式附后),乙方依照单据注明的品名、规格、 数量等指标办理出库手续。依据甲方要求,乙方对每笔出库货物均需过磅称重并做记录。

  3.2甲方委托的提货人须出具经办人的身份证/驾驶证,乙方不接受任何口头指令.

  3.3乙方应确保甲方货物及时出库,货物一经经办 人签收出库后出现的损坏、缺少等惰况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第四条 配送服务

  4.1甲方货物运至乙方的运输方式:甲方负 责将货物运输到乙方仓库,运费由甲方承担。

  4.2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自乙方仓储地至及东外环业务。

  4.3遇大宗货物出库配送的,甲方须提前2日告知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第五条 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5.1收费标准:

  5.1.1仓库租赁费每天按元_ /吨计费;

  5.1.2装卸费按__元/吨计算;

  5.1.3过磅费按__元/吨(一进一出)。

  5.1.4单车运输在吨(合)以下按_____ 元/车收费, 超出20吨按两车标准收费,此费用

  只限“坊子库一清池”或“坊子库一寒亭东外环”此两线的单程距离,超出此距离将增加收费。

  5.2结算方式:以电汇方式收取,按.月_结算,次月5日前乙方出具结算清单,甲方确认后

  于乙方开具发票后5日内付款.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6.1.1甲方货物包装应符合储运要求,因包装质量带来的货物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

  6.1.2甲方应采用随货捎带或传真形式将每批所发产品的出库装车清单等资料及时送达乙方,因单据填写镨误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6.1.3因甲方的产品质量造成收货方拒收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因拒收需乙方载货

  返回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倍运费。

  6.1.4甲方自提货物,必须是甲方业务员或甲方书面授权委托人自提.

  6.1.5甲方更换驻潍代表或业务员,需向乙方提供盖有红章的甲方任免报告或文件。

  6.1.6甲方工作人员及甲方委托的送、提货人员进入乙方库区应严格遵守乙方仓储管理规定,爱护乙方仓储、办公设备.

  6.1.7当存货全部提走之前,甲方须结清全部仓储、 装卸、运输、过磅等服务费用。否则,乙方有权不予发货。

  6.1.8甲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要求按时足额支付仓储物流服务费用,每逾期1天按逾期金额的5%向乙方另付滞纳金.

  6.2乙方责任:

  6.2.1提供的存储条件达到防火、防潮目的。

  6.2.2在货物仓储期间造成的货物短缺由乙方负责赔偿其直接经济损失.

  6.2.3为甲方提供仓储服务,甲方随时带人看货,乙方将予以配合.

  6.2.4承诺按甲方指令及时、准确办理来货入库、发货配送工作.

  6.2.5依甲方需求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通报甲方产品库存惰况,并按 甲方要求提供相关报表,报表格式由甲方提供。

  6.2.6应指定专人负责甲方的相关业务和操作.

  6.2.7发货接“先进先出”的原则.

  第七条 不可抗力因素

  7.1由于不可抗力惰况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

  7.2遇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用电报、传真等方式书面通知对方。

  第八条 违约处理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或单方面不履行合同时,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双方均可直接提交被诉方所在地法院裁决,一切经济损失由败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期限

  9.1本合同履行期限为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

  9.2本合同期满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应于期满时终止,否则,本合同自动延续。

  9.3对于合同期满,甲方壹个月内不续签合同的,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货物,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甲方自行负担.

  9.4本合同正式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5本合同所有附件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9.6本合同附件共张.

  第十条 、联系方法(本条款不受合同约束,仅为双方联络提供方便)

  甲方:___ 乙方:___

  通信地址:____ 地址:___

  邮编:___ 邮编:___

  联系人:____ 联系人:_

  电话:___ 电话:__

  户名:___ 开户行:___

  税号:___ 户名:_____

  帐号:___ 帐号:

  单位盖章:____ 单位盖章: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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