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简单的货物运输合同模板(通用20篇)
托运方全称: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全称: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签订后,托运方付给承运方定金_____元(大写:_____元)。
第二条:编号:_____号
第三条:运费税务、运输方式及损耗约定。
运费价格_____(不含税/含税),运输方式为_____(汽车/船运)运输,甲方给予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正常损耗为_____公斤,超出正常损耗的每吨_____元赔付甲方。
第四条:装货地点:_____;运达地点:_____;共计_____公里。
第五条:付款方式:货物运输后,按月结算一次,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卸完货,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并签字的过磅单的实收吨位现金结算。
注:指定收货人姓名:
第六条:货物运输时间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完成本合同的运输任务。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托运方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
2、托运方义务:按合同约定凭货运发票或过磅单向承运方交付运费。
(二)、承运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运方权利:凭货物运输发票或过磅单向托运方或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
2、承运方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安全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按时向收货方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承运方。
(二)、承运方责任: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承运方应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给托运方。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为托运方和承运方的长期合同,每次运输业务不再另行签订合同。
2、如果承运方的运力不能满足托运方的需要,承运方可向其他运输单位租借运输工具,但其运费只与承运方结算。
3、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即生效。
4、本合同未尽事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发货方全称:
收货方全称: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
乙方: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承运甲方南宁市旺秀建材销售部经过厢竹大道——竹溪大道——佛子岭路——凤凰岭路——云景路至人才公寓工地,共计7000方,现双方就货运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的运输车辆须具备各种公路货物运输所需证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消防安全并配带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2、货物上车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托运的货物、水泥砖数量、质量、体积检查和监督,如乙方发现货运凭证清单上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或危及运输安全的,则乙方有权拒签货运凭证清单或拒运。
3、乙方在货运凭证清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完货物且对货物数量、质量、体积等无异议并同意承运。
双方共同协议以达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鉴于甲方货物需要使用运输工具配送至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承诺有足够运力承运甲方货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年月日起到年月日为止。
二、乙方派驻甲方人员为:,若乙方在合同期内需更换派驻人员应向甲方提供委托书及新派驻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车辆要求:
乙方需保证所派车辆和驾驶员身份证的证件齐全、真实;车况良好、车辆整洁。如因车辆证照或驾驶员身份证件等不实而产生的货物被盗、被骗等损失由乙方进行全额赔偿。
四、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承运操作规范性要求:
1、每次出货前,乙方必须到指定地点领取出货单并签字确认接单时间,若乙方未按约定领取出货单,则承担由此产生之相应损失。
2、乙方必须于甲方规定时间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凭甲方提供之有效出货单提取承运货物。乙方提货时,应凭甲方出货单对交运货物之品种、数量、规格等进行清点。拒绝破损货物装上运输工具。双方确认无误,在出货单上签字后,乙方之运输工具方可离开仓库。若签认后发现有破损、丢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负责,且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壹倍赔偿。
六、运输要求及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完好的适运车辆及其它必备条件将承运的物资及时、快速、安全、可靠地运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
时间内将货物送至指定地点,且必须承担逾期造成的一切责任与损失,如收货人因逾期拒收货物,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扣除当次运费之10%作为处罚,扣款金额在回单回到甲方手后直接扣除。
(2)乙方保证提供充足的车辆进行运输。
(3)乙方在装车、卸车时应遵守甲方或收货单位的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
七、收货及付款:
1、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与收获人当面点清货物。如配送中发生异常,应立即与甲方联系,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及时处理。如发生迟送、错送乙方必须承担一切责任与损失,并扣除当次运费之10%作为处罚,货单回到甲方手中后直接扣除。
2、乙方在抵达目的地时,应确认收货人身份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是否相符,货物交给有权收货人后,有权收货人需要在运输单上每页签字,盖章(印章需要清晰)。因有误所签收无效或有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发现单据有伪造行为,则按货物总价赔偿。
3、乙方每次运输后,乙方需及时(出货后5日内)把回单交付给甲方。经甲方确认回单数量、签字、盖章,都无误后,甲方就支付给乙方当次的运输费。
八、安全责任及要求
1、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乙方应遵守甲方及收货单位的要求及有关规章制度,在装运过程中增强安全及环保意识,进入甲方厂区须遵守甲方安全有关规定,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违章超限等情形,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和损失;
4、在提货及交货过程中,应对周围设施、设备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设备、设施的损坏,由乙方负责赔偿;
5、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员工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伤亡事故及被罚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乙方应保证货物运输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纠纷造成货物破损、丢失乙方除承担全部责任外,需按该货品市场零售价壹倍赔偿,且发生之刑事、
民事纠纷与甲方无关。
7、在运输途中一旦发生货运事故,乙方应在事故发生之时起半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亦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损失过大,乙方应做好货损及事故记录并应取得相关证明。
8返还原物,或要求乙方按货物到达之零售价壹倍赔偿甲方相应之损失。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货物,否则造成甲方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如发生上述情况,乙方在甲方要求返还货物后仍继续留置货物的,甲方有权以诈骗货物为由向公安部门报案,由此所产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由乙方承担。
十、其他
1、乙方须与甲方客户保持良好关系,维护甲方公司形象,不得发生各种影响甲方客户关系的事情。
2、没有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作为甲方代理人接受客户退货或同意其他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 日年 月 日
承运单位: 分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托运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双方就完成货物运输,采用月底结帐方式事宜,
承运方式:
1)甲方根据货物托运单,按乙方要求,采用公路运输形式,将货物运送至目的'地。
2)乙方按运输规定将货物包装好,捆扎劳固。
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权利义务:
a)甲方按“货物托运单”要求完成托运任务。
b)以托运单为依据,甲方承运所发生的运费及相关费用采用月结方式向乙方收取。
2乙方权利及义务:
a)乙方托运所发生的费用方式以“月结”方式在托运单上注明。
b)乙方托运应按照“货物托运须知”认真填写运单,不得在货物中夹带爆炸性,易燃性,腐化性。放射形等危险品, 和现金等禁运货物。
三、结算方式:
1乙方按货物托运单“运费合计”项目所发生的费用,每月计算一次费用,于每月25日,以现金或转帐支票方式支付给甲方。甲方开户行: :张号:
2若有一方有意中止合作协议,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未按时结清甲方货款超过15天内<应承担违约责任(0。3%)。
2)一方有意中止合作而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的,应承担费对方最后一个月费用的30%。
五、合同期限:
从双方签署合同之日起,双方依照上述条约中止合作关系之日结束。
六、因执行该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想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该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运方):
为了严格执行国家药监部门相关规定,严格规范GSP管理,确保药品物流安全。经过对乙方的认定,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制订以下药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药品)运输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1、甲方委托乙方将药品在一定期限内送至甲方指定客户的所在地。
2、乙方应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许可证、提货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的复印件等,供甲方备案。
3、乙方应在甲方委托后2小时内,按《出货确认单》赴甲方仓库提货,除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因延时提货而为甲方带来经济损失的,甲方视情节严重程度向乙方提出相应经济索赔。
4、甲方委托运输药品,须提供《出货确认单》(见附录样单一),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运输条件、价格及运输目的地等。甲乙双方应尽共同检查药品外观的义务,确保甲方托运的药品外观包装完整,无破损、受潮等问题。确认无误后在甲方的《出货确认单》上签字确认所运输药品数量及质量。如客户收货后提出药品外包装受损等问题,视为乙方运输途中产生的问题,由乙方最终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以所托运货品的.货值为限,具体计算以甲方提供的药品价值票据为准。
5、乙方运输药品应当使用封闭式货物运输工具,且在运输药品过程中,运载工具应当保持密闭。
6、乙方应严格按照药品外包装箱上图示方法进行搬运、存储、运输,确保药品安全送达。要求冷藏保存的,在整个存储、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温度为2℃至8℃,并避光。运输装卸过程中均不得将药品置于阳光下暴晒。
7、乙方需在接货后将药品安全送达目的地。
9、药品送达客户后,乙方应取得有客户真实有效签章的送货回单,并在送达货物日起2日内将上述回单的第一联交回甲方。并及时向甲方反馈客户意见及问题。
10、运输过程中由于乙方造成的交通事故、药品盗抢、遗失等延误或无法送达,乙方负全责。如出现下列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不可抗力;战争、地震、大风、大雪等影响运输安全的天气条件等。
11、甲方托运的货物的运输价格为:
12、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将收货单位需要退回甲方的药品及时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本项产生的费用另行协商。
13、付款方式:月结。乙方凭每日结算清单和运输发票向甲方结帐,甲方以现金或汇款及时付款,最后付款日期不得超过次月5日,不得拖欠。
14、本合同一式两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15、本协议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甲方因货物运输之需要,委托乙方使用相关设备和运输工具提供运输服务; 乙方愿意并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务。乙方与甲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则,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委托运输的货物均为一般普通货物,即不超长、超大、非危险品货物。
2 甲方交货时根据运单的件数,应与乙方核对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
3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尽甲方所知的、详尽的并由甲方授权人签署的书面提货和发货指示,包括具体的提货和发货日期及时间、货物的名称、重量、件数、体积、必要的产品说明、提货地点、要求走货方式或到达时限、收货人的姓名、电话(手机)、收货单位、详细地址。
4 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交付约定数量的货物,并对乙方人员和车辆提供适宜的工作条件并配合乙方做好发货的交接。
5 因甲方工作失误造成的运输地点及收货人错误,甲方须承担由此而造成的损失和新增加的费用。
6甲方如发现乙方外勤人工作态度不认真或车辆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员及车辆。 7 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及其客户提供国内货物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8 甲方保证货物的包装完全符合长途运输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接货时与甲方就货物的外包装和件数进行核对,如发现货物的外包装有明显破损、如发货资料和件数不符应立即指出并在交接单上注明。除非另有规定。
2 对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并与甲方协商解决问题。 3 乙方在提货时发现货物品质不良或属于危险物品的货物有权拒绝运输。
4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国内运输及分拨打包的服务。
5 乙方必须提供一名专员对甲方的货物进行相关受理,并确保货物的定时定点到达。工作内容包括严格按要求安排提货、外包装处理、运输、送货,每日跟踪货物送达情况并随时接受甲方负责人查询。
6 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并按时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乙方应取得收货人在货物签收单上的签收证明。 7 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应及时安排提货及运输的车辆,以及如有要求的装卸工具,并在约定的时间、地点到甲方的发货部门提货。
三、费用与结算
1 甲方应对每一次委托内容、要求的服务范围以填写乙方托运书的方式告知乙方,托运书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后生效,双方应同时约定费用标准。(费用标准详见附件一)
2由乙方每月底制作“ 运输费用结算单”
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开据运输发票。
3 结算方式为 月结 。以每月30日或末日为结算日,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费用。如逾期结算,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
四、 保密条款
1于本合同终止之日,甲乙双方有权要求对方返还或销毁其所有提供的资料。
2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客户名称、经办人、甲方货物重量价值等。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均须严格保守双方当事人经适当保密措施保密的商业秘密,并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资料免于散发、传播、披露、自制、滥用及被无关人员接触。未经他方当事人允许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险及赔偿责任约定
1甲方没有委托乙方代办保险,货物损失时,乙方只负责乙方人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灾害、公安证明的盗抢、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货物的丢失、摔打、雨淋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乙方负责赔偿,赔偿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损货物清单及购入成本证明(加发票)为准,甲方必须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如发现有虚假部分,乙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保护自己利益并提出双倍赔偿要求。
2甲方对托运货物的品质不良、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负责货物到达收货人处签收前的货物安全,收货人确认收货件数无误及外包装完好无损签收后的一切问题与乙方无关。
4甲方货物声明价值,并委托乙方代办保险业务,货物损失时由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免负条款除外)。 5乙方负责代为甲方委托运输之货物办理运输保险。保价费甲方按每单声明(普通货物)货值的5‰、(贵重货物)货值的1%支付给乙方,普通货物指单件物品低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贵重货物指单件物品高于20xx元人民币的货物。
六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的签署、生效、解释、执行、修改和终止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 2对于实施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应当通过友好协商方式解决。
七、修改与补充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均应得到双方的书面确认,并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3 在修改未获得双方书面确认前,本协议的条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时如甲乙双方无书面终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顺延一年。
3当甲乙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出现异议,阻碍了彼此间的合作,一方须提前两周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可终止合同。双方经济问题在终止合同后十天内处理完毕。
4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继续履行协议终止前未完成协议规定的双方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和义务。
九、其它
1甲乙双方为每次委托事项达成的约定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之间任何委托、承诺及确认事项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时应加盖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本协议所指货物运输保险内容如下:
甲方作为投保人向乙方投保国内航空运输一切保险。
被保险人:_________
货物价值确定方式:按当地市场发货价确定。
保险费率:_________‰ 免赔额:_________元(鲜活内免赔额:_________%)
一、保险责任范围
本保险为货物运输一切险。被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本保险按保险单上订明承保的声明价值进行全额赔偿。
1.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雷电、火灾、爆炸或由飞机遭受恶劣气候或其他危险事故而被抛弃,或由于飞机遭受碰撞,倾覆、坠落或失踪意外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2.被保险人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采取抢救,防止或减少货损的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费用,但以不超过该批被救货物的保险金额为限。
3.本保险还负责被保险货物由于外来原因所致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二、除外责任
1.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所造成的损失。
2.保险责任开始前,被保险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
3.被保险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所引起的损失或费用。
4.本保险不负责赔偿由于敌对行为使用原子或热核制造的武器所致的损失和费用。
5.本保险不负责赔偿执政者,当权者或其他武装集团的扣押,拘留引起的运输途径的丧失和挫折而提出的任何索赔。
三、责任起讫
1.本保险负“仓至仓”责任,自被保险货物运离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地仓库或储存处所开始运输时生效.包括正常运输过程中的运输工具在内,直至该项货物运达保险单所载明目的收货人的最后仓库或储存处所或被保险人用作分配.分派或非正常运输的其他储存处所为止,如未运抵上述仓库或储存所,则以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如在上述三十天内被保险的货物需转到非保险单载明的目的地时,则以该货物开始转运时终止。
2.由于被保险人无法控制的运输延迟、绕道、被迫卸货、重行装卸、转载或承运人运用运输契约赐予的权限所作的任何航行上的变更或终止运输契约,致使被保险货物运到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时,在被保险人及时将获知的情况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的情况下,本保险仍继续有效。保险责任按下述规定终止:
(1)被保险货物如在非保险单所载目的地出售,保险责任至交货时为止。但不论任何情况,均以被保险的货物在卸货地卸离飞机后满三十天为止。
(2)被保险货物在上述三十天期限内继续运往保险单所载原目的地或其他目的地时,保险责任仍按照上述第1款的`规定终止。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本公司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1.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目的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索取货损货差证明。
2.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应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防止或减少货物损失。
3.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保险单正本、提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索赔期限
本保险索赔时效,从被保险货物出险时开始.在单证齐全的情况下,十个工作日全部赔付完毕.如涉及到公安机关立案侦察的情况下,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地卸离飞机后起计算,公安机关出据相关手续后,最多赔付期限不超过三个月。经双方友好协商,现达到如下协议:
1.甲方需按发货计划,以每票逐一向乙方投保.在货物起运前,甲方需将货运单和发货声明价值及已填保单传真给乙方,乙方以收到传真货运保险单作为回执,承诺予以承保。逢周六,周日或节假日,甲方可以在休息日向保险公司传真,承诺予以承保,并录入电脑系统。
2.在货物起运前,如发生与上述保险内容不相一致的变更时,甲方需及时传真进行变更申请,以便乙方作相应的承保处理,以乙方接受传真变更的批单为准。
3.协议双方均需建立往来业务台账,留存每批货物原始资料,经核对无误后,甲方须提供货运保单正本,由甲方每月一次性结清保险费。
(1)货运单要按序号填开。
(2)保险单要按序号填开。
(3)甲方预交_________元保单代管责任金。
4.乙方须对甲方提出的任何投保咨询,有关的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必要时提出上门服务。
甲方联系人:_________ 乙方联系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六、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甲方(托运人):
乙方(承运人):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货物运输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年 月 日为止。
二、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四、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五.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六、 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八、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章名】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企业与其他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法人之间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个人或联户与法人签订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应参照本细则执行。签订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必须持有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军事运输,公路与水路、铁路、航空、管道之间的货物联运,另行规定。
第三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是按照同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四条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和计划的要求。根据运输能力与国家物资挑唆计划和公路运输治理的规定签订。
【章名】第二章 运输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第五条 承、托双方根据需要,可订立年度、季度、月度货物运输合同,亦可按货物的批量订立运输合同。年、季、月度货物运输合同签订后,托运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承运方提送履行合同的月、旬、日运输计划。运输计划是货物运输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 属于国家指令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必须根据国家平衡下达的指标签订;属于国家指导性计划调运货物的运输合同,参照国家下达的指标,结合承、托双方的实际情况签订。
第七条 代订运输合同,要有委托单位证实。根据授权范围,以委托单位名义签订,对委托单位直接产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运输合同应包括的主要内容:一、货物的名称、性质、体积、数目及包装标准;二、货物起运和到达地点、运距、收发货人名称及具体地址;三、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四、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五、货物的交接手续;六、批量货物运输起止日期;七、年、季、月度合同的运输计划(文书、表式、电报)提送期限和运输计划的最大限量;八、运杂费计算标准及结算方式;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期限;十、违约责任;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九条 长大、粗笨货物、危险品和国家限运以及需要办理检疫、商检、海关、公安、监理手续的货物,交运前,托运方应提供有关机关的准运证实。
第十条 货物交运时,托运方应按合同规定向承运方支付运杂费。运杂费的支付办法,按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按合同规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托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约定时间预备好货物,在货物起运期内及时发货、收货,所装货物符合合同签订内容,装卸地点、货场具备承运方正常通车条件;二、负责装卸时,应预备相应的劳力和装卸机具,按约定时间和质量要求搞好装卸;三、装运散装货物,应提供计量设备,按规定标准装载。需要包装的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或国家主管部分规定的包装标准;国家未规定包装标准的货物,应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原则下进行包装;四、托运超限货物,应事先向承运方提供货物说明书。需要特殊加固车箱时,应负担所需用度。承运方的义务: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数目、起止点,公道调派车辆,完成运输任务;二、负责装卸时,应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装载标准,保证装卸质量;三、实行责任运输。安排装货的车辆,货箱要完整清洁,货物要捆扎牢固,苫盖严密。运输途中要定时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质量;四、装运鲜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货物,应承担专门约定的义务。
第十二条 在货物装卸和运输过程中,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按合同规定办好货物交接手续,做到责任分明。一、托运方应凭约定的装货手续发货。装货时,双方当事人应在场点件交接,并查看包装及装载是否符合规定标准,承运方确认无误后,应在托运方发货单上签字;二、货物运达指定地点后,收货人和承运方应在场点件交接,收货人确认无误后,应在承运方所持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如发现有差错,双方当事人应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由收货人在运费凭证上批注清楚。
【章名】第三章 运输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三条 运输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履行或需变更时,需经双方同意,并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变更。如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须负担对方已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十四条 涉及国家指令性计划的运输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前,须报下达计划的主管部分核准。
第十五条 因自然灾难造成运输线路断阻或执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响按时履行运输合同时,承运方应及时通知托运方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六条 变更或解除运输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包括公函、电报、变更计划表)提出或答复。
【章名】第四章 违反运输合同的责任
第十七条 承运方责任:一、由于承运方过错,造成货物逾期到达,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对方违约金。二、从货物装运时起,至货物运抵到达地交付完毕时止,承运方应对货物的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负责,并按货物实际损失赔偿。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外:(一)不可抗力;(二)货物的自然损耗或性质变化;(三)包装不符合规定(无法从外部发现);(四)包装完整无损而内装货物短损、变质;(五)托运方的过错;(六)有押运人且不属承运方责任的;(七)其他经查证非承运方责任造成的损失。三、货物错运到达地或收货人,由承运方无偿运到规定地点,交给指定的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逾期到达,按本条第一项的规定处理。四、假如托运方或收货人证实损失的发生确属承运人的故意行为,则承运人除按规定赔偿实际损失外,由合同治理机关处其造成损失部分10%到50%的罚款。
第十八条 托运方的责任:一、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合同规定支付给对方违约金。二、由于托运人发生下列过错造成事故,致使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质的损失,应由托运人负赔偿责任:(一)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二)错报粗笨货物重量;(三)货物包装不良或未按规定制作标志。三、货物包装完整无损而货物短损、变质,收货人拒收,或货物运抵到达地找不到收货人,以及由托运方负责装卸的货物,超过合同规定装卸时间所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托运方负责赔偿。
第十九条 违约金、赔偿金的规定:一、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二、货物的灭失、短少按灭失、短少货物的价值赔偿;货物的变质、污染、损坏按受损货物所减低价值或修理费赔偿。赔偿的价格如何计算,由交通部商国家物价局、国家工商行政治理局另行规定。三、造成车辆、设备损坏或第三者物质损失,按损坏或损失部分的价值赔偿。四、造成车辆空驶损失或延误损失,按空驶损失费或延滞费赔偿。
第二十条 承、托双方彼此之间要求赔偿的时效,从货物运抵到达地点的越日起算,不超过一百八旬日。赔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对方应在收到书面赔偿要求的越日起六旬日内处理。
第二十一条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明确责任后旬日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扣付运费来充抵。
【章名】第五章 运输合同纠纷的调解和仲裁
第二十二条 承、托双方在履行公路货物运输合同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申请交通主管部分调解,或申请合同治理机关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章名】第六章 运输合同的治理
第二十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分和工商行政治理部分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辖区的运输合同进行检查监视。
第二十四条 凡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的承运方,都应定期向交通运输主管部分书面报送履行合同的情况,以便考核。
【章名】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不适用于涉外的公路货物运输合同。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交通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一九八七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甲方(托运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账号:
开户行:
电子邮箱:
电话: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开户行:
账号:
电话:
电子邮箱: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货物托运
1.1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应填写《货物托运单》(附件),明确托运货物的名称、数量、重量、规格、货物的起运和到达地点、收货人名称以及详细地址和联系方法。
1.2甲方托运货物需要办理审批、检验等手续的,应当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给乙方,并配合乙方工作,及时为乙方承运车辆办理提货、装货等相关手续,指导乙方进入指定的`发货地点。
1.3甲方委托乙方运输的货物应符合标准,保证货物的质量、包装和温度等要求,在乙方按照甲方所提供的合理指示进行操作的情况下,货物应是安全并可以运输。
1.4在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点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当承担相应的费用。
2、货物承运
2.1乙方应持有国家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公路货物运输的营业执照以及经营许可证,并按照甲方发出的《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为甲方安排车辆和人员。
2.2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运输期间内,确保货物包装、数量,并安全的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进行货物交接签收。不论运输情况如何变化,都必须按甲方要求及时完成。
2.3乙方应在货物运输中,保持与甲方的联系,若发生意外或其他异常情况,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向甲方报告情况,严格执行甲方的处理意见。若造成货物损失,乙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以减少损失,并详细提供事故的相关资料。
2.4乙方不得将有化学类、污染类、气味挥发性等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与甲方货物拼装于同一车辆运输。
2.5乙方不得将甲方托运货物另外委托第三人运送。
2.6乙方应遵守交通法规,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受到的罚款、扣证、扣车等处罚或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并且乙方应及时调度车辆以保证将甲方货物按时安全送达指定地点。
2.7乙方应承担从货物装运至交于收货人止,发生的货物灭失、缺少、变质、损坏的赔偿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除外。
2.8乙方工作人员均为乙方代表,因其行为造成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运输价格及结算
3.1运输价格详见《运输价格明细表》(附件)。
3.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约定的价格保持不变,乙方无权以任何理由单方面要求提高价格或者降低服务质量,否则视为单方面违约。
3.3 乙方应当于当月五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业务结算清单,甲方应当于当月十日前完成核对工作。
3.4若结算清单核实无误,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开具运输行业统一发票;若有疑问,应由甲乙双方核实后再由乙方开具发票。
3.5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的60天内,按发票金额以转账方式或支票方式支付乙方运费。
4、运输车辆
4.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产品特性及要求,配备性能优良、车容整洁的货车,以保证运输的质量和安全。
4.2甲方指定运输车辆应是:
a、全封闭箱行车:
b、非全封闭箱行车:
c、保温车:
d、其他:
5、交货方式及期限
5.1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对门的运输服务,负责货物的装卸,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5.2乙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至交收货地点。个别发货的交货期限如果是收货人休息日时,在得到甲方的认可后,交货期限则为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的时间。
5.3乙方若要在交货期先前交货,应当提前通知甲方和收货人并得到认可。
5.4 货物运输到达后,应当及时通知收货人,收货人应当及时提货。收货人提货时应当检验货物,对货物的数量、毁损等提出异议的,可以拒绝收货。
6、手续确认
6.1甲方下达派车任务时应填写《承运车辆及日程安排表》(附件),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终端设备向乙方下达委托,通知乙方按规定时间上门提货。
6.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按照甲乙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并开具工作单。
6.3甲乙双方收发货人员当场确认相关凭证单据及承运货物的品名、规格、数量、包装形态等,若发现单据证件、货物不符或不全,双方人员均有权拒绝发货、提货。
6.4经甲乙双方人员对货物共同确认后出具清单,乙方到达指定地点,根据清单让收货人签收,签收单作为乙方安全承运的凭据。若签收单遗失、未签字或未盖公章的,甲方可拒付运输费用。
6.5乙方应在承运期限之后的3日内将签收单交还至甲方,以通知甲方运输合同已执行完成,若乙方未能如期交还签收单,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相应延迟支付运输费用。
7、保险
7.1乙方应对托运货物办理保险,保险费用包含在运输费用之中。
7.2对于保险责任以外免陪部分以及最低免赔额的损失,乙方应在保险公司赔款结束后 日内,向甲方补足差额。
8、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约定保证金。在签订本合同一周内,乙方应将5万元保证金汇入甲方账户,用于乙方未能支付违约金以及不能提供客户签收依据的运输订单金额。若无此类款项,保证金在本合同终止后一周内全部退还乙方。
8.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规定支付运费,甲方应如期支付。
8.3乙方不得擅自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包括客户信息、经营信息、技术信息和货物信息等。
9、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a、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洪水;b、战争、罢工等。
10、变更与解除
10.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若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变更或提前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0.2以下情况之一,甲乙双方均可提出终止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结清所有费用:a、任何一方由于经营不善而无法继续履约的;b、任何一方因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查处无法继续履约的;c、任何一方因为重大经营调整或经营范围的变更,无法继续履约的。
11、违约责任
11.1 甲方故意隐瞒,在托运货物中夹带国家禁止或限制运输的物品,应承担违约责任。
11.2 乙方擅自将甲方托运的货物委托第三人运送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3乙方擅自将可能对甲方货物造成损害的货物拼装到同一车运输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全部损失。
11.4乙方工作人员私自泄露甲方商业机密,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乙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运输的,致使逾期到达目的地的,逾期一天,应按货物价款总额的 %支付逾期违约金,并赔偿因逾期交货产生的全部损失。
11.6甲乙双方违反合同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实际不能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货物价款总额的 %。
12、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协商不成,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说明:本条款适合协议一方或者双方均在上海的企业/个人使用,如果双方均不在上海的企业,可以选定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法院进行诉讼。)
13、其他
13.1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3.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3.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共同协商作
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3.4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日期:
货物托运单
托运单位: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号
货物名称
包装式样
件数
每件体积(米3)
长×高×宽
重量(公斤)
托运总吨位
每件
最重件
实重吨
车辆吨
需要车辆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车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运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到达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号
发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注意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运输距离: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运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
经济责任:不按运输托运单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由承运单位酌情赔偿损失;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损坏,按货物的实际损失赔偿。托运人未按托运单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偿付承运人实际损失的违约金。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因此造成其他货物和运输工具损坏,造成人身伤亡,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员: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托运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货物提供公路运输服务。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具体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承运货物及起止地点
1、1、托运的主要货物为:
包装:甲方确保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的标准包装。
属性:化工产品
1、2、货物的起运地点:
1、3、到达地点:永红化工指定的送货地点。
1、4、甲方托运的其它货物及服务内容,以货物运单或补充协议说明。
第二条:操作流程
(1)甲方发出运输指令(2)乙方回复认可书(3)甲方装货(4)双方验货签收(5)发往目的地交货(6)收货单位验签(7)验收后取回单(8)将回单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运费。
第三条: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时以电话或书面传真形式向乙方发出运输指令,通知内容包含发运时间、运输方式、货物名称、数量;并准确提供发运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联络方式方法等信息。如发生特殊情况,甲方在乙方派出车辆前3小时有权对合理的内容进行变更。
3、2、甲方保证所托运的货物不属于国家违禁品。
3、3、甲方负责对乙方有关责任人和操作人员进行必要的运作要求培训。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3、5、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
第四条:乙方责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其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乙方应及时操作转运货物,安全、准时、准确地将货物运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门。
4、2、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4、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向甲方汇报并进行处理。若甲方调查中发现有不合实际的情况,有权做出处罚。
4、4、乙方在承运过程中发生的货物被盗、丢失、淋湿、货损、交货不清、货物破损等,概由乙方负责。
4、5、由于自然灾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货物无法准时到达,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若由于未及时通知甲方而造成货物过期到达,造成甲方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办货物运输保险,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保险,并对投保的货物承担全部的责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员工赠送财务,若经发现,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未结运费。
第五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5、1、费用的结算标准为:详见附件《志成物流货物运输报价表》
5、2、结算方法为:每月5日前结算上月发生的运输费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业凭证及结算汇总表,经甲方审核无误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运费,如遇节假日则时间顺延。如有扣除的款项,应在运费中扣除。货到提付运费的甲乙双方都备有底根,以便于查账。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6、2、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货物过期送达的,按甲方规定条列处理。如果造成货物误收而丢失,乙方应照价赔偿。
6、3、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公路运输价格表》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100元的违约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影响执行合同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6、4、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不在合作,双方在一个月内结清所有运费。
第七条:文本及时效
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必须出具法人资格文件合其他注册资料。如属法人委托人签署的,应有法人委托书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试用期,试用期内,如乙方要求提前终止合同,必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未结运费。
7、6、本合同全部内容属商业秘密,双方均有责任保守秘密。
第八条:变更与终止
8、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8、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九条:纠纷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解决。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盖章)(盖章)
代表人:_______代表人: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签署日期:_______
甲方:
乙方代表人: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承运甲方南宁市旺秀建材销售部经过厢竹大道——竹溪大道——佛子岭路——凤凰岭路——云景路至人才公寓工地,共计7000方,现双方就货运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的运输车辆须具备各种公路货物运输所需证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符合消防安全并配带灭火器等消防器具。
2、货物上车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托运的货物、水泥砖数量、质量、体积检查和监督,如乙方发现货运凭证清单上货物与实际货物不符或危及运输安全的,则乙方有权拒签货运凭证清单或拒运。
3、乙方在货运凭证清单上签字或盖章,即视为乙方已全部验收完货物且对货物数量、质量、体积等无异议并同意承运。
双方共同协议以达成。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一、托运
1.托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向承运人提供托运货物及装卸条件。托运人未按约定备好货物和提供装卸条件,以及货物运达后无人收货或拒绝收货,造成承运人车辆放空、延滞及其他损失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2.托运人不如实填写运单,错报、误填、遗漏货物名称、装卸地点等重要情况,造成承运人错送、装货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损失,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3.承运人应根据承运货物的需要,按货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术状况良好、经济适用的车辆,并能满足所运货物重量的要求。
4.托运人有权 决定 货物是否 保险 或保价。货物保险由托运人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委托承运人代办。选择保价运输时,申报的货物价值不得超过货物本身的实际价值;保价为全程保价,保价费按不超过货物保价金额的0.7%收取。一张运单托运的全部货物只能选择保价或不保价。
5.货物运输需要办理审批、检验手续的,托运人应将办理完有关手续的文件提交承运人并随货同行。托运人委托承运人向收货人代递有关文件时,应在运单中注明文件名称和份数。
二、包装
1.托运人应按约定包装货物。托运人未按约定包装货物,不能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约定由承运人对货物再加外包装时,包装费用由托运人支付。
2.由于托运人的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或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负赔偿责任。由承运人按约定对货物再加外包装的,发生上述问题,承运人应负赔偿责任。
三、运送
1.承运人应在约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在24小时内以合理方式向收货人发出到货 通知 或按托运人的 指示 及时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再次无偿运至约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2.承运人应对货物的安全负责,保证货物无短缺,无人为损坏,无人为因素导致的变质。
3.起运前运输路线发生变化承运人应通知托运人,并按最后确定的路线运输。承运人未按约定路线运输而增加的运输费用自行承担。
4.承运人有权向托运人、收货人收取约定的运杂费用。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未按约定支付运杂费、保管费以及其他运输费用的,承运人对相应货物享有留置权。
5.承运人未遵守约定的运输条件或其他约定事项,应赔偿托运人由此受到的损失。
6.承运人未经托运人同意,擅自将货物委托其他公司运输的,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7.在承运人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托运人可以要求承运人中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或者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但应赔偿承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四、交货
1.货物交接时,一方对货物的重量和内容有质疑,可提出查验与复磅,查验和复磅的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2.收货人不明或收货人拒绝受领货物的,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提存货物。
3.货物有包装的,到达运输地点后,外包装完好而内部货物有货损、货差的,由托运人负责。
五、事故处理
1.货运事故是指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或灭失。货运事故发生后,承、托双方应编制货运事故记录。
2.货物运输途中,因第三方责任造成货物毁损或灭失的,承运人应先行向托运人赔偿,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偿。货物已投保的,承运人应不迟延的通知托运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协助托运人获得赔付。若承运人怠于履行通知义务和协助义务,应赔偿托运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3.承运人能够证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条规定的原因造成货物毁损、灭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4.货运事故处理过程中,收货人不得扣留车辆,承运人不得扣留货物。由于扣留车、货而造成的损失,由扣留方负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承运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托运人(章):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业务模式
甲方根据业务当天______采购实际情况以《物流发货单》的方式通知乙方去甲方指点供货单位提货,乙方根据甲方《物流发货单》,《货物提单》上的货物名称、规格、产地、数量跟实物确认无误后进行装运货物,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货物运输定价
自合同签订生效当年为人民币______元吨,以后年份运费随行就市。甲方除支付上价格外,不再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装车、转运、卸货等产生的费用),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货物验收要求
乙方根据甲方供货单位拿《货物提单》,核实两张单据跟实物无误后,将《物流发货单》盖章后回传甲方指定地点,如发现其中单据跟实物不符应立即通知甲方相关负责人,否则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四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起运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物到达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货物承运日期及到达时间
承运日期:乙方根据当天《物流发货单》上面的日期,将货物安全及时的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如逾期未将货物及时送达目的地,视为乙方违约,因此给甲方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另行组织运输工具所支付的运费的差额、甲方因违约给第三方的赔偿,实现债权的律师费、诉讼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派出的运输工具和人员的行为视为乙方的行为,因此给甲方或者第三人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货物运到期限:货物必须在拿取货物提单的第二天上午______之前送到货物指定地点。
第六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中出现货物毁损、丢失,调换等。甲方有权根据该批货物的当时购买的市场价值提出全额赔偿,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并解除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乙方将货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仓库管理人员在《物流发货单》上签字盖章后,乙方司机凭《物流发货单》去甲方财务办公室结算,每月____日和____日为结算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第八条、各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乙方,并相应支付给乙方所需费用。
2、因甲方原因而引起的无法抵达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货人的,乙方必须妥善保管好货物,并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保证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关单据时在结算日及时结算运费给乙方,乙方不得以甲方未支付运费或者甲方许可的费用为由对运输货物进行留置,必须将所运货物交付给甲方指定的人和指定的地方。
4、货物到达甲方运输目的地,在乙方运输司机的配合下,甲方应积极组织人员进行货物卸载,其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收到甲方的《物流发货单》后,应根据《物流发货单》上的联系方式去甲方供货单位提货,提货时结合《物流发货单》上的名称,数量,规格清点货物,如发现数量,名称,规格,材质与实际不符,应及时通知甲方。
2、乙方作为甲方运输合作单位,对甲方的货物有优先承运权;不得推脱运输。
3、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否则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赔偿责任。
4、司机把货物送达目的地后,若客户对货物有任何意见,司机绝对不可以与客户发生争持,应立即与乙方负责人联系,并将事件及时回报给甲方。
5、乙方必须严格按照附件中所列运输时间执行,若因特殊情况,货物没有按预订时间到达时,乙方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并说明原因,若甲方调查发现有不属实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货物装运过程中应将该批货物的《材质证明书》,铭牌等随机文件交给甲方收货人员。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每次发货前,甲方提供准确《物流发货单》,作为乙方去甲方供货单位作为提货依据,由于乙方未按提单要求清点货物的数量,规格型号、材质及产地提货导致运输出现错误,其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提供资料不齐全而导致乙方无法送达或者延误送达,损失由甲方负责。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现甲方所提供的收货人联系电话、地址有误,必须及时与甲方联系寻求解决办法。否则损失由乙方负责。
3、乙方错运到达地点或收货人的,乙方必须无偿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交付给收货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由于乙方的过失造成货物过期到达,超过上双方所约定的时间(且没有取得甲方的认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给甲方人民币___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但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货延误,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扩大,经双方协商可适当放宽到货时间。
5、乙方如在一个月内有三次推托运输业务,甲方视为乙方单方终止本合同,乙方不得有异议。
第十条、变更与终止
1、合同如有变更或者补充,经协商一致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该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
3、合同如需提前终止,须双方书面同意。
第十一条、纠纷处理
若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产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注册地人民管辖。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甲方的职工的权限只是监督乙方履行本合同,无权对合同的作出任何修改,更无权收取合同项下任何金额。如果确有必要对本合同作出修改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必须由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才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现金必须进入甲方的银行帐户,所有票据必须有甲方行使票据权利方为有效,否则均不视为甲方收到此款项,由此产生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免除乙方付款的责任。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与本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物流发货单》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订立合同双方: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
承运方: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收货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_________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_____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份,送_____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方:_______________承运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甲方位于煤矿综采工作面回撤运输委托乙方承包事宜,达成下列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承包范围
一、工程名称:煤矿综采工作面回撤运输。
二、工程地点:煤矿。
三、工程范围和内容:综采工作面三机、转载机、破碎机、移变列车、液压支架等所有综采配套系统回撤运输。
第二条:工程承包期限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总工期为______天。
二、本工程项目以井下运输第一台设备为开工日期。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监理工程师或甲方代表签证后,工期作相应顺延,并用书面形式确定顺延期限。
(1)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如雪灾、水灾、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地震等)而影响项目进度的。
(2)因政府强制停电问题造成停工的。
第三条:工程承包价款
一、本工程承包合同总价为元人民币(含税价万元)。
二、此价款包含燃油费、车辆维修费、驾驶员工资等一切全部费用。
三、回撤运输费按双方协商的预算金额为一次性包干价。
四、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前,乙方必须出具甲方所在地正规税务发票。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供场地。
二、按设计施工方案及乙方提出的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井巷扩大、井巷地面硬化、地面停车场所等)以确保运输工作顺利进行。
三、负责对乙方回撤运输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检查验收。
四、负责提供乙方运输相关工作人员的住宿和就餐。
五、负责回撤运输作业期间与其他单位协调关系,协调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六、对违规作业、存在安全隐患等事项,有权给乙方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及罚款。对不服从管理及对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经济赔偿责任。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乙方承包后不得另行分包或转包。
二、乙方必须按协议约定及甲方确定的施工方案进行运输作业,并按期完成任务。
三、乙方按国家和行业规定,必须确保相关管理和生产岗位人员持证上岗吗,保证回撤运输工程安全。
四、在工程期间,因乙方工作人员操作不当造成甲方综采工作面的设备损坏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五、乙方对发生安全事故承担现场救援和紧急处理职能,并承担相关责任。
六、在乙方工程承包施工期间,发生工伤均由乙方全责处理和承担所有费用;发生死亡事故由乙方处理甲方配合,费用甲方承担30%,乙方承担70%。
七、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施工安全、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验收。
八、乙方在施工期间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九、乙方指派为驻乙方工地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联系工作。
十、按国家和地方规定,依法缴纳相关税费。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回撤运输工程结束,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0天内支付全额回撤运输款项。
第七项: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有不履行本合同约定行为(包含但不限于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方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制度规定的,乙方按甲方制度规定中的处罚额承担违约责任,没有制度规定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乙方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乙方同意甲方在未支付的工程款项中扣除;对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不视为违约。
二、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影响了合同的执行时,经双方确认则可终止本合同或延迟合同期限,延迟时间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三、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按每天元人民币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延误超过五天的,按每天元整人民币标准向甲方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在支付乙方承包款中直接扣除。
第八项:其它事项及要求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争议应协商解决,如甲乙双方协商不成,可提交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裁决。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甲方签名盖章和乙方签名之日起生效。(以下无正文)
立约双方签名盖章: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名):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人(甲方):电话:
承运人(乙方):__有限责任公司
1、货物清单及收货人信息:
收货人名称:地址:电话:
货物名称
数量
包装
重量/体积
货物价值
运费
保价费3‰
备注:
合计:仟佰拾元
2、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及行业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应当以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方式进行包装,否则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毁损灭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玻璃、陶瓷等易碎物品、液体、无包装或包装不规范物品、鲜活物品的毁损,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零散货物,乙方可协助甲方进行打包、装箱等必要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3、甲方不得委托乙方运输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及国家禁运品、限运品,由此给乙方及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甲方隐匿或错报货物性质、重量等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甲方将货物交给乙方承运前,须按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以乙方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货物保险,或交纳保价费由乙方代为购买保险,否则运输过程中发生货物毁损、灭失,甲方同意乙方比照《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424条规定的非保价快件的赔偿限额的1-3赔予以赔偿。
5、甲方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向乙方付清运杂费。如果甲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约定的各项费用,乙方有权留置货物,并按法律规定处置留置物。
6、在货物未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或取消托运的,应当支付乙方因此所增加的运输费用及其它费用。
7、收货人在接到收货通知后3日内未提货的,每迟延一天甲方或收货人应按运费的20%向乙方支付库存费。超过30日无人认领或拒收的,除甲方要求运回货物并同意支付运费外,乙方有权作无主货物处理。
8、收货人在提货时应验收货物外包装。签收或提走货物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包装损坏、货物损失等情况,必须经收货人、送货司机或者到达货站经手人共同出具书面证明。如未经共同书面证实,则乙方有权拒绝认可损坏。
9、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3)货物的合理损耗;(4)车辆机械故障、交通堵塞;(5)甲方或收货方的过错;(6)政府征用或罚没;(6)包装完整,而内件短少。
10、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收取货款事宜的,应提供代为收取货款所必需的文件、凭据并通知付款人。甲乙之间的委托代收货款关系按一般委托合同关系处理,与本运输合同关系相互独立。
11、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生效,也可由一方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方式订立本合同。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签章:
年月日
收货人确认无异后签收:
年月日
业务联系电话:
代收款查询电话:
甲方:
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履行下列条款:
甲方将 货物 吨从 港交给乙方承运到 码头,运价每吨 元。
一、运费结算方式:启航时,甲方预付乙方运费 元,剩余运费待承运 货物卸剩 ,甲方应全部结清乙方水运费。
二、装船方式:
甲方装船后验明吨位,待船舶离港后至目的地,卸货时货物质量和数量与乙方无关。
三、船到卸货码头途中,如因底浅桥矮、桥窄不能通行,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卸货期限:船到码头报港后,装 天,卸 天,雨天、节假日、停电和机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过卸货期限,按 省有关航运规定处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费每天每吨 元。
五、中途如需转港,双方另行协商,甲方付乙方转港费(5公里不计费)。
六、其它
七、本合同在执行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了由诉方法院受理。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运单经承运方和托运方签章后具有合同效力,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界限适用于《合同法》及以下有关规定。
一、托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承运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指定地点;
2、按照约定形式对螃蟹进行包装,并支付运输费用。
二、承运方权利义务:
1、要求托运方按照螃蟹运输的约定对螃蟹进行包装并送到装货地点。
2、 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并及时通知收货人凭有效证件提取螃蟹。收货人未及时提取螃蟹的,须及时通知托运人。
三、违约责任。
1、托运方责任:由于托运方的原因造成螃蟹死亡的,或收货人在接到承运方提取螃蟹通知后未及时提取螃蟹造成的损失由托运方承担;
2、承运方责任: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将螃蟹运到卸货地点(遇有大雾天可合理延迟)、或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托运方螃蟹损失的,承运方应赔偿托运方的实际损失(按签约当日的收购价)并退还运输费用。
3、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其它约定:
由于下列原因,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承运人证明螃蟹短少、毁损、死亡、灭失、运输时间延迟,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他人交通事故等造成高速公路封闭不能按时履约;
3、托运方、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五、生效条件:
托运方、承运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 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份,报合同指导站备案。
六、纠纷处理办法: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终止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书面向合同指导站申请调解或向高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甲方(托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承运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货物名称、规格、单位 数量、价款
货物名称
规 格
单位
单 价
数量
金额(元)
合计
合同金额(大写):
二、包装要求
托运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没有统一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简易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三、货物运输方式
1. 货物起运地点: 。
2. 货物转运地点: 。
3. 货物到达地点: 。
四、货物运输期限:
1.货物承运日期: 年 月 日
2.货物转运日期: 年 月 日
3.货物运到日期: 年 月 日
五、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
六、货物装卸责任及方法:
。
七、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
八、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结算:现金( ) 转 帐( ) 支票( )
九、双方的权利义务
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否则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十、违约责任
托运人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应按其价值的 %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他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及无异味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承运人的责任
1.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 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收货人,如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在任何情况下,承运人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 元人民币或每公斤 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污染、损坏,首先由承运人向托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然后由承运人向其他有过错的区段负责人进行追偿。
5.有下列情形之一,承运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本身存在过错。
十一、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提交位于 (地点)的 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其他约定: 。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托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承运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一、合同期为一年,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为止。
二、上述合同期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汽车公路运输,具体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值、运费、到货地点、收货人、运输期限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义务:
1、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的原则进行包装,甲方货物包装不贴合上述要求,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绝起运。
2、按照双方约定的标准和时光向乙方支付运费。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2、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
五、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费按乙方实际承运货物的里程及重量计算,具体标准按照运单约定执行。
2、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
3、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失损坏问题后10日内付清当次运费。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均系供应客户的重大生产资料,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货物按期运达。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逾期运达的,如客户追究甲方职责,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状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
七、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按照以下标准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1、货物灭失或无法正常使用的,按运单记载货物价格全额赔偿,如运单未记载价格的,按甲方同类产品出厂价格赔偿。
2、货物修理后能够正常使用且客户无异议的,赔偿修理费(包括换件费用、人工费及修理人员的往返差旅费等)。
八、出现合同第七条状况导致货物逾期运达的,乙方除按该条规定承担职责外,还应当同时执行本合同第六条的规定。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规定办理,发生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____年___月___日
____(简称甲方)委托____交通厅海运局(简称乙方)计划外托运____(货物),乙方同意承运。根据《经济合同法》和____海上运输管理规定的要求,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方法
乙方调派__吨位船舶一艘(船舶__吊货设备),应甲方要求由__港运至__港,按现行包船运输规定办理。
第二条货物集中
甲方应按乙方指定时间,将__货物于__天内集中于__港,货物集齐后,乙方应在五天内派船装运。
第三条装船时间
甲方联系到达港同意安排卸货后,经乙方落实并准备接收集货(开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装船作业时间,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码头时起__小时内装完货物。
第四条运到期限
船舶自装货完毕办好手续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物运到目的港。否则按货规第三条规定承担滞延费用。
第五条启航联系
乙方在船舶装货完毕启航后,即发报通知甲方做好卸货准备,如需领航时亦通知甲方按时派引航员领航,费用由__方负担。
第六条卸船时间
甲方保证乙方船舶抵达__港锚地,自下锚时起于__小时内将货卸完。否则甲方按超过时间向乙方交付滞延金每吨时0.075元,在装卸货过程中,因天气影响装卸作业的时间,经甲方与乙方船舶签证,可按实际影响时间扣除。
第七条运输质量
乙方装船时,甲方应派员监装,指导工人按章操作,装完船封好舱,甲方可派押运员(免费一人)随船押运。乙方保证原装原运,除因船舶安全条件所发生的损失外,对于运送____货物的数量和质量均由甲方自行负责。
第八条运输费用
按__水运货物一级运价率以船舶载重吨位计货物运费__元,空驶费按运费的50%计,全船运费为__元,一次计收。
——-港口装船费用,按__港口收费规则有关费率计收。卸船等费用,由甲方直接与到达港办理。
第九条费用结算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甲方应先付给乙方预付运输费用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运输费用凭据与甲方一次结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__份,交__等部门各存一份备案。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按照__交通厅海上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充分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提交__公证处公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
甲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乙方______(盖章)
代表人:______(签章)
开户银行:______帐号:________年__月__日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货物托运单》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2.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集装箱货物装箱单》,甲乙双方以铅封完好作为货方和承运方交接的唯一凭证。如铅封完好,箱内的货差和货种不符与乙方无关。
3.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 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5吨/20‘,26吨/40’),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目的港免费堆存期为 天,超期收取超期费每天rmb /20‘,rmb /40’。
6.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和码头吊装卸箱费等。乙方给予甲方各 小时免费装卸箱时间。超期酌情支付车队费用。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7.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
二、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接受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后,应立即按照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装箱等事宜。
2. 在起运港cfs(码头场内装箱)条款下,由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把货物送达乙方指定的地点交乙方委托的装箱人装箱。如甲方自行监装,因装箱不当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3. 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托运单》及《集装箱货物装箱单》交承运人制作有关运输单证;货物装船后,乙方可为甲方代办运单及相关单证并把运单及有关单证邮寄或传真给甲方。
4. 船舶开航后,乙方及时通知甲方预计货物可以到达的日期,也可以按照甲方要求,出具《货物跟踪表》。
5. 货物到达目的港前24小时,乙方在目的港的代理应向甲方收货人发出电话通知或传真《到货通知书》,并在货物抵港后根据《货物托运单》明示地址及时送抵收货人仓库。
6.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定期向甲方通报船舶班期,并征询运作过程中的意见,以不断改进服务,促进双方合作愉快。
三、 费用结算:
1. 费用结算方式:
(1)□半月结:每月5号前付清上月16号—上月最后一天的所有费用,每月20日前付清当月1号—15号的所有费用。
(2)□月结:每月五号前付清上月产生的所有费用。
2. 费用总额以双方约定为准,相关费用如有变动(提价或降价)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按事先约定价格结算。(运价见附表)
3.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上述费用的,应按费用总额每天千分之五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对于半月结或月结的客户,如该客户违反约定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其半月结或月结的费用结算方式,并对其采取预付方式结算费用。
4. 上述费用的支付时间,以到我司银行账号为准。
5. 结算采取先收款后开发票的原则。
四、 保险条款
(一)□货物的运输保险由甲方自行办理,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乙方只负责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资料但不负赔偿责任。
(二)□货物的运输保险由乙方代甲方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费为货物申报价值的 )。如货物发生货损货差,由乙方协助甲方向保险公司索赔,但乙方不负赔偿责任。最高赔偿限额不超过货物申报价值,同时需扣除绝对免赔额,绝对免赔额为1000元或定损金额的 5%,两者以高者为准。发生货损时,甲方(或甲方的收货人)必须立即要求停止装卸),并通知乙方及保险公司到现场查证并开始取证以便理赔。如货物装卸完毕,运输工具撤离后,再向乙方索赔,则所有责任由甲方自理。但下列原因引起的除外:(1)甲方的故意行为或过失;(2)属于发货人责任所引起的损失;(3)起运前货物已存在的品质不良或数量短差所造成的损失;(4)货物的自然损耗、本质缺陷、特性以及市价跌落、运输延迟引起的损失;(5)因参与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人员直接引起的损失;(6)因罢工、停工、工潮或民众骚动所间接引起的损失;(7)因任何不法分子或任何人的政治动机直接引起的损失。(8)其他不可抗力等。
(三)□甲方不购买货物运输保险,则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货损货差由甲方自负。
五、 其它事宜:
1. 本合同所提及的《货物托运单》为本合同的补充文件。
2. 如双方需修改合同条款或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后执行。
3. 本合同中未尽事宜,双方将依照《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友好协商解决。
4.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 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nuenian.com/fanwen/hetongfanwen/952aefa8f61bad0e61c9d458212824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