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 > 合同范文

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

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



有色金属中间产品供需合同

根据年字号19年月日签订于编号:字第号┌─┬─┬──┬─┬─────────────────────────┐│││计量│全│分月数量││品│规││年├─┬─┬─┬─┬─┬─┬─┬─┬─┬─┬──┬──┤│名│格│单位│合│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同│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月│├─┼─┼──┼─┼─┼─┼─┼─┼─┼─┼─┼─┼─┼─┼──┼──┤│││吨│││││││││││││││││金属││││││││││││││├─┴─┴──┴─┴─┴─┴─┴─┴─┴─┴─┴─┴─┴─┴──┴──┤│需方到站:整车│├─┬────────────────────────────────┤││1.精矿中含有价金属之计价。精矿水份、交货地点均按部颁标准│││(YB113-82pb)、(YB114-82Zn)与株冶原料│││进厂质量标准执行。

精矿中含As≤0.8%、≤%、≤%、≤│││%、≤%、≥%、精矿主成份40%>≥38%按300元│││/吨金属计价,锌精矿含Ag计价、S不计价;铅精矿含Au、Ag│││按国家规定档次价的50%计价。精矿主成份小于35%者只付运││合│费,不付货款。

│││2.精矿中含杂质最高不得超过如下界限:≤%、≤%、≤%、≤│││%、≤%当精矿粒度不符或含杂质超过界限时,卸车前发现未造│││成生产损失者,作退货处理,并据实核收转运、场地等有关费用。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

│││3.精矿中含杂质超过部颁标准,而小于(2)款界限时:______│││_______________││同│───────────────────────│││4.计划内原料,供方凭出厂质量证明书及铁路运单向需方托收85%之│││基价,货到验收后需方将结算尾款汇给供方。计划外原料,货到验收│││后,凭需方检验单和供方发票结算。

│││5.精矿中不得有外来夹杂物,凡掺杂使假的参照国务院89-61号文│││件规定,不予计价结算;成团结块者,所增加的费用由供方负责,每│││车另收损失费300元,错发矿种未造成生产损失者,按实发矿种价││条│值的3%核收损失费;造成生产损失者,不予计价结算。│││6.供需双方遇停电停产检修均可停发停进,但须在月前电告对方,若遇│││不可抵抗之灾害亦可紧急停发停进,但须即时电告对方。

│││7.精矿必须敞开散装,整车进株冶专用线,按月合同数均衡发运。强行│││包装发运进厂者按30元/吨矿量核收解包转运费并终止执行合同。

│││零担进运进厂的按200元/吨矿量核收费用。││款│8.双方必须信守合同条款,在执行过程中未经双方同意,不得单方修改│││或废止。

│││9.违约责任││││││10.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1.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自签订之日起至当年月日│││止有效。│├─┴────────┬───────────┬───────────┤│││││需方│供方│鉴(公)证意见:││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单位地址:│单位地址:│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鉴(公)证机关(章)││电话:│电话:│年月日││电报挂号:│电报挂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帐号:│帐号:│外,鉴(公)证││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实行自愿的原则)│└──────────┴───────────┴───────────┘有效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nuenian.com/fanwen/hetongfanwen/c63ddedafb633b4f372fdce2bc832ca6.html

相关内容

热门阅读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