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员参赛合同(精选3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加强赛事组织方与参赛运动员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签订运动员参赛合同。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工作的组委会,乙方是参赛运动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_____》、《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本次比赛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比赛日程、比赛地点和运动员报到的日期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如有临时变动,则按照变动的时间进行。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积极完成比赛全过程的各项内容。如有变更,乙方应该积极地予以配合;
2.2 甲方可利用乙方的肖像等作为赛事策划推广宣传,具体事项另行补充协议;
2.3 甲方可根据赛事商业开发计划,要求乙方提供合作,合作事项另行补充协议;
2.4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比赛期间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2.5 要求乙方参与球迷签名会;
2.6 要求乙方参与赞助商举行的活动;
2.7 比赛期间乙方不得参加赛事活动以外的商业活动,如果与已经签订的合同相抵触,则不受本合同的制约。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甲方协调有关单位办理乙方参赛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乙方需要的其他参赛手续;
3.2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饮食,并承担相关费用;
3.3 甲方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交通、训练场地(具体费用双方协商另定);
3.4 甲方支付乙方参赛津贴与旅行补助金,以及获得比赛成绩所应给予的奖励;
3.5 甲方给运动员提供符合竞赛惯例要求的险种;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比赛的正常进行,加强赛事组织方与参赛运动员的交流与合作,甲乙双方签订运动员参赛合同。本协议中,甲方是组织实施赛事工作的组委会,乙方是参赛运动员。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比赛时间与比赛地点
本次比赛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体比赛日程、比赛地点和运动员报到的日期按照竞赛规程的规定,如有临时变动,则按照变动的时间进行。
第二条 甲方权利
2.1 甲方要求乙方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积极完成比赛全过程的各项内容。如有变更,乙方应该积极地予以配合;
2.2 甲方可利用乙方的肖像等作为赛事策划推广宣传,具体事项另行补充协议;
2.3 甲方可根据赛事商业开发计划,要求乙方提供合作,合作事项另行补充协议;
2.4 甲方要求乙方参加比赛期间甲方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2.5 要求乙方参与球迷签名会;
2.6 要求乙方参与赞助商举行的活动;
2.7 比赛期间乙方不得参加赛事活动以外的商业活动,如果与已经签订的合同相抵触,则不受本合同的制约。
第三条 甲方义务
3.1 甲方协调有关单位办理乙方参赛所需的正式邀请函件,以及乙方需要的其他参赛手续;
3.2 甲方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饮食,并承担相关费用;
3.3 甲方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交通、训练场地(具体费用双方协商另定);
3.4 甲方支付乙方参赛津贴与旅行补助金,以及获得比赛成绩所应给予的奖励;
3.5 甲方给运动员提供符合竞赛惯例要求的险种;
3.6 甲方的赛事推广活动计划、商业开发计划以及其他与赛事相关活动中可能需要乙方配合的活动安排,应提前告知乙方活动的内容,协商相关内容。
第四条 乙方权利
4.1 乙方有权获得参赛津贴与旅行补助金,有权获得比赛成绩所应给予的奖金;
4.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乎比赛惯例的险种;
4.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乎要求的餐饮、住宿接待;
4.4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合乎项目标准要求的训练比赛场地;
4.5 乙方参与商业开发的赛事,乙方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获取相应的商业开发收益;
4.6 对于甲方安排乙方参与的赛事推广活动、商业开发活动,乙方有权事先获得相关信息,有权决定自己的选择。对于乙方出场的各种活动,甲方应按照合同的约定付给乙方报酬。
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按照甲乙双方协商的活动安排,乙方须准时参加各种活动;
5.2 乙方应在比赛中表现出应有的水平;
5.3 乙方应遵守比赛的各项规章制度;
5.4 乙方应维护赛事的品牌形象,乙方自身的形象;
5.5 乙方应保守双方的秘密;
5.6 乙方应尊重对手、裁判、赛事主办方和组织方的合同安排与比赛方案。如果事前变动,甲方没有告诉乙方,乙方可以不履行合同。
第六条 商业开发
6.1 甲方的商业开发、赛事推广活动应按照双方的约定进行。活动的方式、时间、地点、内容、报酬等内容都以附件的约定为准,甲乙双方有权协商补充相关事项;
6.2 甲方的所有赛事推广和商业开发活动,不得与乙方已经签订的合同相冲突;
6.3 甲乙双方在商业开发和赛事推广中,都要维护赛事的品牌形象,维护双方各自的利益,活动的内容和方式都应当与赛事的风格保持一致;
6.4 在商业开发活动中,要严格遵守本项目的职业道德要求。
第七条 合作期限
从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____年该项赛事结束止。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甲乙双方同意,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任何一方均不得对外透露本协议和其他往来文件的内容,但为履行本协议或主张协议权利所需要的正当披露除外;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2 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知果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3 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标准的餐饮、食宿、训练、比赛条件,双方协商采取补救措施,如无法补救,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4 甲方在赛事推广活动、商业开发活动以及其他与赛事相关的活动中,违反本合同的规定,乙方有权通知甲方停止该类活动,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8.5 如果甲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如期举办比赛,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8.6 如果乙方没有参与甲方按照合同规定安排的各项活动,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8.7 因遇诸如自然灾害、伤病瘟疫、政府干预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双方以书面形式友好协商解决,协议延期或自动终止,双方不承担法律责任,各自承担损失。
第九条 保证陈述
双方互相陈述、保证和承诺如下:
9.1 双方均具有完全的权利和法律权限或有效的授权签订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即依其中条款构成对双方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责任,因为破产、清盘或其他影响债权人权利的法律对履行造成的影响除外。
第十条 有效期和终止
10.1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终止或者双方权利义务均履行完毕之日(以较晚发生者为准);
10.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据法律规定的补救方法以外,在不影响提出终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权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权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终止通知时生效:
10.2.1 另一方在执行本合同条款时发生重大违约,而且在违约方收到违约通知的____天内未能纠正;或
10.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陈述或保证被证明有重大的不正确或不准确。
10.3 本合同因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终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终止日前的责任,或者是履行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的责任。
第十一条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违反了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那么双方须及时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丧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将认同双方同意终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条而终止,款项应支付至终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为将来而已支付的款项应按比例退还,除了明确规定在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的条款以外,任何一方将不就本合同而负任何义务或责任。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由于水灾、火灾、地震、暴乱、罢工、劳工运动、疾病[包括传染性疾病(SARS)]或本届赛事比赛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门颁布的命令等不可预见、无法避免和无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过失而引起的情况(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合凤,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和应对另一方就无法履行或延迟履行负责,而且履行时间应相应延长;
12.2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须及时将不可抗力的性质、影响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证据。如果不可抗力持续或累计超过一个月,双方在所有合理情况允许下为减轻影响或制定替代安排而进行真诚的协商。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选择以下争端解决机制:
13.1 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或
13.2 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其他
14.1 所有根据本合同要求和许可发出的通知都必须是书面的,在亲手送达或在以特快专递(需要有回执)发出三天后视为正式生效;
14.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关所述内容的协议;
14.3 乙方和甲方确认,在合作期间,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资料。双方同意除非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资料,双方将保护保密资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时对同样知道该等资料是保密资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资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围为限。保密责任不包括非经一方违反保密责任而已为公众所知或根据法律要求披露的资料,本合同终止之后保密责任继续有效;
14.4 本合同未经双方同意并特别指明是对本合同的修改,以书面形式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不得修改;
14.5 一方未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或之后的违约行为作出反对或采取行动不得视为弃权。本合同中的权利和补救方式是累积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不排除或放弃其对其他权利和补救方式的行使;
14.6 本合同中标题只为方便查阅,不构成本合同的实质内容;
14.7 任何一方没有另一方的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转让或授权本合同下的权利和/或责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条款对双方有效,也对双方各自的继承和批准的转让人有效。在任何情况下,允许的转让都不能免除出让人的责任;
14.8 本合同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条款同样有效,对合同双方构成约束力;
14.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
14.10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签字) 代表______(签字)
电话: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
出生: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______个赛季,从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注:合同期限最短为______个赛季,最长为______个赛季)
第二条 工作安排
1.甲方安排乙方在俱乐部一队从事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
2.甲方有权根据俱乐部的需要及乙方能力、表现和状态,在俱乐部一队及预备队之间调整工作岗位。
第三条 生活、工作条件和健康保护
1.甲方为乙方提供清洁、卫生、舒适、便利的住宿安排和营养丰富的饮食安排,其中电话及其他通讯设施的使用费由乙方自理。
3.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执教资格规定的教练员。
4.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标准的草坪训练场和其他训练设施。
5.甲方为乙方提供甲方安排的训练、比赛和其他活动的交通、食宿和相关费用。
6.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7.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非因公伤病的治疗安排及治疗费用(至解约或合同期满),但乙方因违法、_____、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至使伤病的除外。
8.甲方为乙方本合同期内,办理养老_____、失业_____、大病_____及人身意外_____、住房公积金,或提供相应的金额由乙方自己办理。
第四条 教育培训
1.甲方如需培养乙方成为教练员或管理人员时,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培训条件和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学和文化知识或其他业务知识和机能的条件和便利。
第五条 工作时间
1.甲方安排的工作期包括竞赛准备期和完整赛季。
3.甲方安排的工作,包括训练、比赛、学习、会议、其他活动等,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
第六条 肖像权使用
1.乙方享有本人肖像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赢利为目的使用乙方肖像。
2.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在社会公益事业活动、甲方或中超联赛宣传推广活动中,无偿使用乙方肖像,并予以积极合作。
3.乙方同意在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乙方的肖像。
4.乙方同意中超委员会在为中超联赛赞助商提供的广告宣传中,无偿使用包括乙方在内的不少于5名中超联赛运动员的集体肖像。
5.乙方同意甲方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其他商业广告开发,乙方有权从中获 %的收入分成。
6.乙方使用本人肖像为他人进行广告宣传,必须经过甲方批准,并向甲方上缴 %的收入分成。
7.乙方同意甲方和中超委员会有偿使用乙方肖像进行一系列商品开发,并应另行签订协议,获得合理收入。
第七条 工资和奖金
1.甲、乙双方执行中超委员会制定的《中超俱乐部一线球队工资奖励管理规定》,
2.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工资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其中达到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标准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个人收入所得税。
4.甲方按照比赛性质、比赛结果和乙方上场时间、比赛表现的不同,向乙方支付比赛奖金。
(1)在中超联赛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2)在中超联赛杯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3)在中国足球协会杯赛中,胜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平场奖金(个人打满全场)最低为______元(人民币/美元),负场无奖金,俱乐部按照每人报名与否及上场参赛时间的多少等因素发放,具体办法写入“补充协议”;
(4)在其他比赛中,奖金依照比赛成绩、商业收入等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6)乙方因公(包括执行国家任务)伤病不能参加训练比赛,甲方应全额支付乙方工资并予以适当补偿(执行国家队任务者,其补贴相当于此间比赛的全队平均奖金)。
(7)乙方因工伤不能参加训练比赛,而未接触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于全额______%的工资,但乙方因违法、_____、违背社会公德或其他过错行为致使伤病的除外。
8.本合同终止或合同解除,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工资。
10.甲方发放工资的日期为每月 日,实行先工作后付薪制度,
11.比赛奖金发放的时期为每场比赛或每一奖励周期结束后______天之内。
第八条 福利待遇
1.甲方每赛季为乙方提供 次往返探亲交通费,实报实销或按次估发。
2.甲方规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九条 义务和纪律
1.乙方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
(2)遵守国际足联、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委员会、中超联赛的章程、规程及个各项规定;
(3)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遵守职业道德,发扬体育精神,维护公平竞赛原则,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5)保持身体健康和良好的竞技状态,最大限度地发挥体能和技能水平;
(6)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相关活动,努力完成规定的调练、比赛任务;
(7)参加甲方安排的所有社会公益、球迷服务、媒体宣传、赞助服务等活动;
(8)接受甲方安排的所有医疗检查、身体检测、防疫注射、预防措施、伤病治疗,及时向甲方报告自身的伤病情况及康复情况;
(9)使用甲方发放和制定的训练、比赛服装及各类装备;
(10)外出集训、比赛等服从甲方的食宿、交通安排;
(11)参加非甲方安排的媒体采访、商业宣传和其他活动,必须经过甲方批准;
(12)参加甲方按照中超委员会要求安排的活动;
(13)入选各级国家队时,参加国家队安排的所有训练、比赛和活动;
(14)甲方认为必要的其他事项。
2.乙方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向外部组织、媒体和个人透露甲方的内部情况、信息、训练和比赛安排;
(2)不得使用国际足联禁止的药物;
(3)不得与第三方鉴定有碍本合同执行的协议;
(4)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参与其他的广告宣传或企业推广活动;
(5)不得在未经甲方批准的情况下,代表其他俱乐部或球队参加比赛;
(6)尊重队友、尊重对方、尊重裁判、尊重观众、尊重工作人员、遵守比赛纪律无条件服从裁判员的一切判罚;
(7)不得参与假球、赌球、消极比赛或任何违背职业道德,有损甲方声誉及中超联赛的声誉的活动;
(8)不得刻意发表攻击甲方、其他俱乐部、中国足球协会及其会员协会、中超委员会、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工作人员的公开言论。
3._____处罚
(2)乙方在比赛中被出示黄牌、红牌,受到停赛处罚,被处以罚款,罚款由乙方自己承担,同时甲方可在乙方月工资总额______%范围内或该场比赛奖金50%范围内追加罚款;
(3)乙方_____,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触及解约条款时,将被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工作合同的解除与不得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未能取得参赛资格或丧失参赛资格;
(2)隐瞒重大伤病,不能参加或严重影响训练和比赛;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或比赛纪律;
(4)严重违背职业道德或体育精神,对甲方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
(6)非因工伤病,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该职业(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非法手段欺骗、强迫乙方进行训练、比赛。或从事违法、_____活动;
(2)甲方拖欠乙方工资奖金超过3个月;
(3)乙方确实有不得以的原因需要辞职,应在30天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得到甲方确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
(2)因公伤病,在本合同期内;
(3)法律、法规、俱乐部规章、中国足球协会或中超委员会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工作合同终止
1.本合同的终止,包括:
(1)本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本合同在合同期内根据前条规定解除。
2.本合同到期终止、本合同在合同期内经双方协商解除,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因甲方违约解除。乙方只要不属于本条下款规定的范围,可转会至任何国家的任何一家俱乐部,甲方无权干涉。
3.乙方在下列情况下不能任意转会:
(1)乙方属甲方从其他国内或国外俱乐部租借的运动员,在本合同终止后(包括到期终止及在合同期内解除)应回归原俱乐部。如经原俱乐部同意可转租借到国内其他俱乐部,但这一转租每赛季只能有一次。
(2)不符合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的国际转会年龄限制的国内运动员,未经中国足球协会书面批准,不能进行国际转会。
4.本合同到期终止,如双方同意续约(乙方为租借的运动员,需经借出俱乐部同意),应协商签订新的工作合同。
5.本合同在合同期内因乙方_____或违法解除,乙方在处罚期内不得转会。
6.在本合同终止(包括到期终止及在合同期内解除)后30个月内,乙方转会到其他俱乐部,该俱乐部必须与甲方签订转会协议,甲方有权依照中国足球协会的规定收取转会费。
第十二条 违反工作合同的责任
甲、乙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损失情况和责任程度承担相应赔偿。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中国足球协会诉讼委员会提起诉讼,乙方为中国籍运动员时,诉讼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为中超委员会统一印制,一式三份,分别为A份、B份、C份,一次性复式填写,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A份,乙方执B份,C份在运动员注册时向中超委员会备案。三份复式合同文本及中文或英文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劳动法》、《_____》及中国足球协会、中超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执行,或依法依章程写入“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必须在运动员注册时,与本合同一并向中超委员会备案,否则不予承认。
3.“补充协议”不得在本合同外增加任何报酬条款,凡增加该类条款的补充协议,在中国足球协会管理的行业范围内不予保护和承认。“补充协议”内容如与本合同内容相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4.本合同条款如与国际足联或中国足球协会规定相悖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5.外国籍运动员如有经纪人代理,须有经纪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如无经纪人代理须予以说明。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 本人签字: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俱乐部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经纪人: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于__________
无经纪人的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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