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的礼仪(精选3篇)
壮族的婚庆习俗,有一定的限制。同宗一族、姑舅子女,不得通婚;族规也有禁令。一些边远的山区,有族内婚,但要隔五代以上。昔日,壮族青年男女婚前有恋爱的自由。这种恋爱自由,一般是通过野外对歌、歌圩对歌及抛绣球的活动来进行。
如明万历《广西通志》载云:“少女于春时三五为群,采芳拾翠于山淑水湄,歌唱为乐;少男也三五成群,歌以赴之,一唱一和,竟日乃已,以衣带相赠”。反映了壮族男女在春日于野外谈恋爱的情景。上述风俗在清代初年遭到流官的禁止。一直到1949年以前倚歌择偶也没有怎么得到恢复。近年来,歌圩在壮乡兴起,其俗又作为壮乡青年男女交往的另一种方式,并且注入了现代的内涵。由于地主经济的发展,从清代到1949年以前,壮族地区和内地一样实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封建婚姻。
壮族男女婚嫁礼仪甚繁,一般有问婚、订婚和结婚三个过程,不过野外对歌这一如此豪迈淳朴的婚庆习俗仍然是非常可贵的。
一、招赘
俗称上门,是男子入女家为婿的婚烟形式。历史上的上门,没有儿子的可以招婿,有儿子的也可以招婿。上门的来了,当儿子看待,更其姓,改其名,姓从妻。所以壮人称上门为“很栏”,直译为上门、进门。意译则是“加入另姓家族”,因为“栏”字在壮语中有“家”、“姓”两个含意。这显然是氏族可以接收新成员的遗风。不过少数地方认为上门不光彩,叫做“扛楼梯”,意思是低人一等。
二、改嫁
寡妇改嫁,虽然允许,但仪式凄凉。夫死,说是她克的。中年以后的寡妇,一般不改嫁,否则社会舆论耻笑。寡妇可以和男方见面,自己敲定。婚礼极简单,男方派一老妇去接即可。如子女年幼,可以带走,但必须改从夫姓。也有个别的改嫁是招夫上门。
三、续娶
壮族中年男子丧妻,一般均要续娶,但也有不续娶的,不续娶的,多是贫苦之家。被续娶的女方,多为接丧夫的中年人,往往有一两个孩子。若孩子年幼,可以随母到男家生活。续娶的礼仪也很简单,男家派两个妇女送去两套新衣服给女方。便把她接回来。女方从丧夫家出来只能走后门。
各位来宾,大家中午好:
首先真挚的感谢在座的各位,百忙之中出席婚礼,见证我们的这份爱情。更要感谢双方父母对我们的支持、关爱和祝福。常州与甘泉距离1千多公里,我和爱情真可谓是穿越了千山万水。今天,我们终于结婚了。
虽然由于工作和路途原因,我的亲友没有能参加我们的婚礼。但是我并没有感到失望和孤单。因为从今天开始,在座的各位来宾都成为了我的亲友。
在此,我要特别的感谢我的爸爸妈妈对我的培养和关爱,我相信此时刻,他们一定能感受到我们的幸福和快乐。借此机会,我想对他们说,爸爸妈妈,请放心。你们的女儿找到了一个美好的归宿,我相信会是一个优秀的丈夫,我们一定会相亲相爱,白头偕老。
最后,再此感谢大家的出席,祝大家身体健康,新年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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