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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事项通知

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事项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和2016年寒假、春节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xx街道办事处决定组织开展寒假、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安排

(一)检查方式

本次大检查活动采取单位自查和街道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结合本辖区、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同时,各企事业单位主动抓好节前自查,及时排查整改事故隐患,力争把事故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 2016 年 2月 6 日,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组织开展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检查重点

1.交通运输安全。加大交通运输安全检查力度,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交通疏导和事故防范工作。落实春运各项安全措施,严禁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参加春运;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严禁农用车载客,严禁车辆超速、超载;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和不具备从业资格的人员违章驾驶;加强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的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防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

2.烟花爆竹安全。寒假、春节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旺季。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节日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机制,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储运、销售的安全规定,加大对烟花爆竹产品质量、运输渠道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非法运输、储存和销售的行为。建立有奖举报制度,提高民众“打非”意识,动员、鼓励各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行为,从源头上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的发生。

3.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消防重点单位和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歌舞厅、影剧院及学校、医院、幼儿园、敬老院、教堂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容易发生火灾、爆炸等易燃易爆单位,要开展拉网式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用火用电是否符合要求,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要求配置等。对存在隐患的,要采取果断措施,保证安全。

4.危险化学品安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全员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规范职工安全生产行为,增强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遵章守纪意识。要加强对库存化学品的监控和管理,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特别要狠抓容易发生事故的运输环节,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被盗、丢失、疏散、泄漏等情况。时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县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个体餐饮、浴室、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5.建筑施工安全。要强化对建筑施工单位和项目的安全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防止高空坠落、触电、物体打击和坍塌等事故的发生。认真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强化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合理安排节日前后的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掌握施工作业安全条件,杜绝在大雾、大雪、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和超低温情况下冒险施工,杜绝施工企业因抢工期而忽视安全生产现象的发生。

6.特种设备安全。冬季是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运行的主要时期,也是事故多发期。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加强现场动态管理和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实。县质监部门要组织力量对个体餐饮、浴室、宾馆等小型分散锅炉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必须立即停止使用。

7.校车安全管理。教育、交通、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对全县所有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校车进行检查,要求现行校车必须符合安全标准,严禁租用及使用三轮汽车、载货汽车,已到报废期间的车辆严禁作为校车使用。在排查摸底过程中,各单位要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综合治理,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县教育局要督促各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台账,建立值班教师跟车制度,设立校车安全监督员,查看与校车驾驶员签订的安全行车责任书是否落实到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检测校车运行情况,督促驾驶员规范行驶。

8.城市公用事业设施安全。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安全运行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加强供水、供电、城镇燃气、公共交通、广场等城市公用事业的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及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情况的安全检查,认真组织开展对燃气安全运行的全面检查,有针对性地组织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件的能力,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

9.旅游安全。加大对公园、游乐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力度,加大对公园、游乐园和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力度。旅游部门要会同技术监督部门对公园、游乐园、风景名胜区的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进行重点检查、维护,消除安全隐患,保证设施安全运行。游乐设施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景区、公园、游乐场内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标志要规范、醒目,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努力防范涉旅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游客生命财产安全。

10.其他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各有关单位要继续加强对废弃矿山的巡查,防止因私开私采或滥采盗采引发安全事故。加强冶金、机械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对节日期间连续生产或进行设备检修的位,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防止突击生产和违章作业,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对节日期间举办的节庆、体育、文化、娱乐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按规定报县公安机关审批,严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一定要高度重视,成立组织,制定方案,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加,做到检查目标明确,检查措施得力,全面发动,干部职工全体参与,力戒形式主义,深入细致,认真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堵塞漏洞、查改隐患、确保安全。

二是落实责任,严肃追究。坚持“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要进一步明确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检查的第一责任人,对检查结果负总责。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要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凡因检查不细致、不深入,未及时发现问题,检查后即发生安全事故的,必须严肃追究检查人员和相关领导责任。

三是深入检查,确保实效。各办公室(站)要深入一线指导并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坚持检查与整改同步推进,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整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于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凡是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投入生产。

四是严格值守,强化防范。节日期间,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必须严格落实 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落实具体值班人员,明确职责。值班人员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处理各类紧急情况,确保各类事故信息按规定时限报送和有效处理;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对出现的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必须立即上报,并在第一时间组织力量予以处理,力争把事故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是认真分析,全面总结。各科室中心、行政村社区、企业要在认真、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客观全面、实事求是地进行总结,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措施的检查报告,各办公室(站)将检查报告汇总后于2016年2月7日前上报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联系人:xx,联系电话:xx,电子邮件 xx),由街道安全生产办公室汇总上报县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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