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肯定对各类范文都很熟悉吧。大家想知道怎么样才能写一篇比较优质的范文吗?接下来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优秀的范文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一
一次次的死亡,都是主人公老福贵不紧不满、平静宁和的叙述出来的,该长哭当哭时,他无动于衷,该唏嘘感慨时,他不肯多谈半点。老福贵把所有汹涌的情感都潜进了冷漠的叙述之中,我的心中却引起的最强烈的震撼。我不敢想象,谁也不敢想象,如果故事里的主人公换作是我们,我们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老福贵却活了下来,而且心里感到无比的踏实。老福贵是这样说的: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些年。我还是老样子,腰还是常常疼,眼睛还是花,我耳朵倒是很灵,村里人说话,我不看也能知道是谁在说。我是有时候想想伤心,有时候想想又很踏实,家里人全是我送的葬,全是我亲手埋的,到了有一天我腿一伸,也不用担心谁了。我也想通了,轮到自己死时,安安心心死就是,不用盼着收尸的人,村里肯定会有人来埋我的,要不我人一臭,那气味谁也受不了。我不会让别人白白埋我的,我在枕头底下压了十元钱,这十元钱我饿死也不会去动它的,村里人都知道这十元钱是给替我收尸的那个人,他们也都知道我死后是要和家珍他们埋在一起的……
我真的不想折腾我的感情,我真的不想继续我的痛苦。但是面对着这样欲哭无泪、欲叹无声的叙述,谁的感情不像一锅煮沸的水呢?
人为什么而活着?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一个众说纷纭而没有结论的话题。但是,我却觉得作者余华说的更有道理。
余华这样说:活着是生命本身的要求,也是活着的人的最基本的目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福贵的妻子家珍,她对人活着的意义看的明白清楚。她告诉福贵说:“我也不知道什么是福分,只求每年都给你做一双新鞋”。这不是对余华这种“活的哲理”的最好诠释吗?活着就是这样一种自然而然的过程。
《活着》像一支古老的歌谣,在向我们倾述着一个生命中脆弱与顽强、欢喜与哀伤的真相,让我们懂得卑微生命中蕴藏着些微的却如金子般闪亮的光芒,让我们懂得人性的温情能够一步步把无边的苦难变成继续前进的力量。
好好活着,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
好好活着,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二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各种各样的书看的很杂文学名著流行小说都看只要作者的文笔不是太差总能让我从头到脚看完整本书.只不过很多时候是当成故事来看看完了感叹一番也就丢下了.
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看了余华写的小说《活着》《活着》讲述的是一个叫徐福贵的老人一生的故事这是一个历尽世间沧桑和磨难的老人.作者的笔触很平静没有刻意去烘托一种跌宕起伏的气氛随着作者平实的叙述中经历着主人公的一生苦乐哀愁.看完后掩卷沉思内心沉重感觉有说不出的悲——悲凉悲哀悲伤……似乎人生所能经历的不幸都降临到了主人公身上.想着主人公的经历禁不住疑问: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徐福贵出生富贵却是个地道的败家子从小到大干尽了荒.唐事嫖娼赌博生生让自己从一个阔少爷变成了个穷光蛋.这期间他唯一做对的事就是娶了家珍做老婆.这个同样出生富贵的富家千金没有一句怨言的包容了迷途丈夫撑起了日后苦难的天空.
从地主到赤贫徐福贵也不是没有恨过恨这个恨那个最后恨的还是自个有道是自作孽不可活怨谁他活着接受了自己新的身份.是啊就如他娘所说:"人只要活得高兴穷也不怕."活着的意义并非只是富贵.
自从做了佃户也许劳动是能改变一个人不应该说是生活为了活着一家人的活着徐福贵努力劳作再不若从前的荒.唐活着也似乎有了目标.用书中的话说就是:日子过的又苦又累心里反到踏实了.他想着通过自己的努力让他们徐家从小鸡变成鹅鹅变成羊羊变成牛慢慢的重新发起来.只是世事难料他被抓壮丁上了战场.在战场上历经生死成了俘虏后面对解放军是选择留下还是领了盘缠回家时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回家那一刻对家庭的牵挂也许是他活着的唯一理由吧.只是现在想想如果那时他选择的是留下也许人生会有所不一样吧就如那同样成了俘虏选择留下参加解放军的春生.
解放了土地改革买了他家所有田地的龙二被枪毙了真当是福兮祸兮.这一刻主人公已经想开了认命了.用家珍的说法就是:只要一家人天天在一起也就不在乎什么福分了.是啊经历过分离之苦的家人才知道团圆的真实可贵.活着不就是一家人平平安安在一起.
日子就这样清贫而又安稳的过去了.直到……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 ……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 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 真是什么样的人心 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三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不禁思考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可答案却无解。
打开百度搜索“活”它的第一条字面解释是生存,有生命的,能生长,与“死”相对,这仅是字面解释,可“活”究竟是什么呢。纠结着这些问题打开了作者余华的《活着》。
富贵是一个地主家的少爷,整日不学无术、嗜赌成性,终于败光了家业,生活贫困潦倒之际,他又因为给生病的母亲去求医,被迫离开家乡,等他回来母亲已经去世了。庆幸的是他有一个善良、贤惠的妻子,她含辛茹苦的抚养着一双儿女。虽然女儿因为高烧,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原以为一家团聚了,从此生活将越来越好之际,厄运却接二连三的降临了。妻子走了,儿子走了,女儿走了,女婿走了,最后连惟一的小外孙都不在了,陪在他身边的却只有一头老黄牛......
《读书》中主人公富贵的命运让我不知道该说是命运在捉弄他还是说老天在垂怜他,他亲手埋葬了他至亲的五位亲人,自己却依旧活着,不禁觉得活着是一种勇气。我想作者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也许我们会遇到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也许当我们遇到挫折和不幸时我们会很痛苦,会觉得那是一道道过不去得坎。但当我们回首过去,看到当时那些天大的事就那么过去了,就觉得没有过不去得坎,也没有解决不了得事情,只要我们勇敢去面对,努力的去解决问题,一切都会过去,活着就是在不断的遇到问题解决问题。
活着是一种勇气,勇于面对各种不幸并坚强的走下去;活着亦是一种责任,我们要知道我们并不单单是为了自己活着的。当得知朋友突然离去的噩耗时我对生命对活着更多了一丝深的思考,我不知道该以何种方式去寄托我的哀思,去平复这件事带给我的震撼。
生命是如此脆弱亦是如此宝贵,无论我们遇到了任何不幸我们都应该坚强的活着,活着就有希望,就会有明天,如果我们放弃了生命那都什么都没有了,带给父母朋友的将是无尽的缅怀和伤痛。远去天堂的她告诉了我们活着的这些人,一定要好好活着,坚强的去面对以后。当我们从学校这座象牙塔进入到社会,将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我们要有直面问题的勇气敢于去解决问题,生命只有一次机会,不可能有机会重来。
活?怎么活?为什么活?活成什么样?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每个人对于活着的意义是不一样的,为了什么活也不一样,但活成什么样是我们可以选择的,好好活着,学习主人公富贵的坚强,遇到问题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这是本沉重的书,发人深思。
活着就是希望,就会有明天。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四
试想一下,如果你是一个腰缠万贯的富豪,当你失去全部财富,变得一贫如洗后,你会怎样?如果你本来拥有一个幸福美好的家庭,有慈祥的父母,温柔贤惠的妻子,还有单纯可爱的儿女,而当他们一个一个的被死神带走,从你的生命里消失后,你又会怎样?是崩溃到没有灵魂,每天行尸走肉般的呼吸和心跳,还是决定干脆放弃自己的生命,结束这痛苦的人生?
余华老师的《活着》就把这些如果变成了真实,他用细腻的文字,向我们讲述了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悲欢离合,讲述了生命的脆弱和不堪一击,即使再鲜活的人物,在强大的命运面前,还是显得那么的渺小,那么的苍白无力…他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坎坷曲折的人生,并以此向我们诠释了活着的本质:
活着,是为了活着。
每每想起那些艰难的岁月,都让我们止不住泪湿双眼,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得粉碎。如果你真正走进主人公福贵的生活里,你会发现,那个时候你所追求的将不再是其他,而是简简单单的活下去。除此之外,一切都是奢望…
那么现在,想想自己,正享受着美好的青春,拥有父母和家人的关爱,健健康康,衣食无忧…我们还有什么理由去抱怨上天的不公平,抱怨活着有多辛苦?
和主人公鲜明的对比,我们的种.种不如意就像是一种无形而有力的讽刺。
优越的条件使人变得懒散。
如果说福贵的坚持和豁达,为我们谱写了一曲豪迈的生命赞歌,那么余华老师,便是最能把这首歌表现得淋漓尽致的人。而我们,在聆听之中,享受了一次生命的洗礼。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五
以一个简洁精短的人生引述,描写着曲折,澎湃,辛酸,痛,笑,哭的人间世事。感受,一个字"苦"。
读到他们辛酸的生活波折与经历着一个个亲人逝世时,与他们一样觉得苦,从嘴里到心里再至脑子里,眼泪就这么留下。犹如架空了灵魂,横跨过一个世纪般沧桑,无奈,悲苦,但还是得活着……
眼前仿佛看见夕阳西下的黄昏中,一个孤零零偻着背的老人在田里伸展着皱纹满面的嘴巴。淡笑着对前面比他年纪更老的黄牛说:"福贵,回家了"。福贵,是那老人的名字,可能他父母希望他长大了有福又富贵吧,但却没想到他长大了又穷又苦,老人觉得那牛就跟他一样所以也叫它福贵,它是他暮年唯一的"亲人"。
看了他们故事后发觉自己真的太不懂得生命赐予我活着的意义。相对于他们平凡人中不平凡的生活磨难,我们的消极不幸和悲哀不过是粒沙子,渺小而轻微,。是我们太轻视生命了,以为活着就是在这世界走一走,总觉得自己苦了,累了,受委屈了,别人欠我们了,不懂得活着的真谛……或许现在我们依然不清楚活着的真谛何在,只是看了徐福贵一家后觉得自己是活得如此渺小,活得如此安逸,不得不说"活着真好"。
书中说地主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终于赌光了家业一贫如洗,穷困之中的富贵因为母亲生病前去镇上求医,没想到半路上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历经苦难,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变成了聋哑人,儿子机灵活泼……然而,悲剧还未停止,妻子家珍得了软骨病,最后死在福贵的怀中;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老婆生孩子难产需要输血而去献血,全身的血被活活抽光;女儿凤霞又聋又哑,嫁了一个好老公万二喜,却因为生小孩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也因建筑工地失事而被两块水泥板活活夹死了;只剩下小孙子苦根和福贵相依为命,可苦根最后也因为吃了半锅豆子而撑死了。随着我们每一次翻动的页响,心灵亦随着撼动一次,因为生命里难得的温情将被一次次死亡撕扯得粉碎,只剩得老了的福贵伴随着一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当年福贵的老爹说:"从前,我们徐家的老祖宗不过是养了一只小鸡,鸡养大后变成了鹅,鹅养大了变成了羊,再把羊养大,羊就变成了牛。我们徐家就是这样发起来的。"
"到了我手里,徐家的牛变成了羊,羊又变成了鹅。传到你这里,鹅变成了鸡,现在是连鸡也没啦。"、"徐家出了两个败家子啊。"
多年后年老的福贵说了这句话"做人不能忘记四条,话不要说错,床不要睡错,门槛不要踏错,口袋不要摸错。"。这其中的变化也颇让人感概。
观其一生除去前二十年的混帐日子,往后倒活得认真而勇敢。面对失去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时,泪,流不出;哭,喊不出;千疮百孔的心满目苍痍仍不曾说要一死了之,似乎他的意识里生命还在,还能动,还活着就要坚持着下去。
失去祖业后勇敢地承担自己制造的后果;穷困潦倒时坚持地互相维持着;每失去一个亲人即使痛不欲生却还蹒跚着身影与在生者彼此珍惜着……他,比因饱受折磨而自杀的战友春生坚强勇敢。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六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靡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爱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这个故事让年青的我们不禁有些战栗。薄薄的十二万字,笼罩着"欲哭无泪的压抑".只是阖上书本之时,内心似乎多了一些超越世俗欲望和纷争的平静。现实生活的无情与残忍,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宽广;而活着,纵使要担当诸多难以承纳的苦痛,但是依然要坚忍,顽强。这应当便是生命的力量罢。
余华这么说他写作的缘起——"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所以在那些悲伤的情节之间,福贵仍然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述说苦难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
正如你终于会明白,无论现时我们经历的是措手不及的幸福喜悦,抑或是无可告人的艰辛苦难,只要继续活着,它们中的大多数细节和感受都将被我们和时间一一遗忘,只留下苍白的结果。那个结果对现时的我们毫发无伤。告诉我,谁还在不堪着高考的煎熬,失恋的痛苦,或者某个伤疤最初的鲜血淋漓?
我仿佛已经看到许多问号:这样,我们的生存还有什么意义?
嗯,就像那谁说的,企图探究活着的意义注定只能成为一个笑话。人只是一种存在,它与天地万物一样并无意义。
那到底该怎么活着?
老人对生命的态度总是让我很敬畏。在经历了几十年的动荡后,眼前的一切都已经变得无所谓了。他们不担心是否会被炒鱿鱼,不担心是否有战争,不担心下一周的股市行情——或者说是不愿去操心了。这就如同余华所说的——就是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么说来,老人的态度也就是孩童的态度了。在我们绞尽脑汁去寻思到底什么是活着、该怎么活着的时候,造物主在我们背后偷偷的笑了。原来,他早已把答案告诉了我们——终点就是起点。我们在一开始就已经手握答案,只是这轻易而来的结论在没有经历现实的验证之前我们不愿意相信。于是,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来验证它。验证结束,生命也就接近终点了。
呵呵,无数大家都说不清的事,我怎么又能说的清呢。我只是在看完余华的《活着》以后说一些关于活着的话而已。
又或者,"活着"更本不需要我们去多言。我们还是像福贵那样,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然后在无所事事的时候,跟一个路过的人一起翻阅那些或痛苦或甜蜜的回忆,最后拍拍屁股,在夕阳下抽着烟斗回家去!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七
《活着》在“我”与福贵的交谈中展开。福贵——一个看似普通的老人耐心地向“我”讲述了他的一生。在他平缓的语调下他坎坷的一生却如娟娟细流平缓得流入读者的心坎。
作为地主的儿子,年轻的福贵没有争气败了家,从此,他拖妻带女开始了他曲折的一生。他曾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差点死于枪炮下;后来经历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等历史大事件,历经千辛万苦却不得不目送自己的亲人一个个先于自己死去。经历了无数的生离死别,福贵依旧乐观的活着,甚至平淡无奇地向“我”述说他的一生。
“人们将生命中的错误聚集到一起,创造出一个恶魔,叫命运。”《活着》让我思考命运为何可以这样百般折磨一个人,让他一下子从富贵的殿堂跌到一贫如洗的潦倒境地;让他一下子从幸福美满的天堂坠入孤独一人的地狱。但是,更多的是让我思考在绝境中人对生的渴望有多么强烈;更多的是让我领悟到历经万难后看淡一切的从容。
没有人知道明天是什么样子,究竟是阴霾密布还是阳光灿烂?但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明天之后还有明天,只要生命没有结束,永远有下一个明天,永远可以希望着下一刻就是我们想要的幸福。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
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倒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的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八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体会者的讲述。主人公叫做福贵,典型的中国古老的名字。以前父母总是会给孩子取这样的名字,代表着自己和祖辈的寄托。福贵的家人当然也是想他能够大福大贵,可真的是这样,就不会有接下里的故事了。如果名字能够决定一切,那么中国会减少多少悲剧啊,可是寄托只是寄托,和现实还是有很多难以企及的差距。年轻的福贵生活放荡,纨绔子弟可以说,家境优越,地主父亲。可是越是这样的家庭就越难有优秀的儿女,福贵的眼中,生活就是享受和挥霍,不顾父亲的反对,不顾妻子的心伤…终于有一天,他把家业败光了,输在了赌博上,输给了龙二。为了还债,父亲卖了家业,搬出了祖宅。然后父亲去世了,或者说是被他气死的,接连的不幸还在继续…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九
作为一名女生,我一直以为对科幻类别的小说不感兴趣,但《三体》这本小说完全改变了我这样的看法。
《三体》系列小说分为三部,而昨天刚刚看完了第一部。
作者刘慈欣在当前的科技基础之上,向读者们构造了一个架空的科幻世界,故事基调宏达、神秘而又悲壮。在故事当中我遇见了很多物理学的名词,比如宇宙背景辐射,哈勃红移,为了搞清楚故事的发展,我也随时准备着百度百科,遇到不懂得名词就查。
故事假设在银河系之外的一个天狼座中有另一个可适宜生物居住的星球,名为三体。一次偶然的机会,三体文明和地球文明相互知道了对方的存在,于是双方陷入了一种思考。而地球上,知道对方的存在的人类很少但基本是居于社会高层当中,由于知识背景的差异,他们对三体文明的看法相互之间存在着很大的等分歧,有些人希望三体人能够在地球上生存使地球上的丑恶消失,而有些人希望三体人永远都不要登陆地球,因为三体人能够给地球带来的未必是福音等等。
尽管地球人对三体人的态度褒贬不一,但是三体人却将地球人当做一个敌人。尽管就科技水平而言,三体文明要大大高于地球文明,但三体人要成功登陆地球需4。5个世纪,从中地球可以发生很多次科技革命,大大提升其科研水准,而这对未来的三体人而言是一个大大的威胁。
这就是《三体》小说的总基调。同时这样的基调也让我陷入了一个思考,即两个之前没有任何接触的文明碰撞时带来的到底是和平还是战争。
显然,就历史看,这个结论可能并不是那么乐观。当年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后,欧洲文明大肆的入侵美洲,掠夺财产,杀烧掳掠,使得美洲的原始文明永劫不复,最终被欧洲人统治且殖民。
我想,这是因为每个文明体都像一个个体一样,如果让其走入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当中时,他们便缺乏安全感,而这样的不安全感很可能导致一些残酷的后果。历史中的印第安人或许就是这样的一个牺牲品。
而《三体》小说中也是这样,尽管三体文明比地球文明先进很多,随着时间过渡,未来有非常多的不确定性,或许过了三四百年地球文明就会赶超三体文明,到了那个时候三体文明能不能保全自我也是一个问题了。所以作为地球人和三体人而言,最为理智的做法可能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保全自我,同时消灭对方。
或许这样的一个结论让很多人感到悲观,但这却是一种最为现实的结果,尤其是生活在我们现实的社会当中,可能会常常遇到于此类似的情形或者作出于此类似的选择。
但是就作为一个个体的我们,我还是希望不同的民族、种族、宗教、国家等能够引以为界,找到一条超出武力威胁的和平之路从而相互理解相互认可,共同构建更加美好的将来。
所以,一个好的方法是太空城自转轴与木星自转轴同向平行,然后在中段的一些支撑位置建造不旋转的固定环,环上有推进器,用这个推进器调节高度。或者就是不构造这样的支撑环,就在旋转的外表面安装可以改变方向的推进器,然后计算好旋转的角度来控制方向和推进器的开关。后面一个方案比较适合无中轴(也就是无骨架型的太空城)。
而且,事实上,考虑到太空城最终在打击到来的时候需要作出各种不可预知方向上的规避动作,这种建筑在环(或者球等各种不同形状)上的多方向推进器本身也是必须的,不然规避动作只靠两极附近的推进器是很难完成的。
而对于太平洋一号这种当作卫星在运动的,就更加应该和木星的自转方向一致了,不然潮汐锁定效应会对整体造成极大的影响(包括导致无谓的机械金属疲劳)。而且,就算太平洋一号不自转,在木星强大潮汐力下还是会自转的,这就是潮汐锁定的威力。木星对其卫星的潮汐锁定效应就是造成其卫星表面冰层裂缝、地下火山活动和高温的一个重要影响源,所以不能小看。
当然,这依然是小问题,因为说不定未来科技的推进器完全不用考虑能耗、机械疲劳和方向问题。
比较好的技术设定,就比如说通过将空间降到零维,然后“再降低”来实现全部十个维度都广延的“新世界”。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
一本宁静闲适又寂寞的书。
一本语语惊人,字字闪光,沁人肺腑,动我衷肠的书。
《瓦尔登湖》的作者——梭罗,也如他的书般沉静而寂寞,他能从一片叶子中看出春夏秋冬,他沉醉于自然,钟情于鸟鸣,山川草木均是他的密友。他有时生活得像个隐士,他可能时常觉得那山、那水比那人更与他相投。我喜欢这样的人,正如我喜欢这样的一本书。
《瓦尔登湖》,这本书以简单朴实的文字记录着他到瓦尔登湖边隐居的一段时光。在瓦尔登湖畔,他像一个原始人那样简单地生活,他想试试一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能够简单到什么程度,想试试用自己的手能做些什么。
他凭借自己的双手盖了一座简单温暖又牢靠的房子,他用空闲时间盖房,并享受其中。他崇尚自由与简单:“每一个觉得日子艰难的人可以花一美元买一个箱子,钻几个窟窿,下雨和晚上可以钻进去,盖上盖子,这样他的灵魂就自由了,外出时,也不会有房主追你要房租,有多少人为了一个更大,更豪华的箱子的租金而烦恼不断;而他是不会冻死在一只小箱子里的。”
尽管梭罗所说的很难实现,但我们要知道不管选择什么样的房屋,都需要让自己的灵魂保持自由,是你占有了房屋,而不是房屋占有了你。
梭罗总喜欢给自己的生命留有更多余地,每日,他有暖阳莺雀叫他起床,他有月光星星伴它入眠。饿了,走到瓦尔登湖畔,捕几条鱼吃,偶尔有时间,种一些大豆改善下生活。他活得不慌不忙,安然幸福。
我们应该向他学习。此处的‘享受生活’并非指无所事事、今朝有酒今朝醉,而是指享受生活,品味自然。我们应多亲近自然,抽取每天的一点时间,放慢脚步,放松心情,做一些自己喜欢做的事。
也许,有人会对我的观点表有质疑,整天忙忙碌碌,哪里有时间?!
的确,在现在的社会,每个人都过着快节奏的生活。一天下来,时间挤满。但我们应想想,除了必要的工作与学习,一天之中,有多少时间是用在玩电脑,看手机上?微博qq占用了我们太多的时间,电脑中的花草背景取代了自然景色的博大美丽。但你们可知道:当你盯着电脑时,阿拉斯加的鳕鱼正跃出水面;当你刷看朋友圈时,梅里雪山的金丝猴刚好爬上树尖;当你开黑王者荣耀时,的山鹰盘旋在云端;当你畅聊qq时,尼泊尔的背包客已端起酒杯坐在火堆旁!此时的你,仍在抱怨,梭罗的想法有多不切实际,《瓦尔登湖》内容纯粹空谈,人们根本没有时间静心享受什么所谓的。
可是,朋友,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是不是应该少去一些抱怨,少去一些责任的推脱。我们每个人每一天,或多或少都会剩余时间,只是有人将其用于手机,而另一些人则选择用那些时间来给生命留出余地。哪怕,他们只是坐在床边,发会儿呆。也许,有人会说,这样使用时间还不如打打游戏实惠,享受自然只是无所事事浪费生命表现罢了。无所事事固然不好,但碌碌无为又有何意义?留出时间,放松自己,沉浸自然,这样做决不是从生命减去了时间,而是比通常的时间增添了许多、超出了许多。
真希望每个人都能放下手机静下心来,拥抱生活。这是我的祈愿,也是《瓦尔登湖》所教给我的自然生活理念。
瓦尔登湖是神的一滴,是最接近上帝和天堂的地方。愿我们每个人的内心像美丽的瓦尔登湖一样,生活的平静、自在、简单。愿我们每个人都能过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纯粹的生活。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一
两年零两个月的时间,隔阂了文明与原始的距离,横亘了喧嚣与平静的对话。亨利.梭罗以沉思者的身份,独自隐居在他双手搭建的木屋里,在康桥德城的瓦尔登湖上,过着与世隔绝的清贫生活。建房、开阡陌、种豆,“一蓑烟雨任平生”。
他说:“来到这片树林是因为想过一种经过省察的生活,去面对人生最本质的问题。”瓦尔登湖很美,梭罗乐此不疲重复着单一的事情,钓鱼、烘焙蛋糕、接受访客;一天虔诚劳动休憩、阅读。瓦尔登湖很美,晨昏下变幻的树林,四季迥异的湖面,沼泽上低飞的鹰隼。那是青春女神赫柏经过的伊甸园,即使经历凛冽、炎热,仍不变春天漫溯的蹁跹。“若至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在纤尘不染的美中,我们开始“省察”文明人需要铅色冰冷的物质世界。
“文明人走过的足迹,只留下一片荒凉。”原始与文明,隔了时间,隔了人本质的迁途。在那个茹毛饮血的年代,人们敬畏它,爱护它;但在这个日日笙歌的年代,人类挑衅它、剥削它!这是一张在私欲中暴露的人类狰狞的面孔!“你侮辱着大地,居然还敢议论天堂。”梭罗愤懑地说,但尽管如此,瓦尔登湖仍在生长着,如同大自然宽恕了我们无节制的打击,以强者的姿态,漠视了我们可笑的癫狂。
大自然的美是一种本返璞归真后的自由。李太白懂这个道理,仕途失意流连祖国山河,一壶酒饮尽蜀道庐山白帝城;陶潜懂这个道理,傲骨不为三斗米折腰,隐居“中无杂树,芳草鲜美”的桃花源;周庄懂这个道理,论鱼梦蝶逍遥游,不争世俗与天共生与物为一。
孟子曰:“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家中的长者说“靠山吃山,吃山养山。”自然的馈赠,是古人珍惜的,乃我们践踏的,我们视如草芥的,将来人们视如珍宝。
大自然是贫匮而风雅的智者,安之若素走过颠沛流离的岁月,被战火、硝烟泯灭了模样,却依旧笑傲人间。而我们,要做仁者,仁慈宽厚对待环境,才能永存。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二
让阅读成为习惯有一种习惯,穿越历史,历经沧桑,因为终有所成,所以永不褪色。——题记
孔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人生短短几十载,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当垂暮之年,回忆过去种.种作为,不禁潸然泪下,后悔当初的年少轻狂,但为时已晚。对于我们来说,唯一的幸运便是我们手中还拥有一份相对其而言比较充足的时间。眼下,我们最明智的选择就是珍惜时间,好好读书。
千古词人苏东坡有诗曰:“发奋识遍天下字,立志读尽人间书。”由此可见,书的好处有多大。多读书,不仅可以拓宽视野,还可以修身养性。书读得多了,自然就会领悟人生的真谛,懂得品味生活的美好。沉浸在淡淡的墨香中,去享受陶潜“采菊东篱下”的悠闲自在,去领略李太白“天子呼来不上船”的豪迈清高,去欣赏李易安“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的纯洁烂漫,去学习陆放翁“僵卧孤村不自哀,尚思为国戍轮台”的爱国情怀。沉浸在历史的清香中,流连……
高尔基曾经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确实不错,但书籍也有好坏之分。乐读好书,会受益匪浅,甚至会一生受益;偏爱不好的书,会影响人生的航向,甚至会误入歧途。所以说,不仅要好读书,还要读好书。读文学书,可以提高个人修养,打造文学功底;读科学书,可以活跃思维,培养创新意识;读旅行游记,可以开阔视野,增广见闻。这三类书,皆有益处。
读书的时间,就是这样一点点挤出来的。面对现实繁复的世界,要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最好的办法应该就是读书。从书中,隐约可以看到这样一幅画面:陶潜满目忧伤的样子站在菊花丛中,一袭青衫,一壶浊酒。无限惆怅,借酒消愁后皆云飞雾散。读史以明志。在悠悠的历史长河中,点点星辰,朵朵奇葩,座座城堡,无不散发出迷人的光芒。四大名着无疑是中国古代文坛上最亮丽的一朵奇葩。三国乱世,合久必分,分久必合。一代枭雄曹操,是治世的能臣,乱世的奸雄,他胸怀大志,从容不迫,却飞扬跋扈,纵横恣肆。仁者刘备,寄人篱下,一味谦恭,但他知人善任,用人唯才。千古良相诸葛亮,有经天纬地之才,鬼神不测之机。空城妙计、巧借东风,无不彰显他的亘世才能。纷争战乱,尔虞我诈之间,寻找为人治世之道,安邦治国之理。浪漫西游,师徒四人,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方才取得真经。
人生就像西游,阳光总在风雨后,不经历苦难的磨砺是不能看到天边绚烂的彩虹的。凄美红楼,宝黛的爱情悲剧正因封建社会的落后所酿成的,无奈让黛玉抱憾终生。所以,社会在进步,思想也要紧跟时代潮流。仗义水浒,一百零单八将齐聚梁山,奸臣当道,他们无惧无畏,为兄弟而战,为正义而战。即使结局悲惨,可过程不也轰轰烈烈吗?兄弟与正义不可抛弃,不可放弃,更不可背叛。阳光肆意地洒向大地的每个角落,和煦的春风刮过,带走了冬日的寒冷,带来了希望。柔美的小花,在嫩绿的小草的衬托下,五颜六色,分外妖娆。
捧一本好书,静坐窗边。窗外河里的冰,好似被一缕阳光腐蚀得解冻了。潺潺的溪水划过心房,不仅吟道:“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多么美好的意境啊!阳光炙烤着炎热的大地,蝉鸣穿过蔫头耷脑的绿叶,划过耳畔。在夏天这种快节奏、乱旋律的生活里,寻一棵古柳,静坐柳荫下,默读一本好书,即使再热的天气,心也会平静水。秋风席卷,吹落了枯萎的落叶。看那蝶舞秋风,别具韵味。黄昏时分,坐在草地上,品味唐诗宋词的韵味,任凭“夕阳无限好”,却已近黄昏。暮色苍凉,心如止水。冬天在落叶的呼唤下,终于迈着优雅的舞步款款走来。“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开”。一夜之间,满树枝头已经盛开了一簇簇洁白的花朵。白色。冷漠。凄凉。不禁想起“花落花飞花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黛玉,你是否后悔过你的痴情柔肠呢?穿越五千年的悠悠岁月,回到现代纷繁复杂的的世界。黎明,车水马龙。夜晚,灯红酒绿。寻找一份心灵上的净土,可谓难得。此时此刻,如果去野外,一个空气清新的地方。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个高尚的人谈话。听那潺潺流水,嗅那淡淡花香,黄昏时分,看百鸟归巢。这应该是一种心灵上的享受吧。当职场失意,跌落在人生最低谷时,找寻一个山清水秀的地方,伴着阵阵鸟语,阅读励志的书籍,看那细水长流,会觉得人生虽曲折变化,但只要专心致志做一件事情,总会成功的。从此,在工作上兢兢业业,领导和同事好评如潮,事业蒸蒸日上。只缘于那本书的精心开导。
当很长一段时间,总是三点一线地来回,重复地做着一件事情,感到厌烦的时候,不如停下来休息一下。心平气和地捧着一本书,津津有味地阅读,当你在这本书中迷失自我时,你便会忘记工作的烦恼,脑海中只有故事的情节是怎样的扣人心弦,故事的结局是怎样的美好,所有烦恼,通通抛到九霄云外去了。当好奇心不期而至,面对各种各样的科学问题无以作答,这时,如果有一本关于科学的书籍,便会如饥似渴地读起来。遨游科学的海洋,强烈的好奇心终于得到了满足。当感到累,想一个人去长途旅行,行李已经收拾好,但却无从选择目的地的时候,会觉得自己这些年虽然一直在辛苦工作着,但除了对工作的事情了如指掌外,似乎,一无所知。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啊!这时,不妨找一本旅行游记或风景指南一类的书来读,当阅读得知某地的名胜吸引的游客以亿计数时,绝对会叹为观止的。就这样,订上了机票。一个人的旅途中,有书为伴,不觉寂寞。当因为一点小事生气时,便会突然想起书中的一句话:生气时拿别人的过错来惩罚自己。顿时会觉得生气是毫无意义的,是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的。然后心头的浓烟缭雾就会散去。
不管是在混乱的战争岁月,在贫苦的封建社会,在繁华的开元盛世,还是在纷繁复杂的21世纪,始终有人不离不弃地以书为友,与书同行。古有孙康囊萤映雪,他家境贫苦,却勤于读书。所谓“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知者不如乐知者”,孙康就是一个乐于读书的人。东汉时期,孙敬悬梁刺股,以警醒自己。天道酬勤,他终于成为一名出色的政治家。近代有林海音,着有《窃读记》,她少时在放学回家的路上就会冲进书店,不,是冲向书店,然后“偷偷”进入书店,并躲在人群里看书,还得时刻关心着书店老板是否注意到自己。有时也会感到饥饿,但她把书籍作为精神食粮,如饥似渴地读书。这也是后来她如此出色的原因之一。林肯,是美国历史上最受爱戴的领袖,也是至今美国人仍然念念不忘引以为荣的伟大人物。林肯有年家境凄凉,到学校受的教育加起来不到一年。他的仁慈、智慧和卓越的能力基本上是自学成才。小时候,林肯没机会上学,每天跟着父亲在西部荒原上开垦、劳动。他放牛、砍柴、挖地时怀里也总揣着一本书。当他得知邻居家有许多藏书之后便去邻居家借来了一本《华盛顿传》,休息的时候,一边啃着粗硬冰凉的面包,一边津津有味地读书。晚上,他在油灯下常常读书读到深夜。少年的勤学苦读,是后来他获得巨大成功的重要基础。
“人的影响短暂而微弱,书的影响广泛而深远。”书籍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的思想,实现了一位又一位有志者的梦想。书籍使人类从无知到有知,从有知到好知,从好知到乐知。书籍培养了各行各业的有用之才,推动了人类思想的快速进步,是社会发展的巨大贡献者。不必惊叹于他人的出色才能,不必厌恶自己的过分愚笨,因为你是世界上唯一的你,与众不同的,独一无二的。“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善读,可以,医愚。如果你还有一颗上进的心,如果你还想超越某人,如果你还希望变得智慧,如果你还想保持一颗平静的心,那就让阅读——成为一种习惯。“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现在,你可以选择赞成阅读,抑或是反对。但在绝版的青春里,不能犹豫,更不能选择一个错误的选项。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三
雨来扒开芦苇和铁头、三钻儿几个人一起玩耍玩着玩着雨来的妈妈从雨来姥姥家回来,雨来也从河里玩回来,雨来的妈妈看见雨来身上光溜溜的,雨来的妈妈正拿着扫帚雨来不慌不忙地向妈妈解释原因,事情是这样的:
你走了以后李大叔到我们家逃难,鬼子问我:“有没有看见李大叔?”我没有回答,鬼子把糖果和金戎子给我,我没有要,于是鬼子打了我两巴掌,鼻子被打得出血,一滴一滴的血流下来,溅在课本上那几行字:“我们
是中国人,我们爱自己的祖国。”鬼子打累了,我说:“没看见!”扁鼻子的军官说:“枪毙,枪毙!拉出去,拉出去!”
我乘机逃到河里,鬼子对河沿响了几声枪,鬼子以为我死了,就走了,我等鬼子走了,从河里钻出来就回家去了,妈妈对我说:“你真棒,不仅躲过了鬼子还帮了李大叔。”
我读了这篇课文知道雨来是一个聪明,勇敢的小孩子。读了这本书,我深深地懂得了:我们应该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成为祖国的栋梁,为祖国的繁荣做出贡献。
同时也学会了:面对困难,要临危不惧,要冷静地面对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四
“凡是人,皆须爱,天同覆,地同载。”这句话是让我们互相关爱,可我却从《安妮日记》中读出了痛苦,但又发现了痛苦中的一丝微笑。虽然那微笑多么渺小,但却给犹太人带来希望。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时候,德国侵略了荷兰,对犹太人实行了“种族”清洗。当安妮的姐姐玛格特收到了通知单,大家为了安全,躲到了公司的小屋里。在屋子里,同为犹太人的达思一家也躲了进来,过着暗无天日的生活……
在秘密的小屋里,大家都无时无刻的担心着,可是安妮却总是用微笑面以战争,面对痛苦,面对全世界。虽然她也是个犹太人,但她也热爱生活,热爱自然,热爱读书。她在日记中说到:我常常问自己,要是没躲进来,要是我们都遇难了,那就不会受那么多苦,不会连累那些保护我们的朋友,不也挺好吗?不,不对。我们还想活下去,还想自由、幸福的活下去!看啊,安妮是多么替人着想啊,但又多么渴望活下去,不过,作为犹太人,他们没有选择的余地。在此,我深深地感到了希特勒犯下的罪恶和犹太人的无辜。安妮躲在秘密小屋时,她也会害怕,但她却相信未来是美好的,和平的,只是她等不到这一天来到了……
所以说,我们是幸福的,是幸运的,可是当今世界上,能像安妮一样乐观的人又会有几个呢?可是我就比较乐观,为什么呢?事情是这样的:
新学期新气象,我们班来了一个转学生,名叫来孔宁。我早就跟她打过交道了,发现此人“知识渊博”、“才华横溢”,算得上“女强人”。经过一段时间的交往,我们几个好学生被“冷落”了,大家都有点不服气。可是我转念一想:既然多了一个对手,就又可以学“知识”了。所以我相信,也许我们不会成为好朋友,但我们却可以把优点放大,把缺点抛弃,成为学习上的对手,充当别人的吸尘器,把好处“吸”过来
总之,《安妮日记》里的安妮是个永不放弃的女孩,她坚定的微笑让我明白了生命的含义,就是:痛苦像雪球,你越想远离它,它就越滚越大,把你压迫。只有阳光能融化它,这道阳光就是——微笑。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五
今年寒假,我接触了生平看过的第一本科幻小说《三体》。
刚开始阅读的时候,我并没有把它像读一本名著一样来读,认为它只不过是类似于网络小说的文学作品罢了。因为初读《三体》,感觉作者的文笔并不是特别突出,但是读着读着,我感到这本书不能像名著一样逐字品咂,阅读。这本书的精华在于它的思想,它的内容。费尽力气将它读完,我才第一次体会到科幻的魅力。
读完《三体》,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对作者的无比崇拜:“能写出那些连理解起来都十分困难的文字的人定非凡人。”我在心中不止一次的这样想。特别是当我阅读到那隐藏情报的三个童话故事时,这种感受尤为强烈:我起初以为,既然这个故事的主要创作目的是为了传送情报,肯定只是一个无聊的故事,并且里面的因素暗藏玄机而已。但当我开始阅读时,我就立即被这些故事所吸引。至于其中隐藏的情报,我连阅读解读情报的过程时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更别提去破译情报了。这样精妙的情报故事当然不是虚构的主人公云天明所创,而是作者缜密思维的结晶。所以,一位这样思维宽阔的作者,创作出这样一部令人拍案叫绝的科幻小说也就不足为奇了。《三体》带给我的第一启示,就是生活只有在不断的追求中,才能不断升华,变得更加有意义。
《三体》里面反映的一些当今社会的人性问题不禁让人深思。当一个虚假的黑暗森林警报传来时,人们想着的不是积极应对,团结作战,而是只为自己,一心逃命。在人群拥堵的发射场着急逃离地球的人全然不顾飞船周围还未散开的人们,进行强制发射,一时间火花四溅,无数飞船周围的生命被付之一炬,到处弥漫着烤肉的味道。一小时前这里还是人间天堂,但瞬间这里就变成了人间地狱。人性的丑恶在此刻显现。现代社会中如何让人性不再那么丑恶,是每一位人类都要面临的问题。所以说,追求完美的人性,是永无止境的一条探索之路。正是在不断的追求探索之中,人性才能得到不断的升华。
《三体》不仅反映了许多值得深思的社会现实,更重要的是,它其中的科技元素令读者大开眼界。我们现在交通工具的最大速度不过只是音速的四到五倍而已,而到了不久的将来,人类或许已经为能达到光速的15%而感到沾沾自喜,而他们不知道,三体人已经通过空间曲率驱动达到了令人类梦寐以求的光速……没错,科学就是在不断的发展中艰难前行,最终达到的地步可能是人们十几年前想都不敢想的境界。人类从古至今都一直在追求:追求更强大的科技。
也许,在18900020__年后,宇宙真的走向终点, 变为一个
奇点重新来过,多么荣耀的过往,多么繁华的回忆只会变为一些元素重新进行组合,但是,只要为更好的生活追求过,就足够了,对于相对于宇宙来说如此渺小的人类,我们不能要求太多。
《三体》是一个开始,是我接触科幻的一个起点,或许我以后不会再有很多课余时间,但是我会始终记得,《三体》这本科幻小说带给了我怎样的惊喜与领悟。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六
假期是一个教师最能入静的时候,所以也是教师最有收获的时候。假期是教师阅读的最佳时期,也是教学反思的最好时机。因为我们不再琐事缠身,不再疲于应对。有的是时间可供我们静心读书,深入思考
教师的成长之旅是一部漫长的心灵之旅。这个旅程是从阅读开始的。读最好的书应当是为人师者身体力行的职责。不在于读很多,而在于读最好的。即使有一些书很难轻易地读进去,但也要设法读进去。
《爱怕什么》是毕淑敏的散文名篇,被现代人称为“心理散文”。在读的过程中,我对文章产生了特有的激动,或许是毕淑敏在字里行间对我的打动,
我在毕淑敏散文中,体味到“爱”的真谛——“爱是神奇的化学试剂能让苦难变得香甜,能让一分钟永驻成永远,能让平凡的容颜貌若天仙,能让喃喃细雨压过雷鸣电闪。”
“爱”是教育者的情怀,“爱”是教师的职业特性,“爱”是灵魂工程师们的之情,“爱”是学生成长的土壤,“爱”是学生快乐的源泉。“爱”是孕育万物的草原。在这里,能长出能力、勇气、智慧、才干、友谊、关怀……所有人间的美德和属于大自然的美丽天分,爱都会赠与你。”
让我们尽情的赋予学生们更多的“爱”,面对鲜活充满童贞的孩子们,让我们释怀人本的真“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看见“爱”的种子成长的姹紫嫣红。
其实对孩子的爱也分为很多种,特别是对不同的学生,我们要理智地去爱。什么样的学生适合什么样的爱,你需要去量身定做。对于成绩优异又傲气的孩子,你尽可以严爱;对于成绩较差又自卑的孩子,你尽可以慈爱;对于对什么都无所谓的孩子,你要引导他去爱。。。。。。
这是我对毕淑敏阿姨《爱怕什么》最认真的理解与诠释了,是内心颤动的结果。
我国伟大诗人杜甫说过:“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高尔基也说过:“书是人类的进步阶梯。”书,是知识经验的载体,它记载着古今中外的各类知识,它可以对我们扩大视野、增长见识、丰富积累、提高素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书是无言的诚实者,书籍是智慧的海洋船:从野蛮到文明,从庸俗到崇高。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像鸟儿没有翅膀。”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谈话,精益求精。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没错,田要细耕,书要精读,只要这样,你就可以读懂好书里的“救济粮”。啊!对,在此,我想到了名人的一句伟话:“书是精神的粮食。”是的,书可以以粮食的名义替代,生活中的难题可以在书中寻找解决的方法。书就像无声的导师,引导我们走向美好的未来,使我们学识渊博,使我们心胸开阔。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七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八
虽然少了--时期老一辈文艺人的束缚,我却多了九零后的浮躁不安。总有自己不能窥探到的地方,毕竟历史太深。动荡不安的年代的是是非非我也只从胜利者撰写的书上读来又何况还是草草过目。简单写了罢。
在那儿啊,那个老北平(历史我就不写了,名誉我也不重复了)和众多-时期的积极分子一样,老舍先生也从生活的疾苦中走出来,为积极的充满希望的新政权唱热情洋溢的颂歌,茶馆便是这样诞生了。就像先生深知戏剧的艺术魅力在某种程度上取决于它所具有的内在的悲剧精神,只有能够产生壮阔的悲剧美的戏剧才有可能称得上是伟大的戏剧一样_____命运也深谙此道。
茶馆,对于一个四川人来说,再熟悉不过,然而现在的茶馆恐怕先生要觉得陌生了。那儿的茶馆和现在很像,世人一看便知是茶馆,许多桌椅,许多杯茶,许多闲谈的人。那儿的茶馆又与现在不同:灰大衫,洋缎裤褂,挂鸟笼的钩,打群架又有人来协调的场子,还有那越变越大的“莫谈国事”的字条......那儿的茶馆叫“裕泰”。
那儿的人就复杂了,因为人在社会中总是有着复杂微妙的关系。谁推动了故事,谁又给它画上句点,这一代会不会在下一代身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个人的命运在黑白颠倒的社会面前难道不是早被注定了呢?社会是个大染缸,有些生命被它染得黢黑,有的却化为了土地下紫色的灵魂。三幕戏,三代人,三个动荡的时代(清末戊戌维新失败以后,民国初年北洋军阀割据时期,国民党政权覆灭前夕)。
在满清王朝即将灭亡的年代,北京的裕泰茶馆却依然一派“繁荣”景象:提笼架鸟、算命卜卦、卖古玩玉器、玩蝈蝈蟋蟀者无所不有。年轻精明的掌柜王利发,各方照顾,左右逢源。然而,在这个“繁荣”的背后隐藏着整个社会令人窒息的衰亡:洋货充斥市场、农村破产、太监买老婆、爱国者遭逮捕。到了民国初年,连年不断的内战使百姓深受苦难,北京城里的大茶馆都关了门,唯有王掌柜改良经营,把茶馆后院辟成租给大学生的公寓,正厅里摆上了留声机。尽管如此,社会上的动乱仍波及茶馆:逃难的百姓堵在门口,大兵抢夺掌柜的钱,侦缉队员不时前来敲诈。又过了三十年,已是风烛残年的王掌柜,仍在拼命支撑着茶馆。日本投降了,但国民党和美帝国主义又使人民陷入了内战的灾难。吉普车横冲直撞,爱国人士惨遭镇压,流氓特务要霸占王掌柜苦心经营了一辈子的茶馆。王利发绝望了。这时,恰巧来了两位五十年前结交的朋友,一位是曾被清廷逮捕过的正人君子常四爷,一位是办了半辈子实业结果彻底垮了台的秦二爷。三位老人撒着捡来的纸钱,凄惨地叫着、笑着。最后只剩下王利发一人,他拿起腰带,步入内室,仰望屋顶,了结了一生。
然而我感觉故事却远不只这些,远远没有结束,而其中人物又何只王利发,常四爷以及秦仲义!心眼好,但胆小怕事,懒散而无能的旗人松二爷,说媒拉纤,拐卖人口的地痞刘麻子,算命骗人的无赖唐铁嘴,靠坑害别人钻营偷生,顺风倒的奸邪小人吴祥子和宋恩子......六七十个主次人物,三教九流见证那茶馆的兴衰,见证着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的悲哀,也不只,他们还是这兴衰悲哀的始作俑者和承受者。“我爱咱们的国呀,可是谁爱我呢?看(从筐里拿出些纸钱),遇见出殡的,我就捡几张纸钱。没有寿衣,没有棺材,我只好给自己预备下点纸钱吧,哈哈,哈哈!”
茶馆的魅力在于语言,戏剧结构的巧妙严密。“在动笔写剧本的时候,我们应该要求自己是在作诗,一字不苟。作者须既有高深的思想,又有高度的语言艺术修养。他既能够从生活中吸取语言,又善于加工提炼,像勤劳的蜂儿似的来往于百花之间,酿成蜂蜜。”先生真的做到了他所说的,以北平为驻地的茶馆有着浓重的京味儿,时而婉转,时而慨叹,时而轻巧,时而深沉。那深处的却是我跳跃的思考只获得了片段,毕竟没有见过那样的景。剧中地地道道的小角色的描绘绝无庸言赘笔,譬如卖小妞的乡妇,收电灯费的但都是有血有肉,个性鲜明。全剧严谨,一气呵成地实现了老舍为三个旧时代送葬的创作主题。
然而先生想不到,命运呵,总是不甘心一路凯歌。-初,老舍受到迫害,这种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日子,让他不堪忍受。肆意的屈辱,委屈让老舍终于选择了一条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路。他于1966年8月24日在北京太平湖投壶弃世。先生的最后选择让人扼腕叹息,《茶馆》的命运也坎坷不堪,等到它大放异彩的时候,老舍先生已经永远也看不到了。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十九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特别的书,所以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非常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通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现在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轻松的心情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面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意义,因为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系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直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应该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责任。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择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相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直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曾经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弃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不过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非常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面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保持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应该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应该从文章主旨入手考虑。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今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爱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因为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呼唤英雄的时代。《牛虻》的故事告诉我们:逃避现实,与世无争是懦夫的表现;直面人生,义无反顾的人才是真正的英雄!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二十
“多少人走着却困在原地,多少人活着却如同死去,谁知道我们该去向何处,谁明白生命已变为何物……”,汪峰的这首《存在》曾经带给我深深的震撼,我们该如何存在,在人生的岔路口该怎样选择?这个听起来哲学意味颇浓的问题其实活生生的在我的生活中上演,与《解忧杂货店》不其然的相遇似乎拨开了我心灵上的迷雾。
也许是内心的困顿,当《解忧杂货店》呈现在眼前,然后,就是完全不设防的翻开第一页,一眼成痴。意外的惊喜,使我几乎是一口气不舍得停顿地想把构成全书的既独立又丝丝相扣的六个故事看完,但又隐隐为看完之后可能产生的失落感而焦虑。是的,看完书后,我几乎一宿没睡踏实,萦绕在脑海中那弥漫全书的忧伤、无奈和宿命感一直挥之不去。
故事的开头,三个因为偷的车抛锚,只能在天亮之前暂避到废弃的杂货店里的无业青年,无意中在店里的牛奶箱里接到了一封来自于过去的咨询信。原来这个杂货店在三十多年前,是一家能够解决任何烦恼的杂货店,晚年丧偶的店主因为一封封求助的来信,重新找到了被需要的感觉。因缘际会,店主去世之后的来信,就这样来到了他们的手中。而那种被人信任和需要的感觉,是他们在很久以来都没有感受过的,因此,他们开始提笔,以“浪矢杂货店”的名义给人回信——尽管错别字很多,语气也粗鲁不文,但是他们和浪矢爷爷一样,是真心对待这些信的。
翔太、敦也、幸平,他们三个人对这个世界充满了愤怒和抵触的情绪,这是多么熟悉的情感啊。曾经的我,为爱情从东北老家来到这个陌生的江南水乡,总有那么一些日子,看待这个世界的方式是失焦的,因为不被人需要而找不到存在感,因为力量太小而无能为力的挫败感逼得我要发狂,所以我拼命地想抓住一些什么,来确定我在这里的位置,一些可以帮我找到自己是谁的理由。
明明这本书名字叫做《解忧杂货店》,不知为何开头就读的我心事重重,最后那封回复给白纸的信却又像夜晚天空中的航空线一击中心,好似眼睛发出了亮光却不知何时已然饱含泪水。
这本书打到我心里,让我怀念所有被感动的时光。比起声画,被书打动更让我幸福,那种只是自己感受到的触动和寂寞,没有渲染,没有音效,没有那些潜移默化添上的东西,只是留白给你,自己填满的天马行空,可以肆意想象和参与,真好。人们彼此并不知道,也许过去或者未来的自己,会与他人的命运这般紧密相连,认真作答的每一个人,其实都是在向自己发问。最后的最后,当这个夜晚停滞于杂货店中岁月的光芒消失,人们将会迈出这个屋子,去书写虽然不一定美好,但是也真是因为不可思议地充满了未知而百般精彩的人生。人们会去承认自己的错误,去完善自己的将来,去努力为了梦想而奋斗,去不留下遗憾的勇敢而诚实地活着。人们会遵守诺言,会相互帮助,会心怀爱与真。如果眼中有泪水的话,也一定会有像泪水一样闪烁的光芒。
浪矢爷爷曾经和他的儿子说,“很多时候,咨询的人心里已经有了答案,来咨询只是想确认自己的决定是对的。”这就像抛硬币一样,把硬币抛到空中的时候,也是有了选择的时候。他们只是迷途的羔羊,手中都有地图,却没有去看,或是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地图是一张白纸,这当然很伤脑筋,任何人都会不知所措。可是换个角度来看,正因为是一张白纸,才可以随心所欲地描绘地图。一切全在你自己,一切都是自由的,在你面前是无限的可能。”在最后的信中,浪矢雄治这样写到,这是解忧杂货店最后的回答,也是作者对于我们的回答。又或许这本书就是东野圭吾给我们的一封牛奶箱回信,温柔地告诉我们人生的滋味。
无论你是什么人,懦弱自恋疯狂失意;无论你做着什么工作,白领蓝领灰领,无论你身在何处,只要你相信自己,热情的用心的真诚的活着,那就是成功的;不论你在人生的岔路口怎样选择,真实的面对自己、面对现实,跟随心的脚步,心之所向,那就是你的人生,那就是你的存在。
合上书,嘴角上扬,我似乎看到了自己来到了这座神秘的时光机杂货店,跑去后门的牛奶箱旁投一封信,写给6年前的自己。“去梦吧,去爱吧,你要知道,梦想喜欢义义无反顾的勇士,眼泪有着不可思议的热度。”
庆幸我们一直在一起,拥有那么多美好的时光!谢谢!
活着读书笔记摘抄篇二十一
看完《好妈妈胜过好老师》一书,收获很多,本书的题目就一再提醒我:老师固然很重要,妈妈也很重要,不是说孩子开始上学了,将孩子交托给学校就万事大吉了,妈妈仍须要尽上当尽的责任,生下孩子,更要养育孩子,要照管和正确地教育孩子。作者在书中有不少观点,对我很有启发,分享如下:
第一,对于必须要让孩子承受的一些痛苦,大人应有几个原则,其中之一是平静自若,不要表现出焦虑。如果大人首先一脸焦虑,孩子就会觉得问题严重,会吓着他们。(第4页)这的确是我们大人要注意的,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在孩子面前学会保持冷静,不要吓着孩子,孩子会受大人情绪的影响,会恐惧。
第二,教会孩子在困难面前从容镇定些,既能减轻痛苦,又能保护自己。(第6页)比如,诚实地告诉孩子“打针有些痛”。回想自己所见现象,有时大人会遮掩说:没事,不疼。其实,这是不符合事实的,既说了谎,还容易造成孩子以后不再信任自己,不如告诉孩子事实,同时教导孩子要坚强,毕竟这是孩子完全可以承受的。
第三,分清“逗”孩子与“捉弄”孩子的区别。(8-9页)“逗”孩子应该是以儿童的快乐为前提,成人把自己降低到儿童的情趣中,以儿童能理解和接受的方式,制造出让儿童快乐的事件,其中包含着童心、快乐,甚至幽默和指挥。而“捉弄”孩子,则是成人居高临下地利用孩子的幼稚,故意让孩子犯错误、哭泣和害怕,它的目的是逗大人高兴,给孩子带来的却是羞辱、担忧和失落,增加孩子的社交恐惧和对他人不信任。作者针对自家孩子举例说,宁愿得罪同事,不愿得罪孩子,结果不仅孩子受到保护,同事也能理解父母了。
第四,学会饶恕。作者用给小板凳揉痛来说明,(12页)不要教导孩子复仇行为,比如孩子不小心磕碰到小板凳,孩子痛的时候,大人不要拍打小板凳以示出气,在孩子眼中他也许不能辨别小板凳和人的区别,这种复仇行为教给孩子遇到不痛快就去责怪别人,导致不宽容和报复,不利于儿童心理健康。碰撞是双方的事,要善待对方。不妨教导孩子说小板凳也受撞击了,小板凳也会痛。一个能给小板凳揉痛的孩子,他对别人会有更多的理解和爱心,遇到问题从不偏执于自己的理由和利益。(14页)“利己主义”和“孤独”是同义语。一个只顾及自己利益的孩子,容易与孤独为伴,家长要教导孩子如何做个好人,学会饶恕、宽容和恩慈。否则,当他们急于维护自己的利益时,人生中一些真正的利益却悄悄消失了。(17页)
第五,家长身教影响大。当家长教导孩子“给小板凳揉痛”时,别忘记自己要以身作则,当孩子不小心犯错时,要体谅、豁达,不要爱物胜过爱孩子,要让孩子有“揉板凳”的品格,家长也要体谅孩子,包容孩子的一些行为。
第六,用充满阳光的内心感染孩子,信任孩子。只要大人内心阳光,孩子内心也会阳光。成人以干净的目光看待孩子,以健康的信念理解孩子。比如,当孩子在青春期时,对于孩子的情感,大人要有阳光的心态,作者认为,“有男孩子喜欢你,说明你是个可爱的孩子,你对别的男孩子有好感,说明你也是个懂得欣赏他人的人。除去不安和自责。”(29页)事实上,作者作为家长对孩子的引导带来很好的结果。作者认为,人是很容易受到暗示的,包括成人在内,被暗示为品行端正、善良友爱,孩子就会自我肯定、品行健康。(28页)家长信任孩子,以阳光的心态来感染孩子,孩子会往正确的方向上走。
第七,要陪伴孩子阅读。作者认为“儿童的天性喜欢阅读,凡那些表现出不喜欢阅读的孩子,都是因为家长没有在合适的时机给他们提供合适的阅读环境。要么家中很少买书;要么是买了书懒得给孩子讲;要么是整天用电视机哄孩子,总之,孩子从小与阅读是隔离的。”(79页)孩子之所以长大后不爱阅读,与小时候的习惯有关,的确孩子常会找家长讲故事,不要用电视打发孩子时间,要多多亲子阅读。
第八,陪伴阅读时用书面语,不要用口语。作者认为“好阅读尽量用书面语,坏阅读抛开书面文字大量使用口语。”(80页)这对家长是很好的提醒,有时图快,就用口头语给孩子表达书中图画的内容,但其实自己的口头语毕竟不规范,不要图省事,要按照规范的书面语给孩子读故事,让孩子学习规范的语言。此外,家长不要为了孩子不比别人落后和自己的要求强行让孩子读书,要巧妙地运用智慧让孩子自己有兴趣愿意阅读。
第九,随着孩子年龄增长,培养孩子阅读文字的能力。作者认为“文字是一种抽象的语言符号,可以刺激儿童语言中枢的发展,并且这种符号与儿童将来学习中使用的符号是一回事,他们在阅读中接触得多了,到课程学习中对这种符号的使用就熟练自如,这就是‘读字’可以让一个孩子变得聪明的简单陈述。”优美的文学作品可以陶冶孩子情操,而且可以真正提高让孩子的写作水平。读古诗也是培养孩子心灵意境的一个选择。
这本书还有不少作者观点,绝大多数都给我非常大的启发,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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