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生身边的典型教育引导学生,可以起到润物无声的作用,容易收到潜移默化的教育效果。下面小编在这里为大家精心整理了几篇2022年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范文,希望对同学们有所帮助,仅供参考。
篇一: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树立典型,营造氛围,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学生,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围绕我校发展特色,树立学生正确的荣辱观,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乐于奉献,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学生中评选20XX年秋季学期校园之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本次评选分两大类。
(一)学期综合奖
本次评选结合学生年级特点,设置:红色之星、礼仪之星、勤俭之星、守纪之星、运动之星、文艺之星、美术之星、阅读之星、科技之星、防疫之星共10个奖项。
(二)学期学业奖
学业奖根据期末检测情况进行评选,不做推荐。
二、评选条件-学期综合奖
1、红色之星
(1)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德育活动,并能够高质量完成。
(2)牢记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3)有坚定理想信念,追求真理、报效祖国的志向,主动传承红色基因,有较强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4)在本学期学校、年级、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和道德与法治课程中,表现优异。
(5)能够认真学习“四史”,在班级中积极为同学服务,弘扬正能量。
(6)红色之星应在共青团员、少先队员范围内评选。
2、礼仪之星
(1)遵守学生礼仪规范,注重仪容仪表、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具有良好个人素养,无不良行为习惯和嗜好。
(2)穿戴整洁,衣着大方,规范佩戴红领巾。在学期内历次文明检查中未出现个人扣分项。
(3)言语文明,讲普通话,能够使用“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等礼貌用语,待人友好。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礼貌待人,能够主动和师长问好。不与人争吵、争执,为人谦和。
(5)掌握在社交场合有关谈吐、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礼节,热情大方,文明礼貌,具有宽广的心胸、自信的品质。
(6)因行为礼仪失当(如骂人、打闹等)出现约谈家长情况的一票否决。
3、勤俭之星
(1)具有良好的节约环保意识,爱护公物,爱护学习用品、生活用品。在学期内历次文明检查中未出现个人扣分项。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各项节约教育活动,努力争当节约小能手。
(3)在家、校都能做到不浪费水、电,养成节约的好习惯。
(4)模范执行光盘行动,不浪费粮食,在校就餐时注意用餐文明,不乱扔饭菜、不挑食,不铺张浪费,不乱吃零食。在学期内午餐检查中未出现浪费情况。
(5)在校勤劳,主动帮助老师等承担相关劳动,主动帮助同学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6)在家能够积极参与家务劳动,帮助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4、守纪之星
(1)模范遵守校纪校规,自觉遵守纪律,严格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去做,没有违纪违规现象,并能积极影响和带动周围同学遵纪校纪校规。
(2)能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课。上课精神饱满,认真听讲,积极回答老师的问题,按时完成各项练习。学期内迟到次数不超过3次。
(3)课间不在教室和公共空间里追跑打闹,喧哗起哄。当看到有同学在追逐打闹的时候,能够及时向老师反映,防止发生矛盾冲突和安全事故。
(4)爱护环境卫生,不乱扔垃圾,不乱写乱画,爱护花草树木。
(5)团结、关心、爱护同学,发现有不文明或违规现象应及时报告班主任,敢于揭露和制止不文明和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6)学期内受到学校处分或因不遵守纪律被约谈个人及家长的,不得参评。
5、运动之星
(1)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和比赛,认真上好体育课,不缺课、不迟到,服从体育老师的教学安排。
(2)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积极参加学校课间操、阳光一小时等活动,并态度认真。
(3)能够通过体育运动,带动、感染身边家人、同学一起参与其中。
(4)在学校运动会等体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学生优先推荐。
(5)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学年评定良好以上。
(6)学生体检视力合格或未出现严重态势。
(7)学期内,因病请假累计不超过5天(次)。
6、文艺之星
(1)认真对待每堂音乐艺术课,课堂参与度高,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好。
(2)积极主动参加学校等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能够积极配合做好宣传工作,在各类比赛中获奖学生优先推荐。
(3)才艺突出,在班级中反映良好。
7、美术之星
(1)认真对待每堂美术艺术课,课堂参与度高,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好。
(2)积极参加韶光课后服务计划文化项目,得到指导教师的高度评价。
(3)能够独立完成美术课、课后服务计划文化项目作品。
(4)在各类文化美术作品展览、比赛中获奖学生优先。
8、阅读之星
(1)有良好的阅读习惯和较大的阅读兴趣,每天阅读的时间不少于三十分钟。
(2)能够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阅读要求。
(3)有一定的阅读储备,能够积极分享、讲述书中精彩片段。
(4)积极参加朗诵、朗读、背诵、演讲等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9、科技之星
(1)认真对待每堂科学课,课堂参与度高,不迟到不旷课,课堂秩序好。
(2)积极参加韶光课后服务计划科技项目,得到教师的高度评价。
(3)能够独立完成科技课程、课后服务计划科技项目作品。
(4)积极参与各类科技作品展览、竞赛,并获得各类奖项学生优先。
10、防疫之星
(1)认真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上下学注意佩戴口罩,日常注意保持1m间距。
(2)注意个人日常卫生,餐前便后注意洗手。
(3)积极承担班级工作,能够协助老师做好班级通风、扫除等工作。
(4)积极配合做好学生核酸检测,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第一针剂、第二针剂接种工作,为构建健康屏障做出贡献。
三、评选安排
学期综合奖评选遵循“公平、公正”原则,按照“专人提名与核查+班级评议(民主推荐)+学校审核”程序进行。综合奖原则上不重复授奖。
四、注意事项
1、校园之星是学校每学期学生综合类最高荣誉,全体老师要做好宣传贯彻工作,切实保证让每名学生清楚了解到学校校园之星评选的标准,向校园之星努力。
2、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慎重推荐,确保被提名的推荐人有资格、有成绩、有事迹、有代表性。
3、各班级必须进行班级评议(民主推荐)环节,确保每名学生都参与到评选评议的过程中,保障公平、公正。
4、时间明确,责任到人,请各班级务必按照规定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
篇二: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新课程改革所倡导的教育理念,充分关注每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关注学生日常表现和成长过程,让更多的学生获得成功,让不同的学生获得不同的发展,发扬我校“和爱、明礼、乐学、健美”的校训精神,决定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辛集学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灌输培养少先队员对党和社会主义祖国的情感,教育引导少年儿童深刻领会中国梦的内涵,在学生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二、发展目标
为了提高工作的实效性,我校建立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评价体系,让每一位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学会一定的社会交往技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的发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从而形成“看星星、学星星、赶星星、争星星”的校园风气。让我校学生学有榜样、行有目标,并以此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我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
三、“校园之星”评选项目
和爱之星、明礼之星、勤学之星、习惯之星、洁美之星、运动之星、才艺之星、进步之星共八星,每学期获得五种星以上的学生即可获得“星级少年”称号。
四、评选时间
全年贯穿,每学期期末评选。
五、评选程序
1、班主任召开主题班会,会后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制定星级目标,根据每位孩子身上的“闪光点”,确立自己的发展目标。
2、各位老师会根据学生各方面的在校表现,进行记录。同时,班主任将《家长反馈记录卡》下发到家长手中,该记录卡是根据“洁美星”、“明礼星”、“习惯性”、“和爱星”“运动星”等评选中,需家长督促学生在家养成并如实记录。该卡需一至两个月上交班主任一次,班主任根据家长的反馈信息进行星星卡奖励。
3、每一至两个月班主任老师会根据学生在学校、家庭的记录情况进行分类总结,进行星星卡派发奖励,由学生交由家长精心保存。
4、学期末班主任收取星星卡,将同时获得五种星卡的学生名单上报学校。
5、学校组织开展“我身边的榜样”宣讲会,各班推荐星级评选中的典型人事上台宣讲,对各班获得“星级少年”称号的学生进行发奖表彰,并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光荣榜。
六、评选标准
(一)和爱之星
教育不仅是“成学之教”、“成业之教”,首先应该是“成人之教”。让每个孩子都成为身心健康的人,遵纪守法的人,爱国爱党的人,有益社会的人。因此我校从“和”、“爱”两个字入手。从学生角度诠释:“和”即和睦、和谐、和善;“爱”即关爱、友爱、热爱。
标准:①爱祖国、爱家乡、爱学校、爱班集体,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②积极参加学校、班级开展的德育活动表现突出者。③遵纪守法,讲究公德。④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能虚心听取老师家长的教诲,不顶撞、不发脾气,能主动关心他们,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⑤同学之间互助互爱,主动帮助生活或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图回报。不搬弄是非,不给同学取绰号,不说让人伤心羞愧尴尬的话语。⑥谦虚谨慎,以礼待人,诚实守信,不作弊。
(二)明礼之星
讲文明讲礼貌,是做人的起点。以“明礼”为主题,结合文明校园创建和礼仪教育,通过文明礼仪课、主题教育活动、检查、评比、示范、家长督促反馈、表彰等方式融入到学生的生活学习中。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礼仪:①能够熟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校园六个好”,积极参与学校开展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系列活动。②自觉遵守公共秩序,爱护花草、树木、小动物,爱护校内外公共设施。③在集会过程中不交头接耳,不擅自走动或离场,不在会场吃零食,不起哄,不乱扔果皮纸屑,保持会场清洁卫生。④讲普通话,说话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处处使用礼貌用语“请”、“您好”、“对不起”、“没关系”、“再见”等。⑤课间文明游戏,不在操场、楼道和教室内追赶打闹、不打架,不做危险游戏。⑥上下楼梯,靠右行,遇到师长要礼让先行。⑦见到老师应问好,上下课要起立迎送;进入老师办公室或上课迟到时要先喊“报告”,待老师同意后方可进入;休息时间无急事最好不打扰老师,如因病不能到校要及早跟老师请假。⑧放学站队要“静、齐、快”,行进中不掉队保持安静,离开时跟老师说“再见”。⑨向别人借东西,要先征得别人同意;对别人的东西要加倍爱护,并且信守诺言,按时归还。
家庭礼仪:①养成按时起床的好习惯,不赖床,起床后穿衣动作迅速、有条理。要自觉主动地叠好被褥,及时整理好房间。自觉刷牙、洗脸、讲究卫生。②在与长辈一起用餐时,应让长辈先入座,就餐时细嚼慢咽,嘴里不能发出声响,餐具要轻拿轻放,摆放整齐。别人给自己添饭菜,要说“谢谢”。不能专挑自己喜欢的菜吃,也不能在菜中乱翻乱拣,要节约粮食不浪费,帮家长做力所能及的家务。③客人来访要热情接待,帮助父母排座、递茶后可告辞离开,待父母送客时应与客人说“再见”。如父母不在家,要以主人身份接待客人。④放学后,不要在外面逗留,以免家长着急担心。出门要告知家长,回家要向家长说声“我回来了”。
社会礼仪:①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②乘公共汽车时应依次排队上车,对孕妇、儿童、老年人及病残者要主动让座。③爱护旅游观光地区的公共财物,不乱写、乱画、乱刻;不要随地吐痰、随地大小便、污染环境;不要乱扔果皮纸屑、杂物。拍照时不要争抢场地,不遮挡别人镜头。如需别人避让,应有礼貌地请求。④对售货员要有礼貌,称呼“阿姨”、“叔叔”,不要用“喂”、“咳”等字眼对售货员呼来喝去。⑤主动关心和帮助残疾人,富有爱心,经常做好事。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能够理性智慧的见义勇为。
(三)勤学之星
标准:①各科学习成绩优秀。②能够按时完成各科作业,字迹工整,正确率高。③能主动帮助其他学生提高成绩。④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发言。⑤能够自觉主动的学习,无需家长老师监督催促。⑥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善于掌握一定的学习方法。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科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习惯之星
标准(该项标准每学年根据学生养成情况进行调整):本学年习惯养成将以强化书写姿势、坐姿、握笔姿势、下课六件事、回家七件事5个好习惯为主。
(五)洁美之星
为了创造洁净美丽的校园环境,培养学生环保意识和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生活自理能力。我校从个人、学校、家庭三方面入手。通过常规检查、家长督促反馈,开展“弯弯腰,拾起身边的垃圾”、“最美教室评选”“节约用纸,从我做起”等实践活动,最终实现学生能够自觉维护环境卫生。
标准:①勤洗头、勤剪指甲、勤洗脚、勤洗澡身体无异味,保持穿戴整洁,不穿奇装异服。男生一律剪平头,不留长发、不留奇特发型,女生头发梳理整齐,不准留披肩发、染指甲、佩戴首饰等。②放学做到“三净”桌面净、桌兜净、脚下净。③自己的房间自己整理,且能帮助家长收拾整理房间。④不随地吐痰,不带零食到校,不乱扔垃圾。⑤能主动参与精心布置美化自己的教室。⑥能够主动捡拾垃圾。⑦能做到节约用纸减少垃圾产生。
(六)运动之星
规则:①能够利用课间和在家时间锻炼身体,认真做好两操,至少有一项体育特长。②踊跃参加班级、学校组织的各类阳光体育活动,能在班级或校级获奖。③积极报名参加辛集学区田径运动会,且成绩突出。④在我校特色“花样跳绳”运动中能创新新花势表现突出。
(七)才艺之星
在文学、音乐、绘画、书法、朗读等方面有特长,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比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八)进步之星
在生活、学习或其他方面,面对失败不气馁,富有上进心,肯下功夫,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明显进步的学生。
通过“星级少年”评选活动,希望每位学生都能找到自己的“闪光点”,不断为自己确立新的目标,发现自己的潜能,看到自己的进步,证明自己的成功。
篇三: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教育引导全体学生,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先进,表彰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涌现出的先进学生代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我校决定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条件
凡评选为“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思想品德良好、学习态度端正,有一定的榜样示范作用,并接受学校、教师和同学的监督。
二、评选类别及标准
1、学习之星:①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②学习积极主动,勤学好问,刻苦钻研;③学习方法得当,勇于克服学习中的困难;④学习成绩优异。
2、礼仪之星:①尊敬师长,孝敬父母,言谈举止文明礼貌;②同学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相互尊重,相互合作;③仪表整洁端正;④有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和兴趣爱好。
3、勤劳之星:①有一定的劳动技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公益劳动,不怕苦,不怕累,起到模范带头作用;②能出色完成卫生值日或学校卫生大扫除的劳动任务,自觉维护卫生保洁区及学校、教室的环境卫生;③能对破坏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劝阻。
4、纪律之星:①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②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③有正义感,能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进行劝阻。
5、进步之星:在周清、月考或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考试中取得明显进步,或在学习生活中有明显进步的优秀学生。
6、管理之星:在班级(包括班团干部、课代表、小组长等)、督察组、协管员、学生会等学生自治组织中工作主动、以身作则,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
7、诚信之星:在班级诚实守信,勇担责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各项活动的学生。
8、阅读之星:阅读兴趣浓厚,阅读有计划、有目标,能在班内发挥课外阅读的模范带头作用,阅读量大,阅读范围广泛,坚持摘抄或写读书笔记。
三、评选办法
1、“校园之星”每月评选一次,评选采取学生自荐和同学、老师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符合以上条件的同学,可以向班主任老师自荐,也可以由其他同学或老师推荐产生。
2、每月每个年级推荐上报“学习之星”“礼仪之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进步之星”“管理之星”“诚信之星”“阅读之星”各2名,共16名。要求16名学生须分别来自不同的班级,具体班级由年级组确定,建议逐班依次轮换。
3、每月25日之前以年级组为单位上报推荐资料。资料如下:
(1)5寸彩色电子照片1张(若个人无照片,学校可组织集体拍摄)。
(2)100字以内推荐词1份,推荐词必须由同班同学以第三人称形式撰写。要求做到语言精炼、用词准确得体、文句优美。
(3)上交要求:①照片命名格式“姓名+班级”提交;②推荐词以年级组为单位汇总于“附件1:金塔县中学‘校园之星’推荐表”。
四、宣传办法
学校将通过微信公众号、橱窗等对评选出的“校园之星”进行宣传报道。
五、注意事项
1、各年级、各班要高度重视评选活动,使活动起到启发德育的作用、利用选树、宣传班级典型的良好契机,加强对全体学生的正确引导,真正把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推荐上来。
2、各班要积极创设评优争先的氛围,充分发动学生参与评选,树立榜样的示范作用。
3、各年级、各班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宣传先进学生的优秀事迹,通过平凡小事,折射出学生的高尚品质和人性光芒,共同创设“让学生尝到成功的喜悦”的良好氛围。
篇四: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为提升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效果,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不断成长为志存高远、德才并重、勇于开拓、积极进取、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不断探索典型引领的新模式,发挥典型引领作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全国教育大会、《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XX-20XX年)》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榜样的力量引领广大青年,汇聚正能量,追逐新梦想,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基本原则
“XX校园之星”评选活动以“务求实效、广泛参与、多角度设奖、深入挖掘、公正公开”为原则,在全校范围内选树模范典型。从学生学习、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等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立奖项,激发学生积极向上的意志品质。
二、评选办法
(一)奖项设置
面向学校全体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开展“XX校园之星”评选,设立“学习之星、道德之星、体育之星、创业之星、科技之星、文艺之星、劳动之星”等奖项。若有典型人物,“XX校园之星”评选范围可进行外延,各学院可依据特点自行设置奖项,报学校“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批。
(二)评选条件
1、基本条件
(1)XXX学院在籍学生;
(2)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无纪律处分;
(4)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异,无未通过课程/环节;
(5)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热心各种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体能测试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良好及以上。
2、专项条件
(1)学习之星
具有端正的学习态度,明确的学习目的,勤学善思,能带动所在班级或专业形成良好学习氛围,积极推动学风建设,学习成绩优异。
五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5及以上;四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国家奖学金,平均学分绩点4。0及以上;三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一等奖学金及以上;二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二等奖学金;一星学习之星:获得当年度校级三等奖学金。
(审核认定部门:教务处、学生处)
(2)道德之星
1)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自立自强、志愿公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青年学生树立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2)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3)见义勇为,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4)个人事迹在社会媒体或校园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介绍,并引起较大反响或获得表彰奖励的。
五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道德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
(3)体育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运动会或在省内同级别单项赛事中获奖取得名次的;
2)参加单项赛事必须是全国或黑龙江省大学生体协举办或国家体育总局和省体育局单项协会主办的赛事。
五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四星体育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三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第一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获得第一名;二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三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三名;一星体育之星:参加省级体育比赛并取得成绩,团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有突出贡献的队员,个人项目前六名。
(审核认定部门:体育学院、教务处)
(4)创业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奖项的创业团队负责人;
2)已开始创业的在校大学生且为创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团队主要负责人(截至通知发布时间所持股份≥30%);截至通知发布时间,其项目实际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含3个月);
3)创办企业已吸纳就业人员5人以上(含5人),或已获得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或技术、商业模式有创新,或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或营业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
五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的;四星创业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及以上的;三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一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二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二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一星创业之星:参加省级创新创业大赛获三等奖且满足2)3)任意一项。
(审核认定部门: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
(5)科技之星
1)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2)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实用新型”专利;
3)发表期刊学术论文。
五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或发表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第一);四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二等奖或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第一);三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A类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二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一等奖;一星科技之星:参加国家级学科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
(审核认定部门:科技处、教务处)
(6)文艺之星
参加国家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大学生文化艺术竞赛并取得成绩的。
五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四星文艺之星:参加国家级及以上级别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三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一等奖;二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二等奖;一星文艺之星:参加省级文化艺术竞赛获得三等奖。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教务处)
(7)劳动之星
1)积极参加“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关注国计民生并作出积极贡献;
2)积极参与学校、学院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积极参与学校倡导和组织的各项活动,为学校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3)在生产、经营、改革、管理、自主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受到表彰的。
五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国家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四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省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省级表彰奖励的;三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市级社会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市级表彰奖励的;二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在校级媒体上报道介绍或获得校级表彰奖励的;一星劳动之星:个人事迹突出,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
(审核认定部门:团委、学生处)
(三)评选流程
“XX校园之星”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五星、四星“XX校园之星”,由学校进行评选;三星、二星、一星“XX校园之星”,由各学院进行评选,奖项就高评选,不可重复获奖。各学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自主申报,相关职能部门依据《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评选办法进行审核、认定,通过后由“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最后评定,公示五天,广泛接受监督。
(四)表彰办法
表彰分为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1、颁发荣誉证书及奖章。奖励“XX校园之星”五星、四星获得者。
2、颁发奖金。参照《XXX学院关于学科竞赛与创新成果奖励办法(修订稿)》及其他奖励标准,颁发相应奖金。
(五)时间安排
1、启动阶段。10月上旬—11月上旬,要把宣传活动贯穿评选表彰全过程,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尤其是易班等新媒体的积极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营造氛围。
2、推荐阶段。11月上旬—11月中旬,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要结合实际,按照“XX校园之星”的评选标准和推荐程序,推荐候选人。对候选人情况审核后,在指定时间内,报送审核认定部门进行评选。
3、评选阶段。11月中旬—12月上旬,审核认定部门按照《方案》中评选条件,确定人选,报学生处汇总(同一奖项有多个审核认定部门的,由第一位牵头汇总,统一报送),学生处将汇总结果呈“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表彰人选。
4、表彰阶段。12月中旬,经“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出表彰决定。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将评选活动作为实现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各部门要按照工作部署及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好推进评选活动的各项任务。成立“XX校园之星”评奖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党委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技处、计划财务处、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体育学院主要负责人,各学院书记、院长。
(二)坚持公正公开。严格选拔程序,坚持推荐标准,以公正公开为原则,切实把事迹突出、有代表性、可信可学的学生典型人物挖掘出来、推荐上去。在组织评选过程中,要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有关评选纪律,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
(三)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渠道广泛宣传榜样人物事迹,在校园内大力营造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切实提升学生荣誉感、自豪感,充分发挥先优引领作用。
篇五:校园十佳之星评选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鼓励学生全面发展,优化个性,培养特长,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使我校教育切实做到面向全体,面向发展,树立学生正确的发展观,为了学生一切得发展,使学生人人成为校园之星,将来成为一位合格公民奠定良好的基础,特制定“校园之星”评比条例。
二、校园之星评选目的
长期以来,我国的学校对学生的评价方式大多用考试分数来衡量学生的优劣,重智育而轻其它各育,导致一大批学生高分低能,发展不平衡。学校评选“三好学生”的目光主要集中在少数尖子生身上,虽然鼓励了少数学生,但由于名额指标的限制,对绝大多数学生来说,经受的却往往是失败的打击,从而压抑了学生的个性,使他们产生心理压力,失去自信,影响健康成长。为此我校拟定了《校园之星》的评选方案,在整体素质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培养各具特色的个性特长。使每位学生都能感到不论自己在哪方面有点优点,只要努力,总有展示和获奖的机会,总会得到老师和同学们的赞赏和鼓励,不断增加孩子们体验成功的机会,有利于帮助学生尤其是一些学习上落后的学生得到发展,认识自我,树立自信。从而达到我校对学生的评价。
三、评选类别
“校园之星”分别设立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礼貌之星、卫生劳动之星、纪律之星、校园孝星、体育明星、艺术(绘画、手工制作、歌唱)之星等十项。
四、评选条件
凡申报“校园之星”的学生都必须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体育成绩达标,在此基础上,具有突出的某一方面,方能参加评选。
(一)全面发展之星
1、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能在班级中起带头示范作用。
2、学习成绩在全年级名列前茅。
(二)学生干部之星
1、担任班委会、少先队干部,有高度责任感。
2、能认真履行所任职务的职责,独立工作能力强,处处为班级纪律、卫生等着想,集体荣誉感强。
(三)勤奋学习之星
1、学习目标明确、独立思考能力强,能很好地掌握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科成绩在年级中均为优秀。
2、在学科竞赛中成绩显著,获学校及以上的奖励。
(四)学习进步之星
1、学习态度端正,能够刻苦学习。
2、入学以来,学习成绩在原有基础上有很大程度提高。
(五)文明礼貌之星
1、严格遵守《公民道德建设纲要》和《小学生守则》的相关要求。
2、认真学习并弘扬雷锋精神,坚持做助人为乐的好事,积极主动为班级、为学校做好事。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卫生劳动之星
1、讲究个人、集体卫生,手脸干净,衣着整洁。认真值日,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在家能帮助父母做简单的家务活。
(七)纪律之星
1、能模范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思想品德好、学习态度端正。
2、能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不骂人,不打架,不搬弄是非。
3、诚实勇敢,勇于举报学生之间的不良行为,且能主动劝诫。
(八)校园孝星
1、在家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主动帮父母做事。
2、在校尊敬老师,见了老师主动问好打招呼。
3、在校爱护小同学,不欺凌弱小,能主动帮助小同学解决实际困难。
(九)艺术之星
1、对书法、绘画、摄影等具有浓厚兴趣,并具备扎实的基本功。
2、在学校及镇级以上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机关处室组织的书画摄影比赛中获得奖励的。
3、具备文艺表演才能,在歌唱、舞蹈、小品、器乐演奏方面具有显著的成绩。
4、在网络绘画竞赛中获奖的。
(十)体育之星
1、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积极认真地上好每一节体育课。
2、能在学校大型文体活动中积极参加各项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
3、能带领并号召全班进行体质训练的,如组织班级打篮球、踢足球等锻炼活动的都可入选。
五、评选办法
1、采取层层筛选的办法,先由班级推荐或学生个人申请,经少先队部、教导处、政教处审核后,确立为校园之星候选人,再报请校务会讨论决定。
2、“校园之星”每学期评选一次,每次班级各星评选2名左右。其中全面发展之星、学生干部之星、勤奋学习之星、学习进步之星、文明守纪之星在期中考试结束后评选;其他各星在平时和有关相关活动结束后评选。每年的六一儿童节将集中表彰。
六、表彰
1、学校表彰:发给荣誉证书、办展板介绍其主要事迹;
2、向上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其他表彰项目的人员必须是“校园之星”。
七、达到结果与目的
通过开展“校园之星”评选活动,进一步推进学校的评价制度改革,培养孩子们良好的行为习惯和道德品质,鼓励学生发展特长。发挥榜样示范、教育作用。在全校学生中创设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激发学生勇于争先的进取的精神,形成良好的学风、校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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