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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管理局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公路管理局2018年“路政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市公路路政工作实际,现制定“路政宣传月”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规范执法,护路为民”为主题,进一步加强公路路政管理法规和政策宣传,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宣传活动,强化全社会爱路护路意识,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组织好“路政宣传月”活动,确保取得实效,市局成立“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路政支队,刘汉兴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工作。

三、活动时间

5月1日至5月31日,为期一个月。

四、活动内容

(一)宣传重点:1、《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东省公路路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等路政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2、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公路用地、公路建筑控制区等路域环境治理,涉路施工作业等路政管理工作及典型案例;3、严格执法、文明服务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例

(二)宣传形式:充分发挥地方特色和优势,丰富宣传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路政宣传活动。

1、喷涂、悬挂宣传标语。利用公益宣传牌、公路桥梁、公路两侧建筑物等相关设施,喷制、悬挂醒目的宣传标语;在办公场所、执法站点、公路服务区、公路收费站、公路养护站点等地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

2、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路政宣传口号。电子显示屏包括各路政服务大厅、国省道沿线、收费站、公路站、服务区等设置的所有在用电子显示屏。

3、设立固定宣传点。在重要桥梁周边、穿村镇路段、收费站广场、服务区、治超检测站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固定宣传点,设立咨询台、展板,发放法律法规文本、倡议书、漫画等宣传资料及印有路政宣传标语的宣传物品等,现场解答民众关心的路政管理问题。各高速路政大队在辖区内各服务区设置咨询台开展现场咨询;各县区局根据各自实际选择合适地点开展集中宣传,具体地点、时间报路政支队备案,路政支队根据情况实地督导。

4、媒体宣传。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播放路政宣传片、宣传口号和桥梁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有关媒体对宣传月进展情况进行专题、连续报道。发挥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网络路政和微路政(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及时编发路政宣传月活动有关信息聚焦执法一线、着力挖掘培养宣传先进典型。

5、开展走访活动。深化执法服务大走访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公路沿线党委、政府、部门、乡镇、企业、工地等,发放宣传材料;利用宣传车在公路沿线乡镇、街道、社区和厂矿企业、人流密集场所流动宣传;积极开展“三走进”活动,走进校园、走进社区、走进乡镇,广泛深入的普及公路安全保护法律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护路意识。积极开展入户宣传和上门服务,以宣传增进沟通交流,以服务促进宣传实效。

6、开展整治活动。结合宣传月活动,加强对各类涉路违法行为的治理,坚决整治擅自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等涉路违法行为,坚持宣传与整治一起抓,教育与纠正同步走,不断增强“路政宣传月”活动效果。

7、开展征文活动。以“规范执法,护路为民”为主题,开展征文活动。稿件形式不限,必须为原创。各县区路政大队、高速路政大队、路政支队机关各科室每个大队、科室投稿不少于1篇,鼓励路政执法人员积极投稿。投稿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31日。经“路政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评选出优秀作品后,将在《xx公路》杂志刊登。

活动步骤

活动发动阶段:4月28日至4月3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提前部署,明确职责分工,确定宣传内容、活动方式等。

(二)活动开展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大力开展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整治活动、征文活动等。宣传标语、横幅等应于5月1日前喷涂、悬挂完毕,电子显示屏应于5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24小时不间断滚动播出相关内容或口号。印刷品、展板等内容要力求新颖,贴近工作。

(三)活动总结阶段:6月1日至6月5日。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此次路政宣传月活动形成音像资料,留档备查,并认真做好总结工作,活动方案、总结及相关音像资料于6月5日前报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姜xx,联系电话:xx,邮箱:xx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提前部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路政宣传月”工作作为公路路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主管负责同志要负总责,协调有关科室,提前准备,及早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上抓,制定详实的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强化措施,积极创新,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多措并举,力求实效。要把“路政宣传月”活动与路政管理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地方特点和优势,创新宣传模式,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视角的立体化宣传格局。要打破常规,突出自己的特色,“路政宣传月”宣传活动要有亮点、行动开展要有实效。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同时,开展好各自的“特色动作”“自选动作”,不断提升公众对路政管理工作的认知度,提高爱路护路意识。

(三)加强培训,展示形象。要进一步加强对路政执法人员自身的培训和教育,过组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方式,教育执法人员遵守文明执法规范要求,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树立良好的公路路政执法形象。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将执法工作与服务群众出行紧密结合,为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创造良好条件。

(四)强化监督,总结提高。各单位要注意及时收集“路政宣传月”活动期间的录音、录像、照片等宣传资料,建立宣传档案。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以“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建立路政管理长效宣传机制。活动期间,市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单位“路政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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