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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小学生防溺水责任书内容(通用3篇)

最新小学生防溺水责任书内容(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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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防溺水责任书内容篇一

据齐鲁晚报讯: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发生溺水事故。当晚7:50,7名学生打捞上岸,但已全部死亡。另据中国网络电视台报道:9日10:40,哈尔滨松花江5名学生手拉手营救落水女同学时,4人遇难。这些事故的发生令人十分痛心。随着夏季到来,学生涉水、游泳等行为增多,为切实避免溺水事故,保障学生安全,请家长们注意督促孩子增强意识,学会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为此,我校提出几点要求,希望家长密切配合,具体要求如下:

1、教育子女增强“安全第一”意识,学会一些自我防范、自我保护的知识和本领。

2、严禁学生到溪、河、池、水库中游泳或玩耍。

3、任何时间在家在外不准玩火,要安全使用火烛,不准放鞭炮,不能在田间放火,防止引发火灾。

4、注意交通安全。不满14周岁的学生不骑自行车上学,校车上、上学、放学路上戴小黄帽。孩子外出应有家长陪同,在公路上要靠右行走,横穿马路要从斑马线通过,交叉路口、转弯路口、陡坡注意来往车辆。不要乘坐无牌、无证的车辆,不准私自骑自行车外出。

5、要防止坏人的侵害。不要单独外出游玩,购物要有家长同行;不搭陌生人的便车,不接受陌生人的钱财、玩具、礼物或食物。不让陌生人进入房中,不在他人面前炫耀父母的地位或财富,以免招致麻烦。不管坏人以任何方式威胁,千万不能开门。要学会使用“110”、“119”“120”等报警电话,但切忌随意拨打,否则要负法律责任。

6、要注意防止触电。不让孩子随意触摸电器、插座等有电源性物品,不让孩子使用热得快烧水,不用各种用电器充电,不私自使用各种电器。遇到雷雨天气,千万不要站在高耸的物体下,如旗杆、高树、电杆、烟囱,不要靠近有金属物的地方,不要收看电视,不要打电话。

7、防食物中毒。家长不给孩子零用钱,购买“三无食品”。不随便吃腐烂、变质的饭菜、瓜果。不喝生冷水。

8、不准进行不安全的戏闹。如抛石头、土粒、杂物、弹弓、木棍、铁器、刀具等追逐打闹开玩笑,不准攀爬大树和各种建筑物。

9、掌握正确使用液化气常识,不单独开液化气炉灶。

10、反对邪教,崇尚文明。自觉学习科普知识,提高科学文化素质,热爱生活,反对迷信。不到网吧和游戏厅等娱乐场所上网和玩耍。不参加非法的活动,不做违法的事。

xxx

20xx年x月x日

小学生防溺水责任书内容篇二

在每年发生的中学生安全事故中,溺水是造成农村中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杀手之一。随着夏季的来临,中学生发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全国各地历年发生多起中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教训十分惨痛。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定学生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防患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感,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1、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2、不在无成人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嬉水、玩耍;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嬉水、玩耍;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在上下学途中下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冒险过桥、过河、渉水坑。

3、学生游泳必须到政府批准的合法经营的游泳池且有家长陪同。

4、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

学生在学校正常的放学、上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的`安全责任由学生家长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江河、池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

xx中学

20xx年4月2日

小学生防溺水责任书内容篇三

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精神,为了学生的健康和安全,学校以班为单位与各位学生家长(监护人)签订防溺水安全责任书,学校和家长必须提高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责任意识,共同加强防溺水教育,同时承担相应的教育管理责任。

一、共同教育学生:

㈠在上学、放学途中要结伴而行,按时到校回家。

㈡不准私自在上学、放学途中,行课休息时段下水游泳、嬉水、玩耍或擅自与同伴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在行课期间外出校园下塘、下河、下堰、下水库等水域游泳、嬉水、玩耍,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或水情险恶的地方游泳、嬉水、玩耍。

㈢学生游泳必须有家长陪同。

㈣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让成年人来抢救,未成年学生切不可下水施救。

二、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它有关规定认定:

㈠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㈡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㈢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㈣其它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三、家长要尽到监护人的职责。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节假日、以及上级部门(县委县政府、教育局、)通知放假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由学生家长全部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家长或监护人要加强平时的教育和监管,严禁孩子私自下河下堰等水域洗澡游泳、嬉水、玩耍。让孩子健康成长。

四、学生在我校就读期间本责任书均有效。本责任书由家长和学校各存一份。

xxx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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