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往年冬春季节发生的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防控工作,努力减少各类火灾事故,根据市局《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决定自即日起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局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和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市局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各科室、工程小组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净化消坊安全环境,确保全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辖区内国省道在建工程火灾防控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施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作业区、生活区、仓库、活动板房、施工材料堆放场地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器材的设置、配置情况。施工现场用电、用火管理及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火灾等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施工单位基层拌合厂、预制场、实验室、沥青库等基层场站防火标志、消防设施器材设置、配置情况。职工进场消防安全教育情况。生活区、配电室、食堂、仓库、固定动火区及建筑物出入口等消防器材设置、配置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及检定情况;定期消防巡查情况等。
(二)开展公路站、办公楼、宿舍楼(区)等重点场所火灾防控排查整治
排查整治以上场所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和检定情况;消防通道、建筑周边灭火救援设施,场地设置情况;电器线路敷设及破损老化情况;冬季取暖和厨房燃气使用情况;定期消防巡查情况;用电设备和电器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8年12月11日前)
制发方案,提出目标,明确重点,细化措施,落实职责,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2月12日-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
各科室、工程小组对照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
(三)总结提升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五日内)
总结固化经验,改进不足,推广亮点,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我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监督。
各分管领导、科室和工程小组负责人要按照“一岗双责”和安全生产“三必须”原则要求,切实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火灾防控工作组织、领导责任。各科室、工程小组要根据方案要求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细化、分解、落实, 要根据方案要求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日常检查和联合集中检查等方式,扎实开展好职责范围内的火灾防控工作;全体职工要立足本职岗位,从自身做起,抓好本岗位火灾防控工作。
(二)加强宣传推动
各科室、工程小组要积极推动职工关注消防、学习消防、参与消防,推动消防主体责任难落实,增强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职工消防安全管理和技术水平,确保我局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加强信息报送
相关科室、工程小组要加强火灾防控工作信息收集报送。本月起,每月23日前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报安保科,由安保科汇总上报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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