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富春街道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小学、托幼机构正常运行,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省、杭州市及富阳市的有关规定,结合富春街道目前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富春街道手足口病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控制疫情的传播与流行。
二、组织领导体系
1.街道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防保所所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同时安排必要的经费开展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2.各村、社区居委会、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小组,做好本单位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
3.建立和完善由街道、村(社区、小学、幼儿园)二级组织组成的手足口病防控工作体系,开展全街道的手足口病预防和控制工作。
三、医疗卫生工作体系
街道防保所成立手足口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防保所所长任组长,各有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街道手足口病防控业务指导,提出全街道手足口病防控意见,检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当好办事处领导的参谋。
1.配合协调市疾控中心开展手足口病的监测,收集和上报疫情控制相关信息;组织相关人员培训,做好疫情控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2.开展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消毒为重点的监督检查;成立手足口病疫情控制工作小组。街道防保所要成立手足口病疫情处理工作小组。配合市疾控中心对手足口病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手足口病的密切接触者采取必要的医学观察措施;对医疗机构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对居家隔离场所进行隔离控制和消毒进行技术指导。
四、防控措施
(一)病例诊断
1.临床表现
(1)一般病例表现。
急性起病,发热,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疱疹,手、足和臀部出现斑丘疹、疱疹,疱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头痛等症状。部分病例仅表现为皮疹或疱疹性咽峡炎。预后良好,无后遗症。
(2)重症病例表现。
少数病例(尤其是小于3岁者)可出现脑炎、脑脊髓炎、脑膜炎、肺水肿、循环衰竭等。
A.神经系统:精神差、嗜睡、头痛、呕吐、易惊、肢体抖动、无力或瘫痪;查体可见脑膜刺激症、腱反射减弱或消失;危重病例可表现为频繁抽搐、昏迷、脑水肿、脑疝;
B.呼吸系统:呼吸浅促、困难,呼吸节律改变,口唇紫绀,口吐白色、粉红色或血性泡沫液(痰);肺部可闻及痰鸣音或湿罗音;
C.循环系统: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或缓慢,脉搏浅速、减弱甚至消失,四肢发凉,指(趾)发绀,血压升高或下降。
2.实验室检查
(1)末梢血白细胞。一般病例白细胞计数正常,重症病例白细胞计数可明显升高。
(2)血生化检查。部分病例可有轻度ALT、AST、CK-MB升高,重症病例血糖可升高。
(3)脑脊液检查。外观清亮,压力增高,白细胞增多(危重病例多核细胞可多于单核细胞),蛋白正常或轻度增多,糖和氯化物正常。
(4)病原学检查。特异性EV71核酸阳性或分离到EV71病毒。
(5)血清学检查。特异性EV71抗体检测阳性。
3.病例定义
临床诊断病例:急性起病,发热,手掌或脚掌部出现斑丘疹和疱疹,臀部或膝盖也可出现皮疹。皮疹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口腔粘膜出现散在的疱疹,疼痛明显。部分患儿可伴有咳嗽、流涕、食欲不振、恶心、呕吐和头疼等症状。
重症病例:1.有手足口病的临床表现的患者,同时伴有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2.手足口病流行地区的婴幼儿虽无手足口病典型表现,但有发热伴肌阵挛,或脑炎、急性迟缓性麻痹、心肺衰竭、肺水肿等
(二)疫情报告
1.自2008年5月2日起,手足口病纳入丙类传染病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对符合上述病例定义的手足口病病例进行报告。
2.报告内容与方法
发现手足口病患者时,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报告卡》中“其他法定管理及重点监测传染病”一栏中填报该病。医疗机构应填写完整的传染病报告卡于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富春街道各村卫生室、民营医院、个体医、其他各类医务室由富春防保所代报)。
3.局部地区或集体单位发生流行或暴发时,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
(三)留观或住院指征
1.留观指征。
3岁以下婴幼儿,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需留观。乡镇卫生院如发现符合留观指征患者,应立即将其转至县级以上医疗机构。
(1)发热伴手、足、口腔、肛周皮疹,病程在4天以内;
(2)疱疹性咽峡炎,外周血白细胞计数增高;
(3)发热、精神差。
2.住院指征。
具备以下情况之一者需住院,应立即将其转至指定医疗机构。
(1)精神差,嗜睡、易惊、烦躁不安;
(2)肢体抖动或无力、瘫痪;
(3)面色苍白、心率增快、末梢循环不良;
(4)呼吸浅促或胸片提示肺水肿、肺炎。
(三)流行病学调查
富春街道防保所应积极配合市疾控中心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同时对参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使其明确调查的目的和要求,熟练掌握调查的内容和方法,认真仔细地按调查表和有关要求进行调查登记。具体的调查内容和方法按市疾控中心制订的方案执行。
(四)居家消毒隔离点划分居家消毒隔离点是指发生病人以及可能引起新感染的地方。
(五)居家隔离消毒点处理:
1.病人均送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医院实施治疗,由诊疗单位根据病情确定是居家隔离治疗、留观治疗、住院治疗。
2.对居家隔离点做好消毒隔离等管理,居家隔离病人要做好首次消毒、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首次消毒和终末消毒由富春防保所负责,随时消毒由病人所在村(社区)、学校(幼儿园)负责。严禁将未经消毒处理物品带出疫点或向外界排放未经消毒处理的排泄物、污水等。
(1)环境消毒要点
A不需要大规模喷洒消毒。
B只需要对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如门把手、课桌椅、餐桌、婴儿床栏杆、楼梯把手等)、玩具、游乐设施、寝具及书本等做重点性消毒。
C清洁完毕的物体可移至户外,接受阳光照射,通过紫外线杀灭病毒。
(2)消毒方法的适用
A粪便:可用生石灰以1:1的比例与其搅拌均匀消毒。
B食、饮具:用2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浸泡30分钟。
C生活用具、玩具、校舍、书籍:用500毫克升含氯消毒剂溶液擦拭消毒,作用时间30分钟,或用0.3%过氧乙酸作用60分钟,或用紫外线灯直接照射30分钟。
D患者衣、被单:阳光下暴晒或煮沸20分钟或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E盛放排泻物的容器:用5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浸泡120分钟。
F饮用水:用1~3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如漂白粉、优氯净等作用30分钟。
G灭蝇:可用5%氯氰菊酯(奋斗呐)、2.5%溴氰菊酯或其他杀虫剂,按说明书使用。
H生活污水:用5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作用120分钟。
I垃圾:用1000毫克升有效氯含氯消毒剂溶液喷雾作用120分钟。
3.密切接触者应医学观察7天,发现有出现类似手足口病临床表现的应立即要求其家长送医院诊治并立即报告富春防保所。
4.居家隔离消毒点的解除:上述措施落实到位,病人症状全部消失后再经一周时间的消毒隔离观察,无相关症状出现可解除居家隔离点。
(六)消毒隔离措施
按市疾控中心有关技术方案进行。
1.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各类托幼机构应根据发病情况,必要时可上报教育与卫生部门要求停课,以预防疫情扩散。
2.学校幼儿园要认真做好晨间体检工作,可疑患儿不得入园,应立即劝其去指定医院诊治,减少疾病扩散机会;同时,也要做好巡查工作,一旦发现可疑病例应立即隔离,并通知家长带其就医。
3.增加教室、卧室等处的通风换气频次;延长儿童户外活动的时间;保持室内空气清洁干燥,提倡采取湿式卫生;儿童卧具应经常在阳光下暴晒;工作结束时可采用紫外线灯照30分钟。
4.严格食品卫生各项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卫生、饮水卫生与食具消毒工作,把好“病从口入”关。
5.培养儿童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倡勤洗手,注重咳嗽礼仪。应采用肥皂在流水下洗手,有条件的单位可提供抗菌洗手液;儿童在入园时,饭前便后与使用玩具后坚持洗手;在室内或人群中咳嗽、喷嚏时应采用餐巾纸捂住口鼻部,防止感染性液体经空气扩散,污染的手纸丢入污物桶内,并立即洗手;如来不及取餐巾纸,可用双手捂住口鼻部,并立即洗手;严禁对着他人咳嗽、喷嚏。
6.在疾病流行季节,应加强室内环境物表与儿童玩具、用具的清洗消毒,以阻断间接接触传播途径。环境物表可采用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在清洁的基础上进行湿式擦拭;塑料等耐湿玩具、用具在清洁的基础上,放入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中浸泡30-60分钟后,清水冲洗后干燥备用;纸质、布质等书籍与玩具可在阳光下暴晒。
7.发生呕吐时,应尽量劝其呕吐在器皿内,并采用有效氯浓度为5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按5:1比例加入(即5份呕吐物加1份消毒液),充分作用30min后倾倒;使用过的器皿在清洁的基础上,放入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中浸泡30-60分钟后,清水冲洗后干燥备用。如呕吐物污染环境地面时,应采用抹布或多层卫生纸覆盖呕吐物,滴加有效氯浓度为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消毒液的量以不流水为宜),作用30-60分钟后包裹呕吐物倾倒至便池下水道内;同时以呕吐物为中心,从外围2M处,由外向内,采用蘸有有效氯浓度为500-1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的抹布进行湿式擦拭。
8.教职员工应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在处理清洁物品、食品前,整理儿童衣着被褥前,处理呕吐物等污物后应立即洗手,洗手后应尽量采用餐巾纸干手,以免发生交叉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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