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办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
20xx年,市政府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广大市民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政府法制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政府立法,为率先科学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重点突破,推动深化改革、民生保障及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政府立法,完成《青岛市轨道交通条例》《青岛市审计监督条例》《青岛市职业学校管理条例》《青岛市商品流通条例》《青岛市养犬管理条例》《青岛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审查修改,完成《青岛市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暂行办法》《青岛市民用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保护管理办法》《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青岛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等5件政府规章草案的审查修改,充分发挥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在提高立法实用性方面,主动适应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如为加强轨道交通的管理,做好轨道交通条例草案的审查,有效保障轨道交通建设和正常运营;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审计监督条例修订草案的审查,有力促进我市廉政建设,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为加强建筑垃圾的处置管理,做好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草案的审查,为保护和改善城市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在提高立法创新性方面,主动适应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如商品流通条例是商务部确定的地方商贸流通综合立法试点项目,在审查该法规草案过程中,注重创新发展、突出地方特色,在商品流通秩序、流通设施规划、监测调控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国商贸立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在提高立法质量方面,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立法法》,以提高立法质量为核心,改进法规规章草案审查程序,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健全立法协商、立法协调、立法咨询机制,法规规章草案通过政府网站或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全文公布,广泛听取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对一些专业性比较强、难度较大的立法项目通过召开专家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深入研究论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制度,邀请70多个社区、学校、科研机构、中介机构、中小企业等作为政府立法联系点,深入征求基层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让更多的基层单位、基层管理人员、人民群众和利害关系人参与到政府立法,使政府立法更加接地气,不断提高法规规章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保障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推进政府和部门严格依法制定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预防和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保证政令畅通及法律、法规、规章正确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有效实施行政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备案审查制度,认真履行合法性审查职责,有效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今年以来,我办对市政府印发的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燃气设施安全保护管理和盘活城区老工业区存量土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20余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市政府的其他100余件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对市政府部门和区市政府印发的160余件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备案。印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梳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共梳理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940余件,指导区、市政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充分发挥参谋助手职能,推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充分发挥市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作用,完善决策制度、机制,着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努力为政府依法行政扣好“第一粒扣子”。
(一)对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重点围绕决策事项、决策程序和决策内容是否合法加大审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办完成重大财政资金安排、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大国有资产处置以及市政府制定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海洋经济、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住房建设、安全生产、交通管理等方面政策的140余项议题材料的审查,严格把关,最大限度降低决策风险、提升决策水平。
(二)为市政府重大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审核意见,积极参与60余件重大法律事务办理工作,参加各类决策事项协调会100余次,参加信访事项调度会、听证会、复查复核会30余次,依法提出针对性的法律意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认真做好政府合同的审查,今年以来,共审查市政府对外签订的40余件合作协议,准确提出法律风险分析意见。
(三)为规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参与研究制订《青岛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切实强化对政府自身的监督和制约。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在市级层面由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联合聘任法律顾问,组成市法律顾问团;市直党政机关层面,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一定数量的律师事务所,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从中选择律师事务所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区(市)和镇(街道)层面,结合实际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目前,已完成市直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采购工作,50家律师事务所中标获得为市直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供应商资格,正在积极组织筹备市法律顾问团成员遴选工作。
四、突出抓好复议应诉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复议监督的功能和作用
坚持行政复议体制创新与能力建设并重,畅通复议渠道,提高办案质量,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
(一)深化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暨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按照省政府批复,除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国家安全和公安机关以外,其他部门的复议职权由市政府行使。明确案件管辖权,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区市政府对行政执法文书进行修订和完善,告知行政复议权利救济途径。不断完善复议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集中受理、集中审查、集中决定”,实现复议管辖集中化、案件审理专业化和案件办理透明化。发挥好复议委员会的作用,所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均由行政复议委员会案件审理会议审议。
(二)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实行“阳光复议”,推进行政复议办案系统建设,创新办案方式,充分运用书面审查、实地调查、听证审理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办案程序公开透明,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今年以来,市政府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30余件,受理360余件,对所有案件均依法审查办理,大量行政争议在行政程序内部得以化解,行政复议在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三)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建立规范化行政应诉规程,将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情况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完善与司法机关沟通机制,通过定期通报案情、共同培训、法律研讨、法治宣传、司法建议等方式,实现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代理市政府行政应诉案件80余件,有力地维护了市政府依法办事的良好形象。
五、强化政府法制监督,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今年,我办以《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实施为抓手,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在全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条例》活动,全市在主流报刊、政务网站播发稿件100余篇,开设专版专栏200余个,举办现场宣传咨询活动260余次,制作宣传横幅470余幅,发放宣传材料40余万份,发送宣传短信30余万条,开展专题培训50余期,为广大市民学习了解《条例》,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打下良好基础。
(二)严格落实《条例》,深入推进行政处罚权规范透明运行工作,对12个市直执法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涉及行政处罚事项1940余项,行政处罚裁量基准9700余个。依托网上执法监督平台实时监督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处罚行为。
(三)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起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进行部署。配合有关部门指导胶州市开展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推动胶州市综合执法试点工作按照省政府批复要求全面启动。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全市1100余名持有执法证件4年的执法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更新考试。审验行政执法证件3000余个,办理发放行政执法证件6000余个。组织完成610余名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并通报表彰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加强依法行政考核,制定20xx年度全市依法行政指标考核办法,重点针对依法决策、行政执法规范和行政复议等方面加强监督考核,有效促进全市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五)加强法治宣传培训,切实增强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法治观念。重点针对政府机关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加强教育培训。会同市政府办公厅制定《市政府党组中心组20xx年度集体学法计划》,先后学习了《行政诉讼法》《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立法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形成了领导干部集中学法的常态化机制。配合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举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专题研修班。印发《关于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工作的通知》《关于在全市行政机关开展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的通知》等,采取举办行政诉讼培训班、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网络在线法律知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依法行政知识竞赛、收看宪法和公共法律知识视频辅导等形式,在全市开展大规模法律知识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7月25日,在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行政诉讼法培训班,以模拟法庭形式对市政府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市级行政机关的正副职负责人和法制机构负责人300余人进行培训,并进行行政诉讼法、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辅导和知识测试。这种形式和规模在全国属于首创,得到了市政府领导和省政府法制办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履行政府法制机构职责的同时,我办坚持把密切联系群众,办好民生实事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xx年“三民”活动中我办收到20条意见建议,我们高度重视,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办理,全部按时办结回复。其中,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宣传培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已纳入今年的工作决策。为使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到实处,我们结合制定年度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年度业务职能目标、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等,及时将一些市民反映比较集中、实践中急需解决、带有普遍性全局性的意见建议纳入了决策。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常态化的网络在线问政、民生在线、行风在线等活动,认真听取市民、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各方面的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和完善工作思路。今年以来,我办通过网络在线问政、行风在线、提案建议办理等活动,回答问题和建议157条,帮助基层群众解决政府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问题。通过选派“第一书记”、对口联系帮扶社区等形式,了解掌握基层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帮扶措施,积极争取政策、筹措资金,组织干部与帮扶社区困难群众结对子,开展走访慰问、捐款捐物等帮扶活动,真正为基层百姓解决实际问题,赢得了广泛好评。
一年来,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同广大市民的期待相比,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同率先建成法治城市的目标相比,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在政府立法方面,工作方式、方法还需要进一步创新;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对基层依法行政的工作指导还比较薄弱,工作交流还不够等。
下一步,我们将以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为契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科学谋划好今后五年的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围绕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推进依法科学决策,提高行政复议社会公信力,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等方面,改革创新,履职尽责,奋发有为,为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提供有力保障。
述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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