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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精选4篇)

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精选4篇)



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精选4篇)

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篇1

  根据《xx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哨点监测工作专班关于进一步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通知》(粤防疫指办哨点函〔20__〕1号)工作要求,为完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名单管理机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XX医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组织架构

  成立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院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长:

  组员:

  二、闭环管理对象

  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实行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包含在该区域工作的医务人员、保安、保洁等后勤人员。

  三、闭环管理工作要求

  (一)落实疫苗接种

  所有在岗、轮岗、新上岗工作人员应按照要求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实行“应接尽接、应接必接”。

  (二)落实健康监测

  工作人员健康档案要做到“一人一档”。每日测量体温,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当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应及时上报,医疗组要组织第一时间采集鼻咽拭子,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要落实感染防控督导员驻点督导制度,管理人员健康监测,指导做好各项感染防控措施。

  (三)落实核酸检测

  进入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集中隔离场所的发热患者的发热门诊/收治区的高风险岗位人员(包括驻点的医务人员、清洁消毒人员、感控管理人员,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驻点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专门为高风险发热患者提供影像学检査等人员)至少每3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其它低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包括接诊病区的负责人、信息联络员,以及不接触观察对象及其污染物的安全保障人员、后勤保障人员等人员)至少每7天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院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可根据医院实际情况实行提级管理),由发热门诊/收治病区工作人员下班时(指定小组负责人)电话通知检验科当值采样人员,衔接采样时间及人数,采样人员到采样间(原黄码釆样间)采样。

  (四)强化离岗、上岗管理

  1、接触确诊病例按照7天集中居住,7天居家隔离脱岗(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没有接触确诊病例,按照3天集中居住,11天居家健康监测管理(第1、3、5、7、10、14天检测核酸)。脱离岗位在酒店集中居住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时间及频次由预防保健科根据闭环管理要求安排,医务科协助派员上门采样。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与人近距离接触,禁止参加聚集性活动,本人或共居亲属(同居室友)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可疑症状应立即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2、工作人员轮换上岗时,需开展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各派员科室应严格把关,并提供人员名单至预防保健科备案,自行至检验科采样室完成采样。

  3、严格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四、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建立健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后勤保障应急体系,做好一线医务人员的后勤保障,提高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能力,保障我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按照居住地与发热门诊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安排交通车辆做好保障。

  (二)两点一线交通保障

  实施工作和集中居住地“两点一线”管理模式,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往返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

  (三)餐饮保障

  做好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场所及闭环居住场所工作人员须提前报餐,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落实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

  五、部门职责

  (一)预防保健科:

  1、负责各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上岗前疫苗接种情况核查工作,确保完成疫苗全程接种方可上岗。

  2、负责收集各闭环管理人员(包括医务、护理、管理、安保、保洁、感控、餐饮、医废物收集转运、接送司机等人员)及工作人员轮换上岗名单明细,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工作人员核酸检测工作,结果留存档案。

  (二)院部办公室:

  1、负责收集需闭环管理工作人员名单,按照人员实际情况安排人员住宿。

  2、负责住宿安排地点安排:X酒店。入住人员直接到酒店前台办理入住手续。

  3、负责两点一线交通保障,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闭环管理,按照居住地与接诊病区两点一线出行,医院至集中居住酒店专人专车点对点接送,人员出行前联系通勤保障负责人安排接送车辆。

  (三)总务科:

  负责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闭环管理餐饮保障工作,确保三餐供应,落实膳食配送人员根据院感科的指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按时进行膳食配送(配送至各居住酒店房间门口,由居住人员自行取用)。同时负责在院感科指导下,进行集中居住地点的环境消杀工作。

  (四)医务科:

  加强后备队伍和力量准备,确保相关医务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同时负责组织医疗救治小组,对集中居住期间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的闭环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排查,视检测结果分类转诊救治。

  (五)护理部:负责组建高风险发热门诊护理队伍,确保护理人员连续在岗时间不超过2个月。

  (六)医感科:

  负责各项感染防控措施的指导、培训和落实,做好相关人员院感防控知识、技能培训,日常指导相关人员落实个人防护,规范穿脱防护用品,指导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人员集中居住地点的日常环境消毒指导工作。

  (七)人事科:落实高风险发热门诊工作一人每日扫“XX医院健康申报卡”进行健康申报。

  (八)财务科:负责每半个月与XX酒店核对,按实结算闭环管理人员住宿费用。

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篇2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基础上,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三版)》。本技术指南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可参考执行。

  一、总体要求

  医疗机构承担着发热患者诊断治疗、新冠病毒感染者(包括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下同)救治、核酸检测以及日常诊疗等多重任务,在为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提供关键技术支撑的同时,也面临较高的交叉感染和疫情传播风险。各地要高度重视医疗机构内新冠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按照本技术指南要求,加强政策资金支持保障,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协同配合,协调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强化感控底线思维,坚守感控底线要求,按照要求配备培训专业性强的感控人员队伍,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积极参与、主动落实各项感控措施。

  二、防控策略

  (一)内外同防。实施以“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为基础的感染防控措施,把好医疗机构的人员、车辆和物资“入口关”,对进入医疗机构人员要检测体温,出示健康(行程)码,检查口罩佩戴情况。做好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的健康监测,出现新冠病毒感染疑似症状要及时发现并处置。

  (二)医患同防。医疗机构全体工作人员、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均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在严格落实标准预防措施的基础上,根据疾病传播途径做好额外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交叉感染。

  (三)人物同防。要做好医患双方人员防护和感染风险预警,对医疗机构内的环境、物品、外来物资等,也要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好环境和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措施,加强重点部门环境及重点人群接触后环境的清洁消毒。加强对外来人员和物品的管理,需要时开展环境检测。

  (四)“三防”融合。“三防”,即规范工作人员行为、强化行为管控的“人防”;提升感控技能、优化诊疗流程的“技防”;科学使用消毒灭菌剂、相关设施设备的“器防”。将“三防”理念融入到诊疗活动中,降低医疗机构内感染风险。

  三、基本要求

  (一)完善防控制度、工作流程和应急预案。

  各地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医疗机构感染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26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定点医院院内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__〕78号)等要求,根据新冠病毒病原学特点,结合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以及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完善感染防控制度和预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制订不同情形下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确保各部门各环节步调协同、衔接顺畅。

  各地要建立既熟悉政策要求又具备较强业务能力的感控专业队伍,承担感染聚集事件处置和检查、协助流行病学调查等工作,指导疫情防控和医疗机构内感染防控工作。

  (二)聚焦源头管控,严防感染风险输入医疗机构。

  医疗机构应当优化体温检测、核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调查等预检分诊内容和流程,提升预检分诊能力。落实首诊负责制,加强流行病学问诊,早期识别新冠病毒感染临床症状。对具有可疑症状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应当规范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

  严格执行新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根据当地疫情流行态势和防控需要,确定上述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必要时可选择开展血常规、胸部CT、抗体检测。

  医疗机构发现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当地疾控部门,由疾控等部门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迅速确定医疗机构内密切接触者,明确需实施封控管理和消毒处置的范围,指导医疗机构尽快落实,控制可能的感染源,有效阻断感染传播。

  (三)开展全员培训,全面提高感染防控意识和水平。

  医疗机构要制订细化本机构的感染防控全员培训方案,进一步强化“人人都是感控实践者”的意识,将感染防控要求落实到临床诊疗活动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办医疗机构、专科医院及中医医院等,要进一步重视感染防控工作,梳理本机构存在的薄弱环节,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在全员培训基础上,对发热门诊、急诊、感染性疾病科、呼吸科、口腔科、耳鼻喉科、重症医学科、内镜室、血液透析中心(室)、CT检查室、核酸检测实验室、手术部(室)等高风险科室和部门制订针对性培训内容,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防控知识、方法与技能。

  (四)加强标准预防和额外预防,建立行为屏障。

  标准预防是保护医患双方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手卫生、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诊疗设备及环境清洁消毒、患者安置、安全注射、医用织物洗涤和医疗废物管理等。落实标准预防的关键措施是医务人员的行为要规范,建立起行为屏障;同时,与建筑布局、诊疗流程(见附件1)、物资保障、人员培训等因素密切相关。

  额外预防是在标准预防基础上,针对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和传播途径,以阻断接触传播、飞沫传播或空气传播途径为目的,而采取的针对性综合防控措施。

  1.严格执行手卫生。根据《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WS/T313-20__),医务人员应当在接触患者前、清洁或无菌操作前、暴露患者血液体液后、接触患者后、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后5个时刻采取手卫生措施。手卫生措施包括流动水洗手和卫生手消毒等,如有可见污物,应当使用流动水和洗手液清洗双手;如无可见污物,宜使用对新冠病毒有效的含乙醇等成分的手消毒剂进行卫生手消毒。

  2.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人员防护管理,储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防护物资。医务人员应当根据暴露风险和开展的诊疗操作,正确合理使用医用外科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手套、隔离衣或防护服等个人防护用品(见附件2),确保医务人员个人防护到位。在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采样点、核酸检测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工作,接触到新冠病毒可能性较大的医务人员,要加强防护,严格落实佩戴医用防护口罩等要求。从事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的.人员要做医用防护口罩适合性测试和密合性测试,合格者方可上岗;每次进入发热门诊、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前,要做医用防护口罩密合性测试。同时,应当指导、监督患者及其陪同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医疗机构人员做好个人防护。

  3.正确实施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所有进入医疗机构的人员均应当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不应佩戴有呼气阀的口罩,患者接受诊疗时非必要不摘除口罩。在不影响正常诊疗工作前提下,应当保持至少1米的社交距离。在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部遮掩口鼻,手部接触呼吸道分泌物后即刻实施手卫生。

  4.加强清洁消毒管理。严格落实《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__)、《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WS/T368-20__),做好诊疗环境(空气、物体表面、地面等)、医疗器械、患者用物等的清洁消毒。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应当即用即弃;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后进行规范清洁消毒,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宜专人专用。诊疗环境优先选择自然通风,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应当选择机械通风或空气消毒措施,合理配置新风系统、回风系统和排风系统,建立上送风下回风的气流组织形式。使用清水和清洁剂彻底清洁环境表面,并使用有效消毒剂对环境物体表面,尤其是高频接触部位进行规范消毒。对患者呼吸道分泌物、排泄物、呕吐物进行规范处理。患者出院后规范实施终末消毒(见附件3),消毒后按《疫源地消毒总则》(GB19193-20__)进行消毒效果评价。

  5.合理安置患者。根据感染性疾病病原学特点、传播方式和特定人员感染风险评估结果,对不同类型感染者、疑似感染者、易感者采取合理的分区分类安置措施,降低不同风险人员因暴露导致交叉感染的机会。

  6.规范医用织物和医疗废物管理。新冠病毒感染者救治过程中使用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执行《医院医用织物洗涤消毒技术规范》(WS/T508—20__);救治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的医用织物洗涤处置和医疗废物管理,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五)加强人员管控,减少人群聚集。

  医疗机构门急诊应当合理设置就诊及等候区域,优化就诊流程,避免人群聚集。鼓励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远程医疗等技术,提供网上预约和远程医疗服务。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对其本人及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规范的隔离控制措施。

  加强病区人员管控,对新入院患者落实“应检尽检”要求,设置并合理使用过渡病室,通过采取核酸检测筛查和隔离安置等措施降低交叉感染风险。严格陪护及探视管理,定点医院不安排探视和陪护;非定点医院不探视、非必须不陪护,确需陪护的,要固定陪护人员,不得随意进出病区,严格限制行进路线和活动范围。陪护人员在进入病区前应当持有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合理确定病床使用比例,病床间距不小于0.8米,禁止加床。住院患者在病情允许的前提下,应当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全程佩戴口罩。

  (六)关爱医务人员,实施健康监测。

  医疗机构应当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和安排班次,优先保障隔离病区、发热门诊及核酸检测等重点部门的诊疗需求,医务人员相对固定,缩短可能暴露的时间,避免医务人员过度疲劳。提供营养膳食,保障医务人员充分休息。做好医务人员疫苗接种工作,落实“应接尽接”要求。根据岗位特点和风险评估结果,合理确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频次,开展体温和呼吸道症状等主动健康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参与相关诊疗工作人员要加强管理,必要时,可集中封闭管理,并根据疫情流行情况和防控要求进行核酸检测,需要时可合理开展胸部CT、血常规、抗体检测等检验检查。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实行闭环管理。

  (七)开展风险评估,实施综合感控。

  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医疗机构感染监测工作。有针对性地持续改进感染风险监测评估机制,完善本区域、本机构感染信息化监测网络,建立完善基于临床症状或症候群的感染病例、感染聚集事件的预警报告机制。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报告、做好相应处置。加强医疗机构内感染暴发的监测预警,发现疑似感染暴发时应当依据相关标准和流程,启动应急预案,及时规范报告处置。

  规范抗微生物药物的合理使用,严格掌握各类抗微生物药物使用指征。提高抗微生物药物使用前和调整用药前病原学检测标本送检率。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对接诊的发热或/和具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在明确病原学诊断前,慎用抗微生物药物、退热药物等,防止不合理用药掩盖症状。

  (八)加强患者教育,开展健康宣教。

  医疗机构应当对患者及陪同人员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普及新冠病毒感染防控知识,指导正确实施手卫生、呼吸道卫生和咳嗽礼仪,保持安全社交距离,避免人群聚集等。在病情允许的情况下,鼓励治疗期或康复期的患者早期运动、合理运动,但应避免剧烈或动作幅度过大的运动。

  四、重点科室、部门技术要求

  (一)发热门诊。

  1.发热门诊建筑布局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医院隔离技术规范》(WS/T311-20__)、《应对秋冬季新冠疫情医疗救治工作方案》(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__〕276号)等有关要求。

  2.发热门诊诊区应当按照“三区两通道”设置,即污染区、潜在污染区、清洁区和清洁通道(医务人员和清洁物品)、污染通道(患者和污染物品)(见附件1)。各分区之间应当有物理隔断,各区域和通道出入口设有醒目标识。

  3.发热门诊及留观病室应当首选自然通风,如使用机械通风,应当控制气流方向,由清洁侧流向污染侧。发热门诊空调通风系统应当独立运行。规范设置管理通风口。

  4.医务人员进出发热门诊和留观病室,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行加穿),穿隔离衣或防护服(留观病室应当穿防护服),根据诊疗操作选戴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发热门诊医务人员要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员在健康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规范佩戴医用防护口罩。接诊入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以及集中隔离点发热患者等高风险人群的发热门诊,所有工作人员要严格闭环管理。

  5.医疗机构应当将有发热或/和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明确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分诊或引导至发热门诊就诊。对发热门诊就诊的患者均应当进行核酸、血常规检测,必要时进行抗体检测、胸部CT检查,以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核酸检测结果反馈前,应当将患者安置在发热门诊进行留观。接诊儿童患者的医疗机构应当在发热门诊设置单独的儿科诊室或儿科诊区,满足发热患儿就诊需求。发热门诊接诊医务人员应当掌握新冠病毒感染的病原学特点与临床表现,按照诊疗规范进行诊疗,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要立即转往定点医院,并及时报告。

  (二)急诊。

  1.落实预检分诊制度,按规定路线引导发热或/和有呼吸道症状且无法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至发热门诊就诊。制定完善重症患者转诊、救治应急预案并严格执行。

  2.合理设置符合隔离救治要求,可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就地急救服务的诊疗区域或急救室。

  3.加强人员管控,规范设置等候区域并加强管理,避免人群聚集。

  (三)接受诊疗措施时需患者摘除口罩的科室/部门(如鼻/咽拭子采集、口腔诊疗、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等)。

  1.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应当严格实行一室一医一患,必要时可安排一名医务人员辅助开展工作,避免交叉感染。

  2.诊室通风良好,必要时采取机械通风或动态空气消毒措施。

  3.实施易产生气溶胶的诊疗操作时,相关医务人员应当做好个人防护,诊疗不同患者应当合理更换个人防护用品。

  4.进行支气管镜或上消化道内镜诊疗时,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和患者实际情况,可先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四)血液透析中心(室)。

  1.对血液透析患者及其陪护人员,应当根据当地疫情形势定期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进入诊疗区需测温、查验健康(行程)码和流行病学问询。患者接受透析治疗时应当规范佩戴口罩。陪护人员应相对固定。

  2.加强预检、候诊、接诊等区域的管理,采取加强通风、增加候诊面积、合理安排功能空间以及减少人员聚集等感染防控措施。

  (五)普通病区(房)。

  1.规范设置过渡病室,用于收治暂无核酸检测结果的急诊患者或者隔离排查可疑的住院患者。过渡病室不需按“三区两通道”设置。

  2.过渡病室宜设置独立卫生间,通风良好,标识明确,应有防护用品穿脱空间。应单人单间安置患者。

  3.建立相关工作制度及流程,病区(房)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时,即刻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按规范要求实施及时有效的隔离、救治和转诊。

  (六)收治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定点医院及病区。

  1.各地应当合理确定定点医院,优先选择综合实力好、技术水平高、感控基础好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院,同步确定备用定点医院,制定完善的定点医院启用和综合保障预案。定点医院和备用定点医院应当制定本机构启用及管理方案。

  2.定点医院及隔离病区的建筑布局、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应当符合呼吸道传染病防控标准和规范,配备质量优良、数量充足的个人防护用品,原则上储备量应当满足定点医院满负荷运转30天需求。

  3.定点医院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应当戴医用防护口罩、工作帽、手套、护目镜或防护面屏,穿防护服、靴套或鞋套(防护服如已有靴套则不需另加穿),并严格按照穿脱防护用品规范流程,正确穿脱防护用品(见附件2)。

  4.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单人单间隔离安置,无症状感染者、确诊患者可分别同室安置。鼓励有条件的定点医院对新冠病毒感染者进行单人单间隔离安置(带独立卫生间),进一步减少不同病例间相互交叉感染的机会。

  5.污染区内应当配有独立包装的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暴露应急处置箱,呼吸道职业暴露后的处置流程(见附件4)应当在明显处张贴,以供应急情况下使用。

  6.进入定点医院工作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所在地区发生多点散发或聚集性疫情时,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和防控需要,可选择增加血常规、抗体检测和胸部CT检查。

  定点医院隔离病区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医务、管理、安保、保洁、餐饮、医疗废物收集转运等人员)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接触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工作人员(包括专门为新冠病毒感染者提供服务的影像学检查等医务人员、闭环管理人员的通勤车司机等)应当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工作期间安排单人单间集中居住,所有人员在驻地与定点医院间两点一线出行,固定通勤车辆,不得在定点医院内安排驻地。

  (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实验室。

  严格落实实验室生物安全制度,规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相关操作,实验室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

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篇3

  入口管理

  1.来院人员提前准备好码和行程卡,正确佩戴口罩,注意咳嗽礼仪及手卫生,从南三门进入医院。注意保持1米间距,配合医务人员做好两码(码和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无智能手机的老年人(60岁及以上)由老年人通道登记后进入医院。

  2.车辆由南一门进入,除驾驶员和确实行动不便人员外,其他乘车人员需下车经南三门进入。

  3.国家规定集中隔离的五类人员,隔离期间不能来院就医。

  4.行程卡带红号人员就医,必须提供到达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无报告,请先通过重医一院互联网医院预约,约定时间段到医院,由入口工作人员引导至门诊广场核酸检测点完成采样,待核酸报告出具后凭阴性报告进入医院诊疗区域。

  5.若体温≥37.3℃,或具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新冠肺炎相关表现的患者,请主动告知预检分诊点医务人员或按地面标识指引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6.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黄色或红色健康码患者,请到发热门诊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门诊管理

  1.医院门诊全面实行分时段预约就诊(急诊除外),所有号源全部开放预约。患者可通过网上、电话、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挂号,按照预约时间段就诊,早于预约时间段30分钟将无法取号。

  2.复诊患者可通过“重医一院”公众号“云医院”或通过微信/支付宝搜索“重医一院互联网医院”小程序,进行线上就诊,减少不必要的来院次数。

  3.现场取号、候诊、缴费、检查、取药等候时,请尽量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排队,全程正确佩戴口罩。

  4.门诊就诊实行非必要不陪同,老人、儿童或语言表达障碍、行动不能自理者就诊时,可有一位家属陪同。就诊时严格“一医一患一诊室”。

  5.发热门诊就诊患者须主动配合完成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血常规,必要时胸部CT等相关筛查,并就地等待筛查结果,不得离开该区域。待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方可前往专科就诊或离院。

  住院管理

  1.平诊住院患者及其陪护,凭本院或本市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办理入院手续。办理入院手续时须如实、详细填写旅居史、接触史和发热等相关情况,凡未如实填写或隐瞒流行病学史,将按国家相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2.急诊危重症住院患者:救治和核酸检测同时进行,先收治过渡病房(期间不能离开病室),经核酸检测阴性后转入普通病房。

  3.住院病人原则上不陪护,确需陪护者仅限固定1人陪护。医院所有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严格出入管控。住院患者及陪护在办理入院时凭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医生开具陪护医嘱开设权限,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入,其余人员不得进入。患者及陪护人员除检查外,原则上不得离开所在病区。

  4.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内期间须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得互串病房,不聚集、不扎堆,主动配合每日健康监测,不得瞒报、谎报健康状况。

  5.患者住院期间禁止探视,确需探视时(限医生进行手术谈话、手术当日、住院患者病情变化或临终状态时),探视人员须凭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来院,同时须配合科室填报《来院人员信息登记表》,探视时间固定在每日15:00-17:00。

  核酸检测

  1.发热患者及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码或行程卡颜色异常),请前往发热门诊(24小时开放)进行核酸采集。

  2.急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急诊医学科进行核酸采集。

  3.平诊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门诊楼2层平台核酸采集点(疫情期间24小时开放;平常工作时间7:30-18:30,无节假日)进行新冠病毒核酸采集。

  4.仅做新冠核酸筛查的市民在门诊核酸采集点采集,核酸报告出来前严禁进入医院诊疗区域。

  5.患者可通过医院微信公众号或码查询核酸检测结果。

  医院将根据全国及xx市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的变化,适时作出动态调整。

隔离病区人员闭环管理制度 篇4

  按照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XX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严防境外疫情输入,严防疫情在院内暴发流行,切实保障就诊患者与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重点任务

  (一)保持有效防控组织机制,推动疫情防控常态化

  继续保持XX市第四人民医院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全面领导和统一指挥的工作常态,结合医院工作实际,完善医院日常运转与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小组下设办公室与五个工作组的作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应急调配、后勤保障及安全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防控工作属地责任与部门责任,进一步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疫情协同防控工作网络。

  (二)保持“四早”“四集中”机制,加强疫情精准防控

  继续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健全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常态化防控机制,做到一旦发现疫情立即处置,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扑灭一起。继续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四集中”原则,对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严格按照程序转运至定点医院,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同质化、高质量的医疗救治,防止疫情在院内扩大传播。

  (三)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强化完善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上级防控要求,不断建立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严防疫情输入和院内传播。定期在院内开展排查筛查,禁止有可疑症状的人员上岗。对新入院的患者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评估,根据流程科学救治。密切关注住院患者健康状况,做好健康监测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对职工和住院患者开展核酸检测。对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隔离观察并及时转送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加强日常消毒、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防护,做好防控物资储备,对出现疑似、确诊病例的,立即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相关物品,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并按要求进行隔离。

  (四)抓实抓细常态化防控措施,确保防控落实落地

  严格人员出入管理,全面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监测,凡入院人员一律要求佩戴口罩并扫描出示电子健康通行码后方可通行。严格执行“三区两通道”管理要求,做好预检分诊,规范设置发热门诊。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防控措施,继续落实病区封闭管理措施,规范家属探视制度,对确需陪护的患者,实施一床一陪护制度,并不得随意更换陪护人员,严防疫情从外部输入,防止交叉感染。全面落实疫情监测和日报告制度,通过微信发布管理动态和督导效果,尽最大限度减少交叉感染和疾病传播。加强医疗物资准备工作,确保医疗服务和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试剂、防护用品等准备充足。

  (五)完善复工复产防控措施,落实复工复产具体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市防疫情况公布的复工复产限制措施要求,切实压实医院防控责任。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主管上级单位报告疫情情况并配合做好调查处置。抓好日常防控措施落实,做好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通风消毒和环境清理等工作,做好员工日常健康监测与卫生管理。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加强宣传培训,为员工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指导做好个人防护。继续发挥心理援助热线作用,积极预防、减缓和控制疫情导致的负面心理社会影响。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充分认识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把疫情常态化防控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服从市委、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统一部署安排,结合我院疫情防治实际,进一步完善我院防治方案、防治制度、防治措施,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统一协调和调度。要求全院工作人员要立足岗位,履行职责,服从安排,坚决堵住疫情输入输出,坚决防止疫情在我院扩散蔓延。

  (二)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提高政策执行力,强化责任担当。坚持应急处置与常态化防控相结合,针对关键环节和风险点抓紧抓实抓细防控措施。建立疫情防控事件责任倒查机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全力以赴做好我院疫情防控工作,对防控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造成疫情在院内传播、扩散的,将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进一步强化宣传引导

  通过官方网站、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就诊流程及定点医疗救治机构信息,稳定患者与职工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做好心理健康知识普及,营造强信心、暖人心的社会氛围,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的强大正能量,坚定信心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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