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报销管理制度范本(精选3篇)
为进一步加强对差旅费的管理,适应当前的物价水平,根据省财政厅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重新修订公出人员差旅费标准:
一、公出人员交通费
1、公司各部门经理可乘坐火车软席、轮船二等舱、飞机普通舱,其他人员可乘坐火车硬席、轮船三等舱,长途汽车凭据报销。
2、严格控制公出人员乘坐飞机,需乘坐飞机的应事先经总经理同意批准。
3、乘火车从晚八点至次日凌晨七点之间,在火车上过夜六小时以上或连续乘坐超过十二小时,可购买同席卧铺票。符合本规定而不买卧铺票,可依据实际乘坐火车票价按以下比例发给个人补贴;直快的按票价60%;特快以及新型空调直达特快列车分别按其硬坐席位票价的30%发给个人,另外加收的空调费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
二、公出人员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按实际天数计算包干限额,超出部分自理。
公出人员往返旅程期间按实际天数每日补助15元。宿费、市内交通费、补助费、杂费等包干标准:
人员: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
副科长以上人员、高级职称人员
其他人员
地区: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
实报实销150 100
省会城市:
实报实销120 80
其他地区:
实报实销100 60
1、自带交通工具的从其包干费中每人每天扣减交通费20元。
2、在本市区公出需在外就餐者,每日补助10元(含交通费),其他城市当日往返补助15元。
3、欢迎您访问 公司外派的技术服务人员,食宿由公司负责解决,补助费每人每天40元。
4、公司员工陪同部门经理外出的,随部门经理的标准报销。
5、因工作需要超出差旅费包干标准的,需总经理事先批准方可实报实销。
6、旅途期间,在非工作地不许滞留。
7、财务严格按照公出人员申请公出目的地及合理的行车线路予以审核报销。如中途有变化的需事先请示领导批准,否则发生费用自理。
三、报销票据:
公出人员报销票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票据报销规定,否则不予报销,各种票据丢失一律不予报销。
四、报销时间:
公出人员回来后一周之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如有故意拖欠不及时报销的,适情节给予50元以上的处罚。
会议管理制度
为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和精简会议的有关精神,加强和规范部机关会议费管理,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参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结合我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范围
按照《松原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会议分类规定,我部召开的会议定为二类至五类。
1.二类会议。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由市委组织部承办的会议;
2.三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市性工作会议;
3.四类会议。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要求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单位)有关人员参加的单项工作会议。
4.五类会议。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二、会议计划及审批
实行会议计划审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资料、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工作人员数及所需经费等),由办公室分类、汇总,构成市委组织部拟召开的年度会议计划,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二、三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后,报送市委办公室审核、市委批准后执行。三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2.四类会议。会议计划经部长办公会研究审批后执行,并将会议计划报送市委办公室备案。四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
3.五类会议。由分管部长审核并报部长批准后执行。
4.没有列入年度会议计划又确需召开的会议,相关科室应将会议方案报分管副部长审核,再报部长或部长办公会审定。
三、会期
1.二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的会议方案从严控制;三、四、五类会议以及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1天。
2.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二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三、四、五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四、会议规模
1.二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规模执行,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2.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80人,其中,县(市、区)、开发区参会人数控制在3人以内。
以市委组织部或科室名义召开的单项工作会议,参会人数不得超过120人,其中,县(市、区)参会人数控制在1人以内。其他业务性会议参会人员视资料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五、会务管理
(一)会务工作由承办科室和办公室共同负责。
(二)承办科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代拟会议方案、领导讲话、主持词、新闻通稿等;
2.印发通知、组织报名;
3.布置会场;
4.印发会议材料;
5.组织与会人员入场、签到,统计会议出席状况。
(三)办公室负责的会务工作如下:
1.省级领导、市领导和部领导到会的协调和座次安排;
2.协调落实会议新闻宣传、安全警卫、交通疏导、医疗服务等事宜;
3.安排与会人员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办科室安排和布置会场;
5.制作会议证件,准备会议用品;
6.带给必要的车辆保障;
7.会务的其他协调和服务工作。
六、会议经费管理
(一)会议经费支出
1.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回单位报销。
2.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能够调剂使用。综合定额标准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费150元/人天、伙食费100元/人天,其他费用50元/人天。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会议费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摊派。
(二)会议经费结算
1.由办公室按照会议计划编制经费预算,报请部领导审批。会议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办公室财会人员会同承办科室,共同审核会议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确认无误后,由办公室统一结算。
2.会议费报销时应当带给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带给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七、有关要求
(一)每年年底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资料、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状况在部内进行公示,理解监督。
(二)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三)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严禁带给高档菜肴,不上烟酒;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带给水果。
(四)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基建处工作职责一、日常性工作职责二、技术性工作职责三、综合性工作职责基建处人员职责
一、基本职责二、处长职责三、土建工程师职责四、安装工程师职责五、工地代表职责六、办公室干事职责七、材料干事职责基建处工作管理制度
一、人员管理制度二、廉政制度三、工程现场管理四、设计变更制度五、合同管理制度六、档案资料管理制度七、材料、设备认质认价、采购制度基建处工作程序
一、设计变更程序二、经济签证程序三、工程付款程序四、材料招标、采购、认质认价程序五、合同审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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