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物资储备室管理制度(精选22篇)
为了更好地发挥仓库对材料的调配功能,规范我园仓库的材料管理程序,促进我园仓库的各项工作科学、安全、高效、有序、合理地运作,确保我园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节约我园教学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为防止教学用具与材料不明去向,所进物品都必须先入库后才能从仓库领出,禁止不入库直接领用的做法。
2、仓库所有物品进行分类建立帐册。可分为:教学用品类、装饰材料类、教学书籍类、表演服装类、日杂防护劳保用品类。
3、仓库所有物品必须根据材料的属性和类型安排固定位置进行规范化摆放,尽可能在固定位置上贴上物品识标以便拿取。
4、仓库必须建立起分类的入库帐本和各项目的出库帐本。
5、仓库每学期进行一次仓库清理、整理和资产整体盘点并将盘点情况上报校领导。盘点时,禁止不对实物实盘,仅抄袭敷衍了事。
6、仓库对所有电器类、书籍类、亲子类及表演服装类进行登记造表,建立起借用要登记的管理办法。每学期清理、整理一次,按可用、在用、废旧、报废情况登记造表上报校领导。特别是由于使用寿命极限报废的且属于我园固定资产的器具要及时上报我园财务部销帐。
7、做好仓库物品的安全保护工作。根据材料的性能合理放置各类材料,防止材料变形、变质、受潮等现象发生。要经常检查物品的性能、状态,变质的物品要及时处理并上报校领导。
8、严把材料预定和报买关。材料员要认真审查仓库所需购买的材料,详细注明所需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数量、色质、到货期限(必要的也可提交样品、示意图和材料店名)等交采购员,防止采购员误买、错买、多买、少买,以至造成浪费。
9、认真做好材料采购工作。采购员要认真审阅采购单的采购要求(不明白问清楚材料员),严格按采购要求按时将材料购回仓库,避免所需材料长时间不到位而延误教学进度。购买材料尽可能面对代理商,有利于做好退货工作以减低单位损失。 购买材料的总体原则为:货比三家,同等材料优质价便服务好者中标。
10、严把材料验收标准关。仓管员要仔细对照采购定单及参考样品认真核实送到仓库,材料的品名、等级、规格、产地、单价、数量、性能、质量和期限等。确保入仓的材料合符要求。如材料不合要求或货不对板应该不予验收签名,并将情况及时通报采购员。
1、按财产的性质、用途分别设立消耗品、非消耗品两大帐册,并按其性质、用途进行帐目归类。
2、物品进仓必须验收,并有进仓记录,领、借、还需有手续,每月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帐物相符。对固定资产报损报废必须向固定资产专管员上报,由专管员向园领导汇报,经园领导核实批准,并到上级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处理并销帐。
3、按物品的性质、用途进行分类摆放,并贴上相应的标签,归类整洁有序。
4、严格执行领物制度,领用物品必须有领用人签字、部门领导审核方可领用,并有相应的出仓记录和库存结余记录。
5、根据教育教学的需要,及时适量提供教育教学所需物品,并坚持节约原则,做到不浪费。
6、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时,必须到仓库保管员处填单,保管员要负责督促其归还领用的公物,如有损失必须照价赔偿,经园方批准方可离园。
7、外单位借用公物,需经园领导同意,借条交保管员备查,归还时需经保管员检查,如有损坏必须赔偿,修复后方可归还或注销借条。
8、保管员任职期间,要妥善保管好物品,工作调动要在分管领导见证下办理移交手续,物品遗失要照价赔偿。
9、妥善保管好各类物品,做好必要的防晒、防潮、防霉、防蛀等措施,保持库内卫生整洁、物品无损坏。
1、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2、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锁好门窗,保证安全。
3、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4、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5、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6、 后勤主任监督检查库房管理工作。
一、教师一日组织活动制度
1、按照《纲要》精神、《教师操作手册》、《幼儿园一日作息表》等要求,规范、合理、科学、有效地组织好幼儿的一日活动。爱护幼儿,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2、全体教师必须遵守一日作息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活动,关注四类活动的均衡性、有效性,各大板块内容相互渗透、有机融合。
3、确保每天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其中一小时为运动时间,特殊天气开展室内运动。能提供符合年龄特点、数量基本满足需要的运动材料和器械,让幼儿进行较充分运动,有情景、有层次、有挑战,一天保证三套操,上午以广播操、律动操为主,下午以器械操为主,关注幼儿自我服务、心理品质、能力习惯的培养。
4、每天学习的总时间一小时左右,其中集体教学活动一天一节课,时间按照年龄段控制。集体教学活动准备工作充分,根据教育活动目标合理选择集体或小组活动形式,注重全体、关注个别差异,给每个幼儿以表现、表达的机会,并认真分析反思,及时调整或改进。个别化学习关注区域平衡,材料投放充足,有层次、有挑战,体现年龄特点,关注孩子的活动态度、个性风格、思维品质。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重视幼儿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
5、保证幼儿每天有1小时以上的自主游戏和自主活动时间,大班后期可适当减少角色游戏时间,增加结构游戏时间。按照《华漕幼儿园活动室安排表》开展角色游戏、结构游戏、沙水游戏等,尊重幼儿的选择,体现自主、自发、自由的原则。关注材料的跟进、孩子的生活经验、分享的推进,推进游戏情节的发展,自由活动要确保充分的自由。
6、一日活动中能组织好来园、离园、午睡、午餐、午点等重点生活环节,提供易于识别的标识,指导幼儿养成良好的如厕、洗手、洗脸、漱口、搽鼻涕等卫生习惯,学习穿脱衣袜、整理书包、叠放衣服等,情绪愉快、习惯良好、乐于自理,注意保教一体,站位合理,中大班学做值日生工作。
7、做好班级卫生、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以及各类出勤、登记、交接班工作。因公外出的教师,原则上应通过临时调课完成自己的上课任务。因其它原因请假者,须提前一天办理手续。
8、能关注一日活动中的安全性,及时处理异常情况和突发事件。
二、集体备课制度
1、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教师进行集体备课,一般情况下集体备课每学期1-2次。
2、各教研组在集体备课前,要组织本教研组教师认真学习和研究教材,确定重点、难点,分析学情,探讨教法。
3、集体备课的内容包括教学价值点的探讨,教学目标的确立,主要环节和重点提问以及教具、场景等预设。
4、一人主备,构思初案,集中讨论,要围绕目标,设计好每一个环节,集思广益,交流研讨,修正完善,形成通案。
5、各班教师执教后认真写出教学反思体会,同教研组教师及时交流教学心得,进行教学再设计,形成优质教案。
6、活动后,集体备课资料存档,学期结束时整理成优秀课例和教学案例。
三、幼儿发展情况监控分析制度
1、成立幼儿发展监控分析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园长、分园园长、总务主任担任,组员由中层干部成员担任。
2、幼儿发展测试评估分平时评估考核与学期末评估考核两项内容。平时考核评估是根据幼儿当前主题内容开展进行情况来定具体内容,学期末的考核是根据一学期下来幼儿的发展现状和评价指标来定具体内容。
3、幼儿发展测评每学期至少3次,主要针对运动能力、生活习惯、学习情况、游戏为类型进行出题,测评内容主要来源于各班开展的主题活动、月周计划,采用语言提问、现场组织、观察提示等形式来组织开展,每次每班各抽取20%左右的幼儿参加,男女各半,测试人员组员为主,骨干教师为辅进行各年龄段的互测。
4、幼儿发展测评程序:参加测评人员当天学习测评内容与打分指标,以免班级与班级有出入。每个年龄段保证2-3名教师同时测评,准备好测评工具和材料,召集幼儿分两批测评,以免泄题。为幼儿营造宽松的环境,适当时候可以提示,保障测试结果能够顺利进行。采用同题同教师测评的方法,以免教师与教师之间的打分标准不一样。
5、各组开展测试过程中,组长必须巡视,检验材料是否准备齐全,幼儿是否有序,及时收集信息,发现问题及时调整。
6、测评人员根据现场幼儿的回答、操作、具体情况撰写测评分析报告,针对薄弱处提出改进意见,再由组长把各年龄段的测评分析报告进行汇总。
7、幼儿园针对测试评估分较高的班级给给予一定的奖励,奖励范围在50%左右的班级数。
8、幼儿发展分析报告在全体教师会议上进行反馈,表扬优势,提出问题与改进调整意见。
9、测试情况将作为学年末幼儿园课程分析报告的依据之一。
四、课程监控反馈调整制度
1、成立课程实施领导小组,组长由园长担任,副组长由业务园长、分园园长、总务主任担任,组员由中层干部成员担任。
2、园长领导规划幼儿园课程,各条线在负责条线工作开展过程中,协助推行课程计划,进行课程研究与常规管理工作,管理好课程资源库。监督评估课程实施过程,收集信息,为客观反映幼儿园课程实施情况做好日常的积累工作。
3、定期组织课程组成员进班观摩教师活动,依据当前的研究重点了解教师实践中的问题与需求。依托教代会、园考核小组等,建立检查评价制度,定期检查各部门课程计划落实情况,及时分析评价。
4、每月一次课程小组例会,共同分享课程进程中的新发现,协商解决问题的途径、方法。就课程运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困难、需要解决的难点等方面进行汇总、交流,共同研究思考相应的解决策略。
5、根据会议反馈与商议结果,围绕“幼儿园课程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由组长撰写课程实施阶段性分析报告。
6、课程阶段分析报告在全体教师会议上宣传,硬件设施环境方面的问题采用购买材料、添置硬件、规划空间等方法解决,如暂时不能解决的,则列入规划中。教育教学理念、方法方面的问题采用专题辅导、现场答疑、业务培训、教学示范、协调教育资源等方法来解决,以“调整、补充、替换”为手段,实现课程实施的不断推进。
7、建立由教工、家长、社区、专家组成的监督小组,重视多方面的反馈评价,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加以调整,以保证课程计划的有效改进和落实。
8、学期末开展家长对幼儿园工作、教师工作要求的问卷调查,撰写幼儿园课程质量分析报告,各条线部门根据质量分析报告中尚存在的问题,对新一年工作提出调整意见。
五、保教计划制定、审阅制度
1、业务园长与教研组长根据幼儿园教学实际情况罗列本学期文案资料内容并制表,开学前一周由园长审阅通过。
2、开学前三天,业务园长针对幼儿园文案资料格式、撰写要求、注意事项开展一次业务培训,文案资料要求统一格式、统一纸张打印。文案格式内容有调整时,要对全体教师进行重点培训。
3、各教研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初都应根据幼儿园对保教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制订班级教学工作计划,老班级开学一周内完成,新班级开学一月内完成,期末认真做好总结。
4、开学初提前两周备课,平时提前一周备课,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的六个基本环节,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现象。
5、保教主任和教研组长定期对教师的文案资料作检查、批改、反馈,对不符合要求的资料要求调整修改。
6、保教主任和教研组长对教师撰写各类计划记录情况和结果及时做好记录,月底做好教师的考核工作,与每月考核挂钩,奖优罚劣。
7、针对考核发现的具体不同的情况,采用业务培训、个别指导、活动评比、师徒带教、会议反馈等具体措施进行改进与调整。
8、园长不定期抽查教师的文案资料,全面系统地了解教师的备课能力、课程理念和工作态度,做好引领与指导工作。
9、及时做好分析与反馈,学期末作为课程实施分析报告的依据之一。
六、教学反思制度
1、要求每位教师养成“反思”的习惯,自觉地对自己的教学观念、教学行为与教学效果进行自我认识、自我评价。
2、要求每位教师经常性进行教学反思,并记录下来,属于常规性的反思,可以直接标注在教案的后面,属于高质量的反思,要形成文本,每月至少写2篇文本式的教学反思,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教学案例。
3、撰写教学反思可以是选取一个教学流程也可以是选取一个精彩片断,可以是反思幼儿行为也可以是反思教师行为,可以是反思教学设计也可以是反思意料之外的环节。
4、撰写教学反思必须包括亮点与原因分析,不足与原因分析和改进意见。
5、教学反思撰写类型多样,形式不一,可灵活使用,倡导一课三研跟踪式反思,可以抒情、叙事或评论,抒写自己的心思、体验与感悟。
6、积极开展反思交流活动。各教研组充分利用每周常规教研时,组织组内老师交流活动,反思自己的教学情况,思考、研讨下一步教学计划,为教师提供交流的平台。
7、建立检查评估机制,幼儿园把教师撰写教学反思纳入教学评估。
七、教研活动制度
1、每学期初,幼儿园各教研组根据幼儿园保教工作重点制定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目标、安排具体活动内容与时间、采取保证措施,计划要切实可行。教研组计划必须经过五环节:
①全体参与研讨教学困惑和专题需求,确立主要方向
②中层以上参与拟定切入点、搭建初步框架
③专家引领或者自培情况下教研组长参与计划的撰写、学期活动的规划
④中层以上参与研讨明确教研目标、计划修订
⑤组员学习与修订,一致通过,以期达到教研活动较为理性的效益。
2、每月召开一次教研组长例会,学习课改前沿信息、教研组建设优秀文章;汇报教研进展;商讨幼儿园课程实施和各项活动的推进。
3、开展大小教研的联动,大教研重理念的引领,小教研重实践的检验,每学期大教研活动不少于5次,每学期小教研活动不少于8次。
4、教研有主题,能围绕新课程实践中本园教师的实际问题,展开有针对性的教研活动,力求做到每次活动有目的、有内容、有所得。每次教研活动必须做好记录。
5、研讨气氛浓,每位教师都能平等地自主地参与讨论、充分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并能体现科学、正确的教育观念与价值取向。
6、研讨有实效,教师们能通过学习、反思、研究,在互动与碰撞中,形成对某一问题的初步理解和基本共识。
7、教研组长在活动过程中,能够引发问题、推动讨论,并不断梳理概括、提升总结,发挥教研组长的引领、协调作用。
8、有目的、有计划地组织各种观摩课、研究课、公开课,探索教学规律,推动教学改革,建立师徒带教,以老带新,以新促老,帮助新教师熟悉业务,协助老教师总结教学经验。
9、每学期至少组织1-2次环境创设观摩活动,每学期组织进行1-2次“集体备课”实践研讨活动、1-2次示范课或研讨课活动。
10、各教研组长做好平时的各类计划记录检查、专题研究等工作,经常听课,定期抽查了解教师的教学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工作,反映教师的意见和需求,以便于分管领导改进工作。
11、学期或学年结束时,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存入幼儿园业务档案。
八、听课评课制度
1、听课、评课要坚持集中和经常相结合,领导和教师相结合。
2、听课数量规定:园长、业务园长每学期不少于30次;教研组长每学期不少于15次;教师每学期不少于8次;
3、凡在园内开展的各公开教学活动,空班老师应当尽量参加听课,本教研组的老师必须参加听课,且在听课前认真熟悉活动内容,以便听课时抓住重点和关键,老师为听课需要暂时调整自己上课时间时,相关老师应当给予帮助。
4、园领导听随堂课,可不事先通知,随时到教室听课,同时检查计划与执行过程是否相符,听课后对教学效果不理想的,园分管领导和教研组长要实行跟踪听课指导,帮助改进。
5、教师个人听课可自行联系安排,听课时要认真写好教学全过程的'听课记录,严禁互相交谈,随意走动,留心观察,做到听、看、记、思有机结合。
6、听课以后,各教研组要及时组织评课。评课时先由执教教师自我评价,找出成功与不足之处,促使执教者加强对自己课堂教学的课后反思,激发改进教学的内在动力。听课教师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发现教师讲课中的优点,充分肯定。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要有深度和针对性。提倡在听课、评课的基础上撰写教学案例。
7、外出听课的老师应当认真记录,深入反思,回来后应当把听课的收获传达到没有出去听课的老师。
8、教研组长对本组教师听课情况进行考勤,业务部门、教研组学期末收齐教师听课记录,对听课情况进行检查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到学期考核指标内。
九、专用活动室利用、管理制度
1、幼儿园内目前有中大两个建构室、小中大三个科探室、一个图书室、一个沙水区、中大班两个游戏室共九个活动室,业务园长、教研组长每学期初制定各活动室时间安排表。作息时间表调整时,活动室时间表也相应作调整。
2、各活动室的物品要建立财产登记制度,负责教师和保育员对设施设备共同做好签收,定期做好检查,如有损耗和缺损及时汇报。
3、专用活动室的负责人由2-3名老师、保育员组成,负责老师每天检查当天活动室使用情况,如有杂乱情况或者其他问题及时反馈,要求当天活动的班级整理好,保育员按照消毒时间表做好消毒、洗晒工作。
4、在教研组长的带领下,教师共同创设与提供专用活动室活动的环境与材料,并根据年龄段、主题的开展、季节、幼儿的兴趣及时调整与跟进。
5、教师根据各活动室的时间安排,定时带幼儿进入活动室活动,做好观察记录。
6、每次活动后要检查活动室基本设施以及游戏材料的情况,发现自然磨损或损坏要及时报告活动室的负责人,以便及时维修和增添更换游戏材料。
7、老师带幼儿进入活动室,做到队伍安静、整齐。活动室活动要求幼儿穿上鞋套,安静有序、不争抢、爱惜游戏材料,学习看图示,尝试与辅助材料互动等。
8、玩好后会整理游戏材料,物归原处。做好活动结束后的清洁整理工作,及时关好门窗。
十、教学活动评价制度
1、每学年开展1-2次“优质实践课评比”活动,关注幼儿的主动学习,开展集体教学有效性研究。
2、执教教师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教学课例,充分考虑到游戏性、操作性和体验性(可以向大家介绍并开展二次备课),执教老师按照备课步骤组织教学活动试教,教具、操作材料要备齐、备足,课后及时评议,根据教师们集体反响和评议结果决定是否列入优秀课例。
3、试教的教师每一次都要认真总结,撰写教学反思或心得。
4、实行优秀课例、活动反思交流、评比、考核与奖励制度。
十一、教师考核和评价制度
教师考核内容包括月考核、学期考核、单项评比考核。
1、月考核依据是各类计划记录、每周重点检查、日常随机检查以及卫生评比等,由业务、教研组长、保健老师一起评估。各类计划记录共有十项,是否及时完成、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有质量。日常随机检查有户外活动、自主游戏、节日环境、家园联系栏、散步、节日主题活动、自主点心、午睡起床护理、区角个别化学习等,是否按时进行、孩子是否有序、老师不做私事等。每周重点检查内容有自然角、主题版面、区角环境、科探区、幼儿成长档案是否及时完成、环境内容是否比较丰富、是否适宜、内容是否完整等。卫生评比内容是每周午餐、午睡、出勤评比分等。
2、学期考采用综合考核的方式,非量化的指标有日常工作表现、随机听课、教研活动、团结奉献、师德素养等,量化的标准有家长问卷、幼儿发展评估、教学评教等。家长问卷每学期期末各发放一次;月考核分上半年以1-6月为计算,下半年以9-12月为计算;幼儿发展评估每学期3-5次,包括生活、运动、游戏、学习四类。
3、单项评比考核是指幼儿园举办的各类活动评比,比如:操节、环境、学习体会等,以及教师自主参加市、区级各类活动评比,比如:论文案例、多媒体、教玩具等。
4、教师量化的学期考核分记录在教师成长档案中。
十二、课程开发审议制度
1、优化课程审议,在每一个主题实施时要进行课程“前”审议、课程“中”审议、课程“后”审议活动。
2、教研组与教师根据教材和幼儿情况筛选主题,从主题目标、区角设置、教学内容的筛选、补充、家长社区资源的利用、环境预设等进行深入的研讨,制定学习活动计划表,由园长、业务园长审阅通过,各班老师根据计划表安排本主题教学内容。
3、在实施过程中明确分工、优化合作,发挥集体智慧、做到资源共享,及时调整,优化课程实施过程。
4、实施后对值得分享和困惑的教学活动进行再次审议,提出需要改进或努力的地方,以推动下一轮主题的实施。
十三、课程评价制度
1、对幼儿的评价
对幼儿发展的评价主要是主题活动实施效果和教师根据本班幼儿的阶段目标和课程指南中的儿童发展评价的十二个方面和幼儿活动过程中的评价。
具体措施有幼儿成长档案、每月主题实施内容自评、每月抽样测评、每学期幼儿发展评估
2、对教师的评价
对教师发展的评价从教育环境创设、设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师幼互动、反思分析、教师自主发展等方面进行自评、互评和园评。
具体措施有每周重点工作检查、每月各类记录反馈、每学期听评课、评教、各类活动的参与、教师成长册。
3、对课程的评价
幼儿园课程评价主要从时间安排、课程内容、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评价。
具体措施有:每日三巡、每年的课程方案修订以及相关附件、课程研究小组定期例会研讨汇报反馈调整、各类制度。
4、课程研究小组定期例会,围绕本阶段课程实施关键点和项目组实施情况展开研讨。实现对课程的引领、指导、反馈全程动态式的管理。
5、定期邀请专家来园针对课程实施效果进行全方位指导、评估。
6、每学期发放教师问卷、家长问卷,从多角度出发,对课程的进一步实施和开展提出改进方案。
营养膳食管理制度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有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研究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3、根据季节供应情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准确掌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营养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给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十分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营养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小时喂一次,每次二十至三十分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有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及时增加辅食,补充卫生素D 制剂和含铁食物。根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营养。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分配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营养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注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营养素,特别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殊饮食:根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经常清扫。
2、食常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干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十分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三十分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动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干净。
5、要培养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
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经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游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足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计划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以经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殊照顾。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须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须做胸部X 线透视、肝功能等实验室检查,必须经过检疫期,无病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目前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在园儿童每年护齿2次,并作视力检查,测量要准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及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档案(入托体检表、儿童保健手册、计免手册)。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认真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炊管人员每年化验二次,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发现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立即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 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重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一) 环境卫生
1、要建立健全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要消灭蚊、蝇、蟑螂等害虫。
2、婴幼儿玩教具要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要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也要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要有防蚊、防蝇、防暑和取暖设备。
4、厕所要清洁通风,定时打扫并消毒。儿童用的便盆,每次用后要痢疾倾倒,刷洗干净,每日用消毒液浸泡。3岁以上幼儿要提倡用蹲式厕所。
5、小儿桌椅高度应符合要求。
(二)个人卫生
1、婴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洗手,早晚用流动或干净水洗手和脸,经常保持清洁。
3、饭后要漱口,大、中班幼儿每日早晚要涮牙。
4、定期洗头和洗澡。
5、每天洗脚、洗屁股,洗屁股巾要每天消毒。
6、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趾甲一次。
7、手绢要专人专用,每日换洗。婴儿尿布要勤换,洗净后用开水烫或日光暴晒。
8、保持儿童服装整洁,衣服、被褥、床单要勤洗勤晒。
9、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看电视一次时间不宜过长,看时不要离得太近。电视机安放高度要适中。
10、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饭前便后和给幼儿开饭前用肥皂洗手。和幼儿接触时不抽烟。
消毒隔离制度
1、各园(所)要设立保健室,要根据本单位条件建立隔离室或观察床(全托园、所必须建立隔离室)。隔离室用品要专用。
2、儿童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应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要彻底消毒。患者待隔离期满痊愈后,经医生证明方可回园(所)或班。
3、对患儿要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者传染病得婴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患者接触过的婴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儿童,园(所)儿童不混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幼儿离园(所)一个以上或外出(离本市)返回时,应向家长询问有无传染病接触史。并要经过医务人员重新检查。未接触传染病的要观察两周,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待检疫期满后方可回班。
6、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时应报告园(所)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预防接种管理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德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要求麻疹、脊髓灰质炎的接种率在百分之九十以上),建卡率达百分之百,凡有禁忌症这不应接种或暂缓接种(儿童基础免疫有关问题详见卫生部颁发的《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视儿童和各项活动。
2、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用人员负责。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有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
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登记、统计制度。一般有以下几种记录表、簿:出勤登记表、传染病登记表、疾病登记表、晨间检查记录表、预防接种记录表、体弱儿管理记录表、体格检查记录表、缺点矫治记录表、膳食调查记录表、体格锻炼观察表、意外事故登记簿、家长联系簿。卫生统计要求做好:体格发育评价、膳食评价、出席率、缺点矫治率、各种常见病患病率、传染病发病率、预防接种率等项统计。 家长联系制度
采取多种方式,同家长加强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开家长会,经常向家长宣传婴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儿童如无故缺席,要及时和家长联系,共同做好儿童保健工作。
体弱儿管理制度
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中重度贫血、体重小于X —2SD 的小儿,活动期间佝偻病,中重度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智力发育迟缓,单纯性肥胖、常见畸形等。
2、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每月或每季度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
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各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实行及时正确的检疫措施,对所在班级进行严格的终末消毒,对接触传染病的儿童立即采取必要的预防措施,并按各种传染病规定的检疫期进行检疫。检疫期间不办理入托和转达托手续。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杜绝脊髓灰质炎、白喉、麻疹、猩红热、百日咳的发生,控制肝炎的爆发和续发。
2、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3、加强体格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
健康教育制度
对儿童进行健康教育,学习自我保健的技能,培养健康的生活习惯。
通过健康教育,宣传儿童心理卫生知识,让家长和社会了解儿童心理保健的内容和重要性,使家庭、幼儿园与社会密切配合,消除和消弱一切不利因素,为儿童创造一个良好的心身发展的环境,使儿童心身发展潜力得以充分发挥。
采取多种形式定期进行健康宣传。课上为儿童讲授健康知识,定期召开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健康知识指导家长如何培养儿童健康的省会习惯和正常的心理状态,培养儿童顽强的意志品质以适应当前社会环境。为儿童发展至成人期健康的身体和心理奠定基础。
儿童常见病管理制度
幼儿中儿童以呼吸道、消化道和营养不良性疾病为多见,往往影响小儿生长发育,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加强管理。
1、建立常见病管理制度,对晨间检查和定期体检发现的疾病均应进行登记,以了解园内各种疾病的发病率,尤其是对影响儿童生长发育较大的疾病进行专家管理。
2、加强对常见病管理保健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积极配合治疗各种常见病;加强护理、生活及营养的管理,如对贫血患儿适当增加含铁丰富的膳食。督促定期复查,尽早恢复正常,对在普查中发现的疾病如龋齿、弱视、肠道寄生虫等应在专科医生指导下,配合治疗和矫治。
3、每年对在园儿童进行一次血色素化验,发现贫血儿童及时采取治疗措施。
1、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照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体弱儿童包括佝偻病、贫血、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吸道、肠道感染)等,对全部体弱儿进行登记。
3、对每个营养不良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三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把情况通知家长。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儿童营养不良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幼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避免受凉。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工作。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发生消化量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等护理,适当调整活动量。
一是对教职工的行为起到制约作用,规章制度是管理的关键环节,保证正常的保教工作秩序,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可以使每名教职员工明确什么时间做什么,哪些事情该做,哪些事情是不该做的,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类人员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二是对统一 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培养其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和形成道德风尚,形成良好的园风、园纪有积极保障作用,也有助于增强教职工的责任感,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合理的规章制度对于建立优良的幼儿园文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有利于将教职工的积极性纳入科学的管理轨道,是幼儿园工作正常运转,提高管理成效,保证完成保教任务。
四是对幼儿园的管理起到依法治园的作用,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属于法律范畴,是更具体的行为规范。
园务会议制度
一、成立园务委员会,成员由园领导、教师代表、保育员代表、保健医生、后勤代表及家长代表组成。
二、每月召开一次,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保证民主管理。
三、园务会议内容包括:
1、全园工作计划的制订与总结。
2、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各项工作任务。
3、规章制度的修改、补充及废除。
4、研究幼儿园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探讨解决方法。
5、分析研究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与建议。
6、征求幼儿园管理工作的意见。
备课、听课制度
1、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幼儿园教育纲要》,以《规程》和《纲要》为依据,研究制订好各类教育教学计划。
2、认真学习教育理论知识,不断吸收新的信息,指导运用于备课。
3、深入钻研教材,结合本班幼儿年龄特点和实际发展水平备好课,突出重点,突破难点。
4、按时按质制订好系列计划,如:学期计划、月计划、周计划、日计划、课时计划、游戏计划 等,每周写一篇以上的观察笔记和教育笔记。每周星期五上午准时将下周计划和笔记交园领导审阅。
5、备课时间除做案头工作外,还必须制作教育活动所需的各种教具、学具,准备提供各种玩具、材料。
6、坚持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主班教师每天下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配班教师每日上午准时来备课室备课,不得迟到。
7、备课时不得外出或闲谈,不做与备课无关的事情。需要外出时需向园领导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
8、鼓励改革、创新,每学期进行一次评比,对设计新颖、富有创造性的计划、笔记、教案、教育活动设计等予以奖励。
9、组织相互听课、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每学期组织相互听课不少于20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评议工作。
十、园长每学期必须有针对性地下班听课40次以上,保教主任下班听课80次以上,做好听课记录,及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提出建议和希望。
教研制度
1、成立教研组,订立科研计划,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2、每学期组织群众性的教学观摩和教学研究活动,鼓励创新,观摩后,组织讨论、评议、评分,并作为教师业务考核内容存档。
3、定期进行业务学习,经常开展学术研究讲座,定期组织 教师、保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培训。
4、每学期初各班要根据班上工作实际,写出教学科研计划及实施方案,期末写出专题总结或经验论文等,在园内进行交流、评比。
5、每学期期末,对各班进行教育质量检查和班级工作评估,开展评选优秀班级活动。
6、积极参加各级教育领导部门组织的各种教研活动。
7、对生及市级、国家级刊物上发展或参加市以上交流的经验论文、实验报告等,给予建立奖励。
8、每年组织保教人员到其他幼儿园参观学习一次,开阔视野、取长补短。
值班制度
1、节假日值班(包括平时值夜班),值班人员必须准时交接班,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2、值班时要提高警惕、坚守岗位、按时巡视,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若一般情况必须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记录。
3、对个别离园较晚的幼儿,要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和安全,并做好和家长的联系工作。
4、值班时由于特殊情况需要调班,必须请示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
5、值班期间要做好来电、来信、来访的接待和记录工作。
安全保卫制度
1、全园教职工应坚守岗位,高度负责,保证幼儿身边有人,随时清点人数,严防幼儿走失。
2、加强对幼儿的常规教育,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随时检查幼儿 鞋带、衣物,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处理解决。向幼儿进行安全教育,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教会幼儿知道幼儿园的名称、家庭地址、父母姓名等,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3、带幼儿外出活动,必须请示领导,选好安全场地,有组织有纪律地进行。并随时清点人数,走路时注意不离队、不掉队。
4、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一般情况当班老师不能会客和接电话,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准陌生人来园接幼儿,防止冒领。
5、车辆必须停在指定区域,严禁进入幼儿活动场所或停放在走道上。
6、一切不安全用品、药品必须由专人妥善保管,热水、热汤应放置适当位置,电器设备应安装合理,严防中毒、烫伤、触电等事故的发生。
7、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下班后应关好门窗,做好巡视工作,安排好节假日值班人员,切实做好保卫工作。
8、全体教职工应自觉遵守门卫制度,住园教职工应协助做好保卫工作。
9、要注意房屋、场地、家具、玩具、用具的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维修,避免砸伤、摔伤等事故发生。
10、当班人员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并送医院治疗,并及时通知家长,写出事故发生情况报告,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相应处理。
交接班制度
1、为保证保教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班教师、保育员必须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记录本,建立每月一次班会制度,经常交流本班情况,采取切实可行、有效的措施,搞好保教工作。
2、当班老师应及时认真完成当班的.各项任务,并对幼儿的健康、学习等情况做好记录。对当班时所发生的问题妥善处理,如需要遗留下解决的问题(如意外事故、摔伤、病儿等),应向接班老师做好口头、书面交代,以免发生意外。
3、接班老师应首先清点幼儿人数,及时、仔细查看交接班记录本,掌握上一班幼儿情况,对遗留问题做好妥善安排处理。如因交接手续不清引起的事故,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交接班记录本每学期末应上交给园领导,平时要随时抽查。
门卫制度
一、按照规定的时间,及时开、关园门。
二、外来人员必须登记后经允许方能入园。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信或有关证件。
三、严禁外来机动车辆进入幼儿园。园属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地点。
四、加强节假日值班保卫工作,安排好值班人员,并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外来人员不能在园留宿,特殊情况需经园领导批准。
六、门卫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幼儿接送时间,认真做好接待工作,严防幼儿走失。
教职工培训制度
1、教职工要积极进行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形成在某一方面的突出特长。鼓励教职工利用业余时间进修或学习。
2、提倡互帮、互学,有经验的教职工要对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有计划的对保教人员进行英语、音乐、舞蹈、美术等方面的培训。
3、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针,每学期邀请专家或同行来园讲学或交流。每学期组织一次外出参观学习活动。并根据需要有计划的派送教师外出学习。
4、坚持业务学习制度,有计划的安排业务学习内容,使全体教职工不断获得新的信息,了解幼教发展动态。
5、每学期各部门进行一次岗位技能竞赛,表扬先进,推广经验。
为了有效的预防传染病的发生,保证师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贯彻预防为主的防病原则,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制定本校通风消毒制度。
一、加强教室、环境卫生的打扫和保洁,尤其是卫生死角的清理,消除病原的滋生地。
二、做好病媒生物防治工作。
三、教室的通风和消毒一样,是防止传染病发生的重要措施,各班要安排专人,做好教室的通风工作和消毒工作,杀灭病原菌,从根本上杜绝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并做好消毒记录。
四、教室应在每节课后开窗通风,每天保持通风2小时以上,其他教学用房每天开窗通风2—3次。
五、楼道、厕所、教室、各功能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消毒工作由总务处安排专人负责,每天下午师生离校后进行全面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六、班级每天要对班级内的公共设施进行全面擦拭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七、使用药物消毒时,必须使用经国家批准使用的药物,正确的配制使用,确保消毒效果。
1.通过对体弱儿患病情况的了解,重点加强对体弱儿的.治疗及特别照顾,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2.体弱儿童包括营养不良、反复感染(呼唤道、肠道感染)等,对全部体弱儿进行登记。
3.对每个营养不良的幼儿的病因进行分析,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采取相应的治疗方法,三个月测身高、体重一次,并把情况通知家长。要配合医院治疗,直至该儿童营养不良得到完全纠正为止。
4.对反复呼吸道感染的托儿应加强护理,根据气候变化适当增减衣服,睡眠时应让幼儿避开窗户,避免受凉。加强体格锻炼,在传染病流行季度少去公共场所,避免交叉感染,及时做好预防投药。发生呼吸道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并配合治疗。观察一年恢复后,立即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5.反复消化道感染的幼儿,每三个月测体重一次,观察体重变化,饮食上给予易消化的食物。就餐时不催饭,掌握进食量。发生消化量感染时督促按时服药。半年内未发生消化道感染就可转入健康儿童管理。
6.进餐时让体弱儿先洗手先吃;睡觉时让体弱儿先睡后起;户外游戏时注意为体弱儿增减衣服,适当调整活动整。
家长委员会制度
一、各班推荐一名家长代表,组成家委会委员。
二、每学年召开1-2次会议,有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三、发挥家园间的桥梁作用,积极向家长们宣传幼儿园办园思想、目标和主要业绩。家长代表主动对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四、根据情况,每学年增补新的家长委员会委员。
家园联系制度
一、新生入园前后,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身体健康状况及个性特点。
二、利用家长接送幼儿的时间,与家长交流幼儿在家、园的表现。
三、利用家长园地,公布每月教学活动计划、介绍家教方法和保健常识。
四、每学期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增进家园沟通。
五、每年对新生家长举办一届家长学校,介绍幼儿园一日活动及家教保健方法。
六、对因病缺席的幼儿,要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幼儿健康状况。
七、幼儿在园期间发生异常状况,要及时通知家长,并配合做好处理工作。
家长开放日制度
一、每学期以年级组为单位分别向家长开放一次半日活动
二、制定开放日活动计划,总结全班幼儿在园表现及其发展情况,开放活动时间向家长全面汇报,主动征求家长意见。
三、做好开放日活动资料收集,按时上报。
四、对个别特殊幼儿的家长,可不定期开放,以便共同配合教育。
家访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前,对招收的新生,逐户走访,了解其家庭状况、幼儿个性特点。
二、对老生,每学年普访一次,了解、交流幼儿在家在园表现,取得家长支持,共同搞好教育。
三、对缺席三天以上的幼儿,与家长联系后,及时上门家访。
四、家访时严格遵守师德规范,注重教师良好形象。
1、各项活动均要以孩子为中心,工作人员要注意儿童的各项活动。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使用的安全,避免触电、砸伤、摔伤、烫(烧)伤等事故的发生。
3、药物必须妥善保管,吃药时要仔细核对,剧毒药品要有专人管理,并严禁放在班上。药物保管和服用应由医务人员负责。
4、建立健全儿童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一、坚持每周三下午举行例会,特殊情况提前另行通知。
二、例会参加人员为学校全体教师。
二、例会实行签到制。例会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出现无故缺席、迟到、早退等情况,参照《考核细则》第一部分师德(一)理论学习和第二部分出勤第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例会按如下议程进行:
(一)学习有关文件、通知、简报等。
(二)总结上周工作,值日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如出勤、升旗、卫生、安全、做操等)。
(三)教导处、总务处、队委等安排本周工作。
(四)校长总结、安排工作,解决问题。
(五)倾听广大教师的意见建议。
四、例会期间,严肃纪律,班主任、教师要认真作必要的记录。不准进行私下交谈、议论、看书报、打接手机、批阅作业等与会议无关事情。如有问题,在例会后提出。例会应精简高效。
五、少先大队部负责对例会内容进行记录,特别对数据、决定等要记录清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一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二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三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慢性的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四条
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五条
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六条
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
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
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
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
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
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
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
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 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
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合理使用各项经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
第二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和破坏幼儿园园舍和设施,不得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不得干扰幼儿园正常的工作秩序。
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
第二十六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予以奖励:
(一)改善幼儿园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顿、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
(一)未经登记注册,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者威胁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和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者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挪用幼儿园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设和设施的。 前款所列情形,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或者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办法。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自一九九X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1、舞蹈教室由舞蹈教师负责统一管理;
2、教室应保持清洁卫生,每日下班后进行紫外线消毒,每周用八四消毒液(1:400)擦拭消毒;
3、按课程需要使用本教室,未经负责老师同意,任何人不准随意进入;
4、指导幼儿进入舞蹈教室进行活动或训练必须先换鞋,将鞋子放在更鞋柜内,并摆放整齐。
5、教师应教育幼儿爱护公物,不得乱摸乱动乱涂镜子和地板,乱开音响设备,不得坐在把杆上;
6、幼儿在舞蹈教室活动必须有专人陪同,教师不得私自留幼儿练功;
7、任何人严禁在舞蹈教室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它与学习、训练无关的东西进舞蹈教室;
8、舞蹈教室的一切设备,未经舞蹈老师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如认为损坏的财物视情节按规定赔偿;
9、舞蹈教师每日做好防火、防电、防尘等安全检查工作。
一、幼儿午休期间,值班教师要有高度的负责感;要有序组织幼儿睡前解便,安静进入寝。
二、值班教师要指导或帮助幼儿有序地穿脱、折叠衣物,放指定位置,培养幼儿基本生活技能。
三、营造良好的睡眠环境,值班教师和保育员在幼儿午休时要注意降低音量,禁止大声说话或者打电话,以免影响幼儿午休。
三、值班教师要加强巡视工作,帮助幼儿盖好被褥;纠正不正确睡姿,照顾入睡困难、有特殊需要的幼儿,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四、午休期间,若有幼儿入厕,值班教师要陪同,并提醒其披上外套,穿拖鞋等。
五、幼儿午休期间,值班教师不得擅自离岗、睡觉、聊天、干私事、长时间接电话、发短信等。
六、幼儿午休期间,值班教师要每隔十五分钟对幼儿细致观察,看有无异常,并做好记录;注意幼儿的午睡姿势(不蒙头、不俯卧、不咬被角、不吸吮手指等),随时给幼儿盖好被子。
七、起床时,教师和保育员之间要分工合作,提醒幼儿按时起床,指导和帮助幼儿穿好衣服、叠被子等。
为了提升我园教职工个人素质和能力,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在校园内部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晋升机制,规范我园教职工岗位晋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晋升资历要求
中级
一级岗位 中级不少于6年
二级岗位 十级3年以上
三级岗位 初级职务4年以上
初级
一级岗位 十二级3年以上
二级岗位 十三级3年以上
三级岗位
二、岗位晋升的流程
1、人事统计当年各岗位的空缺额度并上报教育局。
2、在园内公示当年岗位空缺情况及符合资历要求的员工名单。
3、符合资历要求的员工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填写《岗位晋升申请表》并向人事申报,逾期不申请视作自愿放弃当年的岗位晋升。
4、人事统计申报名单后交由核心组讨论,对申报者进行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等进行综合评价,如遇符合资历的申报人数超过岗位空缺数时
(1)按行政>中层>骨干教师>成熟教师>普通教师的顺序聘用
(2)如遇两位以上申报者属于同等级(即同为骨干教师或同为成熟型教师)时,可参考前三年年考成绩的总和进行排名,择优聘用。
(3)如遇两人年考总和成绩也相同时,按两人教龄的年数,聘用教龄相对长的老师。
5、将拟聘用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的监督。如无人提出异议则上报教育局审批。
6、将教育局最终审批结果和名单进行公示。
7、调整岗位晋升教职工的薪资,填写聘用手册,完成岗位晋升聘用工作。
为使本园办得更好,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特订立如下管理制度,望全体教职工严格遵守。
一、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无大事不得请假,一个月内允许请假一天,请假当天不支付工资,病假按正常工资的80%支付,请半天假的以三小时计算。
二、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x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则在当月工资中扣除x元/次。
三、教师要把精力放在工作上,不带情绪进园,上班期间,不随意换班、替班、更不能串班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避免孩子发生意外,严格做到:视线只在孩子身上,不允许让孩子替教师做事,坚持正面教育,禁止任何形式的体罚或变相体罚,严禁打骂孩子。
五、班级的所有物品保管好,如有变动、丢失或损坏等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后果有老师负责,老师和孩子离开教室期间必须关掉所有电器,另外物品或工具不准随手乱放,用完后必须放回原处。
六、教师在园内、园外都应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对待家长态度友好,避免与家长争吵。孩子在室内外活动娱乐期间(如滑梯、蹦床等玩具)必须有老师陪同看护,绝不能让孩子自己玩耍,在午睡期间,各班孩子睡觉时,必须有老师值班。
七、每天记录孩子出勤情况,对全勤的孩子给予奖励,缺勤天以上的孩子,老师必须主动与家长沟通询问孩子的情况,家长意见不得隐瞒不报,否则按失职处理,同时要对家长意见做好书面记录,每月的月底查看记录情况,以便我们改进。
八、饭前、饭后做好桌面地面卫生工作,注意孩子卫生,教室和宿舍每天必须消毒,每周六将被褥晾晒一次,午睡后必须做到被褥整齐,地面干净,被褥有污染及时拆洗,下班之前教室和宿舍全部打扫干净,今天的事不能拖到明天来做,查到则按失职处理,在当月工资中扣除当班老师x元/次。
九、在午餐和午睡期间,避免孩子发生意外,老师必须随手关好大门并上锁,才能进教室,老师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所用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整洁卫生、保证安全、方可离园。
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
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
第二章举办幼儿园的基本条件和审批程序
第七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幼儿园园长、教师应当具有幼儿师范学校(包括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程度,或者经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
(二)医师应当具有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应当具有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三)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健培训。
(四)保育员应当具有初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管理制度《幼儿园教育管理条例》。
慢性传染并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第十条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具有进行保育、教育以及维修或扩建、改建幼儿园的园舍与设施的经费来源。
第十一条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二条城市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
农村幼儿园的举办、停办,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登记注册,并报县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
第十三条幼儿园应当贯彻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创设与幼儿的教育和发展相适应的和谐环境,引导幼儿个性的健康发展。
幼儿园应当保障幼儿的身体健康,培养幼儿的良好生活、卫生习惯;促进幼儿的智力发展;培养幼儿热爱祖国的情感以及良好的品德行为。
第十四条幼儿园的招生、编班应当符合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第十五条幼儿园应当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招收少数民族为主的幼儿园,可以使用本民族通用的语言。
第十六条幼儿园应当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
幼儿园可以根据本园的实际,安排和选择教育内容与方法,但不得进行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有损于幼儿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十七条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
第十八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卫生保健制度,防止发生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流行。
第十九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防护制度,严禁在幼儿园内设置威胁幼儿安全的危险建筑物和设施,严禁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
第二十条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有可能发生危险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应当采取措施,排除险情,防止事故发生。
第四章幼儿园的行政事务
第二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负责监督、评估和指导幼儿园的保育、教育工作,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教师的资格,并协助卫生行政部门检查和指导幼儿园的卫生保健工作,会同建设行政部门制定幼儿园园舍、设施的标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工作。
幼儿园园长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并向幼儿园的登记注册机关备案。
幼儿园的教师、医师、保健员、保育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由幼儿园园长聘任,也可由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个人聘任。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可以依据本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的收费标准,向幼儿家长收取保育费、教育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效益,主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确保幼儿园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xx市学前教育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区实验幼儿园
学校地址:xx省xx市东华门东巷53号
第三条本园隶属于x区教育局,是一所全日制公立省级示范幼儿园、市级五星级幼儿园。是师范学院、xx幼儿师范学校的见习、实习和教科研基地,学制四年,招收二至六岁学前儿童,以日托为主,设立托、小、中、大不同年龄阶段的班级。
第四条幼儿园以“一切为了孩子”为办园宗旨,以“优质+规范+特色”为办园目标,围绕“育人为本,服务为先,树形象;提高素质,培养个性,提质量;科研领路,特色创新,谋发展”中心任务,注重激发幼儿兴趣,开发幼儿潜在能力,培养幼儿良好习惯。
第五条本园依托科研兴园的优势,以教办促企办带民办,注重发挥实验、示范和辐射作用。
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党组织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七条幼儿园园训“爱”;园风“爱岗、敬业、创造、奉献”;教风“严谨、勤奋、求真、务实”;班风“团结合作、文明守纪、和谐育人”;学风“学会生存、学会做人、学会创造”;实幼精神“健康向上、团结高效、充满活力、追求卓越”。
第八条幼儿园建园纪念日为年10月8日。
第二章行政管理
第九条幼儿园由x区教育局主管。幼儿园领导班子由中共x区教育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任免。
第十条幼儿园在区教育局的主管下实行园长负责制,建立以此为核心的园所行政决策机制。园所建立了各职能部门,党支部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民主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工作,同时发挥工会、园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作用。
第十一条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行政负责人,是幼儿园法人代表,园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依法对幼儿园实施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园长的主要职责。(参照工作规范)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
(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
(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
(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
(八)负责与社区的联系和合作;
(九)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指导和监督。
第十三条园长工作的权利
(一)决策权。负责主持园长会和园务会议,对幼儿园教育教学和其他行政管理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决策。
(二)人事权。有权提名或推荐班子成员,依据规定结合实际实行教职工聘任制及考核奖惩制和职称动态管理制。
(三)财务权。依照国家财务规定,负责对幼儿园的财务收支计划的统筹和安排,合理使用幼儿园经费。
第十四条副园长或主任可以由园长提名,也可以通过一定的聘用程序,经过组织考察,由上级主管部门任命或聘用,副园长或主任对园长负责,协助园长分管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党支部在幼儿园管理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对幼儿园发展规划、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和涉及幼儿园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参与决策,负责幼儿园党政领导班子和园党组织的思想作风建设,发挥共青团、工会等其它组织在幼儿园工作中的作用。
第十六条园务委员会是幼儿园工作的顾问、参谋、咨询机构,在园长领导下工作。
(一)园务委员会由园长、幼儿园党支部、行政职能部门负责人、工会、团支部和教师代表组成,园长任主任委员。
(二)园长定期召开园务委员会议,对幼儿园重要工作的方案,幼儿园发展的长远规划以及学年度工作,人员奖惩,财务预决算的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与修改以及涉及全园的工作进行研究和审议。
第十七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由园领导班子成员及园内教师、保育、后勤等教职工代表组成,是幼儿园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形式,其主要职权是:
(一)制定修改幼儿园章程草案。
(二)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幼儿园工作计划、发展规划、教育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教职工队伍建设、重要规章制度及园内其他重大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
(三)讨论教职工的奖惩方法、奖金分配方案以及教职工福利实施方案等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四)参与民主评议考核园内领导班子。
(五)讨论并送交各种提案,向园长及教职工代表推出合理化建议。
(六)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1-2次,讨论审议全园重大工作。根据需要还可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幼儿园工会委员会由全园教职工选举产生,负责全园教职工福利待遇的提议和落实工作,负责幼儿园内教职工各项文体活动的筹备和组织,在教职工大会闭会期间由工会行使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处理教职工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由各班教师推荐2名家长组成,班级家委会由本班教师及家长推荐聘用,幼儿园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其主要职权是:
(一)在园长指导下定期召开,对园所办园宗旨、教育目标、教学特色、重大决策有知情权和参与民主管理权。
(二)参与幼儿园各大型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及总结,交流家教经验。
(三)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幼儿园提供资源信息。
第二十条幼儿园伙委会由幼儿园长参加,后勤主管、保健医、伙管员、财会、保育员、家长代表组成,其主要职权是:
(一)负责制定幼儿一周食谱,参与监督和管理,推出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和改进。
(二)保证膳食专款专用,每月向家长公布伙食帐目。
(三)为幼儿园提供最新营养和健康资讯,协助幼儿园做好宣传工作。
第二十一条幼儿园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评估,听取他们的意见,争取上级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工作的具体指导,争取社会各界对各幼儿园建设与发展的重视与支持。
第三章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二条幼儿园依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进行保育教育管理。
第二十三条幼儿园实行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等全面发展的教育,为幼儿一生发展打好基础。
第二十四条幼儿园教育教学应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重个体差异,因人施教,充分发挥幼儿的主体性、创造性、促进其生动活泼、主动地发展。
第二十五条幼儿园日常生活组织,要从实际出发建立必要合理的常规,坚持一惯性、一致性和灵活性的原则,培养幼儿的良好习惯和初步的生活能力。
第二十六条幼儿园应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他们各方面发展的需求,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并充分利用园所优势,定期向社区和家长开放,参与社区文化、卫生、精神文明等共建活动。
第二十七条幼儿园注重健康、语言、社会、科学、艺术五大领域的相互渗透、有机结合,努力完善并逐步形成富有特色的园本体系。
第二十八条本园以教科研为先导,重视课程的实践性和有效性,努力构健“以园为本,专家引路,教研参与,家园共育”的幼儿园教学模式。
第二十九条幼儿园实行对家长开放日制度、家园联系制度,采取多种途径和形式,实现“一车两轮,家园共育”。
第四章教师管理
第三十条幼儿园教师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自觉遵守本园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维护幼儿园的荣誉和利益,做到不惩罚和体罚幼儿,不擅自收费,不向幼儿园推销商品,不接受家长的馈赠,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
第三十一条幼儿园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二条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
第三十三条幼儿园教师应严格履行岗位职责,自觉遵守教师行为规范,自觉遵守以师德为核心的园风园纪;师德良一道德优良,忠于职守;师德严一遵章守纪,严于律己;师表端,仪表端庄,举止文明;师学勤,勤奋学习,不断进取;师业精,熟悉技能,精益求精;师德慈,热爱孩子,诲人不倦。
第三十四条幼儿园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规定的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十五条幼儿园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和支持教师进行教育科学研究、学术交流,鼓动教师在职进修及其它方面的培训。
第三十六条幼儿园每年定期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价、奖惩,对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工报请上级教育部门表彰奖励,对在教科研等方面取得优秀成绩的教职工,由幼儿园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七条幼儿园保障教职工享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待遇,按国家要求为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并逐步改善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幼儿园维护离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关心离退休老同志的生活,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办好事、办实事。
第五章后勤管理
第三十九条后勤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幼服务的观念,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已奉公、讲求效率。
第四十条幼儿园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严格执行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标准,依法向幼儿收取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伙食等费用。
第四十一条有计划地进行幼儿园基本建设和办园条件的改善,在建设中体现幼儿教育特点、注重文化品位,提倡勤俭办园。
第四十二条坚持节俭、规范的原则,加强园舍、园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建立建全园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四十三条加强门卫管理、严格节假日值班和交接班制度。
第四十四条加强食堂管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执行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实行购入的.食品及原料索证登记手续,实行幼儿每周食品更换制,实行食品公示制,家长参与监督制。
第四十五条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的步伐,充分发挥互联网、校园网的作用,使用多媒体教学并建有本园的网站,为实施信息化教育创造必要条件。
第六章卫生保健管理
第四十六条幼儿园依据卫生部颁发的《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以及其它有关卫生保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必须切实做好幼儿生理和心理学卫生保健工作。
第四十七条幼儿园建立幼儿健康检查制度和幼儿健康卡或档案,经县级以上妇幼机构体检合格方可入园。在园幼儿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视力一次,每年全面体检一次,并对幼儿身体健康发展状况定期进行分析、评价。应注意幼儿的口腔卫生、保护视力。
第四十八条幼儿园建立合理的膳食制度,为幼儿提供科学的膳食、编制营养均衡的幼儿带量食谱,定期计算和分析幼儿的进食基和营养摄取量。
第四十九条幼儿园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幼儿接送制度,健全各项安全和卫生制度,有突发事故处理的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确保师幼生命安全。
第五十条严格卫生消毒制度。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时做好传染病的管理,隔离及疫情报告。
第五十一条创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育人环境,营造健康向上的浓郁的书香校园文化氛围,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第五十二条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强特色,树品牌,聚人心,促和谐,真诚地赏识每一位教师和幼儿,健康快乐幸福每一天。
第五十三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切实加强保卫工作,防火、防讯、防电、防震、防盗、防毒,经常检查校舍设备和设施,及时排除隐患,确保幼儿园安全无事故。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四条本章程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订,修订需经幼儿园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修改后的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相抵触。
第五十五条本园的其他规章制度应依据本章程进行制定,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
第五十六条本章程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知,并于20xx年1月日呈报x区教育局备案后生效。
第五十七条本章程解释权属x区实验幼儿园。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幼儿园的管理,促进幼儿教育事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招收三周岁以上学龄前幼儿,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幼儿园。
第三条 幼儿园的保育和教育工作应当促进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和谐发展。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制订幼儿园的发展规划。
幼儿园的设置应当与当地居民人口相适应。
乡、镇、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的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应当包括幼儿园设置的布局方案。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条例举办幼儿园,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公民举办幼儿园或捐资助园。
第六条 幼儿园的管理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国家教育委员会主管全国的幼儿园管理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辖区内的幼儿园管理工作,教育论文《幼儿园管理条例》。
第七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将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严禁在污染区和危险区内设置幼儿园。
第八条 举办幼儿园必须具有与保育、教育的要求相适应的园舍和设施。幼儿园的园舍和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和安全标准。
第九条 举办幼儿园应当具有符合下列条件的保育、幼儿教育医务和其他工作人员。
一、托幼机构工作人员进园工作前,工作后每年一次必须到本区妇幼保健院进行健康检查,检查项目按“托幼园所工作人员健康检查表”规定的内容。工作人员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签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
二、患有国家法定传染病(包括急、慢性期)、滴虫性及霉菌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的工作人员,在患病期间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经治疗痊愈后,持医院或防疫部门的检查证明,方可恢复工作。
三、患精神病、HbeAg阳性,有严重生理缺陷者不可在托幼机构工作。
四、发现工作人员换传染病疑似病例未确诊和排除前,以及病原携带者应暂时调离托幼机构。疑似病人在排除环传染病后,病原携带者经治愈后,持医院或防疫部门正明才可恢复工作。
五、工作人员有传染病密切接触史,须向园负责人报告,暂时调离岗位接受医学观察,观察期满且无症状再作检查,正常者可恢复工作。
六、工作人员患急性菌痢后必须隔离并全程治疗,于症状消失后继续服药三天,并在停药后第五天起进行粪便培养二次,结果阴性者解除管理;对慢性病人在复发期,必须全程治疗,症状消失后继续服药三天,于停药后起待粪便培养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周)均为阴性,方可解除管理;对志贺氏I型病人必须全程治疗,于症状消失后继续服药三天,并在停药后第五天起连续三次粪检阴性,可解除管理,应隔季度做一次粪便培养,进行复查复制工作。
七、工作人员患急性肝炎应立即隔离治疗,隔离期满,治疗后临床症状消失、肝功能正常无明显体征,同时每隔二个月作一次肝功能检查,连续三次正常,由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慢性肝炎患者应调离托幼机构。
1、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学校设置专门的隔离室。
2、隔离室要阳光充足,不阴暗潮湿,光线明亮、通风、室内有防署保暖设施,流水洗手设施。
3、隔离室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要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一日工作常规。
4、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配备专职保健老师。
5、隔离室按照卫生保健要求需配备药柜、观察床、桌椅、视力灯、消毒灯、体重称、身高计、量板、药品、消毒液等物品,并由保健老师负责管理,有出入登记记录。
6、隔离室内设隔离室时,需隔离到位,封闭隔断,保证不交叉污染。保健教师进隔离室时,需穿隔离衣,出来时脱下摆在隔离室门口封存。
7、隔离室内须有专用隔离床和被褥,不得随便挪用。配有隔离床,污物桶等。
8、非保健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隔离室。上班时不得在保健室整理财产物品、药品、台帐,下班前检查门窗、水电是否关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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