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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精选14篇)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1

  一、必须按照国家疾病病种分类进行统计、分类、登记。

  二、科主任需每月检查一次各类信息归档记录情况。

  三、信息必须坚持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的原则,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实事求是。

  四、及时准确登记、收集、整理、统计、分析计划生育科的各种信息。

  五、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建好统计台账,做好统计汇编,遵守各种信息资料的保密制度。

  六、按要求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各种统计数据和信息,不得拒报、迟报、虚报、瞒报、伪造或篡改。

  七、根据统计指标,定期分析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

  八、逐渐健全网络信息系统,做好数据录入及整理工作。

  九、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送必须注意时效性。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2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3

  一、药店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药店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和考核管理。店长具体负责药店日常管理,做到以下几点:

  二、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做到:

  1、规定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卡,严禁冒名配药,发现伪造或冒用挂失卡的应立即扣留,并通知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2、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3、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处方配售,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

  5、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不得拒收卡资金,不得超范围刷卡,不得为持卡人员兑换现金。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6、规范店员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7、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广告宣传;不以现金、礼券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三、处罚:

  1、丢失原始凭证:出货小票、退货单等(店长罚款100元,当班营业员50元)

  2、超范围刷卡的,一旦发现立即重处(第一次:店长罚款500元,营业员300元,收营员200元;第二次翻倍;第三次予以开除)

  3、刷卡区与非刷卡区商品未分开摆放,或标示不清不正确的(店长罚款100元、营业员50元)

  4、发现违规为顾客刷卡提取现金的,立即开除,情节严重的移送相关部门。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4

  违纪处罚标准:

  1、处方使用:工伤、公费医疗及医疗保险使用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医疗保险处方上出现自费药品,扣发工资20 元。

  2、用量:

  1)急性病 3 天量;

  2)慢性病 7 天量;

  由科主任签字把关。处方超量每项扣发工资 10 元。 无科主任签字把关者,扣发奖金 50 元。

  3、开药原则:

  1)不得重复开药。〔两次看病间药量未使用完又开同样的药)。

  2)不得分解处方。[同一天开两张(含两张)以上处方的同一种药〕

  3)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4)不得超医师级别开药。

  出现违规、不符者每次每项扣发奖金 50 元。

  4、大额处方管理:

  不得出现大额处方〔超(含)500元〕,特殊情况需审批盖章。出现未审批的大额处方每次每项扣20元。

  5、处方书写:

  l)一张处方只限开5种药。

  2)处方内不得缺项。

  3)书写处方的剂量用法要规范。例:单位剂量 x 总量/每次使用剂量、途径、用法。

  4)诊断必须用中文书写。

  违规者每次每项扣发工资 10 元。

  6、门诊病历;

  l)患者看病必须建门诊病历。

  2)开药、检查、治疗必须在病历中如实记载。

  ① 不建病历扣工资100元,并补齐;

  ② 无如实记载每次每项扣发工资 20 元。

  7、贵重药品使用原则:

  单价超(含) 100 元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先审批(抢救除外),并有病程记录。违规者每次每项扣发工资20元。

  违纪处罚标准:

  9、自费药或部分自付药使用原则:

  凡使用自费药或部分自负的药品时,必须在《住院患者应用自费或部分自负项目签字表》上有病人或病人家属同意使用意见或单位同意报销的有效签章。违规者每项扣发工资50 元。

  10、大型检查:

  1)凡进行大型检查大于等于200元的检查必须先办理审批手续;

  2)凡进行大型检查必须主任以上人员同意使用意见。

  违规者每次每项扣发奖金 50 元。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5

  为加强经费管理,保证我局机关工作正常开展,促进机关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省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管理范围

  (一)预算内资金,包括由地方财政拨款的行政机构经费、专项调查经费和省统计局拨款的统计事业费、专项调查经费。

  (二)预算外资金。主要指本局通过各种方式创收所得资金。

  二、管理原则

  (一)坚持:“计划开支、量入为出,按章办事、民主理财”和“全程管理,重在源头”的原则,加强预算管理。全局性和各科室所需的会议费、印刷费、购置费和专项调查费用等各项经费均应事先编制预算,经办公室审核、局领导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后,办公室严格按预算执行。

  (二)加强统一领导,严格审批制度。报销各种经费开支,继续执行、完善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局领导“一支笔”审批的“三步走”管理制度。各项经费开支报销,均由申请报销人(经办人)填好报销凭证,经会计审查、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其中专项调查、基建项目和大宗设备购置等重大经费开支,分管局领导按集体审定的预算审批;各科室差旅费、会议费、设备购置费等开支,除按上述规定,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外,科室负责人必须审核签字,其购置的设备必须经办公室验收登记后方可报销。

  (三)建立、健全各项财务帐目,坚持日清月结,做到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帐物相符。按时报送各项财务报表,局办公室定期向分管局领导汇报一次经费收支情况,以及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并不定期向全局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四)加强现金管理,严格现金开支范围。对规定转帐起点以上的开支,原则上应经银行转帐结算,特殊情况需现金结算的,必须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批;属于现金结算的开支,要从严掌握,加强管理。财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库存现金安全。

  (五)及时结算往来款项,严禁职工拖欠公款。各项经费的往来款项要及时结算,收入要及时到帐,开支要及时报销。统计教育培训、年鉴宣传发行及胶印业务等收入款项,一般应在事毕后两个月内及时全额到帐,(逾期一个月由财务人员发出提示,三个月由办公室自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严禁经办人截留挪用,一经发现,按违反财经纪律论处。除因公出差、购物外,职工个人一般不得借支公款。因公借款需填写正式借据,由分管局领导审批,并于返回后及时报销结清。职工遇特殊情况(指重大的天灾人祸)确需借支公款者,由本人提出书面报告送局长或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并制订还款计划,认真执行。

  (六)坚持开源与节流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政策、制度,积极组织收入,增加资金来源,为促进统计工作创造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

  (七)加强国有固定资产管理,具体制度按《安徽省统计部门国有固定资产管理细则》执行。

  三、管理规则

  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规定,大力压缩经费开支,尤其是专项经费的开支,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

  (一)差旅费

  因公出差需经分管局长批准,严格按规定标准住宿。较近的县、市均应早出晚归,不在外地住宿。

  (二)会议费

  各类会议一律实行会议费用审批制度,按批准限额严格执行,不得任意增列项目和提高标准。各类会议一般只开到县、市、区,会议地点原则上安排在滁城。一般专业性会议,由主办科室申报,经分管局领导审核后,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批;全局性会议,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办公室提出会议费用预算,报局长审批。各类会议的会务工作,一律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三)办公费

  办公用品实行各科专人按季领用制度,由办公室统一购买,计划供应。一般情况下,办公用品不直接发至个人。各科室或个人未经办公室同意不得自行购买办公用品。报刊订阅应本着实用、节约的'原则从严掌握,除全局统一确定的报刊外,一个专业限订一种报纸或一种杂志,并由办公室负责统一订阅,各科室不得自行订阅。办公用电应注意节约,空调、照明、计算机要做到停用断电。

  (四)印刷费

  各种报表、资料除无法印刷者外一律交本局胶印室印刷,并严格控制各种印刷品数量,防止浪费。对确需外出印刷者,需报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批准,由局办公室统一联系。

  (五)邮电费

  注意节约邮资费用,可发可不发的文件、资料坚决不发,城内(特别是市委、市政府大院内)文件、资料可采用“寄、送、带”三结合的办法,尽量减少邮

  资费用开支。同时,文件、资料应注意加强文字修养,忌发“长篇大论”;文件、资料发送范围应严格控制,尽量减少份数。严格控制电话费用开支,能用函件解决的问题不用电话,使用电话(特别是长途电话)应事先拟好通话要点,通话中不叙家常、不讲废话,尽量缩短通话时间。严禁使用168等信息电话。

  (六)其他费用

  上述各项费用之外其他费用,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与医保政策对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

  (一)院总值班由院领导和职能科室相关人员参加,负责处理非办公时间内的医疗、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处理紧急事宜。

  (二)负责检杳科室值班人员在位情况,对重要部门,科室要到场检查,了解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三)值班人员遇有不能解决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院领导请示报告,根据领导意见负责组织处理。

  (四)总值班人员,按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五)值班领导根据需要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问题,有权调动医院机动车辆。

  (六)值班时间: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以外的时间,均由总值班负责。

  (七)每天交班前,清扫值班室内卫生认真做好室内物品交接。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6

  1、必须持有《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医疗证》和处方,其医疗费用方可纳入特殊病管理。

  2、医保特殊疾病按规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须到指定科室就诊。

  4、特殊病只能使用与疾病相关的医保范围的药物。处方量严格控制在30天以内的药物剂量。

  5、违反规定造成费用纠纷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7

  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报告与管理是发现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保障患者安全、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实现卫健委提出的患者安全目标,落实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依据《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0号)》、《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卫医管发〔20xx)4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xx)5号)》、中国医院协会团体标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T/CHAS 10-4-6-20xx)>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建立健全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和预警制度,完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机制,及时发现医疗不良事件、安全隐患,对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反馈,促进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的集成创新,以推动我院医院管理质量持续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

  二、定义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和医疗机构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患者的诊疗结果、增加患者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三、等级划分

  根据中国医院协会发布的团体标准《中国医院质量安全管理第4-6部分:医疗管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要求,结合我院质量与安全工作实际,将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分为以下四个等级。

  I级事件(警讯/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的一、二级医疗事故,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以及医院内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事件。

  II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差错事件):在医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集体与功能损害。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界定的三、四级医疗事故,原卫生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中规定的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以及医院内部相关管理文件规定的事件。

  III级事件(无后果事件、临界差错):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要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的事件。

  IV级事件(隐患事件、未遂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在实施之前被发现并得到纠正,未造成危害的事件。

  四、事件分类

  共分为11类(详见附件1),包括医疗管理类事件、护理管理类事件、药品管理类事件、医技管理类事件、输血管理类事件、器械管理类事件、院内感染管理类事件、职业防护管理类事件、信息管理类事件、后勤管理类事件、治安管理类事件。

  五、报告原则

  (一)强制性:I、II级不良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01号)》、卫健委《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__)206号)执行。

  (二)自愿性:IILIV级不良事件属鼓励报告的范畴,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和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三)保密性:本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报告人(部门)可通过系统选择匿名上报,相关科室与职能部门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被报告人(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的违规处罚依据。

  (五)公开性:对事件信息及其结果在医院内定期通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分析、讨论、共享,用于医院和科室质量持续改进。但对报告人、被报告人及其单位信息保密。

  六、报告方式

  电话报告、面对面报告、信息网络报告。

  七、报告时限

  应遵循早发现、早报告的原则,ITI级事件应立即电话报告,24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报告;III-IV级事件应在发生后48小时内通过不良事件管理系统报告。

  八、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职工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含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药物滥用事件、医疗器械不良反应、输血不良反应、院内感染个案报告及非计划再次手术等。凡医院内与患者、职工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全院职工主动、自愿报告院内发生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

  九、奖惩措施

  (一)鼓励自愿报告,对及时阻止I、II级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发生的报告者,经调查核实后给予报告人500元现金奖励。

  (二)主动报告I、II级不良事件者给予报告人40元/例的奖励,主动报告III、IV级不良事件者给予报告人20元/例的奖励;虽主动报告但仍引起纠纷造成赔偿者,视情节轻重在医院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减少其赔偿比例。

  (三)对于I、II级不良事件隐瞒不报者,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300-500元/例的处罚,若因此造成医疗纠纷引起赔偿,视情节轻重在医院相关规定要求当事人赔偿比例的基础上增加其赔偿比例。

  (四)科室不良事件年上报例数每百张床位不低于20例,年不良事件上报例数排名前三的科室给予1000元/科的奖励,年上报例数不足每百张床位20例的科室分别扣除科主任、护士长安全奖500元/人。

  十、组织管理

  (一)医院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医院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下设办公室在质量控制办公室,质量控制办公室除负责不良事件管理系统的维护工作外,应定期对全院职工进行不良事件相关知识培训,监督全院各临床科室、职能科室对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落实情况,每季度对发生率高或情节严重的不良事件,组织相关部门或科室讨论并提出改进建议,必要时提交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或院办公会讨论。

  (二)职能科室应设专人负责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管理工作,每月对不良事件上报的质量及内容进行审核并将不良事件上报人员奖励的名单上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运用质量管理工具对已上报不良事件的成因进行分析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对事件的结果及整改情况进行追踪评价。

  (三)各科室应按要求上报不良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并记录发生原因、处理情况、改进措施等。每月组织科室人员召开医院安全(不良)事件讨论会(格式见附件2),针对严重的不良事件(I、II级不良事件)进行讨论,分析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严格落实,科主任为科室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既往相关制度作废,质量控制办公室负责对本制度解释。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8

  第一节 总则

  一、为加强信息管理制度,加快公司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信息资源的运作成效,保证公司信息安全、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信息管理制度。

  二、本信息管理制度中关于信息的定义:

  1、行政信息:公司系统内部目的为行政传达的一切文字资料、电子邮件、文件、传真。具体信息管理表现为上传下达、平级传送的行文管理、资料管理、档案管理。归属于日常行政管理。

  2、市场信息:公司业务销售的客户文件、来往传真、电话、客户档案;公司业务应用的电话记录、报价、合同、方案设计、投标书等原始资料、电子资料、文件、报告等。具体信息管理制度表现为客户沟通、文字记录、资料收集分析、业务文件编写等。归属于业务经营管理。

  3、财务信息:财务信息是指以货币形式的数据资料为主,结合其他资料,用来表明企业资金运动的状况及其特征的经济信息。

  4、物流信息 :按信息产生和作用所涉及的不同功能领域分类,物流信息包括仓储信息、运输信息、加工信息、包装信息、装卸信息等。对于某个功能领域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细化,例如,仓储信息分成入库信息、出库信息、库存信息、搬运信息等。

  三、信息管理制度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执行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保密纪律,以提高企业效益和管理效率,服务于企业总体的经营管理为宗旨。

  四、信息管理制度工作要贯彻“提高效率就是增加企业效益”的方针,细致到位,准确快速,在企业经营管理中降低信息传达的失误失真延迟,有力辅助行政管理和经营决策的执行。

  六、公司已NBS(ERP)系统为核心,各单独开发系统为辅助,组成公司整个信息网络。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机构的信息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节 行政信息管理制度

  六、按照行政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行政活动中。

  七、行政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文件收发规定;

  2、文件、档案、资料的管理规定;

  3、公司电子印章、介绍信管理规定;

  4、保密制度。

  第三节 市场信息管理制度

  八、依照市场信息的定义,市场信息主要产生、传达、应用在市场业务经营管理中。

  九、市场信息来源分类:业务(客户)信息、非业务市场信息。

  1、业务(客户)信息:客户购买公司产品的电话、传真、函件、电子邮件;公司、客户之间业务沟通电话、传真、文件、函件、电子邮件;客户公司公开的资料;市场人员收集的客户秘密资料;市场人员传呈的报告、资料;针对客户的分析报告等。

  2、非业务市场信息:网络、报刊、杂志和各种信息渠道收集的行业性文章、资料;竞争对手资料、文件、报告;公开的技术性资料;外围媒体、机构传送到公司的电子邮件、函件、资料;公司内部业务分析文件、报告;其他与市场业务经营和管理有关的资料。

  十、营销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以下业务信息工作:

  1、负责集团网站的建设、维护、更新和对外信息发布,并开展网络商务系列工作。

  2、负责业务(客户)信息的接受、整理、初步分析和传呈销售中心总监,建立、保管客户档案并不断维护;

  3、协助各市场机构对业务信息的收集,督促各市场机构将业务信息及时、准确呈报到集团公司,整理、分析各市场机构业务信息形成客户分类档案,并及时将重要的信息管理制度报告给上级;

  4、监察、收集、整理竞争对手情报资料;收集、整理、分析行业性文章、资料;

  5、负责直接业务情报、业务信息的整理。

  6、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节 财务信息管理制度

  十一、财务管理信息化是一项系统化工程,财务会计部是实施财务信息化的主要部门,负责信息化的日常工作。

  十二、财务信息化管理中财务部需要完成的工作。

  1、 财务部负责财务电算化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管理;

  2、 财务部进行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协助各企业管理部操作人员建立账务和报表系统,协助总账增加或删除会计科目及辅助核算选项;

  十三、财务信息为公司核心机密信息,须严格按公司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第五节 物流信息管理制度

  十四、按照物流信息的定义,行政信息主要产生、传递、应用于公司库存管理活动中。

  十五、物流信息管理制度主要依据公司下列规定进行:

  1、 所有物资流动单据必须与实物一致;

  2、 物资流动信息必须即时跟新,发生物资流动时马上跟新物流信息;

  3、 每次盘点结束需要变更库存信息时,必须通过多方确认,明白物资差异原因之后才进行调整。

  第六节 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十六、计算机安全管理和使用

  1. 计算机设计和操作人员(特别是营业方面)要注意计算机的安全设计和有关数据的安全使用和保护工作,不可违章改动或增删数据:

  2. 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单位要切实注意网上数据的安全,信息处负责网上数据的安全和维护,各使用单位要做好数据的安全使用工作:对于网上的营业数据,营业与财务部门应定期进行各种账目与银行实际数据的校对,发现问题应及时与信息处或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人员联系

  3.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计算机安全员应关注系统的工作是否正常,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检查备份等工作,重要资料应提交总公司安全备份

  4. 总公司各级机房工作人员和有关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党和国家以及本企业的有关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公开计算机系统内的有关内容

  5. 程序员与操作员在软件的设计和使用上应严格分工,否则,出现问题应首先追究程序员的责任

  6. 计算机网络各种软件和设备的设置,应注意建立完整的资料和定期安全改动其参数的制度,防止系统参数外泄和资源被破坏

  7. 对利用计算机进行作案的犯罪行为,总公司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配合安全保卫部门应对其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十七、计算机网络使用管理

  1. 总公司信息处和计算机安全小组负责对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以及各单位、各部门上网的计算机和有关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资料收集整理、保管以及安全监督

  2. 任何单位、部门要上网的机器设备都应经过信息处领导的同意,并由信息处人员进行上网安装和有关资料归档

  3.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安全确认不得随意改动系统,如需改动应提出书面申请,经信息处和计算机安全小组同意后方可按计划进行修改

  4. 客户对服务器端应用数据要求修改,应填写“应用数据更改申请单”,经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同意后,由信息处人员根据该单内容进行修改

  5. 对分给各部门上网的口令、密码、应牢记并妥善保管,以免出错影响正常工作

  6. 网络管理员受理用户申请修改的内容后,应作好修改记录,记录的内容应作备案

  7. 严禁将来历不明的程序和数据装入系统,不得将各种游戏软件装入机器,装入系统的程序和数据都应事先进行病毒检查,防止病毒侵入

  8. 对外来的被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同意临时运行的软件,不得长期驻留硬盘,运行结束后作好备份应自行将其立即清除,释放空间,信息处或安全工作小组定期对来历不明的驻留程序进行消除

  9. 信息处或安全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服务器和有关机器进行硬盘各种安全拷贝,定期进行病毒或其他安全检查

  10. 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网站,网站日常维护和管理部门为总公司信息处。

  11. 网站内容应根据各部门或单位的实际需要,提出要求,提供相关内容,经领导批准,按信息处要求进行处理。

  12. 企业内部网与互联网必须采取有效方法隔离,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企业网上互联网。

  13. 对企业内部需要上互联网的单位或部门,应在信息处登记,征得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机器上上网,并注意防止使用过程中计算机病毒等的入侵。

  14. 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可在总公司信息处档案室的电脑资料阅览室上网,但应严格遵守上网资料查阅的各项制度。

  15. 任何上网机器不得随意增删开机登录口令,如确实有必要改变时,应征得信息处的同意,并有资料备份。

  16. 上网查阅有关资料应是为了工作需要的本公司内部职工,否则须经领导同意方可上网;

  17. 查阅资料的电脑一般按上班时间定时开放,若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开放时间,应经有关领导批准;

  18. 上网资料查阅人员应遵守党和国家各项有关规定,不得进行非本职工作所为,更不允许进行违法活动;

  19. 资料查阅人员应爱护本室内的所有机器设备,资料查阅完毕应随手关机,整理本人周围的环境,带好自己的物品离去。

  20. 对个别不遵守以上规定的人员,本室工作人员有权劝其离去,对态度恶劣者可请公司安全保卫人员请其离去,并与该人员单位领导联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人员违法行为,公司安全保卫部门有权将其移交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21. 严禁随意下载数据,特别应注意资料下载,应确保是否有病毒的存在,严禁带毒软件或介质在阅览室传播。

  十八、计算机软件、数据、文件管理

  1. 计算机软件指购置的系统软件以及自行开发或购置的应用软件(包括计算机程序,设计和使用资料以及有关数据等)

  2. 总公司(暂除设计院和西办)的所有软件统一由总公司信息处保管原盘,复制拷贝盘供有关部门安装,使用

  3. 应用部门需要的计算机软件应统一向信息处申请,信息处负责总公司各单位软件的安装,升级和维护

  4. 各软件正式使用前,程序员和操作员应对其有足够的认识,重要软件操作员应认真掌握并慎重使用

  5. 应用软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与信息处或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取得联系,不得随意修改,程序在使用中有何修改要求,可填写“应用程序修改要求申请单”,写清楚问题和要求,交付信息处安排修改,修改时注意做好安全备份

  6. 软件修改手续:信息处人员对正式运行的软件和“程序修改要求申请单”的内容进行确认,一般在试验网上修改,调试及试运行,修改好经安全小组领导同意后方可上网安装

  7. 对集体或个人开发的应用软件,信息处接受设计者的鉴定申请,负责组织总公司内部的技术评审工作(技术评审的原则:鼓励技术开发、技术更新、技术进步、讲究实用、讲究技术资料完整,注重遵守各项保密制度)

  8. 软件的借用应办理好登记手续,借用者应及时归还,使用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使用者使用不当搞坏的应按公司有关规定赔偿损失。

  9. 各种介质(主要数据介质有磁盘、磁带、数据光盘等)各单位、各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管理,不得随意放置,各种废弃数据和介质不允许未经销毁处理随便丢失。

  10. 各单位计算机安全员有责任做好计算机介质管理并监督本单位做好介质管理工作。

  11. 各单位不用或废弃介质应统一集中销毁,确认已无法使用介质可采用机械等方式销毁,纸介质采用碎纸机销毁,对介质理重要数据更新等操作,更新前一定要做好备份(一般为数据转移)确保无误后进行废弃介质(数据)处理。

  12. 重要磁介质应存放金属屏蔽柜内保存,防止介质内容破坏。

  13. 对一般过期无用的废弃数据系统管理员应及时进行数据整理,及时处理,腾出使用空间。

  14. 计算机设备和重要数据介质应建立使用档案,做好管理工作。

  15. 系统管理员在必要时才能取出备份数据或介质,进行有关应急使用。

  16. 异地数据管理统一由总公司信息处进行,各使用单位不得未经许可在网络上随意进行增删改和复制、剪切等操作,对未授权随意操作者,产生不良后果(导致影响系统正常工作等)应追究操作者责任。

  17. 对异地数据必须专人进行管理,专人负责使用管理,其它任何人不得未经许可随意使用。

  18. 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异地安全备份,以防止出现数据故障,影响工作。

  19. 各单位计算机安全员应协助总公司对本单位计算机应用进行指导,宣传有关安全制度和正常操作知识。

  20. 总公司内部网未经信息处领导许可不得接入任何其它设备或与其它外部公共系统联接。

  十九、信息保密

  1. 企业内部的全体员工应遵守国家各项的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规定,做好工作。

  2. 企业内部的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算机信息系统从事危害国家、企业利益或个人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3. 计算机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从企业内部计算机网上通过非正常途径将企业内部资料下载、取走,甚至非法提供他人使用。

  4. 各部门计算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随意地将录入资料随意放置,应随手将录入后资料按规定放置好,计算机资料用完后需要在计算机上停留的则保留,一般临时资料应及时清理。

  5. 计算机系统安全员应定期检查信息保密方面工作是否存在问题,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报处理。

  总公司重要应用软件各部门必须注意保密,任何个人未经计算机安全小组许可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我司有关的软件、资料以及数据;

  二十、信息安全培训与计算机病毒及有害数据防治及报告

  1. 总公司定期组织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系统安全分析或技术交流活动。

  2. 信息处与人事劳动保卫处配合,定期对有关计算机安全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

  3. 不定期进行拉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其它单位进行计算机安全交流活动,提高有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和工作能力。

  4. 计算机安全员必须参加年度技术业务知识培训或继续再教育学习。

  5. 信息处应与劳人、职教部门配合,做好计划和安排好培训内容,定期对有关部门的程序员和操作员进行培训。

  6. 宣传计算机病毒的危害性及可防治性,即既要重视它,看到病毒的危害严重,产生后果严重危胁着计算机应用系统。同时要正确按各项规定使用计算机,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则计算机病毒是可以避免的。

  7. 网络计算机病毒危害是重点注意的问题,特别是系统管理员和各级计算机安全员应从自身工作开始,做好防止病毒入侵系统的工作。

  8. 操作人员应对系统病毒的现象有所了解,对发现某些异常特征应及时与计算机安全员联系,排除病毒存在的可能性,确保正常工作。

  9. 注意以防为主,但对出现病毒的机器或系统应及时与计算机安全工作小组取得联系,注意今后使用过程的跟踪,防止类似现象的发生。

  10. 计算机安全员人手配置一套消病毒软件,对使用过程中不能确定是否存在病毒的有关介质,应用前应先行消毒,确保万无一失后才可正常使用。

  11. 防毒软件也应确保安全,可靠方可投入使用,并注意定期升级。

  第七节 信息考核制度

  1、 ERP关键用户管理制度(考核部分)

  2、 系统实施及日常管理奖罚制度

  3、 根据各部门在当年信息化推进工作中的实施程度与工作难度。对各绩效人员进行考核。最高不高于全部考核占比的5%,最低不低于3%。考核内容按各部门工作推进进度、工作完成及时率、数据信息准确率三项核心指标展开。由企业管理部设定具体指标指数。

  第八节 其它

  信息管理人员必须认识到,没有脱离具体行政活动、业务活动而独立的信息工作,所以信息管理的最终目的,检验信息管理工作的成效标准,是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的效果和执行效率。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财务部门的工作效率,减小会计信息化带来的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财务部所有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财务信息化是指利用计算机信息技术代替人工进行财务信息处理,以及替代部分由人工完成的对会计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的过程。

  第四条本制度所指的信息化会计档案是指存储在磁性介质或光盘介质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出来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包括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公式)等。

  第二章财务信息化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财务部的计算机只允许用作企业的会计、财务工作,禁止与财务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等。

  第六条财务部的计算机专人专用,禁止交叉使用。

  第七条企业会计信息的录入由专人负责,被指派人员保管好自己的账号与密码,严防泄露。

  第八条会计人员搜集的原始凭证在录入计算机之前必须经由审核人员审核,审核人员做好审核记录。

  第九条会计人员在计算机上编制记账凭证时,由审核人员上机审核并做好审核记录。

  第十条会计人员打印出的账表由财务部负责人负责审核,定期报送主管领导审核。

  第十一条财务人员每次使用计算机时必须使用不间断的电源,防止因断电导致核心数据丢失。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在每次下班前需将系统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第十三条财务人员经过授权后定期存储与保存系统中的会计信息备份。

  第十四条未经授权不得对会计软件进行修改、升级或更换硬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第十五条负责保管信息化会计档案的人员需定期检查,做好防火、防尘和防潮工作,防止存储介质损坏导致会计档案丢失。

  第三章财务信息化账务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部应在每年或上年末建立新的会计年度的完整的账务文件根据现行财务制度,运用当前在用系统的规则正确地设置全部级次的会计科目,会计年度中间可以任意追加新的会计科目,但已制单或记账的会计科目不得修改或删除(账务的修改工作由系统管理员执行)。

  第十七条转换会计年度时,应在新的会计年度开始后的20天内,完成结转各账户的年初手续,并保证数据检验平衡正确,年初余额在当年记账以前可以修改,当年记账以后如有调整,只能通过填制记账凭证进行。

  第十八条任何登记入账的经济业务都必须填制记账凭证,摘要区规范填入,在机上填制的记账凭证编号应当连续,编号出现间断时,应在断号的第一张凭证上注明间断的编号,并在打印输出的该张凭证上注明断号的原因并签字盖章。

  第十九条记账凭证必须经过复核人员签字后,才能根据其登记账簿,复核人员必须在屏幕上直接对机器存储的记账进行复核签字,同时要对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或代用凭单进行签字盖章。同一张记账凭证,制单和复核不能是同一人。

  记账凭证在记账以前必须打印输出(记账凭证清单),没有打印输出的记账凭证不得登记入账。

  第二十条总账及现金账和银行账均可采用计算机打印输出的活页账装订,出纳人员根据审核人员审查并准许报销的凭证,收入或付出款项,出纳人员可以不登记订本式日记账,如现金处理收支较多可根据需要自设辅助账。

  单位每天必须将当日发生的现金收支数据输入计算机并据以计算出库存日报表,并在表上签字盖章。

  第二十一条单位根据机器使用和人员分工情况以及工作需要,确定每月的记账期限,每月至少记账一次,每月月末以前应将当月所有收支及转账业务全部登记入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总账,每季度核对一次明细账。

  第二十二条必须将储存在机器内的账簿数据打印输出为书面账簿,会计账簿打印间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平时可以只打印已满页的账簿数据,但每年年末必须将全部账簿数据打印输出。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属财务部资产。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10

  为了全面运用各种统计调查方法,系统、准确及时地反映医院各项工作基本情况,开展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为医院科学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充分发挥统计监督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统计报表是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自下而上逐级定期提供基本统计资料的调查方式方法。统计报表具有统一性、全面性、周期性、可靠性等特点。目前我院统计报表,是由国家统计报表、业务部门统计报表、地方主管部门统计报表和内部统计报表组成。

  第二条 统计信息网的构成

  1.综合统计:包括上级各种统计报表要求的。

  2.专业统计:包括医务、护理、药剂、院感、医保、财务等统计。

  3.基层统计,包括各科室的统计报表和各单位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统计人员要求

  1.各部门应安排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员工,担任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统计人员应按照《统计法》的要求,认真负责的搞好各项统计工作并加强学习,参加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

  2.统计人员享有所辖范围内的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及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协助统计人员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资料和情况。

  3.各部门统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和连续性。

  第四条 统计报表和统计台账

  1.统计报表是各部门通过统计数字向上级机关报告本部门,在业务、经济等方面工作情况的主要形式,各级领导及统计人员都应重视统计报表的编制和报送,各部门领导对上报报表均要签名以示负责。

  2.上级主管部门布置医院填报的统计调查表,由医院相关部门统计人员及时准确的填制,并呈报主管院长审核、签字。个别上级专业部门直接布置的有关专业部门的调查表,由相关专业部门按照上级要求填写,同时抄送绩效办一份备案,保证医院统计资料的统一性与完整性。

  3.医院内部的全面性统计调查表。其内容包括上级要求的项目,医院领导所需要的系统性资料,以及有关部门所需的重要数据,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制定表格,统一编号,经院长审批后统一下达,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向各自以外的部门制发统计调查表。

  4.医院统计报表分年报、半年报、季报、月报及不定期一次性报表5种。

  5.各部门务必按规定认真提供统计资料,不虚假、瞒报、迟报,也不准随意修改统计资料;各级统计人员收到下级统计人员的统计资料后,及时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及时责成有关统计人员予以核实和修正。

  6.原始记录是统计报表的基础统计台账,是系统整理和积累统计资料的重要工具,统计人员要认真做好这两项工作。

  第五条 统计资料管理

  1.所有统计资料均为内部文件限制,某些属于机密甚至绝密性质,按医院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办理,未经批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2.医院统计资料使用分级管理办法,各部门统计人员,负责管理上级报表原稿,各部门上报的报表资料,各项文件和资料原稿的文件。各专业统计人员保管本专业统计资料。基层部门保管统计的资料,年终一次整理,上交所在统计部门人员集中保管。

  3.对外公开发表统计数据,在医院领导批准后,由医院统计人员统一办理。医院各部门向上级部门汇报情况,在重要会议作报告或公开发表文章中所引用的统计数据,由提供资料人员,统计人员进行核实,保证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一致性。

  4.关于统计资料的装订整理,保存方法及保存期限,均按档案管理规定办理。

  第六条 统计人员职责

  1.医院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医院统计信息网,安排统计工作任务。

  (2)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上级布置的统计表及其他统计资料。

  (3)组织落实统计基础工作,检查指导基层统计工作。

  (4)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适时的提出统计综合分析和调查研究报告。

  (5)统一管理各项基本统计资料,系统完整的整理各个时期的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和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2.各部门统计人员的主要职责。

  (1)全面组织本专业系统内的统计。

  (2)及时准确的向医院统计人员及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其他统计资料。

  (3)深入基层部门检查原始统计和统计台账的登记质量,采取措施不断改进本专业登记统计工作。

  (4)认真分析本专业统计资料,总结成绩,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为主管领导提出分析报告,向医院统计人员提供专业分析资料。

  3.基层统计人员主要职责。

  (1)审核汇总、统计原始记录资料,及时报送各种统计报表及完成各项调查任务。

  (2)认真分析各项统计资料,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为开好部门分析会提供高质量数据。

  (3)检查原始记录的真实情况,帮助指导有关人员填写好原始记录,做好统计台账登记工作。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hb公司'或'公司')市场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和应用,提高市场信息的使用价值和效率,为企业更好地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市场信息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市场信息部是市场调研和信息收集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能是:

  (一)拟定市场信息管理办法;

  (二)组织开展市场调研工作;

  (三)收集、整理、分析市场信息,提出相应的市场信息分析报告提交主管领导审阅,并在公司内部实现信息共享。

  第四条公司其他部门是市场信息管理的支持配合部门,可提交自身所收集和掌握的市场信息至市场信息部进行汇总、整理。

  市场信息部组织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应积极关注市场信息。

  第三章信息渠道

  第五条获取市场信息的主要方法

  收集市场信息可采取电话、面谈、参展、查阅和购买资料等方式。

  开展市场调研时,需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调研提纲及费用预算,组织实施市场调研后,应编写相应的市场调研报告提交领导审阅。

  第六条获取市场信息的主要途径

  (一)通过各种专业统计数据库、权威部门的信息披露、行业内权威人士发言、公开媒体报道、报刊杂志等;

  (二)通过参加行业协会、产业协会等活动收集信息;

  (三)在拜访、回访或同客户业务洽谈中,适时询问客户相关问题、竞争对手的服务情况和经营情况;

  (四)对目标区域、潜在客户的走访;

  (五)业务人员对客户进行定期电话回访;

  (六)不定期召开客户座谈会,交流市场信息,了解客户各项需求。

  (七)收集、整理公司其他人员反馈的信息;

  (八)从上级公司的各个业务部门和财务报告获得;

  (九)委托第三方信息/调查/咨询机构进行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

  (十)其他信息收集渠道

  第七条信息渠道的建立

  与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建立正式和非正式的沟通渠道,以便及时快捷准确的获取信息。

  第八条信息渠道的维护

  定期拜访信息提供单位或个人,交流市场信息,维护客户关系。

  第四章市场调研与信息收集的主要内容

  第九条宏观经济与行业背景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一)国际与国内整体经济政治形势;

  (二)国家对本行业的政策、规划和法律法规;

  (三)本行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及上下游发展现状;

  (四)未来新产品与新技术发展方向等信息。

  第十条市场供需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一)市场规模与容量

  主要了解全国及区域市场的产能、产量和进口量及增长情况等,未来上游扩建及新建统计;下游消费群体发展状况、消费量和出口量及增长情况等。

  (二)市场界定与细分

  主要了解每个细分市场的界定、容量和分布,分析生产工艺、技术指标、销售渠道和用户体验等方面的差异。

  (三)市场竞争

  主要跟踪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以便随时调整竞争策略。

  (四)市场价格

  主要分析价格构成(成本、供需、交割时间、交割地点、付款方式、账期等)和定价策略,同时统计人民币现货价格、美金船货价格、生产商的挂牌价与结算价等。

  (五)分销渠道

  主要了解分销商的综合实力、经销品类和销量,并分析其运营模式。

  (六)物流布局

  主要了解华中、华南市场固体与液体化工产品仓库的分布特点,同时了解固体与液体化工产品的运输特点。

  第十一条竞争对手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标杆企业销售政策,现有竞争对手的经营规模、产能、生产工艺、生产品类、分销策略、定价策略、营销策略、客户群体、物流布局和产能扩张计划及潜在竞争对手的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客户对象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经销商、分销商、直销客户的分布、需求、生产能力、库存情况、技术与服务要求、资金信用状况、付款方式、经营效益和外购原料来源等信息。

  第十三条企业自身信息的收集与分析

  主要收集上游生产企业产能、生产工艺、生产品类、产能扩张计划及本企业销售动态、客户群体、客户结构、本企业在行业内地位、物流布局等信息。

  第五章信息的整理、分析和应用

  第十四条信息整理与分析

  信息管理岗对所收集的信息进行整理和分析,并形成相应的市场信息分析报告,在公司内部实现信息共享。

  市场信息分析报告应重点分析对企业的经营发展能够带来哪些有利影响和不利影响,以及影响的程度等内容。

  第十五条信息的汇报

  (一)汇报时间:根据信息内容的差别,按照不同的频次汇报。

  1.定期上报

  根据公司信息需求,编制市场信息周报、月报和季报,每周、每月和每季末上报。

  2.不定期(即时)上报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即时上报相关信息:

  ①.宏观政治经济形势发生重大变化时;

  ②.行业和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

  ③.本企业销售与策略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其他希望通过公司内部共享的信息。

  (二)汇报方式

  信息汇报的方式主要有口头汇报和书面汇报、电话汇报和邮件汇报、单独汇报和会议汇报等方式。信息汇报人员可根据各类信息的特点以及现实条件采取相应的汇报方式。

  第十六条信息归档和保密

  信息归档包含原始未加工的信息材料、信息分析报告、公司内部信息等信息的归档,可按信息类别、信息重要程度、信息发布时间、信息权威性等进行整理归档。

  信息管理岗需根据各类信息的重要程度和机密程度设置保密等级,确定每类信息的借阅范围,借阅场所,并详细记录信息借阅记录,包括借阅信息名称、借阅时间、借阅人员、借阅目的和归还时间。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市场信息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品经销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准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统计局对国家卫生健康委统计督察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升医院统计工作的及时性、规范性、纪律性,保障统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具有统计数据工作的单位、部门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第三条 统计工作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第四条 统计人员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工作。任何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部门、统计人员及其他部门、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第五条 统计人员对各种统计工作数据依法严格保密,非本职工作所需禁止查阅。

  第二章 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统计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归口管理”制度,压实责任,过错追究。医院统计管理部门为绩效办,负责制订全院统计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全院内部统计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编制统计历史资料。

  第七条 各部门要明确数据来源及责任主体,规范统计数据台账,数据标准、技术规范,保证源头数据质量。

  第八条 医院统计报表分为内部统计报表和对外统计报表2种。各种报表必需经主管部门主任、主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才能上报。

  第九条 各岗位工作职责。

  财务科:负责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医疗费用统计月报表等财务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人事科:负责卫生人力资源基本信息调查表(卫生人力实时报表)等人力资源管理统计上报工作。

  医务部:负责卫生统计数据网络直报及医疗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保办:负责与医保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药剂科:负责与药品管理有关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公共卫生科:负责基本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统计要求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医改办:负责自治区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要求统计上报的医改监测统计数据上报工作。

  信息科:配合各部门从信息系统中提取各项统计数据。规范数据采集标准,统一采集路径,保证数据采集的一致性。

  绩效办:负责国家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统计数据的上报工作。负责审核各单位、部门对外上报的数据。

  上述未提到的部门,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部门职责分工进行统计上报。各单位、部门整理、归纳所管统计数据报表,按照月度报表、季度报表、年度报表的形式报绩效办备案。各种报表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时间要求先报绩效办审核,再上报。

  绩效办统筹协调各部门统计工作,加强部门间沟通,确保各项统计数据、统计口径一致,同时加强各种数据的逻辑性和合理性审计,注重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和使用。

  第三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

  第十条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调查制度,扎实做好卫生资源、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妇幼健康、人口监测等常规统计,以及卫生服务调查、医改监测等专项调查统计工作。

  第十一条 建立“数据质疑,及时纠正”工作机制,对相关数据进行逻辑性和合理性审核,质疑数据要及时查找原因,追根溯源,分析整改,确保上报的数据真实、准确、无误。

  第十二条 进一步加强数据质量管理和开发应用。利用信息化手段逐步完善数据质量评估体系,针对各项统计调查任务,建立数据质量评估和反馈机制,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提升。

  第十三条 探索推进新兴信息技术融合应用,创新数据采集、开发、存储方式,提升统计工作智能化水平。

  第十四条 强化靠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的理念,运用科学方法,挖掘数据价值,创新展示方式,以科学、客观的统计数据反映医院发展现状与趋势,支撑规划编制和政策制定。

  第十五条 各种统计调查的原始资料与汇总性统计资料,应当多重备份、永久保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章 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 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有关管理制度和网络安全相关规定,落实网络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规范要求,保障统计业务数据库及信息系统的可靠运行。

  第十七条 强化对数据采集、管理、服务、开放、共享、使用全过程管理,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有效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

  第五章 监督检查及责任追究

  第十八条 严格落实防惩问责制,加强防范和惩治卫生健康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医院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不包庇、纵容统计违法行为。

  第十九条 任何违法、违纪现象一旦查出,严格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绩效办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13

  1、在医教管理处领导下工作。

  2、统计室有专人负责收集、登记、核实和积累医院各项活动的原始资料数据,并由专人负责汇总、填报,做到原始资料来源落实,有据可查。

  3、有价值的卡片、记录等资料,要归档长期保存。

  4、认真、反复核对统计中的每个数字,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性。

  5、认真填写各种统计报表,做到填写完整、准确、及时、字迹清楚。

  6、运用各种统计方法对统计指标进行的分析,写出各种统计分析报告。

  7、根据规定按时上报各种统计报表。

  8、提供本院领导管理需要和各项科研所需的各种统计资料。

  9、督促各科室做好医疗登记、统计工作。

  10、做好统计资料的保密工作。

  11、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统计信息管理制度 篇14

  1.总则

  1.1本细则适用于水布垭水电站大坝及溢洪道工程质量监理的信息管理工作。

  1.2本细则编写的依据是:

  (1)国家和部委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

  (2)工程建设监理合同;

  (3)水布垭建设公司有关工程资料整编的规定;

  (4)华东院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归档规定。

  1.3工程建设监理信息管理工作,是指监理中心对工程建设中各信息源发出的工程信息的收集、加工处理、传递、使用及储存等的全部管理工作。

  1.4信息管理是监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贯穿于监理工作的全过程。信息管理的目的,是通过有组织的信息交流、使有关人员能及时、准确的获得相应的信息,作为分析、判断、控制、决策的依据,也为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缺陷修复积累资料。

  1.5监理信息的工程编目划分,按清江水布垭工程项目竣工资料编目大纲正式发布后执行,详细编目报水布垭建设公司审定。

  2.施工期监理信息来源及分类

  2.1业主信息

  (1)由业主单位提供的工程项目初步设计(或技术设计)报告、各类专题报告、工程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文件等。

  (2)由业主单位下发的有关建设管理的各类“规定”、“办法”、“要求”,有关工程建设的各类计划、指示、通知、简报及其他文函,有关呈报事项的批复、批转、复函等。

  2.2设计信息

  包括施工详图、施工技术要求、技术标准、设计变更、设计(代)通知等文件。

  2.3施工信息

  主要由承建单位发出的工程项目施工信息。

  (1)施工合同管理信息;包括工程项目开工申请报告、施工组织设计、对设计图纸和设计文件的反馈意见、合同变更及设计变更问题的函(报告)等。

  (2)施工质量信息:包括承建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报告;承建单位测量、试验机构资质资料;原材料合格证明、试验资料、中间产品检测试验资料;单元工程、分部、分项工程“三检”资料及验收申请、工程验收质量评定资料及验收施工报告;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及施工记录;施工质量安全月报等。

  2.4由监理单位收集、整理、加工、传递的信息。

  (1)综合管理类信息;包括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工作程序、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

  (2)组织协调类:包括施工图审查意见,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意见、质量保证体系审查意见、开工申请报告的批复意见、设计变更签审单、设计交底会审纪要,专题及协调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监理工作联系单等,有关通知及批复文件。

  (3)质量控制类:包括合同项目划分,原材料及中间产品监理检测试验资料,测量成果复核资料,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因施工质量而发生的停工令、返工令、复工令,工程质量简报。

  (4)综合记录报告类:包括监理月报、年报、监理日志、监理大事记、监理工作总结等。

  (5)验收总结类:包括工序、单元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及质量评定资料,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鉴定书及质量等级评定资料、监理报告。

  (6)其他有关合同规定和双方约定的资料。

  3.信息流通程序

  监理工作的信息构成是多样的,包括有文字信息、声像、语言信息、新技术信息等。但主要和大量的多为文字信息。信息流通程序见下图:

  施工单位

  业主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中心办公室

  总监、副总监审查决策反馈

  项目施工监理部

  技术部

  文字信息流通程序框图

  4.信息收集、传递规则

  4.1一切工程信息,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4.2凡送监理单位的文件,都必须经监理中心办公室签收,统一填写文件处理流程卡。填写项目包括:发文单位、文件名称、文号、签收日期。该处理单连同文件交总(副总)监理工程师审阅后,批转至监理中心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文件的收、发应录入计算机存档。

  4.3凡我监理中心向有关参建单位发送的文件(除月报、周报等外),按文件去向分成:

  (1)华水监函:送往业主有关部门的文件。

  (2)华水监施:送往施工承建单位的文件。

  (3)监理工作联系单:为送往业主、设计单位或施工承建单位的非正式文件,用于对某些局部、具体事项进行协凋,提请注意或要求了解、要求配合等用途。

  所有正式文件在总(副总)监审查批准后,由监理中心办公室印制、登记、发送。对监理联系单,视内容性质也可由施工监理部负责人签字,由监理工程师直接传递。

  4.4各单位不负有信息管理职能的个人或业务部门之间传递的信息,不能视为代表单位的正式传输信息。紧急情况或特殊情况下,必须立即由个人或各单位业务部门间直接传输信息时,事后应尽快按正常程序正式补传该信息、。

  4.5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业主各部门对承建单位有关质量的指示、规定、要求等,都应经由监理中心转发至承建单位。

  4.6除合同文件有专门规定或业主另有指示外,承建单位向业主报送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表报和要求,都须经监理单位审核,并转发,一般情况不得跨越。

  4.7监理中心在收到业主转发的设计文件后,应尽快指派监理工程师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后,并将审核意见上报业主单位。

  4.8对于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设计单位、业主单位和监理中心的四方中,不管谁先发现,都不得隐瞒,应尽快通知其他各方。不管何种原因造成质量事故或质量缺陷,承建单位应尽快报这事故情况报告或缺陷表报,为事故类型、原因的分析判断,处理措施研究提供信息。

  4.9为确保信息质量,承建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各种报告、文函及各种表报等,应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及监理细则以及业主单位的规定、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整理、编制。若文件编制粗糙、资料不全,信息不准或重要内容欠缺的,监理单位有权要求补充、增加信息数量,直至将其退回,重新报送。

  4.10监理工程师应准确、及时做好监理日记、现场值班记录,全面收集现场环境条件、施工单位资源投入(注意各级责任人员在岗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施工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能影响施工质量、进度的其他事项等信息,并做好必要的分析、加工、交流和存储工作。

  4.11凡需要存储的信息,必

  须按规定进行分类,按工程信息编码建档存储。已存储的信息,应管理有序,便于检索。

  5.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

  按照水布垭建设公司即将实行的关于工程信息计算机辅助管理的要求,我监理中心采取以下措施确保工程信息的快速传递、交流。

  5.1根据施工任务,监理中心配备必要的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和计算机管理员,保证计算机辅助系统能发挥正常效能。

  5.2按业主有关文件、通知的要求,信息员应在规定的日期、时间以前,把从施工现场收集到的规定信息、内容,输人水布垭建设公司计算机网络,为领导了解情况、分析问题和决策判断提供参考资料。

  5.3为提高我中心工程信息的计算机辅助管理水平,根据监理工作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计算机和辅助设备,以及必要的支持软件,以形成监理中心内部的信息管理网络,并与水布垭建设公司的网络系统联接。

  6.信息的整理、保存和归档

  6.1我中心监理信息的整理、立卷和归档,是在总(副总)监领导下,由监理中心办公室主任负责、各业务部门协助执行,并接受业主单位的归口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

  6.2归档信息的范围、内容和分类整理、立卷,以及签字、盖章等手续,应严格按照业主单位有关规定和监理细则执行。

  6.3监理信息是工程建设的重要资料,它的收集、积累、整理、立卷是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必须严格防止损毁、涂改、泄密等,不允许有虚假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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