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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精选20篇)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精选20篇)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精选20篇)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

  一、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证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格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自觉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并及时整理好图书。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2

  一、教师凭借书证借书。

  二、凡本校教职工新借图书应及时归还。

  三、爱护图书,保持图书的整洁、完好,不准在图书上标点、画线、撕剪或污损,妥善保管理,以防遗失。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四、本校教职工调出或离校必须按规定还书,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五、遵守借书规则,否则停止借阅。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3

  一、书刊资料是公共财产,保持书刊资料的完整是每个师生的责任。师生对新借书刊必须爱护、不得批注、涂画、折角、污损或遗失。违者应按本制度赔偿。

  二、凡遗失图书、期刊,应购买原书刊赔偿,不能赔偿原书刊的,可参照下述原则予以赔偿:

  1、一般书刊按定价或加倍赔偿;

  2、使用价值高的图书按原价3倍赔偿;

  3、珍本书或绝版书按原价5倍及以上赔偿。

  三、凡损坏图书、报刊,按损坏程度分别处理:

  1、书刊损坏程度轻者,不影响内容完整,按原书刊定价10%赔偿;

  2、损坏程度严重或影响内容完整者按原价3倍赔偿。

  四、师生借书时如发现图书有破损、缺页等情况,应当场向管理人员提出,否则由借书人负责。

  五、爱护图书室桌椅架公共设施,如有损坏一律按原价赔偿。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4

  一、各岗位职责

  馆长工作职责

  1、在主管校长、主任领导下,把握办馆方向,负责全馆工作。处理日常业务和对外事务。

  2、组织全馆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及学术交流活动。

  3、主持馆务会议,遵照领导指示,参照学校工作意见确定本馆任务,制订工作计划。

  4、每学期结束前,向领导书面报告工作,提出下学期初步打算。

  5、不定期修订本馆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使之行之高效,工作人员职责分明。

  6、根据上级拨款,学校财务预算,制订图书采购计划。

  7、负责申报添购期刊、报纸、资料工作。

  8、负责申报图书期刊的报废、注销工作。

  采编工作职责

  1、熟悉馆藏,了解各方面读者的需求,根据本校实际情况,提出图书采购意见,并报领导审批后实施。

  2、采购工作以外采为主,兼顾征集、交换各种书刊资料。

  3、对新增图书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加盖印章。

  4、图书分类使用《中图法》,著录以《普通图书著录规则》为标准,设置馆藏书各目录和分类目录。采用计算机的图书馆,分类后编目并输入微机。

  5、对新书及时加工,投入流通。

  6、有重点、有选择地宣传优秀新书,定期发布新书通报或简介。

  外借室工作职责

  1、整理、维护开放书库的书架,书刊排列正确、整齐。

  2、组织学生图书服务员上岗服务。

  3、负责教工书刊借还工作,督促读者按期归还图书。

  4、做好图书流通工作的统计。

  5、对调离本校的'师生进行清书工作。

  6、修补破损图书,办理读者遗失图书的赔偿工作。

  7、指导读者利用电脑查检图书的工作。

  8、设立新书展览架,积极推荐新书。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5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潜力,及时为教师带给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资料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群众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持续室内整洁,用心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持续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6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三、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四、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五、教职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7

  一、凡进入阅览室的读者,须持图书馆(室)阅览证且经值班人员验证后,方可进入阅览室阅览,包、书籍、书夹不得带入。

  二、阅览室是文明的学习场所,读者应自觉保持阅览室的。整洁、安静,不得在室内吃东西、乱丢纸屑、声喧哗,不准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不得在阅览室内拨打或接听手机。

  三、读者取书时,必须将代书板插入新取图书的位置,阅览后自觉归架。

  四、阅览室图书,只限于阅览室阅览,概不外借,若需复印者,须按书价的'5倍缴纳押金后,方可带出发阅览室复印,并要求及时归还,对2小时后仍不归还者,每小时处以押金的10%罚款。

  五、爱护公物人人有责,读者应爱护阅览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得在阅览时撕剪、勾画、圈点图书,违者将受到严肃处理。

  六、为确保图书馆的安全,禁止在阅览室内任何地点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入阅览室。

  七、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报警,有关人员应主动接受值班工作人员检查,不应有不文明礼貌的言行。

  八、有意在阅览场所藏匿书刊资料或未办理手续擅自将书刊资料带出阅览室者,以窃书论处,并以书价的10倍处以罚金,对损坏阅览室书籍资料、设备设施、情节严重者应报学校行政或当地部门处理。

  图书借阅制度

  一、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办理借书卡,入学新生由班主任统一组织申请办理借书证。教职工和学生凭借书证(卡)借书。

  二、借书证限本人使用,每次可借1-3本图书,借期不超过10天。到期未看完者,须办理续借手续。

  三、教师借阅与本学期所任课程相关的专业书或专业参考书,借期四个月,到期全部归还。

  四、工具书和善本书一律不外借,只限在资料室内查阅。

  五、读者要爱护图书,不得污损、撕毁、批注和丢失,如有上述情况应按制度赔偿。对于违章的读者,在未办妥有关赔偿手续前,暂停其借阅权利。

  六、借书证限本人或专人使用,应妥善保管,如发生代借、冒借等现象,概由领证人负责。借书证和借书卡丢失,应立即到图书馆挂失,图书馆(室)将于每学期初集中办理补发手续。

  七、书刊遗失,尽量购买原版本图书赔偿,否则以书刊价格的1~20倍赔偿。图书馆(室)将所有罚款与赔书款,全部纳入购书经费。

  八、教职工调离学校,学生毕业离校时应交回全部借书证(借书卡),还清所借图书。

  图书管理制度

  一、及时办理登记手续,建好三本簿册:1.图书种类登记册;2.图书分类登记册;3.图书借阅登记册。凡添置图书要及时上册,图书分类入柜,专柜保管,分类、号目整理有序。

  二、严格安全措施,防霉、防蛀、防尘、防鼠咬。

  三、管理员要认真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师生借阅图书一般不得超过十天,超过十天需办理续借手续,超过三十天作遗失处理。对遗失者要追还书款。

  四、学校图书不向外开放。外单位急需借阅,经校长同意可办理借阅手续。

  五、管理员要认真负责工作,每月清查图书一次,填写图书变动情况表,室内保持清洁,搞好清卫工作,柜窗上不积悬灰。

  六、未经同意,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8

  一、 图书室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要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 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 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 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 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 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 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 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 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 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9

  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丰富学生业余生活,提升学生文化素养,合理管理图书借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图书应由图书管理人员编号登记入册,及时做好图书登记、整理和借阅工作。每月月底彻底清查一次。

  二、保持图书室内安静、清洁,请勿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不得将食品带进图书室。

  三、在图书室中,必须服从图书管理员的安排。不拥挤,不扎堆,有次序的'入座,不得随意挪动图书室的桌椅和其他设施。

  四、爱护图书人人有责。选好书后,尽快回到座位阅读,不得在室内嬉戏、打闹。借阅者阅读完毕后放回原位,不得乱堆乱放,发现一次罚其清扫图书室一个星期。

  五、在阅读过程中,应爱护书籍,不得在书中批改、圈点、划线、折角、涂写。凡污损书刊内容,但不影响阅读和保存,按书刊原价的10%-30%赔偿。

  六、图书室开放时间为周一至周四下午14:30----15:10。

  七、丢失图书以赔偿原书为主,如果赔原书有困难者,按原价二倍赔偿。

  八、如果发现偷书者,一律按该书的五倍罚款处理,并全校通告批评。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0

  为了搞好我校图书室管理工作,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服务,特制定借阅制度如下:

  一、凡借阅图书者,必须先确定好书目,填写借阅表册,办好相关手续方可借阅。

  二、教师借阅阅读、欣赏类图书,一个月内必须归还。

  三、凡教师借阅教学工具类书籍,三天之内必须归还。

  四、教师查阅资料,经登记后方可进行,查后及时归还。

  五、集体(教研组、班集体)、个人借阅杂志类书籍,一个月内必须归还;小说类书籍,一学期内必须归还。

  六、凡借书者,必须保持所借书的美观、完整,无破损。

  七、凡遗失、损环所借书籍,根据具体情况,按原书价1——10倍进行赔偿。原则上书版本越早、数量越少,所赔倍数越高。

  八、凡不遵守借阅制度者,将在活工资考核中予以体现。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1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能力,及时为教师提供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保持图书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3、对学校图书室图书进行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

  4、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5、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

  6、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

  7、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8、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2

  一、图书借还规则

  1、读者凭本人有效借阅证借书。

  2、图书馆实行开架借书,请勿将本人书刊及物品带入馆内。

  3、爱护书籍,不破坏书标和条形码、不在书籍上涂划,做习题、不撕页裁剪,如发现污损,按章索赔。

  二、图书赔偿制度

  1、凡遗失书刊,可用同版本书或新版图书来补偿,不得以其他图书冲抵,否则以书刊的原价的三倍赔偿。

  2、成套的多卷书,书店不分册出售的,如遗失其中一册或数册,按原价赔偿全套,余下各卷不发给赔偿人。

  三、窃书处理方法:

  1、凡未办理借阅手续、擅自将图书带出书库,或在书库内将书藏于身或转移到库外,一经发现,作窃书论处。

  2、对窃书者严肃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深刻的'书面检讨,通知学生处,公开通报批评,并处以罚款,每册图书按书价的10倍处理,每册期刊按年价的3倍处理。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予以校纪处分。

  3、偷剪、撕毁书刊者,视同窃书处理。

  四、注销制度

  1、破烂不堪、资料不健康、复本量过多,套册不全图书。

  2、师生遗失书刊赔偿或,有会计室发票为证的书刊。

  3、注销图书务必有主管领导、校产管理员、会计处审核,并同时消减固定资产帐。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3

  一、新书入库后,将文言及其它类的推荐书及时上架陈列,其它书和流通较久的书及时入库。

  二、经常清架整架,流通图书当天归架,保持排架正确整齐,并及时进行必要的小例架。

  三、及时修补破损的图书,未经修补的破损图书不外借。

  四、必须经常保持库内及图书的清洁卫生,图书书架上不得有积灰、蛛网,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潮等工作。

  五、对报废遗失的`图书,及时造册登记,报教导处、校长室审批处理。

  六、典藏和综合书库的图书参考咨询与借阅必须办好手续,外借必须交付押金。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4

  1、全校教师要爱护书籍,选书时未选中图书请放回原处,对图书不得折叠涂抹,不得损坏。

  2、教师每人每次可借2本图书,借阅时间为一个月,到期后,按时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

  3、每位教师应爱惜学校图书,妥善保管,按期归还,不得损坏图书,不得将图书转借外单位人员。如有损坏或丢失,按有关规定赔偿。

  4、严重损坏、破损和沾污、丢失图书的,按图书室赔偿制度执行。

  5、图书一学期清点一次,借阅人应在期末将所借图书全部交回,否则按图书现价进行处罚。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5

  一、教职工借阅制度

  1、凡我校教职工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代。

  3、工具书、珍贵书、特藏书等均不外借,限在室内查阅。

  4、每次限借阅刊量为:职工不得超过4本,教师不得超过8本。

  5、每次借阅期限为:文艺书二星期;教参一个月,如应教学需要,可续借一次。

  6、如不及时办理还书或续借,逾期罚款。

  7、教职工应爱护图书,不得撕页,如有违反视情节轻重予以罚款。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二、学生借阅制度

  1、凡我校学生均应持本校的.借阅证借阅。

  2、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他人不能代借。

  3、借阅时需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吵闹,要听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4、每人每次限借阅2本,其中专业书1本。

  5、借阅人员要爱护书籍,如有卷折、扯、碎、缺、涂、损坏条行码等现象,将视情节轻重予以赔偿。

  6、遗失图书者按原价的3-5倍价值赔偿。

  7、每次借阅期限为二星期,如有特殊需要须办续借手续,续借只限一次,逾期不还者将予以罚款。

  8、如发现偷书现象,则直接送学校政教处作违纪处理。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6

  一、凡本校师生均可在本室借阅图书。教师每次借书不得超过2册;学生每次可借阅1本。工具书、珍贵书、未登记书籍均不外借。

  二、为提高本室图书的利用率,各年级学生以班为单位统一专人负责办理借书手续,所借图书册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

  三、为了加快图书的流通,教师所借图书不能超过1个月(教学用书一个学期),学生个人借书均不得超过2周。

  四、读者借阅图书时应仔细检查书内是否有圈点、勾划、缺页等情况,如发现则应立即向图书管理员报告进行处理。严禁在图书上圈点、勾划、撕、挖。若发现损毁图书者,除责成其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全校外,还要按有关损坏书刊处罚规定进行处理:处以原书价三倍的罚款,并取消其借阅资格一学期。

  五、借阅到期必须及时送还。如需继续使用可办续借手续。长期不归还者停止借阅权利,若丢失图书,应购买同版图书赔偿,若无法买到,则按原书价的五倍赔偿。

  六、遗失赔偿:读者所借书籍不慎遗失,或者读者无法归还的书籍按遗失处理,读者应付赔偿责任。赔偿办法原则上按原价两倍赔偿。有关读者在赔偿后一个月内如找到了遗失的书刊,可持找回的书籍和赔偿收据到本馆还回原书籍,同时办理退款手续。

  七、损坏赔偿:

  损坏按四种程度:轻微损坏、严重损坏、损坏、故意损坏进行赔偿处罚。

  1、轻微污损:书籍有水、食物、油污、折皱、撕毁、划破、涂写、剪裁等情切轻微的',按书价20%赔偿。

  2、严重损坏:如以上损坏较严重的按书价50%赔偿。

  3、损坏:损坏程度重,以致不能流通的按原价进行赔偿。

  4、故意损坏:凡有故意损坏行为,不论损坏程度,按原书价进行赔偿,并全校通报批评。

  5、损坏和遗失的书籍同时有逾期的应缴纳超期罚款。

  九、偷窃惩罚:

  1、凡偷窃本室图书,除没收所窃书籍外,对当事者予以下列惩罚:责令书面深刻检查;馆内或校内通报批评;同时按处以罚款,罚款金额为被窃书籍的3倍。以上惩罚措施同时执行。

  3、利用非本室库藏书籍偷换本室库藏书籍者,除没收全部书籍外可按本条之1“偷窃惩罚”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4、借书时应自觉遵守纪律,不得拥挤,不得高声谈话,保持室内安静,服从管理。禁止随地吐痰和乱丢果壳和纸屑。

  十、赔偿、罚款交费办法:

  1、由本室开具赔偿、罚款通知单,说明罚款事由及具体金额;

  2、凭通知单到校总务处出纳员处交纳罚款,若金额不大则先从押金扣除;

  3、到本室办理罚款完毕手续。

  十一、教职工调动工作及学生毕业、转校时,应在离校前还清所借的图书。否则,学校不予办理手续。班主任在每学期结束前半个月,班主任有责任配合图书室清还本班学生借书。若学生假期需借阅图书,必须交押金由班主任担保方可。

  十二、图书室开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1:30分—4:30分。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7

  图书借阅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为规范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借阅对象:本校师生员工。

  二、学生借阅图书原则上由班级课任教师办理。每次借阅图书数量不超过班级人数,借期为一学期。(借阅期间完成相应的借阅记录)

  三、本校教职工个人借阅每人每次最多借书5本,借期不超过一个月(30天),到期归还,若归还不了需办理续借手续。教学用书每学期结束归还一次。专业杂志每次借1本,最多一星期。阅览室的报刊,一律不外借。

  四、所有借阅图书每学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必须清还一次。

  五、图书要加强爱护,不允许乱写乱画,有破损、遗失要赔偿。

  (赔偿办法见龙三中心小学图书遗失和损坏赔偿制度)

  六、借出的图书,如遇学校工作需要,借阅者必须及时归还。

  七、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借阅图书、报刊必须全部还清。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8

  1、图书室由专人负责管理,管理人员应热情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做好保管和借阅工作。

  2、规范图书管理。图书室应当建有规范的图书帐册;所有图书、杂志上均应盖有公章,贴有标签,严格按有关规定规范编号、分类存放;新购进的图书要及时分类、编号、登记上架;定期开展清点核对工作,做到帐物相符;损坏的图书要及时履行注销手续;已禁止阅读的'图书按上级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3、图书室要时刻保持清洁、干燥、通风和避光环境,注意做好防火、防尘、防霉、防蛀、防盗工作。

  4、借阅图书凭借书证办理手续,一次不得超过规定的本数,按时归还。

  5、还书时要认真检查图书是否完好,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损坏的书籍。

  6、爱护图书,损坏要赔偿。教育读者爱护借阅的图书,如有遗失,视其情节按照赔偿制度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故意破坏者要从重处罚。

  7、管理员每学期末汇总图书室总体情况向校长室汇报,自觉接受学校督察;负责图书赔偿的收缴工作,并向总务处汇报;因管理疏忽造成损失的,由管理员本人负责所有赔偿;因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责任人要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同时扣除“教师发展评价”考核分10分。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19

  一、图书室

  1、图书室对学生分年级、班级进行借书,学生须凭本人借书卡按指定时间到图书室办理借书手续,每学期放学前两周全面归还清所借图书。

  2、借书时须按秩序排队,并保持室内安静。

  3、师生所持借书证只限本人借用,每位学生每次可借阅图书一册,半月之内归还。教师每次可借阅图书三册,借书总数不超过十册。借书期限不超过两月。

  4、要爱护图书,图书不得转借或借给校外人员,若发现损坏图书视情节轻重,给予停借或赔偿。

  5、遗失任何书籍一律按《图书室书刊赔偿制度》赔偿。

  6、当月期刊、工具书和孤本书原则上不外借,图书室书刊不对校外人员借用。

  二、阅览室

  1、到阅览室读书的班级要按规定时间进阅览室。

  2、应自觉遵守纪律,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将书刊报纸带出阅览室,不准在阅览室内大声吵闹。

  3、每位学生每次借阅的'书刊只限一册,阅完后及时和同学交流。

  4、爱护书刊杂志,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5、阅览室书刊不外借。

中小学图书室标准制度 篇20

  一、每日按时向师生开放,满足师生的要求。

  二、凡本校师生到图书室阅览或借阅书刊,须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三、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四、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要求对图书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五、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数量和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六、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七、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八、密切配合学校教育教学教研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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