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就餐卡管理制度(精选3篇)
1.0目的
根据《员工就餐管理规定》对就餐饭卡的相关操作进行系统管理,以规范对饭卡的领取﹑补办﹑更换、停用及饭卡就餐类型、就餐餐数变动、饭卡扣款操作管理等过程的管制,以确保员工就餐及扣款操作规范。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部门及人员,饭卡由总务部进行管控。
3.0定义
3.1洗卡:员工在领取当月就餐饭卡后,在使用及保管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导致饭卡表面损坏,经鉴别后已无法继续使用的,需以旧换新。
3.2补卡:员工在领取当月就餐饭卡后,因保管不当等原因导致饭卡遗失,需重新领取饭卡。
3.3停餐:员工在领取当月饭卡后,因请假及工作原因(职员餐人员转班)无法在饭堂就餐,时间超过7天以上需申请停止用餐。
3.4临时饭卡:新进员工发放的由入职起可连续就餐7天的饭卡。
4.0具体操作流程
4.1领卡
4.1.1新进职员工领取临时饭卡:新进职员工在接受入职培训时,由人力资源部文档文员代为发放。
4.1.1.1人力资源部文档文员于提供次日需接受入职培训的新进人员明细于总务部行政助理处,行政助理根据所提供的明细,提供同样数量的饭卡于人力资源部文档文员。双方当面点好数量并签字确认,作好交接事项。
4.1.1.2新进职工发放临时饭卡,新进职员发放月就餐饭卡。
4.1.1.3领取饭卡人员在《新入职人员》名单上签名确认。
4.1.1.4个别新进人员放弃入职,则不发放相应的饭卡,人力资源部文档文员将剩余饭卡交还于总务部行政助理处。
4.1.2新进职工月饭卡的领取:新入职人员在领取临时饭卡后第7天可由所属部门文员代领月就餐饭卡。
4.1.2.1部门文员在代领新入职员工月就餐饭卡时需在总务部行政助理处进行登记,内容包括:部门、工号、职务、到职日期、职工类型、就餐类型、餐数、领取日期、领取人签名。
4.1.2.2上述所填写内容务必填写完整、正确、字迹工整。
4.1.3从领取饭卡当天开始计算当月餐费扣款:职员一餐:4.5元/天;职工三餐:7元/天;职工一餐:3元/餐。
4.2洗卡
4.2.1洗卡条件:
(1)当月所发放的有效饭卡;
(2)饭卡保持绝大部分完整;
(3)饭卡上填写的使用月份可辨认且无涂改痕迹;
(4)饭卡上所加盖的饭堂负责人印章可辨认。
以上条件需全部具备,否则按补卡流程操作。
4.2.2由各部门文员代理需进行洗卡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
4.2.3各部门文员交需进行洗卡操作的饭卡到总务部行政助理处进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可进行洗卡操作。
4.2.4由部门文员在相关表单上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工号、姓名、到职日期、部门、职务、员工类型、就餐类型、就餐数、类别、洗卡日期、领卡人签名。
4.2.5上述所填写内容务必填写完整、正确、字迹工整。
4.3补卡
4.3.1补卡条件:
(1)当月查实确有领取饭卡;
(2)提供经公司财务部收取补卡手续费的相关收据。
以上条件需全部具备,否则不予按补卡流程操作。
4.3.2补卡手续费收费标准:职工三餐:50元/张;职工一餐:20元/张,临时饭卡:10元/张;职员一餐:20元/张。
4.3.3由各部门文员代理需进行补卡人员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
4.3.4部门文员交财务收取补卡费用的收据到总务部行政助理处进行确认,经确认无误后进行补卡操作。收据由行政助理存档留底备查。
4.3.5由部门文员在相关表单上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工号、姓名、到职日期、部门、职务、员工类型、就餐类型、就餐数、类别、补卡日期、领卡人签名。
4.3.6上述所填写内容务必填写完整、正确、字迹工整。
4.3.7凡办理补卡的,自当月领取饭卡之日起计算餐费。
4.4停餐
4.4.1停餐条件:
(1)请假超过7天(不跨月累计);
(2)就餐类型为职员餐的人员因工作原因上夜班无法就餐的且时间达到7天(及以上);
(3)因工作原因驻外的人员达到7天及以上。
(4)因工伤事件无法在饭堂就餐的人员可在此工伤休养期间申请停餐。
4.4.2由各部门文员代理需进行停餐人员相关手续的办理。
4.4.3由各部门文员填写《停餐申请表》,交部门主管签核后,将《停餐申请表》及申请停餐人员申请停餐的饭卡一并交总务部确认。
4.4.4由部门文员在相关表单上进行记录,内容包括:工号、姓名、部门、职务、就餐类型、就餐数、停餐原因,停餐时间、经办人。
4.4.5填写《停餐申请表》时:如为请假,请务必附上一份请假单复印件;如为转夜班,交人事行政部考勤文员确认签字;如为驻外厂工作,请务必附上相关证明或资料;如为工伤,交安全主任确认签字。
4.4.6确认无误后,由总务部对此人员当月就餐明细进行相关操作
4.4.7停餐日期结束前一天,由部门文员到总务部行政助理处拿回停餐的饭卡,并在相关记录表中登记领取人及领取时间。《停餐申请单》保留于总务部。
4.4.8停餐期间不进行餐费扣款动作。
4.5就餐类型
分为:职员一餐(中餐)、职工三餐(早、中、晚三餐)、职工一餐(中餐)。
4.5.1职员一餐:根据公司职等划分,凡为三职等及以上人员均默认为享有职员餐待遇。
4.5.1.1其它职等因工作性质或工作量加大等原因,需申请享有职员餐的人员,事先填写《内部联络单》于总务部主管批准后,再填写《职员餐申请单》交总务部签字确认,于次月一日开始生效。
4.5.1.2考虑到职员餐的供应情况,目前为止,仅有部分二职等人员可享受职员餐。(如:拉长/组长、领班、工模部师傅、技术员、配送员、仓管员等)
4.5.2职工三餐:根据公司职等划分,凡为二职等及以下人员圴默认为职工三餐。
4.5.3职工一餐:因外宿经总务部批准,可申请职工一餐。
4.5.4就餐类型的变更:
4.5.4.1职工三餐、职工一餐、职员餐因个人原因变更统一填写《在就餐变更申请单》进行调整。经批准后由次月一日开始生效。
4.5.4.2原申请外宿并享有职工一餐待遇人员,一经申请入住,将自动变更饭卡就餐类型为职工三餐。
4.5.4.3每月15日之前申请入住人员当月自动变更饭卡就餐数据为职工三餐;每月15日之后申请入住人员次月自动变更饭卡就餐数据为职工三餐。
4.5.4.4餐费扣款数据依调整后的就餐类型与就餐餐数进行相应调整。
4.6饭卡扣款操作:
4.6.1福利:凡入职满半年人员,可享受餐费免半;凡入职满一年人员,可享受餐费全免。
4.6.1.1餐费免半:自员工入职后第7个月开始至第12月之间可享受餐费免半。
4.6.1.2餐费全免:自员工入职后第13个月开始可享受餐费全免。
4.6.2计件薪资人员不享受此福利。
4.6.3总务部将于次月2号(最迟5号,逢节假日适应延迟)提交上月的饭卡具体扣款明细,交总务主管审核,系统总监审批后连同电子档一并转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
4.6.4员工餐费免半或餐费全免为公司提供的福利待遇,实际支付饭堂的餐费并不减免,由公司承担。
4.6.5饭卡扣款按当月实际天数进行相应调整。职工餐无特殊情况将每天开放,职员每周一至周六开放。如遇节假日,就餐情况视公司通知实际操作进行调整。
4.7月饭卡发放
4.7.1月饭卡发放时间:每月28日-30日期间发放次月就餐人员饭卡。
4.7.2由餐厅经理于每月25日-28日期间提供次月饭卡于总务部行政助理处。两方当面清点数目,并建立签收交接表以备查。
4.7.3由人力资源部考勤文员提供以下资料:
(1)当月离职人员名单及次月10号前离职人员名单。
(2)当月新进人员名单。
以上明细需提供打印文档并进行签字确认。
4.7.4由人力资源部薪资专员提供以下资料:
(1)当月进行人事异动人员名单。
(2)全厂计件人员名单。
以上明细需提供打印文档并签字确认。
4.7.5由总务部行政助理通过以上资料,对职工一餐人员名单和职员餐人员名单进行确认后,发给全厂各部门文员进行核对。
4.7.6核对过程中,如有异常及时追查并处理,无异常后发放饭卡。
4.7.7饭卡发放过程:
4.7.7.1经各部门核对饭卡发放明细无误后,在得到总务部通知后,方可到行政助理处领取次月就餐饭卡。
4.7.7.2饭卡明细由总务部行政助理处统一进行打印。各部门按打印明细进行发放。
4.7.7.3当部门月饭卡发放完毕后,部门文员需对数量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并于本月内发放到领卡人本人手中,并作好签收工作。
4.7.7.4在月饭卡全部发放完毕后,总务部行政助理须签对饭卡发放数量及人员名单,确认无误后提交一份次月就餐人数于饭堂,以便其安排就餐。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食堂、员工用餐的内部管理,更好的为饭店员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1.饭卡
A.饭卡由人事部根据各岗位具体人员按需发放。
B.饭卡由财务部盖章后方可生效。
C.饭卡根据工作时间不同分为:3餐卡;2餐卡;1餐卡(工作时间跨度8小时以内的提供1餐;8小时以上提供2餐;12小时以上的提供3餐)。
D.用餐时持卡,由员工食堂管理人员划卡。
E.饭卡由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涂改。
F.人事部于每月底将下月就餐卡发至各部门,转交员工使用。每月换卡一次,旧卡由员工餐厅在当月最后一餐时收回、统计、交财务部。
2.用餐时间
A.午餐:10:30―――11:30餐饮部
11:30―――12:30房务部
12:00―――13:00其它部门
B.晚餐:16:00―――17:00餐饮部
17:00―――18:00房务部
17:3.0―――18:30其它部门
C.夜宵:21:00―――22:00
D.开餐时间可根据季节调整。
3.用餐标准
午餐:标准成本2元。
晚餐:标准成本1.2元。
晚餐:标准成本1.2元。
夜宵:标准成本0.8元。
4.注意事项
A.员工餐是饭店为当值员工免费提供的。
B.用餐时不得浪费。否则,员工食堂有权收回当事人餐卡。
C.如有遗失,将根据当月剩余天数、次数进行核价,由人事部办理补买手续。
D.超量(次数)用餐,由员工食堂统计、财务部根据次数、餐标、在工资里相应扣除。
E.所有员工用餐时必须持卡、佩带工牌、着工装排队用餐。否则,员工食堂有权拒绝派饭。
F.不准将食品带出食堂食用。
G.不准带打、带领食品。
H.不准随意挪动桌椅。
I.用餐区域卫生由用餐人员负责。自觉保持室内外卫生,不准随意丢弃垃圾、物品及剩余食物。
一、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保持食堂干净、整洁,具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是保证食物不被污染的重要措施之一。为保证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二)学校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至少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三)检查内容:
1.食堂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是否正确穿戴工作衣帽,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在操作间内高声喧哗,有无不良卫生习惯,分发食物时是否戴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3.食堂的“三防”设施有无损坏情况,是否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4.从业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5.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6.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二、餐具消毒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使用的餐具、容器、用具不仅用量大、周转快,而且与进餐者直接相关,如果餐具及容器、用具不洁,被病原微生物污染,通过就餐环节,病菌或病毒就会进入体内,造成肠道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故、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与流行。为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和《传染病防治法》特制定本餐具消毒和管理制度。
几种常用餐具消毒方法的主要卫生要求:
1、煮沸消毒法。消毒锅应呈桶状、锅底稍平,水量适度,以竹篮盛装餐具,当水沸时,将餐具放入其中,待水再沸时,取出备用,就是沸进沸出。
2、蒸汽消毒法。这是较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法多种多样,有简易蒸汽消毒法、锅炉蒸汽法、电热蒸汽消毒法等,一般要求消毒温度在80℃上,保持30分钟即可。
3、灭菌片或Te-101片消毒法。按每片药物兑自来水0.5公斤的比例配制消毒液,然后将洗净的碗盘等餐具放入消毒液内,浸泡3-5分钟。
4、84肝炎消毒剂消毒法。用自来水配制成1�肝炎消毒液(即每公斤自来水加入84肝炎消毒剂10毫升),将洗净的餐具放入消毒液中浸泡3-5分钟,取出备用,配制均用自来水,不得用热水。
加强餐具洗涤消毒工作的管理
食堂指定人员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洗涤消毒工作的日常管理,做到消毒经常化。并可通过以下检查方法检查其工作质量:1)感官检查。首先检查洗涤人员是否按洗涤程序操作,有无弄虚作假,省略消毒程序;2)检查消毒设备是否正常,如消毒池是否漏水,有无消毒液,消毒柜的温度等;最后检查备用餐具的卫生质量,一般来讲,卫生质量较好的餐具应当是内外壁和底部无油腻,呈现本色。
三、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师生的健康。为此,特制定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政治思想好,心理素质好,有健康的身体,责任心强。
(二)食堂从业人员由学校一年一聘,学年初,学校与食堂从业人员签定聘任合同。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有效健康证明持证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到法定机构体检一次,体检符合要求,由疾控中心发给健康证,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四)食堂从业人员一旦患上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成渗性皮肤病等)不得从事食堂食品加工和销售工作。
(五)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应做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六)从业人员不能穿拖鞋上岗,不能戴首饰上岗。
(七)每天早上上岗前由学校行政领导或食堂负责同志对从业人员进行认真检查,凡是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上岗。
四、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必须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学校必须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确保学校食堂的食品卫生。为此,特制定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食堂从业人员应坚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增强卫生意识和安全法律意识。
(二)学校每学期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二次,做到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培训内容落实。
(三)食堂从业人员必须积极认真参加培训,认真作好学习记录。
(四)每次培训之后,组织食堂从业人员进行一次培训卫生知识考核,凡不及格者,进行补考。如补考不及格,不予聘用。
五、食品采购验收制度
为了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加强过程管理,验收食物时一定要坚持"一看二闻三手感"的原则,有问题的食物坚决不能使用。
(一)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验包装上内容是否与检验报告内容相符;
2.验生产日期、保质期,如果已超过保质期的决不能收;
3.验包装是否有厂名、厂址;
4.验食物外观:有无破损、污损、变形、杂物、霉变等;
5.嗅气味,是否有异味;
6.手感,是否有异样
(二)非定性包装食物的验收
1.看:是否有腐烂、霉变的食物;
2.闻:是否有异味;
3.手感受有无异样;
4.蔬菜是否新鲜。
六、原料采购索证登记制度
学校食堂的原料采购是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学校师生食品卫生安全,按照《食品卫生法》的规定,特制定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食堂采购人员采购原材料时,为保证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必须定点采购食品。
(二)不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食品和原料。
(三)不采购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及原材料。
(四)采购农贸市场的食品及原材料应当新鲜,价格合理,并按每天食谱所定数量合理采购,严禁购买病死畜禽等动物食品。
(五)采购食品,必须向食品经营者索取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食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有的食品要有QS标志(质量安全认证)。
(六)食品采购回来,要有二人以上的人验收,并有验收记载。
(七)凡无人验收或无验收记录,均视为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食堂不得加工、使用。
七、操作间管理制度
操作间是烹调食品的重要场所,也是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操作间管理制度。
(一)负责烹调加工的厨师要认真学习《食品卫生法》和相关卫生知识,提高其法制意识和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厨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各种烹调技艺,提高业务能力。
(三)厨师要根据不同食物的特性,采取合理的烹调方式,尽量不破坏食物的营养价值。
(四)烹调的菜肴尽量做到色、香、味等感官性状俱佳,增进用餐者食欲。
(五)学校食堂严禁加工凉菜、凉面、野生菌和皮蛋。四季豆、土豆等蔬菜的干煸,需经高温煮熟烧透后才能食用。烘、烧、炒要掌握火候,且数量不宜过多,要翻铲均匀,使其熟透。
(六)操作人员在加工时要严格按卫生要求操作,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工食品时不能对着饭菜咳嗽、打喷嚏,不能用手抠鼻屎、耳垢,上厕所后要洗手。
(七)食品调味时要严格按烹调卫生要求进行,切忌用手指直接沾汤品尝,不能用汤勺、锅铲盛汤汁放入口中品尝。
(八)制作好的成品菜要直接用清洁、卫生消过毒的容器盛装,不能用抹布或围裙擦试容器。
(九)成品菜不能直接放在地上,防止异物带入容器对食品造成第二次污染。
(十)抹布、锅盖、防蝇罩等要保持清洁,分类使用。
(十一)充分发挥"三防"设施的功能和作用。
(十二)操作台上的调味品要分类摆放,并及时加盖。
(十三)未经食堂管理人员允许,从业人员不能随意换岗,不得随意增减厨师。
(十四)煮熟的饭菜要及时进入配菜间。
八、库房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的库房是储存食品原料的重要场所,规范的库房管理也是保证师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堂的库房必须保持清洁,每天清扫,保护良好的环境卫生。
(二)库房要保持干燥、通风、整洁,防止物资因受潮而霉烂变质。
(三)食堂库房应设专人管理,做到随手关门,非库房管理人员不得任意进出。
(四)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动用库房内的物品,保管员应提高警惕,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五)库房物品应按标记标识有序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或混装,食品必须隔墙15厘米,离地面20厘米。
(六)在库房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灭蝇、灭鼠药、农药及个人用品。
(七)超过保质期或霉烂变质食品要及时销毁,不得存放在库房内。
(八)食品原材料进出库房必须有完整的记录。
九、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食堂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工作的一件大事,关系到学校全体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关系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稳定。为了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特制定学校食堂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每天作好进出库登记,精制饭菜存放不得超过2小时,每天由管理人员指定专人分别进行试尝,并作好饭菜试尝记录。
(二)每天坚持作好饭菜留样和记录,饭菜留样应存放于冰箱,温度应在2-8摄氏度,具体管理由总务处负责。
(三)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班上准备肥皂,要求学生饭前便后用肥皂洗手半分钟以上。
(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立即报告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再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报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并组织人员将中毒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抢救。
(五)粗加工区,操作间,配餐间要分别落实专人负责管理和指导,每间确立固定的员工,严格按流程进行操作,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避免出现混岗和食品交叉污染。
(六)食堂管理人员指定专人负责餐具、容器用具消毒和保洁工作,要求严格按《餐具用具消毒制度》进行消毒和保洁。
(七)凡不负责任,检查不力,不按要求操作,造成食物中毒事故,学校将按有关规章制度追究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报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食品卫生工作是学校安全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确保我校全体师生食品卫生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我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一)食品卫生预防处理领导机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
成 员:、各班班主任
(二)预防措施: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学校必须加强对食品卫生安全的学习、宣传、教育,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要求。
1.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宣传,坚持上好健康教育课,定期对学生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安全知识教育。
2.教育学生讲卫生,勤洗手、勤洗头、勤洗澡、勤换衣,勤剪指甲。
3.教育学生坚持饭前便后洗手,坚持每天早晚刷牙。
4.每天坚持“两扫一拣”,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不留卫生死角。学校公共场所、食堂等坚持定期消毒,作好记载。
5.食堂采购食品必须在取得合法经营权的、手续齐全的正规经销摊点定点采购。采购的蔬菜要新鲜,要用清水浸泡多次冲洗清除残留农药。不得加工变质腐烂的蔬菜,不得加工凉拌菜。每天坚持试尝、留样制度,并作好详细、准确的记录。
6.严禁他人随意进出食堂,要有进出、检查记录,生熟食品存放要分开,熟食配餐间由专人负责。
7.从业人员加工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不留长发,不吸烟,要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8.小卖部出售的定型包装食品必须有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不得出售变质、过期和不干净的食品。
9.严禁采购和加工霉烂变质、污染、未经检疫的物品,特别是未经化验鉴定许可的野生动植物和病死的家禽、家畜不得加工食用。
10.制作食品应当烧熟煮透。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加工生熟食物的刀、菜板应当分开,并有明显标识,剩余食品应冷藏保鲜,食用前应仔细检查并高温加热。
11.食品储藏柜应当保持干燥、阴凉、通风,防止食品霉烂变质,严禁将非食品、有毒物质与食品存放在一起。
12.每年化验饮用水一次,蓄水池应当加盖加锁,定期清洗、消毒,防止污染和坏人投毒。
(三)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学校是人群聚集的地方,涉及到社会和家庭的稳定。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后果不堪设想。为了确保学校教育秩序的稳定和师生的健康与生命安全,特制定学校食物中毒处理预案。
1.如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学校行政领导迅速赶赴现场,及时组织教师和相关人员抢救治疗食物中毒人员,尽可能按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进行抢救处理。
2.立即用电话向市疾控中心、卫生执法监督所、市教育局、当地政府汇报,报告中毒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中毒人数等。
3.全力保持学校的稳定,全体教职工统一认识、统一思想,作好舆论导向和家长群众的安抚解释工作,避免教师、学生、家长和其他人员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乱。如怀疑是人为投毒,应立即向当地派出所报告。
4.呕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发生呕吐时,切忌止吐。学校安排人员配合医院、医务人员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医院守护中毒病人,有什么情况便于及时汇报、解决和处理。
5.学校领导应派有关人员保护好现场,保管好供应给学生的食物,对可疑的食物和留样食品立即封存。待现场调查取证结束后,按照教育局、市卫生执法监督所的要求进行处理。
6.学校领导和有关人员要密切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对发生食物中毒的学生逐一进行个案调查,内容包括主要症状、最早发病时间,如实说明24-48小时前的进餐情况等,做好学生思想工作,让学生积极配合医院医务人员进行治疗,遵守医嘱,争取早日康复。
7.总务处迅速通知班主任、生活老师到现场,安抚本班学生,校医到现场指导急救办法。并由校长报教育局申请该班或全校停课。
8.集中患者,以便急救车能迅速运输患者。后勤人员、保安到现场维持秩序,关闭校门,疏导急救通道,防止校外人员涌入学校影响正常的急救工作。
9.班主任组织其余学生回到教室,并从心理学角度疏导学生的心理,避免造成群体臆病现象,等待学校领导的通知。
10.患者送往医院后,当班行政、政教处人员留守学校外,其余行政人员、涉及班的班主任应到医院慰问、安抚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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