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社区联系制度(通用7篇)
一、为方便管理,方便与各位家长取得联系,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学员登记造册,进行学籍管理。
二、学员名册中主要写清学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
三、如个别学员的工作单位、联系电话有变动,应立即给予更正。
四、在家长学校开学时,按名册点名,严格学校纪律。
五、本校学生家长到学校自愿报名,上册登记参加学习,家长学员每年9月份上册登记一次。
1.每学期初,学校负责召集社区代表召开会议,讨论并商议拟定本学期共建计划。
2.每学期末,学校向社区汇报一学期工作情况、成绩与存在困难。
3.学校组织的各项大型活动,学校应邀请社区领导参加,并积极争取社区的支持。
4.社区领导、代表享有评价学校、干部和教师的权力,并有义务提供整改建议。
5.社区应支持学校开展的各类学生综合实践活动,尽量提供场地和指导人员,确保学生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正常开设。
6.学校按规定时间向社区开放运动场以供使用。如有需要,学校可向社区提供一定的师资力量作为培训人员。
7.学生的安全教育事关重大,社区应借助其优势帮助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演练等实践活动。
8.学校负责学生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并逐步建立管理机制,以确保社区志愿者活动不断发展和完善。发挥学生志愿者优势,深入社区监督制止不文明行为,以社区服务中心和服务点为基地,做好扶贫济困活动,关心孤寡老人和残疾人,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同时深化实施素质教育。
9.开展有主题的教师普访活动,认真倾听社区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拉近与家长的距离,为社区教育的和谐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进一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学校与社区的互动”是建设学习型社区、学习型社会,满足各类人群终身学习的需要,体现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现代化对教育有现代化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为实现我校与社区的有效互动,促进学校与社区的相互沟通,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共建,积极探索互动有效模式,形成教育合力,特制定以下社区参与学校管理制度:
一、社区参与学校决策制度:
1、每学年初,学校与社区联席教育议事会召开会议,广泛听取社区对学校新学年教育教学计划的意见和建议。
2、每学年末,学校与社区联席教育议事会召开会议,广泛听取社区对学校新学年教育教学总结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凡进行重大决策前,召开社区联席教育议事会会议或发征询单,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推进校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进程。
4、凡举行重大活动前,邀请社区联席教育议事会成员参加,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二、社区参与学校管理制度:
1、学校与社区联席教育议事会每学期发1——2次征询单,广泛征询社区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学校设立社区联谊会,定期或不定期地聘请社区联席教育议事会成员听课、评课,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
3、与社区学校经常联系,提高社区管理人员的各方面素质,使他们掌握科学的教育方式和方法。
4、社区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与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切实解决学生实际问题,为沟通学校与家庭起到桥梁的作用。
三、社区参与学校评价制度:
1、学校与社区联系教育议事会兼学校文明共建监督会,定期或不定期地召集会员开会,悉心听取社会、社区各方面对学校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彼此学习和理解,相互支持和配合。
2、每学期的学生思想品德评定工作都邀请社区同学校一起评定,保证学生健康成长。
3、学校设立社区联系卡,经常把学生的在校情况反映给社区,同时,也请社区把学生的在家、在社区情况反馈给学校,以便相互联系,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努力。
一、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结合国内国际形势,进行时事教育,提高师生员工关心国家建设、祖国安危、社会稳定的自觉性。
二、宣传国家建设成就,宣传英雄模范事迹,进行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三、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传统美德和家庭美德教育,提倡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家庭和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争当文明市民。
四、进行法制教育,学习宣传国家法律、法规,组织员工学习《文明公约》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使其知法、守法、用法,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种行为规范。
五、宣传科学思想,传播科学理念,普及科学知识,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教育活动,寓教娱乐、陶冶情操、培养市民良好的心理素质。
六、组织参观、演讲、竞赛等丰富多彩的员工喜闻乐见的活动,使教育内容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为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充分利用社区资源,构建学校、社区整体教育网络,特制订本制度。
一、建立学校、社区德育网络,邀请有关社区人士担任校外辅导员,定期组织对学生的相关教育活动。
二、利用社区教育资源根据需要,组织学生深入社区、街道,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在实践中拓宽视野,增长知识。
三、加强社区实践基地建设,建立学生学法、敬老、助困等活动基地并积极开展活动,培养学生优良的品格和操行。
四、学校要积极参与社区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经常带领学生参与社区实践活动,努力为社区建设作贡献。
五、实行“开放日”制度,学校的教育教学开放日,向社区、家长开放,并邀请社区人士走进校园,了解、评议学校工作。
六、每学期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会议”, 邀请有关社区人士参加,听取社区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
七、加强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定期互通信息,交流情况,以提高办事效率与质量,保证学校、社区协同教育的有效实施。
为了规范社区学校的管理,继续推进社区教育向前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社区服务指南》、《市社区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市社区学校达标评估办法》和《市社区学校达标标准》,按照《区深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徐府发33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市委关于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区在新的形势下要规范社区学校的建设,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奠定学习型社会的基础。
第二条社区学校应以终身学习为主线,开展多层次、多内容、多形式的教育培训和文化、体育、科技活动;旨在实现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社区文明程度,使社区学校成为社区居民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文化休闲的乐园、终身学习的课堂和才艺展示的舞台。
第三条社区学校应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办学,依法管理,接受政府及有关机构的管理、监督、评估和审计。
第二章办学原则和领导体制
第四条办学原则
(一)公益性:社区学校要坚持以人为本,以社会效益为主的公益性服务方向。
(二)服务性:坚持公益服务、市场服务、志愿者服务为一体,贴近群众、贴近社区、贴近社会,不断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不断丰富精神文化类服务产品。
(三)社会性:社区学校要树立依靠社会、服务社会的观念,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努力为全社区提供“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平台,为构建学习型社会作贡献。
第五条领导体制
(一)每个街镇设置一所社区学校、若干个社区学校分校。每个居委或小区设置1—2个教学点,由社区学校统一管理。
(二)社区学校接受区社区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和街镇社区教育委员会双重领导。
(三)社区学校设校长一人,常务副校长一人,专职教师若干人。校长和常务副校长按各自工作职责负责社区学校的工作。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社区教育工作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切实推进社区教育,满足广大群众对文化教育和终身学习需求,提升市民整体素质和生活质量,建设人人学习、时时学习、处处学习的学习型社会,特制定社区学院教学管理制度如下:
一、制订社区学院学期和年度教学计划,有针对性地设置相关培训课程和学习内容。
二、社区学校从实际出发,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形式:
1、成人学历教育班。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成年人学历提升的需要,积极拓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大力发展城乡成年人中专学历教育;
2、短期培训班。侧重于知识更新型培训和技能操作型培训等;
3、专题讲座。侧重于专题性、理论性的观念、知识和信息的传播和教育;
4、专题报告。侧重于观念沟通、思想交流、经验推广、事迹报告等;
5、文化沙龙。侧重于以多种方式不断扩大文化性和专业性的交友圈;
6、学习活动。侧重于引导市民参与各类自主学习,创建各类学习型组织,形成全民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习惯。
三、教育对象为本辖区全体成员。社区成员不受年龄、文化程度等限制,只要有学习愿望、能按时参加培训学习活动的,就可以成为社区学院学员。
四、社区学院要充分利用本区域内丰富的社区教育人力资源,逐步建立起一支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为主体,专兼结合,适应社区需求,富有工作责任心与事业心的社区教育管理队伍和教师队伍。原则上至少要有一名专职管理人员,人事关系归属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兼职人员可按照实际需要聘用。要注重社区教育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内离退休老干部、专家学者、企业家、教师、模范人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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