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批评的公文范文(精选7篇)
对批评意见
1、意见:
进取意识不够彰显。想问题做工作受惯性思维束缚,经常是以前怎么做就怎么做,别人怎么做就怎么做,进取意识不强,突破动力不足,存在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思想。
2、意见:
在大胆工作方面做的不够好,顾虑太多,总觉得分管校长主要是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把责任界限划的太清,存在着怕得罪人的现象。另外,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尽管做了些工作,但开拓性做的不够。
3、意见:
存在工作不实的问题。徐校长分管的工作很多,工作太多以后有时考虑得不细,有时给人被动应付之感。在安排布臵工作时,流于形式的现象仍然存在,甚至也说套话、空话;也存在着开会时,以会议落实会议和走形式走程序的现象,对要解决的问题,在深入研究,深入思考,动脑筋想办法去解决这些问题上下的功夫不够。
4、意见:
服务师生缺少贴心化。虽然有服务师生的意识,但宗旨意识还不够强烈和牢固,主动关心师生的工作、学习和生活不够,切实帮助师生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不够。有时制定目标脱离实际,要求不切实际,没能很好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有时布臵工作时间要求过急,刚收到通知就要求上报情况和材料,使基层教职工疲于突击应付。
5、意见:
听取意见流于表面化。广泛听取师生的意见和建议不够,缺乏与基层干部、师生员工、学生家长面对面的沟通交流,直接倾听基层诉求不够。与联系处室的同志交流多,与非联系处室的同志交流少;有时听意见不广泛、不全面、不完整,掌握实情不够,不能完全把师生创造性的经验反映出来。有时不能耐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听到不同的声音会有急躁情绪,不能虚心接受别人的建议。
X年X月X日,本校学生上课时间内外出饮酒.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学校管理制度,影响了学校名誉,也在全校造成了恶劣影响!
现经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一次,以观后效。
希其他同学能引以为戒, 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对批评意见
1、意见:
理论学习积极主动性不够,存在消极应付现象。理论学习有时不积极不主动,应付上级要求多,偶有学习蜻蜓点水、浅尝辄止、不求甚解,开展专题学习研究不够。建议多开展专题理论学习,以便能运用理论解决实践中的新问题,创造性开展工作。
2、意见:
存在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的现象,工作任务布臵多,认真检查落实到位不够,因而有时给人虎头蛇尾的感觉;且开会时个人发言时间较长,不够精练,建议改进文风会风。
3、意见:
X同志校长能做到早上班、晚下班,但对一些深层次的关系学生和职工利益问题缺乏细致的思考和研究,工作有时凭经验、凭感觉办事,与部分基层职工的交流沟通少,与离退休教职工和老同志交流还不够。另外,王校长对我们下属要求太严格,对所有工作都要求做得最好,这让我们这些做下属的工作压力很大!
4、意见:
工作管理有时不严,回避矛盾和问题。工作中虽然能够发现问题,但却不敢触及敏感问题,有时甚至回避矛盾问题。管理有时不严,即使个别人工作上有错误、缺点、过失,也不能大胆批评、严肃处理,总顾及所谓的“面子”、同事“情谊”,存在护短现象。建议增强“亮短揭丑”的勇气
5、意见:
总结宣传“报喜不报忧”,不敢直面问题。有时总结宣传只重视突出成绩,好的方面大讲特讲,问题与不足则避而不谈,甚至不敢直面问题,下功夫解决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的力度还不够,以致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求真务实主动性欠缺,开拓精神还不够,有畏难思想和情绪。
通报批评
在今天上午的英语考试中,高··班···同学携带夹带作弊,经研究决定,给予该生本科目成绩作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的决定。
··学校教务处
xx年x月x日
,X性,X年X月生于。现为甘肃政法学院X级X本X班学生,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X部部长。
自加入法律宣传协会以来,工作散漫,责任心不强,并且经常推卸责任。尤其是在最近在校团委主办,法律宣传协会承办的“我与祖国共奋进——首届甘肃政法学院‘学风建设’专题知识竞赛”中,表现更是不佳。协会考虑到其工作量少,在协会中也缺少锻炼,因此任命其为本次知识竞赛活动命题组组长,他口头表示乐意任命该职务,并且承诺会完成工作。但是,时至今日,校团委要求上交题库的通知接二连三,而命题组组长并未完成十多天前许下的承诺,还将责任推卸给协会的其他负责人,并且说这与他无任何关系。此举给法学院以及法律宣传协会的声誉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加强协会内部组织纪律及思想道德建设,对林强工作散漫,目无组织纪律的错误,根据《大学生法律宣传协会章程》第四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给与通报批评的处分。
望协会全体成员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协会纪律,塑造良好的个人品质与工作作风,为学院、协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真正在活动中达到“服务社会,锻炼自身”的目的。
理化系x级电子信息班陈文东、x级环境检测班支鑫博在3月11日晚上出去喝酒,与历史系同学在寝室发生口角,影响极坏,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经系内领导研究决定给予陈文东、支鑫博系内通报批评处分。
以上同学在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中给予-1分处理。
违纪学生请于一周内到辅导员办公室填写理化系学生违纪处理登记表
截至第十周,根据任课老师考勤记录,发现以下学生出现旷课现象。为严肃学风,进一步规范学生行为,根据《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以下无故旷课的学生给予通报批评。希望受到通报批评的学生能够认真反省,积极改正错误,自觉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课堂纪律。07级其他学生要以此为戒,严格遵守校规校纪,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浙江林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二十三规定: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10—29学时或擅自离校不超过一周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达到30—49学时或擅自离校一周以上二周一下者,给予记过处分;一学期旷课累计超过50学时者,给予留校查看处分;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予以退学处分。
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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