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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精选22篇)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精选22篇)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精选22篇)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

  1总则

  1.1为保障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风电场远动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推进风电场远动设备运行检修与消缺工作规范化管理,依据《电力调度自动化系统运行管理规程》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风电场远动设备的运行检修与消缺工作。

  2职责分工

  2.1对远动设备的运行检修及缺陷处理实施分级专业管理。

  2.2各风电场职责

  (1)负责发现、处理和报告管辖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

  (2)建立完善的远动设备运行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视检查,规范设备定检,及时发现远动设备运行中存在的缺陷;

  (3)负责本单位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定级;

  (4)配备充足的专业人员和技术装备,加强备品备件的管理,按照本制度要求的时限及时组织缺陷处理;

  (5)向上级单位报告缺陷的发现和处理情况;

  (6)负责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现场验收;

  (7)对本单位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情况进行分析和统计,并汇总上报公司运营部。

  2.3运行专工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远动设备的运行缺陷管理规定及配套流程;

  (2)负责对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技术监督和评价;

  (3)负责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汇总统计,发布有关结果;

  (4)负责制定针对运行缺陷的反事故措施,提出技术改造要求,督促运维部开展运行缺陷整改工作。

  2.4运行人员职责

  运行人员负责主控室远动设备的运行监视。

  2.5维护人员职责

  负责远动设备维护与缺陷处理。

  3远动设备运行管理

  3.1远动设备包括计算机监控、变电站设备保护、防误闭锁、故障录波、远动通信、计量、直流、ups等设备。

  3.2安装在变电站的远动设备同属变电站运行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管理由运维部负责。

  3.3远动设备的巡视

  (1)为了掌握远动设备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缺陷,预防事故,确定检修内容,保证安全运行,必须对远动设备进行定期的巡视检查;

  (2)定期巡检内容包括:设备运行情况,交直流电源及自动切换功能,遥信准确性,遥测准确性,远动设备发送电平,远动装置备品备件;

  (3)对投入的远动设备运行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测试和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负责设备的检修。

  (4)对投运时间满一年的远动设备,应安排年检;设备年检内容根据有关规程执行;

  (5)巡视检查的周期:按巡回检查管理制度进行巡视(每日9:00和21:00),巡视检查的结果应详细做好记录。

  3.4远动设备的运行维护管理

  (1)远动设备定期检查测试内容包括:硬件运行情况,然间操作系统及应用程序的应用情况,分析软件的运行稳定性和各个功能的实现情况,优化系统运行;

  (2)远动设备停运检修应向调度申请,并取得调度同意后方可进行;

  (3)电网发生事故后运行人员应及时检查计算机系统对事故的反应,并做好详细记录,发现缺陷及时处理;

  (4)每月将远动设备缺陷情况上报到公司运营部,报表经校核和批准后上报。

  3.5远动设备的停运、启动

  (1)认真做好远动设备停运、启动工作,并在专用记录薄上做好详细登记;

  (2)严格执行《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在停运、启动时,应认真按照计算机开关机操作程序进行。

  (3)停运:

  ①停运时,应先退出远动设备应用程序,然后关闭操作系统,最后关闭计算机设备,防止直接关闭计算机设备引起的程序错误;

  ②关闭远动设备电源。

  (4)启动:

  ①工作完成后,工作负责人必须检查施工现场,认真检查有无工具、材料等遗留在设备上;

  ②开启远动设备电源;

  ③启动远动设备,监视设备以及各项参数是否正常。

  4远动设备的缺陷管理

  4.1缺陷管理的目的是为了掌握正在运行的远动设备存在的问题,以便按轻、重、缓、急消除缺陷,提高远动设备的健康水平,保障远动设备的安全运行。另一方面,对缺陷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其变化规律,为大修、更新改造远动设备提供依据。

  4.2设备缺陷的分类

  (1)设备缺陷根据其严重程度,一般分为三类:

  ①一般缺陷:指设备状况不符合规程要求,但近期内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②重大缺陷:指设备有明显损坏、变形,近期内可能影响设备安全运行;

  ③紧急缺陷:指设备缺陷直接影响设备安全运行,随时有可能发生事故,必须迅速处理的缺陷。

  4.3设备缺陷的处理

  (1)建立设备缺陷记录簿,运行人员在巡视中发现的缺陷应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上,写明缺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重大及以上缺陷应立即向场长汇报,并根据缺陷严重程度进行处理。远动设备存在缺陷但不影响安全运行,应加强监视,针对缺陷发展做出分析和事故预想;

  (2)维护人员负责组织远动设备运行缺陷的处理过程;

  (3)应根据缺陷的紧急程度优先安排紧急程度较高的缺陷处理工作;

  (4)对短期内无法消除的紧急和重大缺陷,应设法降低缺陷级别,降低缺陷对安全运行的威胁;

  (5)缺陷处理结束后,维护人员应详细记录处理情况及结果,填入缺陷处理单;

  (6)紧急缺陷处理结束后,现场应立即向调度报告,视情况解除安全措施。

  4.4缺陷处理验收

  (1)缺陷处理结束后,由维护人员会同运行人员进行缺陷处理验收;

  (2)参与缺陷验收的人员应如实记录验收情况和结果,填入缺陷处理单;

  (3)属紧急、重大缺陷的,维护人员应在完成验收后48小时内将填妥的缺陷处理单报送运营部;

  (4)缺陷处理验收不通过时,如缺陷降级但未能彻底消除,按缺陷的最新定级重新启动缺陷处理流程。

  4.5设备缺陷消除的期限

  (1)缺陷消除的期限一般规定为:紧急缺陷应立即安排处理并在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重大缺陷应在24小时内处理并在72小时内消除或降低缺陷等级;一般缺陷应在72小时内处理,暂时不影响系统运行或电网监控的缺陷可安排在月度检修计划中处理,处理时间不得超过2个月。

  4.6处理设备的原则:

  处理缺陷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严禁违章作业。

  4.7缺陷报告

  (1)现场发生紧急缺陷的,维护人员应立即口头向调度报告。

  (2)报告缺陷时,应准确、简明扼要,包括以下内容:

  ①缺陷内容、造成的影响及可能的后果;

  ②缺陷级别,发现的时间;

  ③缺陷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

  4.8缺陷统计、分析与信息报送

  (1)远动设备缺陷的统计、分析纳入月报报送内容;

  (2)各运行单位须对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进行统计分析;

  (3)缺陷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的计算。

  4.9运行缺陷的消缺率和及时消缺率不应低于以下指标:

  (1)紧急缺陷消缺率:100%;

  (2)重大缺陷消缺率:90%;

  (3)一般缺陷消缺率:65%。

  5附则

  5.1本管理制度由中节能(内蒙古)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5.2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2

  1、所有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制,定专人操作、专人维护。

  2、各种设备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经常检查设备零部件,大型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路线并有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3、按各类机器的要求,定期给设备注油。

  4、按设备管理规程规定,并参照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列出各种设备检修周期,按检修周期检修设备。

  5、经常保持设备的清洁卫生。

  6、司机和维护人员要爱护设备,并经常学习设备操作规程,熟悉设备性能,严禁违章操作。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3

  1、认真做好配电设备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健全设备台帐,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项目齐全。

  2、明确设备运行管理责任人,按有关巡视与维护制度的要求,定期对配电设备巡视检查,发现缺陷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纠正,消除缺陷,并做好详细记录,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3、根据设备运行情况及有关规程要求,认真制定配电设备检修计划,定期对设备进行预防性试验和检修,并做好设备的维修工作,保护注油设备无渗漏、无油污,设备框架无锈迹。

  4、严格执行《农村低压电气安全工作规程》和《农村安全用电规程》,建立健全设备操作制度,操作前认真填写操作票,并做到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确保工作人员安全。

  5、户外配电设备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凡需接地的部位均应可靠接地,接地电阻应符合规程要求。

  6、高低压熔断器的置换,必须配置与设备额定电流相适应的熔体,严禁用其他导体代替,以保证设备安全。

  7、配电变压器不宜超负荷进行。由于负荷变化,导致变压器过载时,应符合《电力变压器运行规定》,方可继续运行。

  8、漏电保护器应符合其安装运行规程要求,认真做好漏电保护器的试跳工作,并做好运行和试跳情况的记录。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4

  一、防爆电器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维护和保养。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按制造厂规定的使用技术条件运行。

  三、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可靠性。

  四、浸出车间维护检查设备时,必须停电进行故障未查清前禁止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五、日常维护检查。设备的运行维护人员,必须按各类防爆电器设备的技术要求,做好日常检查工作,主要设备要填写岗位运行记录和检查记录。

  日常维护检查主要项目:

  1.防爆电器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

  2.设备运行时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检查外壳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的最高温度和温升的规定;

  3.设备运行时不应受外力损伤,应无倾斜和部件摩擦现象,声音正常,振动值不得超过规定。

  4.运行中应经常检查电机轴承表面温度,保持规定的油量,温度不得超过规定;

  5.检查外壳各部位固定螺丝不得松动。

  6.检查设备的外壳应无裂纹和有损防爆性能的机械变形现象。电缆进线装置应封闭可靠,不使用的线孔应用厚度不小于2mm的钢板密封。

  7.检查防爆照明灯具是否按规定保持其防爆结构及保护罩完整性,检查灯具表面温度不得超过产品规定值。

  8.各类防爆电机不允许频繁启动。

  9、电器设备运行时发生下列情况,操作人员可采取紧急措施停机,并通知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和处理。

  (1)负载电流突然超过规定值或确认断相运行状态时。

  (2)电机或开关突然出现高温或冒烟时。

  (3)电机或其他设备因部件松动发生摩擦产生响声或冒火星。

  (4)机械负载出严重故障或危及电器安全。

  10.设备运行操作人员对日常运行维护和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应及时通知电器维修人员处理,并将发生的问题和事故做详细记录。

  六、专业维护检查。检查维护项目除日常运行维护检查项目外,还应包括下列主要项目:

  1.更换高瓦灯泡、熔断器、开关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规格型号,不得随便变更。

  2.清理控制设备内外灰尘,进行除锈防腐。

  3.检查设备和电器线路的完好状况。

  4.检查接地线的可靠性及电缆、接线盒等完好状况。

  5.停电检查电器内部动作机件是否有超过规定的磨损情况以及接点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6.检查各种类型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结构参数。

  7.检查控制仪表、检测仪表、电讯等设备,保护装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有无其它缺陷。

  8.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禁止带电检修电器设备和线路,禁止约时停、送电,并应在断电处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

  9.浸出车间更换灯泡必须在白天进行,并确定车间内没有溶剂气体泄漏在浸出班长的监督下方可打开防爆护罩。

  10、在浸出车间进行电器维修需经浸出班长同意后方可进行,必须由两人操作。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5

  安全用电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食堂的安全用电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各食堂负责人对安全用电负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3、各食堂的电气设备、电路的拆装、检查、维修必须由电工进行。严禁食堂、个人私拉乱接和超负荷运行。

  4、各食堂的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装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由漏电引起的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

  5、凡对原有电路、设施改造或新增电器、电路等设施,实行申报、审批手续,须经学校批准后方可实施。

  6、在日常工作中要按各类电器、机械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在清洗机械设备前(如肉丝、肉片、肉浆机等)应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清洗;在搞卫生、冲洗环境时要注意避让电线、插座、电动机及其他电器设备、设施,防止漏电或损坏。

  7、食堂电气工作人员,在带电操作时要注意自身安全,要认真查验所使用的工具,人体与周围物件及地面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带电作业时间不宜过长。日常工作要按电工操作规程进行。

  9、对违反安全用电管理规定的食堂或个人,学校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书,限期按要求整改。

  10、违反本规定引发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食堂或个人将担负应有的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

  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1、为了加强食堂、餐厅燃气管理,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燃气,是指煤气、液化气、气化柴油、天燃气等燃料。

  3、食堂使用燃气设备,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炊事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方能上岗操作,其他人员严禁使用燃气设备。

  4、食堂使用燃气设备必须用专人管理(一般为安全员),做到主任把关、专人负责、人人重视、严加防范,防止事故的发生。

  5、凡使用燃气的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做到勤于保养器材,定时更换药剂。

  6、用气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点火做到火等气,使用时做到人不离,停用时做到随手关阀;平时注意对灶具设备和管道的检查和保养,发现故障要及时上报,严禁自行拆卸。

  7、安全员上班开总阀前应检查设备是否完好,管道有无气体泄漏,下班前应检查阀门是否关闭,平时应检查场所是否通风。

  8、发生火灾事故,食堂主任应果断采取措施。首先切断电源,关闭气源,组织抢救,同时打电话向119报警,并及时报告各中心,保护好现场。

  9、各食堂应节约用气,对用气统计要积累资料,分析用气情况,采取措施,减少损耗。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6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场所建设项目属于国家公益金支持项目。作为青少年校外活动工作者,都有爱护场所设施、设备的责任和义务,发扬当家做主的主人翁精神。

  1、严格执行中心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2、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3、保管、使用好各自保管的器材、设备,不损坏,不遗失,不作私用。

  4、严禁将设备、器材带出单位或借给他人用,若因工作需要时,要严格办理相关手续。

  5、器材,设备若有损坏、遗失,将追究直接管理者的责任。

  6、所管理的器材、设备若出现故障,要及时报告并积极检修。

  以上制度,请各位教职工务必遵照执行!

  永仁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20xx年10月20日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7

  《安全生产法》对设备、设施的安全保障要求,做了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有关的设备、设施,应有完备的安全装置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有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要求,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专业生产厂家生产并取得安全许可证才能投入使用;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维护与检测管理,淘汰不安全的设备、设施,以确保生产经营场所及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

  1、设备、设施设计与制造的安全保障

  (1)生产经营设备、设施应有配套的安全设备或安全警示装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凡可产生危险、有害因素较大的场所、部位,都应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例如,设备的可动零部件是否设置有相应的安全防护装置,凡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或隔离。对于操作人员在设备运行时可能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对于运行过程中可能超过极限位置的生产设备或零部件,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2)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应符合安全标准要求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有关安全设备设计、制造的安全要求,国家或行业部门已颁发了有关的安全标准,设计、制造单位必须执行。

  2、安全设备、设施使用、维护、检测的安全保障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根据这条规定,安全设备使用安全保障应包括安装使用方面的空保障和维护、保养、检测、管理方面的安全保障。

  (1)设备安装的安全要求

  设备安装好后,应逐项检查设备的安全状态及性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检查的安全项目包括静态和动态两方面,静态检查项目在设备不运行的条件下进行,如设备表面安全性、安全防护距离等;如控制系统安全性能、可动部件安全防护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工作性能与可靠性、设备运行中尘毒、易燃等的产生情况等。

  (2)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的安全要求

  安全设备使用应建立设备使用保养责任制,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实行操作证制度,以确保设备的安全正常运行。

  (3)设备安全检测的要求

  安全检测是了解设备运行状况,预测设备运行变化趋势的有效手段,其根本目的是避免安全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保证生产经营安全。

  (4)设备的报废与淘汰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设备经长期运行使用,不断磨损、老化,生产效率、安全性、可靠性不断下降对这些设备就应进行报废处理以避免因设备不安全而引发事故。《安全生产法》从法律上对设备的报废、淘汰制度加以确认,有利于该制度的有效实施。设备报废或淘汰后,任何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已报废、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与设备。

  (5)建立设备安全档案

  设备的档案管理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它为生产经营单位设备安全管理提供信息、资料、和数据,通过对档案信息资料的整理、分析,可了解设备运行状态,为设备安全检查、检测、故障诊断、隐患整改等提供科学的依据。

  3、特种设备实行安全许可证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特种设备是指危险性较大、易发生事故而危及生命安全、对管理有特殊要求的一类设备,如锅炉、压力器、压力管道、起重设备、架空索道等。对特种设备,国家制定专门的管理规定,实行安全使用证制度,具体内容包括:

  (1)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具有设计或生产特种设备的许可证。对特种设备,国家通常采用定点生产由具备生产能力的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发给生产许可证,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单位不得生产特种设备。

  (2)检测、检验机构肯有专业资质证。特设备的检测、检验通常要专门的检测设备,测定要求高,测定过程规范。为了保证检测检验质量,防止因检测精度不够或检测错误而导致特种设备使用中发生事故,必须由具备检测技术力量,并经认证取得专业资质证的机构进行。其他没有取得专业资质认证的单位,不得从事特种设备的检测检验工作。

  (3)安全使用证。首先,特种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安装,有的要求安装图(如锅炉房)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后才能进行安装;其次,安装完工后必须进行竣工验收,验收调试通过后才能试运行;最后,要向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申报,并申请安全使用证,取得安全使用证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营。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8

  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全员参与,全员管理”的设备管理的全新理念,执行“养重于修,防重于治”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设备管理工作。

  意义:为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设备的故障率和减少故障时间,提高设备的可开动率,树立“为生产服务、为工艺服务”的原则,全力保障生产节奏的有序进行。减少非计划检修时间,确保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定义:零故障是指在计划检修和生产准备时间以外,设备不发生故障,不需要停机检查、检修,设备运行一切正常,不造成生产中断。

  措施:

  1、计划检修时间以内,要求各检修单位优化检修方案,合理安排检修项目,狠抓检修质量,保障检修后的设备无故障运行,直到下次计划检修时间以前不发生任何故障、造成停机现象。

  2、要求各车间充分利用好生产准备的间隙时间(并要形成自觉的意识),积极主动地加强设备维护和对设备存在的问题进行全力抢修,把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3、要求各车间在平时认真搞好设备管理,严格执行“全员参与、人人点检、各负其责”的`点检制度,注重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4、如有任何停产时间,各车间可借用此宝贵时间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

  5、今后将逐步取消各类故障时间,不再分解各车间的指标时间。

  管理方面:根据公司领导贯彻执行“设备(生产)零故障管理”的指示精神,强化全员参与设备管理的主导思想,加大“奖优罚劣”的考核力度,今后将故障时间分解到各车间,根据内容对各车间进行考核。详细考核表附后。

  以下对本制度解释如下

  1、设备故障: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零件,构件损坏,但不属于小型设备事故条件,或者虽未损坏,但设备动作不正常,控制失灵,造成生产的短暂中断,或由于各类设备运行不正常,虽能勉强运行,但对生产造成一定影响的故障。

  2、生产故障是指除设备故障以外的,由于工艺操作不当造成生产短暂中断,或生产辅助设备损坏后,不能正常运行的故障。

  3、故障具体分类:

  3.1、设备故障:

  3.1.1、进行检修后发生的设备问题,因检修装配质量发生的设备问题等。

  3.1.2、烧结机机头星轮移位,烧结台车、u型板松动造成的卡车现象,台车轮损坏不能动作;单辊掉锤头、剪切条移脱落等;环冷机台车卡住不能动作,关节轴承损坏等。开口机、凿岩机损坏;泥炮主动部位因缺油造成的损坏;仓上跑车烧接触器、减速机损坏不能上料等。

  3.1.3、各设备的联轴器异常损坏,设备传动设施部件损坏,不能正常动作;风机振动超标、轴承损坏、叶轮不平。

  3.1.4、环冷机主被动摩擦轮部位损坏;振动筛螺栓松动;筛板开裂、激振器轴承损坏、传动轴断裂、变形;链板机掉斗、脱轨、机架损坏等。

  3.1.5、天车大小车轮轴承损坏,导轨松动;减速机壳体开裂;轴承、齿轮轴的异常损坏等。

  3.1.6、由于设备基础松动造成的设备损坏;天车绳轮开裂,轴承、轴损坏;液压系统油管崩裂、阀台动作失常等。

  3.1.7、水泵损坏不能正常工作;电机接地、烧线包、轴承损坏;仪表控制系统失修,导致设备不能正常动作或造成设备损坏等。

  3.1.8、点检不到位造成的电缆短路、断路、接地,维护不力造成的电机烧毁、减速机损坏,油缸串液或高压胶管漏油等。

  3.1.9、保护装置失灵,变频器报警,电气元器件损坏,传动装置损坏,衬(护)板掉,能源介质管道漏水跑气等。

  3.1.10、对因管理不善造成计算机软、硬件损坏、丢失或严重感染病毒的,发生电脑黑屏和通讯故障,影响生产的等。

  3.1.11、维修工人,未按规定对设备进行点检维护,不能发现问题作出及时处理造成设备损坏的等。

  3.1.12、违反《设备润滑管理制度》规定,因润滑问题造成设备损坏的。

  3.1.13、生产过程中由于岗位操作失误或岗位工人点检不到位等生产原因而引发的造成设备损坏,虽属设备故障,但其责任划定为生产车间。

  3.2、生产故障:

  3.2.1、天车因操作不当或违章作业造成钢丝绳断裂、脱槽、超限位等,钩组浸入钢水,扭坏龙门钩,大小车轮掉道,违反“十不吊”造成天车故障等。

  3.2.2、堵料咀、卡料;高炉风口小套损坏;上料皮带跑偏撕裂,各种车辆(合金车、拆炉机、挖掘机、装载机等)的故障。

  3.2.3、高炉炉顶人孔密封不严跑风,送风装置跑风,炉前跑大流,冲渣时夹铁爆炸,堵渣槽,水池缺水不能冲渣,皮带堵料咀,烧结台车掉篦条等。

  3.2.4、设备维修工人点检不到位,检修质量不合格、设备失修、下料咀破损、堵料引发皮带跑偏撕裂或堵料咀等原因造成设备运行不正常,导致生产节奏不正常,影响到产量减少和质量下降,直至引起停产,虽属生产故障,但责任划分为设备车间。

  3.3、不属于故障范围:

  3.3.1、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正常动作,安全件损坏,使生产受到影响或造成中断,但未造成其它设备损坏。

  3.3.2、不可抗拒的自然危害造成设备损坏生产中断者。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9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企业监控平台专管人员、值班监控人员、调度员等。

  二、管理主体及其职责分工

  公司安检部负责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和平台的考察和选用、安装和使用管理。

  三、安装规范和管理要求

  3.1卫星定位装置规定

  3.1.1公司营运车辆应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系统。

  3.1.2监控平台和联网监控系统的要求

  1)监控平台应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2)车载终端要按规定接入符合交通部要求的监控平台和全国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

  3)建立或租用监控平台时,要执行交通部的相关规定。

  3.2监控平台运行规定

  3.2.1定期检查车载终端的运行情况,建立车载终端档案,记录安全时间、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车辆在线情况等项目。

  3.2.2及时向上级监控平台传输定位数据,发现中断等事件,要及时处理。

  3.2.3要将车辆和驾驶员的相关信息录入监控平台。

  3.2.4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监控车辆行驶和驾驶员的动态情况,分析处理动态信息,对出现的异常动态,及时上报和通报车辆。

  3.2.5要建立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登记处理台账,并及时纠正和处理,台账应保存至少3年时间。

  3.2.6要根据天气条件、道路情况等的变化,及时设定车辆运行速度,确保安全;要建立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及时登记和发布。

  3.2.7对营运车辆运行过程实行实时监控;并对行业监管平台的指令即时应答,执行安全指令内容。

  四、监控内容和程序

  5.1监控值班规定

  5.1.1安检部设置专职的监控岗位,实行24小时动态监控。监控人员应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胜任监控工作,履行安全职责。

  5.1.2监控人员应轮换值班,因故不能值班时,应提前申请调换。值班期间,监控人员不得脱岗、离岗,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1.3监控人员对上级监管平台发出的指令,应及时做出回应,同时要汇报公司安检部。

  5.1.4监控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填写动态监控工作台账,包括上级下达的指令。

  5.1.5监控人员对车辆超速、驾驶员疲劳驾驶、车载终端失效、非站点停车等现象,及时纠正驾驶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并登记台账。

  5.1.6监控人员应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提升监控业务水平。

  5.1.7监控人员应定期总结监控工作中出现的新现象、新问题,要报告安检部,以便制定应对措施。

  5.2监控值班室职责

  5.2.1负责本公司gps监控管理系统的`日常监控及各类监控信息数据的处置、登记、归档。

  5.2.2监控公司gps监控设备运作情况,组织解决硬件、软件方面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gps监控管理系统正常工作。

  5.2.3组织人员总结分析驾驶员(车辆)违规情况,掌握其规律,提出改进办法。

  5.2.4定期检查监控数据记录,确认违规记录,分析管理缺陷,及时堵塞管理漏洞。

  5.2.5每月对公司监控系统应用情况进行全面的总结分析,形成书面材料报告本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安全的领导,并在公司安全例会上做专题汇报。

  5.2.6落实上级部署的各项监控管理工作,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

  5.3监控管理

  5.3.1监控人员应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认真履行gps监控职责。

  5.3.2公司监管部门应坚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应设置专职监控人员对营运车辆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应对监控到的每一次违章进行教育、处罚、处理到位。

  5.3.3监控人员应全面掌握gps监控操作系统,并对各线路的基本运行条件和交通特点做到全面熟悉掌握。生产部门应加强与安全部门的沟通。确保安检部门及时掌握车辆运行作业计划,保证监控效果。

  5.3.4公司应通过对gps监控系统的开发利用,全过程跟踪驾驶员安全行车行为,消除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私自包车等各类违章行为,提高安全生产过程预控能力。

  5.3.5公司使用自己的监控账号登陆,密码不得外泄,更改密码需经本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同意。

  5.3.6对gps监控过程中发现的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非正常线路营运、高速道路违法停车等违法违章行为,应做到及时警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意见形成通报。以此警示其它驾驶员,消除各类违章。

  5.3.7对所有监控车辆视安全条件选择性发送安全警示信息,遇有阴雨、冰雪、浓雾等恶劣天气和突发情况,应随时发送安全调度指令和安全警示信息。

  5.3.8监控时对行车过程中的报警及发现的不安全行为,应立即发送安全指令或使用其他通讯方式进行纠正、责令整改并做好记录。

  5.3.9监控人员应利用位置查询、车辆数据分析等功能对营运车辆进行抽查,对发现的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私自包车等违规现象,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3.10各单位应每天对监控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对驾驶员的违法、违纪、违章、违规行为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时进行教育处理。

  5.3.11监控人员对监控情况应做好各项值班记录,记录填写应认真规范,内容详实、准确。

  5.3.12在使用gps监控系统过程中发现的系统问题及缺陷,应及时反馈到公司总经理,统一进行解决处理。

  5.4夜间及重点车辆监控

  5.4.1将本单位车辆进行分类管理监控。在全面监控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

  5.4.2应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加强生产组织部门与安检部的沟通,对当天运行的车辆做好登记,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实时跟踪监控。

  5.4.3加强夜间运行车辆的实时跟踪监控。对夜间运行的车辆,特别时当天22时至次日5时阶段运行的车辆应重点加强安全监控。对属于正常运行的车辆,应加强车辆行驶速度和疲劳驾驶的监控。

  5.4.4监控人员承担恶劣天气的预警预报职责。遇有雨、雪、雾、冰冻、大风、冰雹等恶劣天气时,立即在当日6:00通知到本单位主要领导,并做好相关记录。同时,应密切注意以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按领导指令及时启动应急预案。

  5.4.5对可以预见的恶劣天气,监控人员应提前一天通知到所有驾驶员及运营车辆,并做好记录。

  5.5行驶速度的界定

  5.5.1在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5.5.2在同方向划有2条机动车道且没有限速标志、标线或封闭车道的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60公里。

  5.5.3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10公里。

  5.5.4在有限速标志的道路上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速度。

  5.5.5超速驾驶的定义: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速超过110公里;在其他道路上行驶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

  5.5.6因天气和道路因素限制时,公司要设定低于道路设计的行驶速度;超过该速度时,也视为超速驾驶。

  5.5.7夜间行驶时,车速应控制在该路段日间限制速度值的80%以内。

  5.6疲劳驾驶的界定

  驾驶员连续驾驶车辆4个小时未停车休息20分钟的;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 24小时内连续驾驶车辆超过8小时的,均视为疲劳驾驶。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0

  (1)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加油站工艺设备;

  c.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2)加油站设施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和电气设备接地可以共同设置,防静电接地装置单独设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防雷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欧姆,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共用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

  b.设施设备和车辆的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链条类导体连线;

  c.防静电接地不得使用防直接雷引下线和电气工作零线;

  d.防静电接地的测量点位置不宜设在爆炸危险区域内;

  e.设备、管道的法兰连接螺栓少于5根的,应当设置防静电跨接连线;

  f.检修设备、管道可能导致防静电接地系统断路时,应当预先设置临时性接地,检修完毕后及时恢复。

  (3)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在爆炸危险场所作业的运油车辆,应当设置接地端板,作业前接好防静电接地,作业后待罐装油料达到规定的静置时间,方可拆除静电接地线;

  b.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c.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连线应当采用铜芯软绞线,横截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毫米;

  d.装卸油料的输油软管,应当使用耐油导静电软管,作业时软管两端的导静电钢(铜)丝必须与设备可靠连接并接地。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1

  1、闲置设备的管理:

  1.1、设备在6个月以内没有使用可定为闲置设备,凡闲置设备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1.1、要做好一级保养所规定的保养项目,切实做到完好停用。

  1.1.2、对闲置的机械、设备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做好各部件的反腐工作,做到上盖下垫,定期保养,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拆卸任何零部件,确保设备完好。

  1.1.3、凡闲置各类生产机械、设备,都应是性能良好。

  1.1.4、凡由于生产任务不足等原因造成设备长期未使用,对这些设备应做好封存工作。

  1.1.5、封存范围,设备闲置6个月以上,可以申请封存,设备封存范围是金属切断设备、压力设备、起重设备、和其它机械动力设备等。

  1.1.6、凡封存的设备,基层单位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基层单位领导签字后,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然后由公司设备管理部门上报物资管理部门申报设备封存申请单,经上级主管设备的.领导批准后,按物资 管理部门的要求,送到指定的位置,方可封存(凡封存的设备,可不算利用率)。

  2、封存设备的管理:

  2.1、因为设备封存和设备闲置有区别,在管理上要求更高,所以要求如下:

  2.1.1、凡封存的设备,设备管理部门必须逐级登记,做到帐物存放数量、质量、存放地点、封存日期要清。

  2.1.2、设备封存前要对设备做好一次二级保养工作,做到设备性能完好,零部件齐全,上盖下垫,涂油防尘,防潮,反腐,并指定专人保管。

  2.1.3、在雨季,冬季来临时,对封存的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1.4、连续闲置一年以上的设备,应列入闲置多余设备,经公司领导批准同意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做调剂处理。

  3、设备的启封管理:

  3.1、封存设备需要使用时,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使用申请,报设备管理部门,由设备管理部门报物资管理部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启用。

  3.2、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恢复提取设备折旧和设备利用率考核。

  3.3、封存设备启用前应做好清洗工人作,检查油孔、油路是否畅通,电气线路及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活动部位注上润滑油,清除四周一切障碍,一切准备工作就绪后,接上电源,加上油水(发动)进行试车运转,试车运转一切正常后,方可使用。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2

  1.设备改造与更新应根据产品发展规划,结合工艺改进和设备技术情况制订设备改造和更新计划,并制订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2.设备更新原则上是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改造的老设备。不能用技术落后的新设备或以增加设备台数的办法来更新。符合下列情况可更新。

  (1)设备经过多次大修,损耗严重,修复后技术性能能不能达到工艺要求和保证不了产品质量的。

  (2)技术性能落后,效率很低、经济效益很差的。

  (3)通过修理、改造虽能恢复精度及性能,但修理经济性上不如更新合算的。

  (4)设备运行时,耗能大或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和健康,且进行改造不经济的。

  (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淘汰的设备。

  3.设备技术改造宜结合大修理进行,所需资金,不超过该设备大修费30%时,可列入大修理费用开支,超过30%时应将改造内容专项列入技改计划,费用从折旧基金或技改资金解决。设备改造为新增的价值,用大修基金开支的不办增值,用折旧基金等开支的应办理增值手续。

  4.设备更新应在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进行设备更新工作,负责协调并建立以设备部门为主,计划、生产、技术、工艺、财务、质量部门参加的论证会,研究更新方案,经批准后由设备部门组织实施。

  5.对被更换(淘汰)的旧设备,应组织技术鉴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3

  本实验中心的设备、仪表,是教学、科研的常用设备,是学校固定资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科研必要的物资条件。为加强管理,严格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为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的目标特制定对仪器设备固定资产帐、卡、物。管理人员的职责如下:

  1、新购入的设备及仪表,在学校实践教学科办理帐卡手续,分管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实验中心主任在帐与卡的设备、仪表清单上,检查验收物与帐卡相符时,方可签字。

  2、物与帐、卡、设备说明书相符时应妥善保存,不得损坏遗失,存放地点保持清洁、干燥,由实验室主任指派专人管理,监督检查。保证固定资产帐、卡完好。

  3、根据国家有关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规定,调出或报废设备及仪表应按有关手续办理报废、报损,应办理销帐卡手续,务必使帐卡物相符,如有问题由实验中心主任负责。

  4、学年末实验室设备仪表进行一次全面对帐、卡、物清理。如发现问题写出书面报告说明情况。

  5、实验设备、仪表、物、帐、卡要和校、院实验室帐目相符。

  6、坚持实验室设备、仪表借用登记制度,借用人必须签字,归还时,必须严格验收,以便分清责任。

  7、实验室的设备、仪表本实验中心内部借用,必须登记,用完后及时归还。外单位来实验室借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实验室人员无权借出。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加强机电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转,充分发挥设备效能,进一步管好机电设备,制订机电设备管理制度如下:

  1、全矿所有机电设备由机电科根据全矿生产计划的需要,统一管理、计划、分配,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私自动用。设备未经机电科批准,不准乱拆乱卸,否则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2、机电科建立全矿设备台账和牌板,矿属各使用单位设立由机电班长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和机电科设备组对口,设备要数量清状态明,做到账、卡、物、牌四对照。

  3、为掌握设备的数量和状态,设备组和电管组每十天检查核对一次设备,发现问题立即纠正,做到账物一致。

  4、各生产单位的使用设备,按矿有关设备租赁的管理办法,实行有偿使用。超租设备加倍收取租赁费。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5

  1.目的作用

  1.1为了科学地管理好公司的机械设备,使机械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原则、有标准、有规程地进行,以到达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长、综合效能高和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管理职责

  2.1公司资产部负责对全公司范围内机械设备维护的归口管理和统一计划安排,要建立机械设备维护方面的各项制度和章程,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强化职责意识,使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得到贯彻执行。

  2.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公司关于设备维护保养的方针、政策和本制度的规定要求,对本部门的设备管理进行细化,并在执行过程中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加强考核。

  3.设备维护基本原则

  3.1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应把设备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其主要任务是防止连接件松动和不正常的磨损,监督操作者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设备,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和检修周期,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为生产带给最佳状态的生产设备。

  3.2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使用、包维护、包检修)、机长负责制,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定职责,凭证上岗操作。

  3.3坚持使用和维护相结合原则,操作人员在设备日常维护工作中做到“三好”(管好、用好、维护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三懂”(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各种设备操作者(司机),务必经过培训,到达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后,取得操作证方能上岗。

  3.4、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日常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的检查;班中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班后清扫、维护,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3.5坚持合理规划、科学维护的原则,设备维护工作重点,体此刻提高维修工作质量、减少故障停机时间、提高设备作业率。要做到这些就务必做到合理规划,预防性计划检修,同时注意采用科学的维护方法,以到达效率的最大化。

  4.设备维护的要点

  4.1操作工实行设备维护保养负责制

  4.1.1单机、通用设备实行操作工人当班检查和维护保养负责制。

  4.1.2多人使用、操作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倒班、换班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记录。

  4.1.3无固定人员操作的公用设备,由设备所在部门设备主管指定专人维护保养负责制。

  4.1.4每台设备都要制订和悬挂维护保养职责牌,要写明维护保养者姓名。

  4.2维护保养职责者有下列职责

  4.2.1严格按设备使用规程的规定,正确使用好自己操作的设备,不超负荷使用。开车前15分钟要仔细检查设备,连接螺栓松动,要及时紧固和检查按规定须维护检查的必检部位,润滑部位的润滑状态、油质、油量是否贴合要求。然后空负荷试车,注意检查设备运转、油标油位、润滑及泄漏状况、各部温度、声响振动、仪表压力、指示信号是否正常;检查各控制开关是否失灵。发现问题和异常现象,要停车检查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及时报告检修人员,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作业。

  4.2.2正确地按润滑表规定,定期添加润滑油或润滑脂,定期换油,持续油路畅通。

  4.2.3操作工(司机)在本班下班前15分钟停机,将设备和工作场地擦拭和清扫干净,持续设备清洁,无油垢、无脏物。

  4.3专业维修工人,实行设备包修制。

  4.4专业维修者有下列职责

  4.4.1包修的职责人,应按要求制定设备检查点,分解落实到单机包修的个人,定时、定点进行巡回检查包修。

  4.4.2包机的个人应根据单位规定的每台设备检查点的检查状况详细填写记录,交公司资产部存档备查。

  4.4.3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的设备部(组)应根据定时定点检查的记录,安排和落实该设备的预修计划,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及时预防设备事故或排除设备故障。

  5.设备的分类分级维护保养

  5.1工程机械、运输车辆,按一、二、三级维护保养职责制。

  5.1.1一级保养以操作者为主,维修工人配合,工程机械每月做一次一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公里进行一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六百小时,要进行一次一级保养。

  5.1.2二级保养以维修工人为主,工程机械每季做一次二级保养。运输车辆则每行走7000公里,进行二级保养,每次保养务必按保养的要求进行。工程机械每年进行三级保养;运输车辆每行走45000-50000公里、进行三级保养,按运输车辆保养资料及要求进行。设备运转叁千小时要进行一次二级保养

  5.2专用、通用、矿山及其他设备执行大、中、小修维修管理制度,各有关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设备的大、中、小修的年、季、月的检修计划。报公司资产部审批。

  5.2.1月计划在每月20日前提出;季度检修计划在上季末20日提出;大修检修计划在每年10月底之前提出。

  5.2.2根据检修的`资料,准备好更换的材料、零部件。

  5.3机械设备维护、保养、检修必须要执行维护、保养、检修规程,严格执行维护、保养、检修的质量标准,保质保量完成保养、检修计划。真正做到管好、用好、修好、维护好机械设备。

  5.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要有专(兼)职设备员,落实设备点检制度,按类别确定好每一台设备的必检部位,职责到人,并报公司资产部备案。

  5.5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员将分管的每一台设备,编写生产工人日常维护检查表和专业维修工人巡回检查表(包括设备名称、必检部位名称、每点检查资料、检查标准、检查时间、检查总的编号)及检查记录或图表。

  6.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1设备维护规程是设备维护工作惟一遵循的准则,是企业搞好设备维护工作的基础。公司所有设备操作工(司机)、维修工人、生产、维护管理及指挥人员都务必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护规程,根据生产发展、工艺改善及设备装置水平的不断提高,应相应修订和完善。

  6.1.1每种设备都应有维护规程。

  6.2设备维护规程,应包括如下资料

  6.2.1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参数表。

  6.2.2简要的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便于掌握设备的工作原理。

  6.2.3润滑控制点管理图表,明确设备的润滑点及选用油脂牌号。

  6.2.4当班操作人员检查维护部位,维护人员巡回检查的周期、检查点,每点检查的标准。设备在运行中出现的常见故障排除方法。

  6.2.5设备运行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6.2.6设备易损件更换周期和报废标准。

  6.2.7明确设备和设备区域的礼貌卫生要求。

  6.3设备维护规程的编制

  6.3.1在用设备尚无设备维护规程,应逐台限期由设备所在部门负责编写。

  6.3.2操作、维修人员在实践中,发现有不妥和失误之处及时向分公司设备组反映,设备组应立即深人现场察看,进行修改。

  7.设备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

  7.1维护规程的贯彻与执行,是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安全运行的重要方法。因此,各级领导、操作、维修人员务必认真学习,贯彻与执行。

  7.2维护规程务必深人贯彻到操作、维修人员,并做到人手一册。

  7.3操作工人和专职维修工人,要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并严格按维护规程执行。

  7.4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机械队设备组要经常深入现场检查维护规程执行状况,发现不按规程执行,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严肃处理。

  8.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8.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使用期间的物质运动(包括从设备的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更新改造、报废等全过程)的综合记载,为设备管理带给各个不同时期的原始根据。因此,公司所属各单位都应贯彻执行,逐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

  8.2凡在用的设备都务必建立技术档案

  8.2.1按公司制定的“设备技术档案”逐项记载。

  8.2.2务必要有传动示意图、液压、动力、电气等原理图。

  8.2.3务必要有润滑五定图表。

  8.2.4务必要有点检表(包括点检资料、点检标准、点检时间、点检人员及处理结果)。

  8.2.5设备档案的资料要随问题的出现和解决而详细记载(包括问题出现的时间、部位、损坏程度、原因、处理结果、职责者等)。

  8.2.6档案记载的资料、文字要整齐清晰(用钢笔填写)。

  8.3凡在用的主要设备、应建立备件、易损件图册。

  8.4新设备到货后,务必把随机带来的全部数据(包括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复制两份,原件归资产部,复制件一份交分公司设备组,一份交设备使用部门。

  8.5设备大、中修,务必将检修状况(包括检修时间、检修负责人、更换的零部件、解决的主要技术问题、改善部分及图纸、调试、验收等原始记录)归档。

  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资产部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6

  1、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李家庄煤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3、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李家庄煤矿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李家庄煤矿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李家庄煤矿副矿长或李家庄煤矿技术负责人主持。

  4、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李家庄煤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必要时可吸收李家庄煤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班组长参加。

  5、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①、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③、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④、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

  ⑤、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

  6、李家庄煤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参会人员。

  7、李家庄煤矿安全办公会议设规范的专门记录。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7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动力科备案。

  第二条 经设备动力科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检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 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各部门应协助设备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 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设备动力科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 施工安装,由设备动力科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报告”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六条 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员要与生产管理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设备动力科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七条 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设备动力科考核合格,上岗操作。

  第八条 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九条 设备动力科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十条 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使用部门申请拆除、报废之前,设备动力科要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十一条 设备动力科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使用部门将“报废、拆除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十三条 申请批准后,交付供应部办理,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废、拆除。

  第十四条 报废、拆除旧设备由生产管理部、设备动力科、安全环保科分工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十五条 发生设备事故,设备主管、生产管理部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十六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本部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1个工作日内)。

  第十七条 设备主管、值班人员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生产管理部经理。

  第十八条 对重大事故由维修部门通知人事部及有关部门,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 事故处理完毕,生产管理部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二十条 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第二十一条 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部门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二十二条 生产管理部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十三条 生产管理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生产管理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二十四条 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8

  1.管理范围

  本标准适用某厂维护范围的特护设备的管理。包括空分车间、合成车间、净化车间的关键设备。

  2.管理职责

  2.1生产部负责检查车间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组织重大的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巡检挂牌;检查班组巡检挂牌、记录落实的情况。维修车间负责组织隐患整改与抢修工作;检维修方案的审核与质量验收;考核工作。

  2.3车间班组负责所属范围内特护设备的巡检挂牌、记录。

  3.管理内容

  3.1特护设备包括:

  a、空分车间:空气压缩机、氧气压缩机。

  b、合成车间:焦炉气压缩机、合成气压缩机、

  c、净化车间:转化炉。

  3.2车间设备主管周二、五9:00—10:00挂牌一次,班组每天在8:30—9:30;14:00—15:00各挂牌、记录一次。

  3.3巡检中发现问题应认真分析处理,对威胁生产的重大问题应立即向车间、厂调度报告,由调度通知有关人员到场处理。

  3.4厂、车间、班组参加各装置的特护活动。每月组织一次,时间为月底25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认真整改。

  3.5每次活动班组应有特护总结,内容为:设备运行情况;上次存在问题的处理;抢修与隐患整改情况、存在的隐患与处理措施。各车间负责人每月应随时抽查一次记录,并列入考核。

  3.6某厂每季组织各车间进行一次关键特护设备分析会,讨论存在的问题与处理办法,对重大的疑难问题立项攻关。

  3.7车间6月28日前交上半年的特护总结,12月28日前交全年的总结。

  4.考核办法

  4.1生产部负责对特护承包奖的考核与发放。

  4.2巡检、记录不落实,或未挂牌,每次扣30——50元。

  4.3责任心差,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每次扣100——500元;检修、抢修存在质量问题,造成停机的扣100——500元;影响设备停工的扣200——500元。

  4.4不按要求参加特护活动或特护分析会,或未写总结的,扣100——300元。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19

  关于下发《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的通知

  (1997年7月10日)

  各区、县劳动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于原已取得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资格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申请增加检测检验项目。

  附件: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附件:

  北京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资格认证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北京市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根据劳动部1997年第7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从事特种设备(包括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桥(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厂内机动车辆等)安全技术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

  第三条北京市劳动局统一管理全市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工作,负责检测检验机构的资格认证工作。

  第二章认证基本条件及范围

  第四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检测检验机构必须具有法人资格;

  (二)检测检验机构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手册》,并能严格执行其中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三)检测检验机构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职称,熟悉有关专业知识,有一定的工作和组织能力;

  (四)技术人员占全体人员的比例不应少于百分之六十。其中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不少于百分之三十;

  (五)每一项目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经考核合格的专职检测检验人员,其中一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负责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取得市劳动局核发的在有效期范围内的检验员证。

  第五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任务相适应的仪器、仪表设备等必要的检测检验手段;

  (一)检测检验用的仪器、仪表和量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其性能和精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在国家认可的计量部门定期校准的有效期内;

  第六条检测检验机构应具备与所承担的检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国家标准、检测检验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并能认真执行。

  第七条检测检验机构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有与承担的检测检验任务相适应的工作环境。

  第八条检测检验机构必须保证在行政、技术和财务管理上独立于特种设备的制造、销售、安装、修理(改造)和使用单位之外。

  第九条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测检验机构的检测检验范围:

  (一)在用桥(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二)在用塔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三)在用流动式起重机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四)在用电梯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五)新安装或经大修后的桥(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六)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七)新购置或大修后的流动式起重机安全技术检验;

  (八)新安装、修理(改造)的电梯、自动扶梯、施工升降机、简易升降机(以下简称电梯)安全技术检验;

  (九)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验;

  (十)受外单位委托的安全技术检验或技术鉴定;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检验。

  第十条经资格认可的检测检验机构,可以从事批准范围内的检测检验工作。

  第三章认证审查程序

  第十一条检测检验机构应按要求填写《申请书》和有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区(县)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并签署意见后,再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交《申请书》及规定的文件资料。

  第十二条其它非劳动部门申请资格认证的检测检验机构,需经主管部门向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领取《申请书》,填写上报。

  第十三条特种设备监察处收到申请书和申报资料后进行初审,确定是否受理,并于30日内通知申请单位。

  第十四条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组织有关专家(一般不少于三人)组成审查组对同意受理的申请进行资质审查。

  第十五条经审查合格的检测检验机构,由认证单位核发由市劳动局统一印制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认可证》(以下简称《认可证》),并予以公布并报劳动部备案;

  第十六条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允许其进行整改,并于六个月后重新提出申请。

  第十七条已取得检测检验资格的检测检验机构需新增项目时,应向市劳动局申请新增项目的检测检验资格,市劳动局将根据申请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审查并给予增项。

  第十八条《认可证》的有效期为四年,检测检验机构在有效期满六个月向市劳动局申请换证审查。逾期不提出申请的检测检验机构,市劳动局在其有效期满后将注销其《认可证》。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北京市劳动局特种设备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认证中的有关开支费用由被审查单位承担。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20

  一、 高度重视项目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具备项目所要求的基本条件,保证稳定供电。

  二、 认真填写《设备设施登记》,《教学资源登记》,并建立设备安装、使用、维护档案。项目设备投入运行后,定期对电视机、DVD播放机、计算机、卫星地面接收站的性能、指标进行检查,并在《设备使用记录》上对其运行情况做出详细记录。

  三、 项目设备应为项目所规定的目标服务,保证用于播放教育节目、教学光盘,接收、浏览、下载教育资源。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用于赢利目的。

  四、 做好设备的防雷、防尘、防潮、防火、防盗和维护保养工作。

  五、 落实管理责任制,实行专人管理。

  六、 任何个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将项目设备出借、转让、调拨或变卖给非项目单位,更不允许被个人占用。

  七、 若发现有违反规定的'做法及安全事故,设备将立即收回,并追究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21

  1、目的

  设备隐患是设备事故、故障的根源,为加强设备隐患管理,减少设备事故、故障,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厂下属各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的隐患管理。

  3、定义

  本制度所有定义均采用gb/t19000-20xx标准术语和定义

  4、职责

  4.1设备科是设备运行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设备隐患管理工作的监督、协调、考核。

  4.2设备使用单位是本单位设备运行管理的主体,负责本单位设备隐患的具体管理工作。

  4.3设备检修部负责所服务单位设备隐患的专业点检、隐患排除等工作。

  5、管理流程图

  隐患发现隐患确认制定整改措施隐患解决

  制定防范措施方案动态监控适时解决

  6、内容及要求

  6.1设备隐患管理原则

  6.1.1设备使用单位是设备隐患管理的主体,单位一把手是设备隐患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设备领导是设备隐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设备科是设备隐患的直接管理者,设备操作者是设备安全检查,隐患的监护、整改计划的制定、方案的实施、验收,统计分析,总结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6.1.2设备隐患管理是企业设备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要采用先进的手段与方法,及时了解、治理设备隐患,把设备事故与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

  6.1.3凡正式投产的设备,由于老化、失修或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可引发设备事故、故障以及人员伤亡的`缺陷,均称为设备隐患。

  6.2设备使用管理

  6.2.1设备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

  6.2.1.1重要设备隐患

  可能引发特大或重大设备事故和危及人身安全事故的设备缺陷、隐患为重大隐患。

  6.2.1.2一般设备隐患

  构不成重大设备隐患,但有可能造成设备事故的缺陷。

  6.2.2设备使用单位设备缺陷、隐患管理内容及职责:

  6.2.2.1设备科负责对本单位的设备缺陷、隐患进行全面管理,并负责将重大隐患及处理措施报装备处。

  6.2.2.2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缺陷、隐患要逐项确认,并建立完整、准确的管理台账。

  6.2.2.3设备缺陷、隐患要及时处理,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制订监护措施和治理计划(方案),落实到人。措施实施必须形成记录,作为趋势变化的依据。

  6.2.2.4要对设备缺陷、隐患实施动态管理,制定和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6.2.3为及时准确地掌握设备安全技术状况,设备科必须将设备安全检查列为制度化工作,设备安全大检查原则上半年一次,除常规检查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如雷雨、汛期、风暴等)进行季节性检查。对某些特殊设备(如高压容器等)应按有关规定检查。

  6.2.4设备安全检查工作应由厂统一组织实施,自下而上逐级进行。做到基层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简易检查与精密检查相结合;定性检查与定量检查相结合。对某些重大隐患,本单位难以定性或定量的,应请有关专家进行鉴定。

  6.2.5对经检查确定的设备隐患应逐项进行管理,直到隐患消除为止。设备隐患要实行分级管理的原则,重大隐患要由厂直接管理,一般隐患可由设备所属单位进行管理。

  6.2.6对设备隐患应按轻重缓急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治理,当年发现的隐患,原则在年内治理完毕。对暂不能治理的设备隐患要制定治理规划,分期分批实施。凡重大设备隐患在治理以前都要制定监护措施,随时掌握隐患的发展状况,必要时设备管理部门有权采取紧急措施,直至停止使用。

  6.2.7治理设备隐患要与设备检修相结合,各单位在安排检修项目时,应优先安排存在重大隐患的设备。

  6.2.8设备隐患治理的实施要做到三个优先,即资金优先、材料优先和施工优先。

  6.2.9设备隐患管理工作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完善各项保证体系,为设备隐患治理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6.2.10各车间要向设备科及时反映本单位的设备隐患,对未能及时消除隐患的,明确责任人、整改期限,制定特护措施,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特护措施报设备科一份进行审核,审核后交于责任车间执行。

  6.2.11各车间月底以前要将本单位的设备安全检查情况总结和设备隐患项目无法解决的上报设备科。其中重大隐患项目要求逐项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部位、隐患内容、监测情况、隐患变化情况和项目负责人等。

  6.3设备隐患的记录

  6.3.1设备隐患的记录遵循《炼铁厂设备点检程序》,在《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的《设备点检台帐》中必须能记录到此故障的发现时间和采取措施,此设备故障在48小时没有处理就记录入《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的《设备隐患管理台帐》;

  6.3.2设备隐患的记录必须遵循可追溯原则,有检查、有记录、有数据,特别是a类设备的隐患记录。

  6.4设备隐患的管理考核

  6.4.1设备科把设备隐患治理与经济责任挂钩,纳入设备管理考核指标,并作为评价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成绩的内容之一。

  6.4.2厂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者应给于表彰和奖励;对设备隐患漏查或由于治理不力造成重大设备事故,应根据事故情节及损失给责任者以惩罚。

  6.4.3奖励条件

  6.4.3.1凡提前发现设备隐患,避免重大以上设备事故发生的有功者;

  6.4.3.2对设备隐患的检查、治理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

  6.4.3.3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隐患项目治理的单位或个人。

  6.4.4惩罚条件

  6.4.4.1厂对已发现的设备隐患不及时处理而造成重大以上设备事故,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6.4.4.2由于玩忽职守,对存在的设备隐患视而不见或隐患治理不彻底,致使国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要给于直接责任者相应的惩罚。

  7、质量记录

  7.1炼铁厂设备管理台帐

  7.2设备点检台帐

  7.3设备隐患管理台帐

设备管理相关管理制度 篇22

  为了加强对电教媒体的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媒体的利用率和完好率,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各类电教资料一律用于教学,不得外借。

  二、各类电教资料必须严格履行借还手续,借出的资料按期收回。

  三、资料分类分科存放,并保持清洁、干燥。

  四、教师备课,上课需要的电教资料可找管理员先查看资料目录,找到相应资料后,若需借走,必须登记,履行借还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以利统一保管和使用。

  五、电子备课室设备由于管理人员失职造成损坏或丢失,价值在1000元以下者,100%予以赔偿,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根据情况,由学校研究处理。

  六、班级所配置的电教设备每学期开学初放,期末收回,由电教室统一保管,对完好率100%的班,给予班级一定数额的奖励,若因保管不善,造成设备的完好率低于95%以下的班级,损坏部分应予100%的赔偿;发生遗失或被盗,也应予100%赔偿。

  七、配发给专业教师的电教设备,或因教学需要到电教室借用的`电教设备、资料,造成损失或遗失的,设备部分照价赔偿,资料部分将根据情况予以2-5倍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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