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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管理制度(精选21篇)

个人管理制度(精选21篇)



个人管理制度(精选21篇)

个人管理制度 篇1

  一、建立起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二、坚持“两手抓、两手硬”,把两个文明做为统一的.奋斗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股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三、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执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四、建立精神文明办公室,配备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专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的职能。

  五、建立精神文明建设保障机制,落实精神文明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精神文明建设健康发展。

个人管理制度 篇2

  一、每半年一次对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二、强化社会监督,聘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记者作为社会监督员,对精神文明建设实施全面监督。

  三、设立举报电话、意见投诉箱、监督台等设施,接受群众监督;采取调查问卷、一封信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四、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精神文明建设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个人管理制度 篇3

  1目的

  本程序将建立个人防护用品有效管理方法,通过实施个人防护用品的选择、采购、发放、使用、保管、检查、维护保养及废弃更新等管理工作,使员工在工作中免遭伤害。

  2使用范围

  适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单位,以及为其提供服务的承包商。

  3应用领域

  应用于众诚连锁-松原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里所有需要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

  4应用标准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1号令)、《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

  5术语和定义

  个人防护用品(personalprotectiveequipment,简称ppe):

  主要用于保护雇员免受由于接触化学辐射、电动设备、人力设备、机械设备或在一些危险工作场所而引起的工伤或疾病。

  6职责

  6.1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组织本程序的编制与修定,并负责本程序执行情况的跟踪和程序的更新。

  6.2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负责提供个人防护用品的规范要求,并组织各部门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状态进行审核,保证所有的个人防护用品达到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6.3供应公司应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布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及有关规定负责采购劳动防护用品。

  6.4供应公司向安全质量环保部提供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安全标志、产品材料说明及检测等书面文件,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参见附录1)

  6.5人力资源部负责岗位、工种作业人员数量组织本程序的培训,直线组织负责实施本程序的受众培训。

  6.6特殊防护用品的配备依据生产实际由属地单位提出,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由主管经理审批。

  7管理要求

  7.1原则

  1.公司应首先采用工程控制的措施来消除或尽量减低工艺上的危害因素。

  2.员工在工作中不应只依赖个人防护用品防止危害,应采用安全的工作方法(操作规程、工作安全分析、作业许可等安全管理工具),事先消除安全隐患,避免自己和周围的人员受到伤害。

  3.员工在每次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前要进行完好性检查,有缺陷或破损的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使用。

  4.个人防护用品不能用于非工作目的的使用。

  7.2个人防护用品的分类

  1.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由个人进行保管、使用和维护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眼镜、耳塞、防毒面罩、线、帆布、皮手套、工作服、防化围裙、防化袖套、安全鞋等。

  2.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

  除个人保管之外的劳动防护用品。非个人保管的个人防护用品由各部门主管指定专人负责保管。例如:防化用品、手套(乳胶,耐高压)、防酸碱手套、全罩眼镜、过滤式空气呼吸器、正压式呼吸器、防化服装、救生索、拦绳、消防服、面罩、阻燃工服、安全腰带、各类安全检测仪器等。

  其中特种劳防用品参照附件2。

  7.3个人防护用品选择的基本方法

  依据以下因素来选择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物质的性质:气体、蒸气、液体。

  接触后的严重性:急性、慢性影响。

  接触的频率和时间:多少次,持续多久。

  接触危险时的工作性质。

  环境条件。

  采用它所带来的保护程度。

  使用的容易度。

  佩戴是否合体舒适。

  设备的可靠性和耐久性。

  是否容易采用,是否需要辅助设备

  是否可多次使用或者有多次使用的部件

  成本效益。

  7.4主要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要求

  7.4.1头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人员进入生产区时。

  2)可能有坠落的物体或撞击带来伤害的工作场所,如高空作业、脚手架上的工作、上方有人操作的场合。

  3)在头顶上方空间不足可能造成头部伤害的区域。

  2.检查与保养

  1)安全帽的所有部件,包括外壳、内衬、吸汗带及所有零配件都应每日对其完好性进行目测检查,如是否有缺损,破裂,穿透,或其它由于外来冲撞或使用不当导致的破坏等。

  2)安全帽不可放置在温度过高或过低、过强紫外线、溶剂或腐蚀性液体的环境中。

  3)不得自行改装安全帽。

  7.4.2眼与面部保护

  1.适用场合

  涉及有物体撞击、腐蚀性或热烫液体溅泼危险等作业环境。

  2.保护眼部的个人防护用品

  带侧翼的安全眼镜、全覆盖的眼罩、面罩、防酸头罩、焊接护目罩等,应根据不同需要进行选用。

  1)安全眼镜

  除特别规定外,凡在生产车间、维修车间、实验室、货仓、建筑工地及正在进行工作和有可能伤害眼的其他区域必须配戴带侧翼的安全眼镜。

  2)面罩和眼罩

  当从事磨、削或处理热液体,或有泼溅危险存在时,应配戴面罩或全覆盖眼罩。当焊接时,应配戴焊接护目镜或焊接用头盔或焊接面罩。

  3.检查与保养

  1)目视是否有破损。

  2)个人应负责妥善保管护目镜,防止护目镜摩擦、挤压、变形。

  7.4.3足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进入工作岗位必须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安全鞋。

  2)在进行可能接触到电流通过的'工作时要穿绝缘安全鞋。

  2.检查与保养

  目视是否有破损

  7.4.4呼吸保护用具

  1.适用场合

  从事的活动或所在区域有潜在的呼吸系统职业危害,如:粉尘、有害气体、有机溶剂存在时。

  2.检查与保养

  1)车间应保证呼吸保护用具适合工作环境,员工选择大小合适的呼吸器,每次使用前检查有无破损及是否过期。

  2)呼吸保护用具的清洁、维护:

  呼吸保护用具使用后,员工应清洁与皮肤接触的部件,确保过滤、密封部件的清洁。不用时要用专用的塑料保护袋包好,扎紧袋口以免过滤器失效,存放在指定的柜子里。

  3)呼吸保护用具密合性测试:

  佩戴呼吸保护用具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密合性测试,确定员工的呼吸保护用具的尺寸适合。

  4)呼吸保护用具佩戴者身体检查:

  员工在上岗前和以后每年的体检中检查肺功能和呼吸系统,以确认其是否适合佩戴呼吸保护用具。

  5)呼吸保护用具佩戴的培训:

  新员工上岗前或老员工每年进行有关呼吸保护用具的种类、保护原理、选择、使用前检查、使用方法、维护和其他有关事项的培训。车间保存培训记录。

  具体规定参见“呼吸保护用具管理办法”。

  7.4.5听力保护

  1.适用场合

  噪音水平超过85分贝的工作区域。

  2.检查及保养

  佩戴后听到声音的响度以及外观的完整性。

  7.4.6手和臂部保护

  1.适用场合

  1)所有手工操作都必须戴手套,除非戴手套带来安全上的危险或不能完成任务(如:车床加工、操作转动设备等);

  2)某些操作可能引起手部受伤,需要选择合适的劳保手套,如割伤、划伤、磨破、烫伤及由皮肤接触化学品而引起的皮肤病或伤害;

  3)进行一般的操作,如:搬弄有伤手危险的物件、使用手工工具、使用便携式工具、离锐边较近工作时,均需戴耐磨损手套;

  4)工作中如可能接触高温表面或物料,具烫伤危险,则必须配戴相应耐热等级的防烫手套以保护手和臂部;

  5)若工作中切割受伤可能性大,如清洁刀具、工件中有锐利边缘等情形,应戴防切割手套;

  6)在某些情况下,无法使用手套或使用手套不安全,则车间的操作规程应对手的保护加以说明。

  2.检查及保养

  使用前后检查外观的完整性,必要时进行检测以确定防护程度。

  7.4.7身体保护

  1.适用场合

  1)在存在跌落危险的2米以上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全身防护型安全带。

  2)接触化学品的操作根据化学品的危害性配有相应的工作服,如化学防护服,耐酸围裙等。

  3)在有化学品闪爆的区域,所有进入的人员都需要穿戴阻燃防护服。

  2.检查及保养

  目视及拉伸测试,对于有特殊要求的服装,根据供应商建议的频率和程序进行检查和保养。

  3.化学防护的参考文件

  化学防护技术复杂,在选择适当的保护用品时应参阅车间操作规程及物料安全数据说明书(msds)。另有软件在线提供防护面料抵抗化学品渗透的信息和供应商产品信息。

  8复核、偏离、培训和沟通

  8.1复核、更新与记录

  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保留本程序各版本的留存记录和修改明细。本程序应定期评审,必要时修定,最低频次自上一次发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

  8.2偏离管理

  对本程序的偏离必须经安全质量环保部授权。偏离必须文件化,内容必须包括支持偏离决定的相关事实。偏离授权必须每年定期更新一次。

  8.3培训和沟通

  各属地负责对有关员工进行本程序的培训,培训频率为每年一次,保存培训记录。

个人管理制度 篇4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二、每年度召开一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对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全体人员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

  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检查、排程及情况交流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二到三次,对重大工作的.落实情况,应及时进行检查、排程、通报、交流,不断加压促动,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开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对年度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对先进典型进行表彰奖励。

个人管理制度 篇5

  一 、 做好计划和总结

  做好每五年、每年、每月、每周、每天的计划,并及时总结和修正。周报必须在星期一之前完成,月报必须在每月3日前完成,年报必须在次年元月5日前完成。周报少一次罚款20元,月报少一次罚款50元,年报少一次罚款100元。完成年度任务,奖励自己买一件自己喜欢的东西;未完成年度任务,罚款100元。

  二、 时间管理

  做好时间管理。首先不准迟到、不准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20元,年内累积10次以上,每增加一次罚款提升至每50元/次。事情分轻重缓急,集中精力做重要的事,有足够的时间做重要的事。

  三、学习管理

  每年至少读三本以上的`书。少读一本书,罚款100元。每天至少读三页书,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读书以经营管理类书籍为主,同时要兼顾其他,在博的基础上精。每月至少写一篇博客,少一篇罚款50元。鼓励多读书,如果年读书超十本,可以允许奖励自己消费一次。

  四、健康管理

  养成天天锻炼的习惯。每天俯卧撑100个以上(特殊节假日和重要活动期间除外),如未完成,加罚俯卧撑100个,合计200个,累积到下一天执行。每周锻炼一次(散步不算锻炼),锻炼时间在20分钟以上,少一次罚款20元。

  五、人际关系管理

  每年至少结识三个以上有稳定联系的新朋友,扩大自己的人际关系圈,未完成罚款100元。每年重要的假日期间(春节、端午、中秋,元旦、五一、十一),必须通过电话、短信或其他方式和自己的老朋友联系,少一次罚款50元。

  六、家庭责任

  每周向父母打电话询问情况,关爱父母,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每年带父母逛一次街或旅游一次,未完成每次罚款100元。忠诚爱情,忠诚婚姻,有爱人后,每天花时间和她沟通,未完成罚俯卧撑100个;有子女后,每周和他们沟通并进行指导,未完成每次罚款20元。

  七、社会责任

  每年年底向中国红十字会捐款100元以上。自己要多帮助他人,多做好事,争取月积一德。

个人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办公环境管理

  1、各部门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制度,排定班次进行卫生打扫。

  2、节约办公资源,办公纸张双面使用,做到节约使用纸张,并严格按照办公室规定使用办公设备,做到勤俭节约。

  3、确保办公室的环境整洁。不得在办公室内随意堆放杂物和垃圾,保持办公桌椅和设备、各式文具、日常用品、各类文件及报刊有序摆放,用完物品及时还原。

  4、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5、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保持篓内套垃圾袋并及时清理垃圾,无溢满现象。

  6、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文件等摆放整齐有序,保持桌面个人物品不超过3件,包和衣服统一存放位置,整齐,不摆放在桌面及座椅上。

  7、桌面摆放的盆栽植物于每周三、六各浇水一次。

  8、爱护所有办公设备,做到人走灯灭,关闭电源。

  9、门禁是确保公司物品及资料的安全,为保证正常使用必须先刷卡后推门,关门时拉着扶手轻轻将门关闭。

  第二条个人卫生

  1、不随地吐痰,不随地乱扔垃圾。

  2、办公室门口及窗外不得丢弃废纸、烟头、倾倒剩茶。

  3、禁止在办公区域和卫生间抽烟。

  4、下班后要整理办公桌上的`用品,放罢整齐。

  5、下班后先检查各自办公区域的门窗是否锁好,将一切电源切断后即可离开。

  第三条质量检查

  每周一次对各个办公区卫生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质量记录。检查结果将在ekp系统上进行通报。

个人管理制度 篇7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员工和从业人员在施工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符合标准的合格劳动防护用品,保护员工安全与健康,防止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个体特种防护用品采购、使用、检验和试验的管理工作。

  三、规范性引用文本:

  1、《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

  2、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设施、标志标识标准化图册;

  3、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基建工程项目公司管理文件-火电建设项目项目管理手册-安全工器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四、职责

  1、经理工作部负责公司本部人员人个人防护用品的采购工作。

  2、安全质量部负责组织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价;负责公司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特指安全帽)的登记、发放工作;负责监督项目实施全过程中,项目部对分包单位的个人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管理与控制情况。

  3、项目部监督分包单位个体防护用品、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保管工作;负责为项目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相关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

  4、分包单位负责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

  负责对从业人员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对自行采购的防护用品用具进行定期检验;

  负责作业范围内所需共用防护用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使用和保管。

  五、管理内容和要求:

  1、经理工作部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定期检验、试验标准见附件。

  2、分包单位对所购置的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及共用防护用品用具,按标准规定的时间间隔进行检验。

  3、安全质量部、项目部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现场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4、分包单位定期对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单位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使用和责任区域内共用防护用品、用具的配备进行监督检查。

  5、公司安全质量部、分包单位还应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所应具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销售防护用品用具的单位还应持有“特种防护用品经营许可证”。

  6、在委托外部单位进行劳动防护用品检验试验前,委托单位应以适当方式评审,并确认受委托单位所应具有的资质能力。

  7、名词解释:

  ⑴个体防护用品、用具: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防御物理、化学、生物等外界因素伤害人体而必须配戴的安全带、安全帽、速差自控器、电绝缘鞋、电绝缘手套、护听器(耳罩)、防尘口罩等。

  ⑵共用防护用品、用具:防护作业场所中作业人员和防护进入作业场所中人员的防护用品包括:安全网、安全绳、吊绳等。

  六、相关文件:

  1、工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2、工程分包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个人管理制度 篇8

  一、局长办公会议

  1、主要内容

  (1)研究上级有关重要指示、决策、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意见。

  (2)研究本局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及全局性工作部署。

  (3)审定各站所室和下属单位提请研究的重要事项。

  (4)研究局下属各站所室及基层站中层以上干部任免。

  (5)讨论决定其它需要集体研究的事项。

  2、参加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副科领导参加,办公室主任列席。

  会议议题涉及下属单位工作时,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3、会议准备

  (1)会务工作:安排会议时间和议程,通知参会人员按时参会。会务工作由办公室主任负责。

  (2)议题准备:需要提请研究的议题统一交办公室收集,并由办公室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征求意见。

  4、会议时间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时间按议程多少确定。

  二、局长碰头会

  局长碰头会由局长主持,局长不在可委托副局长主持。局长碰头会主要研究急需解决的问题,可不定期召开,参会人员及研究事项,由主持会议的领导确定。

  三、局务会

  主要是汇报总结前一阶段或某项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或某项工作任务。

  2、参会人员

  局长、各副局长、纪检组长、已明确领导分工的调研员、其他副科级领导,各站所室(场)正、副职。必要时,某项工作的牵头人或参与者可以列席会议。

  3、会议时间: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确定。

  四、局党总支委员会议

  1、会议内容

  主要研究全局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研究落实上级党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等。

  2、参加人员

  党总支部正、副书记,各总支委员。

  3、会议时间

  一般1—2个月召开一次。

  各党支部支委会按照党总支委员会的部署和党支部的要求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五、局党总支部大会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讨论、决定党总支重大工作部署和其它需要在党总支部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

  六、机关党支部大会

  每季度召开一次,机关全体党员参加。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吸收先进入党积极分子入党及其它需在党员大会上讨论决定的有关事项。机关党支部大会按照“三会一课”制度的要求抓好落实。

  七、民主生活会

  1、会议内容

  交心通气,开展党内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

  2、参加人员

  支委民主生活会由支委成员参加;支部民主生活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非党同志列席参加。

  3、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八、机关干职工大会

  机关干职工大会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局机关全体干职工参加。

  九、会议纪律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召开,会前实行点名或签到制。

  2、参会人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到会或不能及时列会的,应向分管领导和主持会议的领导请假说明情况,不得无故缺席或随意请人代替。

  3、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勤,否则,按考勤制度会议考勤的有关规定处理。

  4、为保持会场的严肃性,会议期间任何人不得找人、与会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或随意接待来客、来访者。非领导安排,不得借故处理其它工作事务而缺会。

  5、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或未形成决议向外公布前不得泄漏会议的有关内容和重大事项。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个人管理制度 篇9

  1、劳动防护用品时企业免费发给职工个人保管使用的公共财物,是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措施,必须坚持在生产中使用,不得折发现金给个人。

  2、劳动防护用品根据车间的实际工作需要实行定额、定量、定期统一发放,个人自己保管,同时为杜绝用完的含铅的防护用品乱扔乱丢,保障公司环境和员工健康,公司规定以旧的定期以旧的劳保用品换新的,如在个人保管过程中丢失或用完后乱扔不回收的,按成本价扣款。

  3、员工自愿多领劳动防护用品的按成本价扣款。

  4、劳动防护用品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按不同部门分发,如职工工种有变动时,应及时办理手续改发现行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的.购置必须符合《职业病防治法》中的相关规定及具有合格检验证书。

  6、员工进入车间工作时必须严格按公司的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由各车间主管进行监督。

个人管理制度 篇10

  一、局机关每个工作人员全年出勤应保证在240天以上。特殊情况,因事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15天以上。否则,扣除当月的奖金,同时按一个月平均扣除年终奖金。

  二、认真执行上下班作息制度,严格考勤纪律。按照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实行上午、下午签到制,由本人负责签到,不准代签,否则,发现代签者,每次处以代签人10元罚款。签到时间为上班时间的`半小时内,超过半小时签到,视为迟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勤;在规定下班时间半小时前离岗的,视为早退(下乡、出差除外);在上班途中非工作未请假离岗的,视为脱岗。因公下乡或出差,原则上由各站所等负责人安排,告分管领导知晓,并通知办公室,否则以缺勤论处。

  三、请假规定:一般工作人员请事假1天内由站所室负责人批准,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需报局长批准。各站所室负责人请假2天内由分管领导批准,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各分管领导请假需报局长批准。请病假需持市以上医院证明,照上述规定报批。局干职工个人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需由本人申请,经组织(单位)批准同意后,方可外出学习或函授。请假一律用文字书写为准,经批准后,应交办公室登记。

  四、考勤督查:考勤由办公室负责执行,并由局长和分管领导不定期实行督查,考勤情况每月公布一次。对于局内召开的各种会议,从严要求,各参会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凡在规定时间迟到5分钟以内,罚款5元;迟到15分以内,罚款10元;迟到15分钟以上者,罚款20元;无故缺勤者罚款40元。罚款当场兑现,迟到者自动将款交办公室主任处;拒不执行者,处罚加倍,并由办公室开具处罚通知单交财务室,直接从该月工资中扣缴。

  五、严格执行考勤纪律。以月为单位,凡该月考勤迟到、早退、脱岗累计达3次以上(包括3次,以下同),处以40元罚款;全年请假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当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年终奖两个月;非因公病假(病假见医院证明)累计达15天以上(含15天),扣半个月奖和年终奖平均数,30天以上扣一个月的奖金,以此类推(国家规定假期除外)。个人外出学习、函授,请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一个月(指实际工作日30天),超过一个月者,按请假实际天数计算扣除年终奖。无故缺勤旷工半天,扣本人一天工资,无故缺勤旷工1天扣本人三天工资,以此类推,并写出书面检查;缺勤旷工三天以上还应扣除当月奖金。迟到、早退、脱岗和缺勤(包括会议考勤在内)同时存在并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并处。

个人管理制度 篇11

  1、范围

  为规范员工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及配备标准,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术语及定义、工种序列、管理职责、供应商管理、护品配备、发放管理、质量管理、使用及报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是对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的补充。

  本办法适用于大港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含矿区服务事业部所属各单位)。

  2、术语和简略语

  2.1本办法采用gb/t 19001-20xx、gb/t 24001-20xx、gb/t 28001-20xx和q/sy 1002.1-20xx标准规定的术语。

  2.2劳动防护用品:由生产经营单位为员工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简称护品。

  2.3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2.3.1头部防护类:包括各种材料制作的安全帽。

  2.3.2呼吸护具类: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过滤式防毒面具滤毒罐(盒)、简易式防尘口罩(不包括纱布口罩)、复式防尘口罩、过滤式防微粒口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长管面具等。

  2.3.3眼(面)部护具类:电焊面罩、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2.3.4听觉器官防护类:各种材料制作的降噪声护具等。

  2.3.5防护服装类:防静电工作服、防酸碱工作服(除丝、毛面料外,材料应经过特殊处理)、涉水作业服、防水作业服、阻燃防护服等。

  2.3.6手足防护类:包括绝缘、耐油、耐酸手套,绝缘、耐油、耐酸碱、防静电鞋、导电鞋、防砸鞋、防刺穿鞋和各种劳动防护专业护肤品等。

  2.3.7防坠落类:安全带(含差速式自动控制器与缓冲器)、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2.3.8经劳动部门确定的其它特殊护品。

  2.4一般劳动防护用品:除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之外的其它防护用品,其中,包括一般劳动防护服。

  2.5典型工种:护品配备有代表性的主要工种(共66个,见表1)。

  2.6相近工种:与相应类别的典型工种作业环境相近、护品配备相同的工种(共246个,见表2)。

  2.7护品品名: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的护品的名称(94种护品,见表3)。

  2.8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简称集团公司。

  2.9大港油田公司简称油田公司。

  3、职责

  3.1安全环保处主要职责

  3.1.1负责贯彻国家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企业的护品管理制度,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护品发放标准。

  3.1.2审核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

  3.1.3组织审定油田公司年度护品品种、质料、款式、颜色及发放范围。

  3.1.4组织相关部门,对油田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配备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5审查进入油田公司准入市场承包商相关资质。

  3.1.6参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3.2物资装备处主要职责

  3.2.1执行国家、集团公司及油田公司有关护品的法律、法规、标准及规章制度。

  3.2.2组织编制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报送安全环保处及财务处审核,报油田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3.2.3根据标准和有关要求负责组织护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3企业文化处主要负责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的有关规定,建立《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并组织推动与落实。

  3.4企管法规处主要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护品供应商资质进行评审,且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供应商资格。

  3.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主要负责对护品质量进行监督。

  3.6工会主要职责

  3.6.1负责组织对护品质量、配发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3.6.2有权对员工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并对纠正情况进行监督。

  3.7财务处主要职责

  3.7.1负责对油田公司年度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

  3.7.2按护品年度计划,检查本年度护品费用管理和支出情况。

  3.8物资供销公司主要职责

  3.8.1负责按油田公司要求,具体落实采购、验收、入库、储存保管和发放工作。

  3.8.2依据采购合同,对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实施采购。

  3.8.3负责组织建立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护品发放台帐,保存相关资料。

  3.9油田公司所属单位主要职责

  3.9.1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计划和对应的资金预算计划。

  3.9.2油田公司所属单位负责对代号b5护品实施(所属单位自定护品)采购;具体负责对各类护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

  3.9.2负责组织建立本单位员工个人护品台帐及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3.10油田公司全体员工应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员工有权对本单位护品管理的违法、违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管理内容

  4.1基本要求

  4.1.1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需要,以满足生产为前提,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环境及条件,为员工配发具有不同功能和不同数量的护品。

  4.1.2配发的护品质量应符合产品标准。防护服的款式和质量,应以符合安全生产为主,兼顾穿戴方便,结构实用,合体美观,色泽明显,不影响员工岗位操作。

  4.1.3护品颜色、款式、标识按照《集团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设计系统5(服装)》、《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及有关标准执行。

  4.1.4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均由物资装备处按照批准计划,组织统一订购,分级发放,各单位不得自行采购。代号b5的护品由各单位自行采购。

  4.1.5采购的特种护品,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护品安全标志”。

  4.1.6各单位应安排足够的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不应缩小配发范围,不应降低配发标准,不应以货币或其它物品替代应护品的配备。

  4.2护品计划与采购

  4.2.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依据本办法组织编制本单位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经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核及本单位主管领导审批签字后上报物资装备处。

  4.2.2物资装备处对各单位上报的护品需求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进行汇总并形成油田公司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初审后交安全环保处、财务处审查后,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4.2.3依据审批后的护品采购计划和资金预算计划,物资装备处委托物资供销公司实施招商工作,并落实采购。

  4.2.4物资供销公司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求供应商写准、写全产品名称和相应有效的产品标准;要求供货商依据标准,在护品上标注产品名称、生产日期、报废日期及执行标准等。

  4.2.5内控与风险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抽样质量检测,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4.3护品配备

  4.3.1员工护品按照油田公司发布的标准配备(见表4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防护服配备标准,见表5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作鞋配备规定,见表6大港油田公司员工个人工帽及其它护品配备规定)。其中,境外作业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参照本标准执行。跨区域作业员工(三个月以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按集团公司区域配备规定执行。

  4.3.2油田公司对代号b1-b4(防护服、工作鞋、工帽、其它)护品规定的配备标准属于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根据本办法4.1.1、4.1.2等条款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4.3.3油田公司对代号b5(所属单位自定护品)的护品没有规定最低配备标准,各单位应区分工种、工作环境及条件,在满足生产实际需要的'前提下,根据实际情况自定。

  4.3.4油田公司对统一发放的工作服(夏季、春秋、冬季)、管理服(夏季、春秋)应按《大港油田公司视觉形象手册(应用部分)》的有关规定统一款式、结构及颜色。

  4.3.5因工作需要,凡配备国家统一制式服装的部门或单位,需要在安全环保处、企业文化处审批并备案。同时,不再按标准配备公司统一的防护服装。

  4.3.6员工第一次配发护品时,工服、工鞋均应配发两套,以满足替换需要。

  4.3.7配备防护眼镜的工种员工,如患有近视等眼疾者,经医院证明,由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批准后配购适宜的防护眼镜。

  4.3.8本办法未涵盖的工种,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在满足生产的前提下,依照实际自行配备。

  4.3.9物资供应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护品及时发放到员工手中。

  4.3.10油田公司两级机关员工的护品配备,按照“减量增质”的原则,合理确定护品配备种类和配发标准,避免积压浪费。

  4.4护品管理

  4.4.1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员工护品配发表(卡),油田公司开发使用员工护品网络管理软件,各部门和单位应按规定录入、维护与使用4.4.2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护品使用的基层单位应针对特殊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护品,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gy01jl7.28.17-02)。并按特种护品使用标准定期强制检验和报废。

  4.4.3员工在企业内部调动时,对于工种变化的员工应按照现岗位护品配备标准进行配备。

  4.4.4离岗六个月的员工停止护品的配备。

  4.4.5因公造成报废的护品,如,抢险、自然灾害、放射物质污染等特殊原因,由安全管理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物资供应部门给予补发。由个人原因造成护品损失(丢失)的,按护品剩余使用年限折价,由员工本人交款后方可予以补发,并对应调整该员工护品发放周期的计算年限。

  4.4.6各单位应配备足够的集体用应急防护用品(正压式呼吸器、防毒面具、救生衣等),以满足应急状态下的员工使用,具体执行油田公司有关应急管理规定。

  4.4.7特殊危险作业需要的护品,应到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定点生产和经营的单位采购。

  4.5护品使用

  4.5.1使用单位对员工开展特种护品使用前的培训,保证护品的正确使用。其中,使用单位对呼吸护具类、听觉器官防护类、防坠落类及防护服装类的培训,建立“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gy01jl7.28.17-01)。

  4.5.2员工上岗工作时按规定正确穿(配)戴护品。不准穿戴超过报废期或已经损坏,影响防护功能的护品。

  4.5.3外来人员(承包商员工,参观、检查、学习等人员)进入生产作业场所,着装应符合生产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并与内部员工有所区别。

  4.6护品报废管理

  4.6.1下列情况之一的护品应报废

  (a)破损、变形或受到严重污染无法恢复,影响护品防护功能时。

  (b)达到护品自身报废期限时。

  4.6.2被放射性物质污染的护品,按照国家规定,统一处理。

  4.7护品供应商的管理

  4.7.1供应商的条件

  (a)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b)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c)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d)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e)建立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质量管理体系。

  (f)产品符合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g)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

  (h)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i)有效的市场准入证。

  4.7.2供应商的审核

  a)实行供应商资质评审制度。

  b)审核方法具体执行油田公司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c)经审核不合格的供应商,取消其合格资格。

  d)企管法规处应对合格供应商建立管理档案,安全环保处、物资装备处、内控与风险管理处共同备案。

  4.7.3供应商的选择

  a)以“质量为主,价格合理”为原则,在质量优先的前提下,优选符合条件的供货商。

  b)对工作服、管理服等主要护品面向国内,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扩大优选范围,按程序采购,保证产品质量。

  5更改本办法的更改执行gy01/f4.1《文件和记录管理程序》的规定,如程序文件更改影响本办法的执行需要更改时,应一起组织更改。

  6相关文件、实施证据和表单

  6.1相关程序文件和作业文件

  gy01/f7.19供方准入管理程序

  gy01/f7.28生产安全与职业卫生管理程序

  gy01/f8.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程序

  6.2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q/sy 178-20xx《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及配备规定》

  6.3相关技术文件

  6.4实施证据和表单

  gy01jl7.28.17-0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培训记录

  gy01jl7.28.17-0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台账

个人管理制度 篇12

  一、范围和对象

  放射工作人员是指从事放射职业活动中受到电离辐射照射的人员。

  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经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的职业健康要求

  2.放射防护和有关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合格

  3.遵守放射防护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职业健康监护和个人剂量监测管理

  4.持有《放射工作人员证》

  二、放射人员上岗要求

  1.放射人员在上岗前,预防保健科负责向市卫生监督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2.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均需参加放射防护条例上岗培训,并进行相关考核,取得培训合格证。

  3.放射设备安装后,由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职责的机构对机器和机房设施进行测试,做出评价报告证实符合防护要求,取得机器使用合格证之后,方可使用。

  三、个人剂量监督管理

  1.放射工作人员均需佩戴热释光个人测量仪,并按规定佩戴在左胸及左前领口。

  2.个人剂量监测同期一般为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每两月定期送往疾控中心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知个人。

  3.医院终生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4.放射人员可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5.医院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放射人员工作证》中。

  四、职业健康管理

  1.放射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放射工作。

  2.放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上海放射研究所的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建立健康档案,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如有异常按有关条例及时处理。

  3.放射工作人员脱离放射工作岗位时,医院应当对其行离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的放射工作人员,医院及时组织健康检查或者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医院在收到职业健康检查报告的7日内,如实告知放射工作健康检查中发现不宜继续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调离放射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随访观察的放射工作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安排。

  6.医院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在其哺乳期间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7.医院为放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8.放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医院承担本院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

  10.放射工作人员的保健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放射工作人员每月给予一定的营养补贴,并普及营养知识,增强机体免疫力。

  11.在国有统一的规定休假外,放射工作人员每年可以享有保健休假2-4周。放射科要安排保证休息。

个人管理制度 篇13

  1、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企业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

  2、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后,经车队审查合格报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从事危险货物运输。

  3、必须按时、定期参加公司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考核、考试、消防演习、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存档。

  4、必须按时每年与公司签订安全运输合同。

  5、必须了解并熟记自己所承运的危险化学品的危险性、危害性、物理化学特性、运输注意事项、事故应急救援措施等专业知识。

  6、在发生事故意外时应该按事故应急措施进行抢救处理,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公司汇报并报保险和交警处理。

  7、对企业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个人管理制度 篇14

  一、按年度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成效不明显的`,并予以通报批评。

  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政绩考核、职级提升和奖金挂钩,奖优罚劣、优胜劣汰。

  三、按照上级规定,对文明市民,在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的同时,在生产生活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援、优惠照顾。

  四、对精神文明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报道。

个人管理制度 篇15

  一、医院按照《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安排本单位的放射工作人员接受个人剂量监测,并遵守以下规定:

  (1)外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一般不应超过90天,内照射个人剂量监测周期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2)建立并保存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3)允许放射工作人员查阅、复印本人的个人剂量监测档案。

  二、个人剂量监测档案主要内容

  1、常规监测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2、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放射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做好记录。

  三、放射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正确佩戴个人剂量计。

  2、操作结束离开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场所时,按要求进行个人体表、衣物及防护用品的.放射性污染监测,发现污染要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并存档。

  3、进入辐照装置、放射治疗等强辐射工作场所时,除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外,还应当携带报警式剂量计。

  4、工作人员工作时,应将个人剂量计随身佩戴,禁止将个人剂量计遗弃在机房内,由此造成个人剂量计监测结果超标,造成影响和后果的,本人负全责。必要时,调离工作岗位。

  四、个人剂量监测工作应当由具备资质的个人剂量监测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并按照规定,将报告送达放射工作单位。

个人管理制度 篇16

  员工个人车辆厂区内行驶停放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所辖厂区内员工个人车辆行驶、停放管理,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员工个人拥有的汽车、摩托车等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3、职责

  3.1质量安全环保科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规定的.修订及监督实施。

  3.2公司个人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本规定。

  4、文件内容

  4.1个人车辆行驶规定

  4.1.1个人车辆为员工私有财产,任何部门、单位不得指派个人车辆办理公事,员工也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办理公事。

  4.1.2员工不得驾驶个人车辆到野外基地或施工现场。

  4.1.3员工驾驶个人车辆不得将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公司所辖区域。

  4.1.4员工驾驶个人车辆在公司所辖区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0km/h。

  4.2个人车辆停放规定

  4.2.1质量安全环保科划分公司所属各厂区内车辆停放区域,公、私车辆车位分开,标识清楚。

  4.2.2员工个人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标识的私家车停放区域内,不得占用公车车位,其他区域不得停放。

  4.2.3员工个人车辆停放时,必须停在标识线以内,车头方向一致,停车看齐。

  4.3监督管理质量安全环保科、hse监督中心不定期地对公司所辖区域车辆停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4处罚乱停乱放的车辆责任人,按公司《违章处罚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5.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5.3《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6、相关记录

个人管理制度 篇17

  一、公司管理人员和全体员工必须认真学习《食品安全法》及其有关规定,掌握有关产品安全和卫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产品安全、卫生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产品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产品安全、卫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二、公司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新员工和临时工作人员也必须先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产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产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肯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

  (1)工作前、处理产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产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产品;

  (4)不得在产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随地吐痰。

  六、人事管理部门负责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管理工作及培训计划实施等。

  七、加强对员工产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将考核结果计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表彰先进的依据之一。

  八、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培训,并建立完整的培训档案。

个人管理制度 篇18

  为保证员工个人卫生符合药品经营的要求,结合药店实际,制定本制度。

  1.储存、运输等岗位人员的着装应当符合劳动保护和产品防护的要求,选定适宜的'工作服;

  2.在验收、储存场所及药店的营业场所内,企业工作人员应当穿着整洁、卫生的工作服;

  3.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浓妆艳抹,不在工作场所梳理头发、修补装束;

  4.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换洗工作服,不留长指甲,不在工作场所吃东西,不得随地吐痰,每次进入工作场所都要洗手.

个人管理制度 篇19

  个人清洁是个人卫生管理的基础,个人清洁状况不仅显示个人的自尊自爱,也标志着酒店和餐厅的形象。因此,餐饮部员工的个人卫生管理应以培养个人良好的卫生习惯为前提。

  1、每天洗澡,换衣服。每天刷牙,每次用餐后漱口。

  2、上岗时,头发必须清洁,无异味和无头屑,服装必须整齐干净。

  3、上班前必须洗手,特别是上了卫生间后,要认真将手清洗。用洗涤剂(液体、固体)搓洗手数次,洗手完毕必须将手擦干或烤干(烤手器)。

  4、勤剪指甲,保持指甲卫生,不可在指甲上涂抹指甲油。

  5、餐厅女员工工作时应戴发帽,厨师必须戴工帽,女厨师还需加戴发帽。不可用手挠头发,防止头发和头屑落在食物上,防止交叉感染食物。

  6、工作时,不可用手摸鼻子;打喷嚏、擦鼻子,应该到客人看不见的地方去,可以用手纸,用毕,将纸扔掉,手应清洗消毒。

  7、工作时,不可用手接触嘴部,厨师尝试食品时,应使用干净的小碗或小碟,品尝完毕,应将使用过的餐具消毒。

  8、禁止在餐厅和厨房咳嗽、挖耳朵等动作。

  9、保持身体健康,注意牙齿卫生、脚的卫生、伤口卫生等。当受到较轻的刀伤时,应包扎好伤口决不能让伤口接触食物。

  10、餐厅和厨房的女员工化妆要适度,化妆完毕应洗手。

  11、厨师在工作时,禁止带手表、戒指、项链等装饰品;餐厅员工可以戴手表。

  12、餐厅、厨房、传菜间等工作区域严禁吸烟和吐痰。

个人管理制度 篇20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劳动者的职业安全与健康,根据《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颁发的《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xx)及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为了保证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在管理和使用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银宇煤矿专门安排了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

  2、采购时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更要认真审查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的生产资质和经营资质,坚决杜绝'三无'产品进入企业。

  3、采购人员在采购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最近半年的《检验报告》的复印件;采购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时,必须索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最近半年内的《检验报告》复印件。在向经销商采购时,除索取上述证件复印件外,还要索取经销单位的《经营资格证》复印件。不得采购和使用无安全标志(la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禁止采购假冒伪劣和变质、失效、过期的劳动防护用品。

  4、按照《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根据职工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实际需要制定和编制劳动防护用品采购年度计划和月度计划。

  5、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应由仓库提出,经矿长审批后,报与供应科购进。

  6、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专设机构统一组织采购。

  7、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循经济性、实用性、节约性的原则,在商品性能、质量相同相似的情况下,应就近采购价格合理、质量优良、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产品。对采购假冒伪劣或失去效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及时扣压、上报、报废,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1、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使用库管人员检查验收;验收分为质量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测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防护用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2、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3、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收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货。

  4、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齐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或手续不齐备,单位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三、劳动防护用品的保管

  1、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提高仓库科学管理水平,使劳动防护用品经常处于良好的环境中。库管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术,库存劳动防护用品100%处于适用状态。

  2、仓库安全要严格执行《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定》。仓库做到低温、干燥,劳动防护用品不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和尖利的硬物,也不能暴晒,要搞好保管养护。仓库要做到“四无”,即:无霉烂变质、无损坏丢失、无隐患、无老鼠;“四防”即:防潮、防压、防火、防盗。

  3、库存劳保用品要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科学堆码存放,及时记载账目卡片,经常检查核对库存,保持账、卡、物相符,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数量准确,不缺不少。

  5、不得与酸、碱、油及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存放货架应距地面和墙壁2oomm以上,做好防火、防水、防盗、防潮、防蛀、防破坏、防自然灾害等安全管理,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库存期间安全无事故。

  6、严格劳动防护用品的出入手续,简化供应环节和程序,既要减少储备和积压,加快周转,又必须有10%的库存备用量,严禁劳动防护用品零库存。

  四、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制度与办法

  ㈠发放制度

  1、为从业人员提供和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煤矿职业安全卫生个体防护用品配备标准》(aq1051-20xx)、《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和山东省颁发的《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xx),严禁少发、漏发或超期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根据各工种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配备具有相应防护性能的劳动防护用品。各种劳动防护用品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有关工种操作安全的要求。

  2、必须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配发给从业人员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应当配发的实物劳动防护用品。

  3、对从事多种作业或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应按其在工作时间内劳动条件中的最差的工种发放,发放品种必须保证安全生产需要。

  4、对从事易燃、易爆及有静电危害发生场所作业的工种,必须配备防静电劳动防护用品。

  5、备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检查、参观、学习等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由总务科统一领取并管理。

  6、备用部分劳动防护用品,供各种特殊情况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使用和特殊需要临时调用。

  7、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缩减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范围、降低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遇有下列情况需调整劳动防护用品标准的,可提出调整意见,报主管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

  (1)由于生产条件、作业环境的变化需改变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和使用期限的;

  (2)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新工艺、新技术的应用以及新单位、新工种的增强,标准中没有规定的;

  (3)各工种在规定发放标准以外需增发劳动防护用品的。

  8、劳动防护用品在使用期限内,非个人原因受损或丢失,应及时予以补发。因个人原因损坏或丢失的`,要及时补发,但要酌情收取一定比例费用。

  9、对不按规定时间给职工发放劳动防护用品的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10、工会组织要代表广大从业人员,参加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报废各环节的工作,依法维护广大工人的切身利益。

  ㈡具体发放办法

  一、职工领用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工区(单位)办事员统一领取,填写领料单,由劳资科按人填卡登记后进行审批,由物资办凭劳资科签章领料单进行发放。防寒用品发放时间每年十一月到次年三月底发放,其他时间一律不发。

  二、对雨衣、各种防护鞋、胶靴和棉制品等部分专用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交旧换新。

  三、职工调动工作或改变工种后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的有关规定:

  1、本矿范围内部调动工作或变换工种时,劳资科按新工种防护用品标准增减。

  2、本矿范围内职工调动工作时,应由调出单位办事员将该职工的劳动护品发放的情况写出证明与职工调令一起交到劳资科。劳保本由本人带到新单位,所领物品审批日期应上下衔接。

  四、严格劳保用品审批制度,按一人一本建立台帐,做到:时间不到不批,工种不详不批,一人按多工种领取不批,改变工种没有有关单位证明不批,严禁虚报冒领,一经查出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各单位要把所领劳保用品如实按时发放到职工手中,严禁扣发职工劳保用品,一经发现对责任者加倍罚款,对单位职工当月所领用品要张贴公布。

  五、职工必须爱惜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属于集体备用的要指定专人保管、登记,无故损坏或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

  六、因本人不慎丢失或损坏保护品者,由本人设法解决,各工种岗位人员上岗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严禁变卖各种防护用品,一经发现将物品收回归矿。

  七、职工因病伤休假在一个月以上及旷工、事假、学习、开会、探亲、产假、公假超过一个月以上者,原用劳动防护品相应延长其使用期限,属于按月发放的小护品当月不发。

  八、各单位对已发放的防护用品均以发放之日起,按本标准执行,已超期的不准补发。

  九、劳动保护用品审批时间为每月十二日至二十二日,过期不予审批。(特殊情况除外)。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1、使用防毒护具要根据作业人员可能接触毒物的种类,准确地长期选择相应的滤毒罐(盒),每次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效,并按国家规定,及时更换滤毒罐(盒)儿。

  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对岗位的要求以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要经常对从业人员开展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提高从业人员防护意识,督促其自学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从业人员因各种原因脱离生产工作岗位连续三个月以上的,原领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相应延长使用期限。配发给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转卖。

  5、安全监督部门要对从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的佩带和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未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对不按规定佩带、使用的人员,除进行安全教育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

  6、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向当地安监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六、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

  1、从业人员要熟练掌握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技能,按规定正确使用、保管和维护好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防护用品在安全使用期内防护性能处于适用状态。

  2、为保证从业人员的安全健康,劳动防护用品原则上要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不得超过期限使用。

  3、劳动防护用品管理部门因工作不负责任,给从业人员配发过期和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安监部门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此而造成从业人员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危害的,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4、达到下列条件之一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强制报废:

  (1)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

  (2)防护性能未达到有关标准和规程要求的;

  (3)在使用和保管期内遭到损坏,经检验未达到原规定的有效防护功能的;

  (4)超过说明书载明使用或保存期限的。

  5、报废程序:

  (1)企业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每年定期对在用和库存劳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要送国家授权的劳动防护用品检验机构进行检验,作出报废处理决定;

  (2)采取必要的手段对报废的劳动防护用品作出妥善处理,报废后的劳动防护用品,禁止再次使用。

个人管理制度 篇21

  一、建立精神文明建设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二、局主要负责人总揽精神文明建设的全域性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乾,负责落实。

  三、文明办是精神文明建设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并抓好具体任务的贯彻落实。

  四、工会、青年、妇女等群众组织要结合职能,在群众性精神文明建立活动中发挥主体作用,担负起组织指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建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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