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师岗位说明书(通用3篇)
辅导员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骨干力量,专职从事学生思想教育和行为管理工作,是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辅导员肩负着为党和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医学专门人才的重任,因此,责任是重大的,任务是光荣而艰巨的。为了搞好辅导员的自身建设,做好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等理论知识。自觉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按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面向未来的要求,培养合格的医学人才。要根据现实情况,研究学生工作,掌握新规律、解决新问题。努力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坚持思想教育和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对待学生工作要由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工作要兢兢业业,脚踏实地,要有奉献精神。要始终把党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自觉服从党的领导,保质保量的完成各项任务。
要时刻关心和爱护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不护短。帮助学生解决各种困难。要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和学生打成一片,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思想教育要耐心,工作方法要细心,克服急躁和畏难情绪。加强自身的修养,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要有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遇到困难不推诿,积极主动的去解决问题。对重大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工作要有严格的科学性、计划性,讲究高效率。
讲党性,讲原则,讲团结,讲纪律,不徇私情。办事处理问题要公道,对学生要一视同仁,避免有亲有疏。要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言行一致,要求学生做的是自己首先要做到,处处给学生做出榜样。要做到言而有信,说了事情就要办。要充分发扬民主,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要及时认真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摸索规律,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一、助教
(一)经批准担任某些课程的部分或全部讲课工作,协助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并承担课程的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组织课堂讨论等教学工作。同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系统性听课与培养性讲课,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
(二)参加组织和指导生产实习、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工作。
(三)担任班主任、教务员或实验员等方面工作(助教任职期内必须担任两个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
(四)参加教学法研究或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积极撰写综述、教学法研究或其他学术论文。
(五)深入学生中间,关心学生思想、学习和生活,引导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参加和指导学生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岗前培训。
(六)参加学校、学院、系的读书报告、专题报告、讲座、论文报告和学生论文答辩等学术活动。
二、讲师
(一)担任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工作,组织和指导实验教学工作,编写实验教材及实验指导书。
(三)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服务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参加教学法研究,编写、审议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积极撰写科研论文、教学法研究的文章,每年至少1篇(排名前二)或取得其它教学成果。
(四)根据工作需要协助教授、副教授指导新教师、进修教师、研究生等。
(五)积极撰写高质量的学术报告,每年至少在教研室报告一次。
(六)担任班主任工作或教学、科研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同行教师讲课,不断提高授课技巧。
三、副教授
(一)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二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组织课堂讨论,指导实习、社会调查,指导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二)掌握本学科范围的学术发展动态,参加学术活动并提出学术报告,每学年必须公开面向全院学生做一次学术报告,发表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根据需要,担任科学研究课题负责人,负责或参加审阅学术论文。
(三)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新教材和教学参考书,主持或参加教学法研究,每年发表教学法研究文章至少1篇,或取得其他教学成果。
(四)参加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充实新的实验内容。
(五)根据需要,指导硕士研究生,指导新来教师及进修教师,关心和参与学科梯队建设。
(六)结合教学工作,对学生进行专业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了解学生、青年教师思想状况,做好学生及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七)根据工作需要,担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辅导课、实验课、实习课和指导学生进行科学技术工作等教学工作。
(八)听取本教研室年轻教师讲课,并提出改进意见。
1、热爱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愿意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奉献时间和精力,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2、心理咨询教师要遵循“尊重理解、真诚保密、助人自助”的辅导原则,认真做好来访者的接待工作,完成辅导记录。
3、守时守信,热情服务,让自己的工作真正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需要,努力维护学校心理咨询室的声誉。
4、心理咨询教师应不断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相关知识,以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辅导技能和服务水平,并推动这项事业的发展。
5、心理咨询教师要严格遵循保密原则。对来访者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有关档案,不将来访者的案例作为谈话资料。在因专业和教育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所有可能会辨认出来访者的有关信息(在得到来访者的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可以例外)。
6、心理咨询教师应认识到自身的局限性,对自己能力范围外的个案,应及时做好转介工作。
7、危机干预:在心理辅导过程中,如果发现来访者有危害其自身和危及社会安全的情况,心理咨询教师有责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
8、心理咨询教师应保持自身情绪的稳定与身心健康,在自身处于极度的情绪波动状态时,应避免接待来访者。
9、心理辅导员必须严格遵守心理辅咨询室的各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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