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疲劳》是莫言的代表作之一。小说中叙述了1950年到2000年中国农村这50年的历史发展过程。小说《生死疲劳》获得第二届红楼梦奖和第一届美国纽曼华语文学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死疲劳读后感800字左右范文(优秀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1
我终于把《生死疲劳》读完了,心情很激动,这么厚厚的一本书,每天读两小时左右,坚持了整整20天,书中那吊诡和磨砺真的让人百感交集。全文脉络清晰,语言流畅,思绪天马行空,用动物的眼睛来观察和体会的农村变革。从某种程度上说,它是一部记实作品。这真是当代最具想象力的作家莫言的一部长篇小说力作。
书中很多生动的片段,我读着读着偶尔会扑哧而笑,比如小三和西门猪去偷杏子吃的过程,比如莫言把尿液落到马力带上,回答是想给皮带降降温。当然好笑归好归,这部小说最打动人心的还是蓝脸的那种信念,那种自己命运自己作主的信念。本书给我印象最深的人物就是他,我觉得除了动物的形象生动外,只有蓝脸的形象刻画得栩栩如生,也许是他的执拗和毅力打动了我吧。他在月光下坚持劳动的形象在我心中很高大,那个朴实勤劳的农民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他的坚持也迎来了精神上的胜利,土地实行了包产到户。不过我联想到我们现在的土地却因开发商无节制的开发而越来越少,真想说让土地适度开发吧,土地是农民的生命。
佛教说有六道轮回,主要是让我们与人为善,而莫言把生死轮回融入到小说创作上,一次次的轮回,使得整篇文章结构清晰利落,让人一目了然。这点上我很佩服他的创作构想。莫言能用酣畅淋漓的语言和生动无比的情节把故事一一展现,他的想象力也让我惊叹,让读者看到他一流小说家的才华。他是当代作家,又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所以能阅读他的小说,我觉得很幸运。
再说说我认为的缺点:莫言很会调侃,经常莫名其妙地插进:莫言在他某某书上说,我个人觉得有点不协调,我阅读讲究顺畅和全身心投入故事情节,被他这样一弄,我看得累,也许是我的品文境界没达到吧。说出来不怕你们笑话,我至今还没明白他为什么要加这样一些跟故事情节没多少关系的内容。再说说叙事者,突然变化之快,这个我是动物还是人要极力地去琢磨,特别是转成狗后,真是多变啊,本人这个笨拙的脑跟不上他的速度。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2
高中时期有幸看见首位获得诺贝尔奖的中国作家---莫言,在老师的推荐下,尝试着读了一下莫言的《生死疲劳》,开始时以为大作家所作应该会比较难懂,但读下来,莫言用着直白却又不失大家风范的文字,朴素而又深刻地揭示着一些生活现象,于是,越看越停不下来,沉浸在书里的世界。
书中主要是讲一个被冤死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又转生成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的种种感受,以及地主西门闹一家和农民解放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故事。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本书描写的情感可以说十分复杂,有人与牲畜的相惜之情,也有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相待。而其中主角作为不同动物所发生、所看见的故事,也让人感到真实,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感动、或是惋惜。总的来说,这本书具有深刻的历史背景和对人性的深刻理解,是一本值得一读的佳作。
其中,最让我记忆深刻的是这本书的叙事手法,这本书采用了第三人称和第一人称的结合,首先以主角这个转生为不同动物的视觉,以第三人称的视角阐述着故事的大概,然后又以故事中的人物进行第一人称的叙述。这种写法不仅让人感觉耳目一新,也让人能更加明白事情的发生经过以及每个人物的不同内心活动,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丰富的心理世界。也许并不是每一个性格、每一个想法都那么让人喜欢,有的甚至会引起内心的愤怒、鄙视,但这些心理活动却又十分真实,因为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其次,书里的主角在经历了转生轮回之后,摆脱了他作为地主的颓败命运,让我看见了一个人大概只能在经历许多苦难才能真正成长。这本看似荒诞滑稽的书却又在揭示着旧地主时代农民的辛酸生活和人性的美好与丑陋,让人唏嘘感叹。
虽然书本语言比较直白,但其结合着庞大的历史背景,所以也并不是所有故事都能一下子看明白。但这本书确实值得观看和思考,感受大家魅力和不同时代的那些故事。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3
一轮皎月,几束月光,让莫言的文字在静静的夜里,走进了我的世界。此刻,我的灵魂,仿佛受到了生死的洗礼。
《生死疲劳》是莫言笔下幻觉现实主义的又一骄人之作。它冲破了宗教对文学的束缚,以大胆的思维讲述了西门屯的地主西门闹被枪毙后,几经转世成为驴、牛、猪、狗、猴、大头婴儿,以“动物之眼”看农民与土地关系变迁的故事,讲述了中国乡村50年的历史。
“我知道自己已经焦煳酥脆,只要轻轻一击,就会成为碎片。我听到从高高的大堂上,从那高高大堂上的辉煌烛光里,传下来阎王爷几近调侃的问话:‘西门闹,你还闹吗?’”刚刚翻开《生死疲劳》这本书,里面西门闹对自己此刻状况细腻的描写和阎王爷极具诙谐幽默的话语,就深深的激起了我对这本书浓厚的阅读兴趣。同时也深深地启发了我:一部优秀的文学作品必须拥有大量极具生动而细腻的描写。
当我秉着一颗对这部作品十分的尊敬之心将它彻底读完时,我发现了这是一本“讲述农民”的书。全书上下几乎都是围绕土地这个沉重的话题,阐释了农民与土地的种种关系。
书中就有这样的两个主人公。一位是蓝脸,另一位是洪泰岳。蓝脸因坚持单干而拒接加入合作社,因此遭到了社会上对自己的巨大冲击,虽然过程十分痛苦,路程十分艰辛,但历史与结局证明他的坚持是对的。而洪泰岳这个“忠”于国家的基层干部,伊始,紧随着错误的步伐,而光明时期却又顽固守旧,最终在抗争中死去。面对这两个似同非同的人物,作者深深地感慨“这是个性相似的两个人走了不同的方向,互为正负,合起来是一个人,像一枚硬币的两面。”
其实,作者这也是在告诉我们,无论处在了多么模糊而多变的环境中,都要学会擦亮自己的双眼,辩证世事的是非,清楚自己选择的错与对。只有这样,人生的追求才会有完美的结局,哪怕过程再艰辛,都是值得的!
“生死疲劳”不是对生的过程充满厌倦,更不是害怕死去,而是对灵魂的追寻与死后对求生的执着。莫言用《生死疲劳》告诉了我,只有不断执着的追寻,才有“生”的希望!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4
仿佛亲身经历了驴的一生,这是我读完《驴折腾》后的总体感觉。莫言的《生死疲劳》抓人心。小说从一开始“我”西门闹在阎王爷那里叫冤的荒诞不经的描述使我对这本书有了极大的兴趣,再加上出神入化的语言特点,一下吸引着我,激发着我继续读下去,让人上瘾。正如诺贝尔委员会给他的颁奖词所讲:“莫言将魔幻现实主义与民间故事、历史与当代社会融合在一起。”在《生死疲劳》中有着突出的体现。他的语言看似不经意间,侃侃而谈,娓娓道来,而且明显朗朗上口,有时平淡真实,有时如诗如词一般,即使没有出声朗读,目光扫过,也觉得起伏有致,一气呵成。用动物的眼睛窥视人类的生活,视角独特、新颖有趣,用笔简练、生动,人物刻画形象入目。这也体现了莫言强大的想像力与观察力。在读后,常让我认为生活中的一些动物都很灵异,都可能是某个人的投胎转世,可见《生死疲劳》有着很大的影响力。
章回体的形式也使它像《西游记》一样吸引人,让人想一口气看完。
家长对这本书备感亲切,除了土改就是人物的名字,什么“蓝解放”,“庞抗美”……让我的家长想到什么张建国、李红旗……名字具有时代特色,可看得出莫言的心有多细,但令我吃惊的是《生死疲劳》莫言仅用了43天创造出来,看来真是有感而发呀!从许多农民身上我还读出了他们特有的乐观、顽强、坚韧的精神!
这本书讲得是1950——2000年得时代变革,关于书中提到的土改和农村变革还需要向父母多加了解。
不知冥冥之中,我们不知已经轮回多少次?但却如何折腾不能逃脱生死疲劳这个下场!
读《生死疲劳》读后感大全5
终是将莫言的《生死疲劳》览了个痛快,看了个透彻。15天看完55万字不得不说眼乏得很,但览字的本身快乐却似山涧自由流动通彻见底的清泉叮叮咚咚淌过心田,沉淀淀的墨香将夏日的浮躁抹去,这经过上千年打磨的文字啊,在岁月的长河里熠熠生辉。
让我们先撇开小说的人物与情节,聊聊莫言,这个中国第一位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在后记中写道他用43天写了43万字,对于学生的我而言,他实在是了不起的!一天一万字的速度可见莫言写这部小说时是顺畅自如的,而他的文字也给了我这样的感觉,浑然天成,没有多余的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就像一块经过打磨的好玉,那些多余的边角都被磨平。莫言的写作风格一向以大胆着称,天马行空般的叙述,陌生化的处理,构造独特的主观感觉世界。诚然,这些在《生死疲劳》中都有显现。我总喜欢将莫言与余华作比较,莫言的作品总让我情不自禁地想起余华,而余华的作品也同样让我想起莫言。他们的文字都平淡朴实,可是细细品味又带了几分灵动。明明是信手拈来的比喻,却让人连声称妙。
我们还是回归主题,聊一聊《生死疲劳》吧。
在小说中,一个被冤枉的地主经历了六道轮回,变成驴、牛、猪、狗、猴,最后终于转生为一个带着先天性不可治愈疾病的大头婴儿。这个大头婴儿滔滔不绝地讲述着他身为畜牲时的种种奇特感受,以及西门闹一家与蓝解放一家半个多世纪生死疲劳的悲欢故事。(显然孟婆汤是不管用的)小说透过各种动物的眼睛,观照并体味了五十多年来中国乡村社会的庞杂喧哗,充满苦难的蜕变历史。
由于整个故事的人物情节就像一棵存于千年的老树,盘根错杂,我还是选最短的一根树杈与大家慢慢讲来吧。
我要讲的人物可了不起了,他本是地主西门闹的长工,因脸上有一大块蓝色胎记,人送“蓝脸”。后地主西门闹因历史原因被无辜处死,于是我们的蓝脸同志就娶了西门闹的妾室迎春做老婆,你可不要以为他是个忘恩负义的家伙,他实在是个老好人啊。
迎春与西门闹生有一子一女,分别是西门金龙和西门宝凤。后来又与蓝脸生了一男娃。说来也奇了,这男娃的脸上竟然也有一块蓝色胎记,为了顺应解放的潮流,这男娃便取名“解放”。
相信大家对人民公社化运动比较了解,我就不多作解释了。
当大家都成群结队下田务农时,只有我们的蓝脸同志抵住时代潮流,他就是了不起的单干户。当大家都成群结队去食堂吃大锅饭时,蓝脸一家便在家里啃他们的馍馍。他们享着单干户的福,也受着单干户的苦。你可能奇怪了,哪来的苦啊,入不入人民公社不是自由决定的吗?话虽如此,但当全村全县全省乃至全国都只剩了你一个单干户,你还能扛住舆论的压力吗?你还能对领导的劝说无动于衷吗?蓝脸的家人可受不住了,他们纷纷加入了人民公社,同时也苦口婆心地劝说蓝脸,但是我们有骨气的蓝脸硬生生地坚持了二十年。此等气魄,我真没有。这也是我打心底里佩服他的原因,硬汉!
身为最后的单干户,蓝脸受尽了排挤,而他那没有人性的养子西门金龙为了逼他入社不惜对他拳脚相加,可他蓝脸偏偏不怕死,用自己的大半辈子开启了一段短暂的单干户幸福时光。可他终究是悲凉的。熬了大半辈子,受尽了乡邻的唾骂,遭到养子的殴打,一次次看着自己心爱的动物死在自己眼前却又无能为力,他心底的悲凉又有谁能体会呢?于是,他寄情于月,日落而耕,日出而息。在那个人人都爱火红太阳的年代,他爱上的是与繁尘俗世截然不同的清冷的月儿。
人人都说何以琛对赵默笙足够痴情,等了她七年,可相比之下七年又算什么呢?蓝脸用大半辈子去热爱土地,用他的热血去浇灌土地,这样的情愫又何尝比不上那为人们津津念道的爱情呢?
蓝脸平凡了一生,他对土地的热爱是每一个平凡农民的平凡情感。他用自己的故事告诉我们:平凡才是人生的真谛。我们还未曾走过平凡之路,便在心中早早断定那是迫不得已的结果。我们渴望着拥有一切,就连那镜中花也要是我们的囊中之物。我们拼命向前走,寻觅着人生的黎明。到最后,在经历所有悲欢离合之后,我们恍惚明白,年少时最厌恶的平凡竟是人生最好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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