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日里,心中难免会有一些新的想法,往往会写一篇心得感悟,从而不断地丰富我们的思想。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感悟,可是却无从下手吗?下面我帮大家找寻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心得感悟范文,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一
当我合上了这本书,心中感慨万千:为了金钱,人类可以做到对亲情的不顾。葛朗台这样的人,表面上是金钱的主人,其实是金钱的奴隶。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心得3
如果你读过《欧也妮·葛朗台》这本书对书中的主人公葛朗台肯定印象深刻吧。葛朗台是个十足的守财奴,他贪婪、狡猾、吝啬,金钱就是他崇拜的上帝。临终前也不望祝福女儿看住金子。他家财万贯,但却视财如命,非常小气。每顿饭的食物,每天的蜡烛都由他亲自分发;他克扣妻子的生活费,为几块金币,要女儿喝凉水,吃干面包;弟弟破产他也无动于衷;侄儿求他,也不理睬。他为了钱财,六亲不认,他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令我恨之入骨。
他的女儿欧也妮小姐却与他截然不同,欧也妮美丽善良,勤劳、诚恳,但他的人生却非常痛苦。我为他愤愤不平,为他伤心掉泪。葛朗台因为他的吝啬,毁了女儿一生的幸福!
葛朗台老头,处处拿他的妻子做挡箭牌,什么事都要经过他太太的同意,而事实上,他对自己的妻子特别吝啬,总是想方设法的把给他的零用钱一点一点的收回来。
……
这个故事,是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却同样凄惨的人生悲剧。
捧着这本书,我有千丝万缕的情绪。一个人慷慨大方,心胸开阔,你的人生就原野色的宽广;如果你临啬,你的人生必将是阴暗,狭窄的!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二
似乎名字就暗示了一场悲剧的发生每当我读到书的末尾时,突然间由心底涌出一股酸痛。有时候很迷茫,为什么上一辈的孽债总是报应在子女身上?这难道队长子女来说公平吗?
书的结尾讲到了周萍(周朴园与鲁侍萍之子)和鲁四凤(鲁侍萍和鲁贵之女)的死,以及无辜的周冲(周朴园与周蔡漪之子),原本我以为没有周蔡漪的阻扰,结尾应该可以说是圆满结束了,但是我错了。《雷雨》所描述的是一场悲剧,正因为周蔡漪对周萍的那份爱,从而顺理推章一步步引出了一个身世之谜,周萍和鲁四凤这对苦命鸳鸯是同父异母的兄妹。
也许他们受不了这种结果,周萍在雷雨的天气中冲到庭院外而触电死亡,然而让我很不值得的是,周冲这年仅才17岁的无辜男孩,居然会去拉触电的鲁四凤白白丧命。瞬间我有股怜悯,为什么纯真无邪的周冲在曹禺的笔下最终的命运会是触电而死呢?而那个周萍却举枪自尽,弟弟鲁大海在那个恐怖的雷雨天气中从此失去踪迹。似乎这一切都发生的有点仓促与可惜,只是我们都知道至便是悲剧的最终目的。
回过头来讲周蔡漪和周萍。作为后母的周蔡漪居然会和丈夫的儿子周萍染上关系,从我们正常人的眼中可视之为乱伦,但当我换个角度去想的时候,就会懂得原来这就是悲剧产生的一个过度!可见曹禺的策划可谓是巧妙绝伦。从不该发生的事引出最终大家所不愿意看见的一幕。
然而事实追究根底,这场悲剧的主导线还是在父亲周朴园身上,这个玩世不恭的伪君子,若不是他为了娶个有钱的周蔡漪又怎么会丢下穷命的鲁侍萍呢?鲁侍萍又怎么投河不死再嫁鲁贵,因而生出鲁四凤呢?所以说为什么总是父母欠下的债会报应在子女身上,让他们曾受不该有的罪恶呢?
依然一句话:“这对子女来讲是否公平?”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三
初读朱自清的文章,我沉醉在他所描绘大好春光中,沉醉在清丽脱俗的荷塘月色里,沉醉在诗情画意的秦淮河,也会在匆匆的时光中去领悟他给予我的启迪。可在他许许多多诗般优美的文章里,唯独那一篇《背影》深深触动了我的心弦,他们父子俩间真挚的爱宛若一片片花瓣飘落在我的心湖里,一圈一圈荡起了涟漪,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文章起初便交代了父子俩因祖母的过世而相聚,父亲赋闲在家,家里满院狼藉,光景惨淡,一股淡淡的哀愁萦绕在这字里行间,我的心里也不禁泛起点点涩意。但当我看到父子浦口送别的场面时,心里的涩意点点加增,泛起酸来,那股子酸劲儿直直涌到双眼,酸涩难忍,眼里心里皆无法平静。那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的父亲,穿过铁道,翻过月台,费了好大一番力气只是为了帮孩子买几个橘子留着路上吃,这时的朱自清看到他父亲努力却艰难的背影落下泪来,而我的心狠狠的疼了一下。而父亲买完橘子后,便一股脑的把橘子放在朱自清的皮大衣里,好似松了一口气,踏实而满足。我不禁想到:这就是父亲吧,是世间千千万万父亲的写照,他们的爱朴实却又因为不善表达笨拙,只好融化在这几个黄澄澄的橘子里。可真正的爱不就是这样?褪去了华丽的辞藻,蕴藏在生活中的一举一动,一点一滴,那些令人感动的、喜悦的、温馨的可不就是爱?可不就是一个平凡的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份真挚、沉甸甸的爱?最后父子道别淹没在了来来往往的人群,离别的伤感浸在了数次的回眸中,浸得朱自清落下惜别之泪,浸得我落下感慨之泪。
文章读到最后,我的眼前仿佛也浮现出了那个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身影,那个翻越月台努力的身影,那个渐渐消失在人海中的身影。眼前的身影不断与我所熟悉的身影重叠,是我父亲的背影,那一个伟岸而温暖的背影。印象中的他曾是意气风发的模样,可在他做饭的背影里,在他修灯的背影里,在他离家工作的背影里,他的两鬓渐渐出现了白发,眼角已有了岁月流经的痕迹,他不再像年轻时精力充沛,反而会看着电视就缓缓入睡。我长大了,他,却老了,可是他给予我的那份爱却只增不减,而他的背影在一天天的琐碎里显得愈发温暖。
其实我们与父母的缘分不过就这一世,我们既不能留住匆匆的时间,也不能让父母永远年轻,那我们能做什么呢?我想,就是在这静好的时光里,好好感受家庭的温馨,感受每一次爱的馈赠,并不遗余力的回报爱,感恩爱。不要错过每天的第一句早安,归家的第一杯茶,还有那盏夜晚中为你而亮的灯,甚至连背影都不要错过。外出在外的游子也要常回家看看,那依靠家门等你归来的背影你可知饱含多少的思念与担忧?百善孝为先,老祖宗告诉我们的不仅是要迎难而上成就事业,还是知恩图报孝敬父母。国是千万家,每个人都守护好自己的小家,便能筑起国这个大家。千万别让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我们身上。
“所谓父女母子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
门前老树长新芽,院里枯木又开花,一生要讲许多话,藏进了满头白发。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四
天上不会掉馅饼。 —— 题记
如果你明白宝葫芦是偷东西的,你还想得到宝葫芦给你带来的幸福轻吗?相信你们会说:”不。“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觉得宝葫芦是个不可多得的好定贝,它能让我想要什么就能得到什么。我要是也有一个这样的宝葫芦该多好呀。以后我就不愁吃喝了。可是往后读了我才发现,宝葫芦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给主人用时,我的想法完全变了。我觉得宝葫芦可以带来不劳而获的东西,同时它也可以给拥有它的人带来灾祸,和无穷的烦恼。因为本来是可以不撒谎的,却为了要隐藏宝葫芦撒了许多谎。
作品主要写了天真活泼的中学生王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得到了一个无所不能的宝葫芦。王葆做了宝葫芦的主人后,他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因此获得了一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可拥有了这种不劳而获的幸福却让王葆麻烦不断。像下象棋把”马“吃到了嘴里、从来不撒谎要被迫撒谎、看电影偷到了好朋友的座位、考完试拿别人的试卷被教师发现……
最后王葆终于发现宝葫芦给他的东西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而是把别人的东西偷过来的给自己用的。王葆做出了选择就是把宝葫芦的秘密告诉大家,并认错。这样就跟大家解释了这段时间发生的一切事情。也可以不让宝葫芦继续祸害别人了。醒来后发现是一个梦。
王葆把宝葫芦扔了,我持两种观点:一种是这样做是不对的。因为王葆完全可以留下宝葫芦自己享用,就算没有家人和朋友起码有无穷无尽的东西何苦苦了自己呢?第二种是这样做是对的。因为如果这样就算没有那种特殊的”幸福“,可是和家人和朋友在一起,不是比所有的”幸福“都幸福吗?我还是赞同第二个观点。
从这个故事中我们不难发现,不劳而获得到的东西是不会心安理得的。就拿本书的主人公王葆来说吧,他还不知道宝葫芦是偷来的东西时都如此的不自在。要撒一个又一个的谎。当他知道是偷来的东西时是多么的痛苦,因为偷,他失去了亲人,朋友,因为偷,他辜负了大家对他的信任。那时他的多么的难受呀。
所以,我们一定要记住”天上没有掉陷饼的好事“,一切幸福只能靠自己的劳动。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五
我选择阅读的书名是《时间简史》,史蒂芬·霍金那本畅销世界的《时间简史》以成为科学着述的里程碑。这不仅归因于作者迷人的表达方式,还归因于他讨论的令人敬畏的主题:空间和时间的本性,上帝在创生中的作用,宇宙的历史和将来。但是,在它问世后的岁月里,有些读者一直不断地向霍金教授诉说,在这本书中某些最重要的概念理解起来非常困难
《时间简史》里试图把宇宙描述成一个有限但无边界的空间,它是完全自足的,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它就是存在。对时间则有如下描述,”无序度或熵随着时间增加是一个所谓的时间箭头的例子。时间箭头将过去和未来区别开来,使时间有了方向。至少有三种时间箭头:第一个,是热力学时间箭头,即是在这个时间方向上无序度或熵增加;然后是心理学时间箭头,这就是我们感觉时间流逝的方向,在这个方向上我们可以记忆过去而不是未来;最后,是宇宙学时间箭头,在这个方向上宇宙在膨胀,而不是在收缩。
“在我的理解范围内,时间是一种过于复杂的概念。可以抽象地把它说成是伴随在我们身边的一种物质,尽管它无从捕捉,却又确实存在。也可以实化成身边的一切物质,也许你发现不了,但他们确实在被时间改变。明知肯定有东西在周围影响我们的生活,却终究看不清究竟是什么。而时间是自身存在的,至少我现在这么认为,虽然目前没有时光机。
这让我想到了爱因斯坦的理论,当物体的速度达到光速的时候就能穿越时空。如果这是真的,有一天有人证实时间是由某种物质发出的话,我们就可以有时光机穿梭将来和过去。一切的一切都联系着时间,当没有了时间,物质是否就失去了它的本质意义呢?也许物质存在于时间之中只是我们自己选择的一种方式,或别的什么为我们制定的。没有时间的世界是一个没有连续性的平衡世界,因为时间与空间是一个整体,是坐标轴上的弦,失去了其中一根,假设是x轴,那么y轴也就没有意义了。
我们生活在一个由特定的时间所控制的世界。一切都由永远不停止的却又有着严格规律运作的时间主宰。也许它突然在一瞬间停止,调皮地玩弄我们,而我们却也一无所知,当时间开启之后,继续自己的生活。它也许是不朽的,至少在我们这些生命短暂的物质看来,与璀璨的宇宙发展史相比,那确实是不朽的。它在特定的时间和空间内产生一个点,就这样无数个点连接在一起,变成线,变成面,就无限制地编织下去,直到宇宙的结束,如果那宇宙没有结束,也就继续不朽地编织下去,那就是人类所无法涉及的永恒。
在宇宙大爆炸的理论,文中提到宇宙大爆炸发生1秒种后温度降为100亿度,那么爆炸前的温度是多少呢?在网上查找相关资料相结合后知道宇宙大爆炸前的温度为10的32次方绝对温度。这是经近代高能物理学家所证明的温度。虽然这庞大的数字,特殊的单位我都无法理解,但我感受到自己是多么的渺小。
其实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发现是一位普通的医生。有一晚,他在家中看星空,突然想到了一个问题,如果根据万有引力定律,那么天空的星星应该互相吸引而越来越近,可是为什么人们却没发现星星都聚在一起的现象呢?于是他提出,一定有一种作用力在抵消星球间的引力,于是,这就是宇宙在膨胀扩散理论的第一位提出者。
当大爆炸前,宇宙是一个高度均匀恒温的原始火球,那么这就是一个无序的状态,这和热力学第二定律又是反的了。根据研究发现,宇宙在大爆炸后在10的负23次方每秒,这一瞬间的时间,宇宙就膨胀了10倍,那么这个宇宙膨胀的速度有多快呢?大概是10的31次方米/秒,这是什么概念?根据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光速是不可超的,除非是在静止的状态,质量为0的光子,才可能达到光速,光速是多少?1秒种30万公里,那么就是3乘10的8次方米每秒,这是光速,而宇宙膨胀的速度远远的亿万倍地超过光速。在大爆炸开始10的35次方米每秒以内的事情根本没办法知道。
再来说宇宙大爆炸的速度,这个速度既不能快,也不能慢,如果慢的话,所有星球就会被万有引力拉回来,整个宇宙大爆炸要精调到10的55次方分之一才可能达到爆炸所需要的速度。
只有真正懂行的天文学家才知道对神的敬畏,所以很多的天文学家告诉我们,神有两本书启示我们,一本是圣经,一本是大自然。两者之间绝不会相互矛盾。天文学家是很骄傲的,因为他们是研究天文的,所以要让他们相信上帝是很难的,可是现在随着宇宙大爆炸理论的研究,使越来越多的天文学家的信仰发生了变化,有的科学家你明显地看到是从无神论变成有神论。
读完《时间简史》,获益匪浅。虽然霍金先生深入简出地表达其对时空以及宇宙的看法,但许多抽象的概念我还是没有弄懂,更不敢不懂装懂歪曲原意,所以在这里就谈谈我看完该书后对时间的认识吧。
我们这个世界,或者说宇宙,是在某条时间弦的,而其他的xyz轴等我们都不知道,因为人类只有看见三维的能力,最多只能感觉到四维,而宇宙起码在四维以上。这在我的大脑里也是无法构造出模型的。我们只能出现在这个特定的时间,而在我们前一秒的可能又有另一个世界,无数的世界存在,只是时间轴不同,我们和他们(如果存在),是平衡的,因为大家的时间运行间隔是相同的,同速的运动物体相对仍然是静止,彼此之间是无法接触的。
换言之,如果我们可以时间旅行,我们回到过去的时间。或者我们可以从这个星球到另外一个星球去。因为空间和时间是连续的,过去的空间和过去的时间已经成为现在的空间和现在的时间,我们也就是回到了现在。这有意义吗?我们从现在回到现在?过去的某一时刻的时间和空间仍然在某个地方以某种形式存在,它们明显已延续成了现在。所以我们还会呆在这条弦上。否则,如果我们回到过去采取行为改变重要的发展历史,那么世界将向另外一个方向发展,那回到过去的我们又谈何存在?《时间简史》引出的联想是绚丽的,是壮阔的。
是我的水平不够,读书不仔细,从整本书中也只能翻来覆去讲时间,请老师不要见怪。不过,霍金先生在书最后所写的确实挺有意思的:”然而,如果我们确实发现了一套完整的理论,它应该在一般的原理上及时让所有人(而不仅仅是少数科学家)所理解。那时,我们所有人,包括哲学家、科学家以及普普通通的人,都能参加为何我们和宇宙存在的问题的讨论。如果我们对此找到了答案,则将是人类理智的最终极的胜利--因为那时我们知道了上帝的精神。“所以我说说我对宇宙的理解:我一直想象把地球当作一个细胞,而我们人类就是细胞里面的。每一个细胞都有着自己的生命,最终有一天这个细胞会枯竭。而宇宙可能就是一个人的身体内部。而这个人又是一个细胞里的微小部分……一直循环下去。
人类需要了解自己,以前的自己,人类渴望了解,在不断了解中不断进步,不断地走向未来。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六
在很小的时候就接触到了萧红的《小城三月》,她自然的笔触与轻松的语气可谓是独树一帜,如行云流水,畅快淋漓。她的文字,读起来就如同一个很会讲故事的人,不会浓墨重彩的雕饰什么,只是把自己看到的听到的原原本本还给了书外的读者,但你却觉得这朴实的描述是如此自由轻盈,仿佛抽出了灰头土脸的山村中最朦胧的一缕魂,等你仔细去寻找究竟文章传神在何处,那一丝精华也消失不见。也许萧红就是这样一个天才般的作家,无论其他人怎样亦步亦趋终让人难得要领。
无疑萧红的语言风格和她对于文字的把握是自觉的,是自成一派的,无论是春夏秋冬哪一个季节,无论喜怒哀乐那一种情感,在萧红的描摹下都附带起了民国时东北小城似淡非淡的大红大绿,这得益于她从小生活的城镇——呼兰古城。
书的前几章给人的感觉慢悠悠的,生活在这一方终年清冷的黑土地上的男女老少,都是一样的淳朴而愚昧,他们可以逆来顺受,却也会冷眼旁观,有时麻木,有时又因为种.种产生一些丰富的情愫,这是典型的中国传统农民,却也是抒情最朴素的源头,跳大神、扭秧歌、放河灯、大荒院子、粉条、扎彩铺,这样的风物画是另一幅单薄了些的清明上河图,虽然人声和高墙可以勉强填补空白的画面,但正如作者自己所说,再怎样的欢脱,也不过是这些生命苦短的人另一种形式的荒凉,声音越高亢,就越发觉得夜的寂寥,这种道理是相通的。
可是在后来作者干脆把美好撕碎了给你看,一个年轻、黑乎乎的、活泼的、大大方方的团圆媳妇,在自己的家人邻里的“治疗”下丧失了自己本该美好的生命,作者对于这个团圆姑娘肯定有着无限的同情和喜爱,在呼兰小城的人看来,团圆媳妇就应该低三下四,就应该走路畏畏缩缩,这是因为他们自己内心的阴暗受不了团圆媳妇所表现出来的亮堂光明,小团圆媳妇成了婆婆的出气筒,所谓的虐待居然挂上了管教出一个好人来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更令人气愤的是这种虐待已经成为呼兰小城中的习俗传统,以至于在变态的思想观念中淫浸的妇女——这些受害者也觉得不以为然,反倒自愿成为这种体制的帮凶,其实小团圆媳妇的死亡可以说是她的悲哀。但这种悲哀又不能算得上是真实的悲哀,当然,也绝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但是从现在看来,无论团圆媳妇在生前受过多少“善良”的折磨,她死后总算有一个魂灵,幻化成一只白兔,总还是存在回家的愿景,而与她同时代的农村妇女,甚至于农民,甚至于整个中国,能够有愿景、心中有希望的人又有多少。大部分的人还没有开化,还在面朝黄土背朝天,还在一片黑暗中浑浑噩噩的活着。
在后文中有二伯的故事和冯歪嘴子的故事更是令读者看到了讽刺与罪恶,在那个年代人们究竟过着怎样麻木与苦难的生活。一个出身低微缺不甘心于低微,长着一颗一碰就碎的玻璃心的人,摒弃人性的善良与同情去讽刺团圆媳妇。冯歪嘴子只不过是成了家,媳妇却被有二伯说三道四,绫罗绸缎看不上却偏偏嫁给冯歪嘴,我们不禁去思考,为什么平凡人不能有平凡人的幸福,为什么你有二伯处在奴隶阶级却心有不甘拥有主子的思想?
太多太多的社会弊病从这本书里呼之欲出,我们只能对过去秉持敬畏却又无可奈何,感谢萧红,将那个时代还原。萧红说过,她自己这一生的所有悲剧都只因她是个女人,可是,换一种角度来看,如果萧红是个男人,他又会幸福到哪里去?在当时一片墨黑的中国,又怎会容忍的下这片叛逆的光明?
是的,故事到这里结束了,那个年代挣扎着想要破土的光明已经在当今得到了延续和保护,我们庆幸着自己的幸运和机遇,希望未来,一切都好。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七
余华得这本《活着》是经朋友介绍才知道的,但是我并没有太上心,也没有机会看。难得有时间品读此书,居然吸引我一气读完了此书。
作者在书中以福贵地主少爷从大富败落成一贫如洗生活经历为主线,以其人生八劫的悲惨和其乐观豁达形成的反差,引人深思——人为什么活着。
少爷福贵富有时没有得到良好得教育,一直过着生活放荡的日子,吃喝嫖赌,嗜赌成性,父母的管教,良妻的劝说均不奏效,到输光家业,一贫如洗时才猛然醒悟,悔时已晚。从此福贵成穷人贫民,承受起养家糊口的担子与责任。父亲气死了,母亲不堪劳苦病倒了,贫穷中的福贵在为给母亲求医的途中被国民党抓去成壮丁。经历了战争的波折,回到家时福贵的母亲已去世,聪明的女儿因病已成了聋哑人。贤良的妻子支持着福贵,共同养育着一双儿女,然而,福贵的儿子在读五年级时为救学校校长产后大出血,奋勇献血,居然因抽血过度而死,......然而,悲剧从此才开始渐次上演,每过一阵子平安的日子,厄运总要降临到福贵的头上。给女儿找到女婿成了家,女儿却在产后不久即离开人世,也是大出血。被困苦潦倒拖累的妻子承受了儿子、女儿早逝的痛苦后离开人世。福贵的亲人只剩下女婿与外孙,爱婿又被一次劫难夺走了生命,饥饿中长大了几岁的外孙,一次,发烧时外公买来很多豆子,难得吃饱肚子外孙的开怀痛吃,结果被豆子撑死了。
我想造化弄人,与福贵生不逢时不无关系。否则,也不至于那么悲惨,但是也不得不叹服作者在平铺直抒下叙写了那么震撼人心的故事。也因此想到了美国短篇小说作家艾来丽.卡特对中国著名作家余华的《活着》的评价,他对小说的语言、情节、娓娓道来的叙述生活,简朴优美未雕饰的魅力及小说中关于先死命运的都给予了高度评价。艾来丽写道:“如果现在要读一些东西,显然你应该读一些永恒的东西,《活着》就是这样一流的作用。”
余华在书中说:“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民的责任。”书的最后写道:“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土地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时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余华用似乎没有温度的笔调来娓娓叙说一个家庭的平凡却不正常的故事。
读完此书,不禁深思,人为什么活着?人生是短暂的,生命是脆弱的,为什么活着是每个人都应当面对的问题,并且是亲历的现实问题。不少人认为活着为了享受幸福、快乐、安康、甜蜜......,为了爱情、升官、发财,当达不到时就怨天尤人,甚至丧心病狂走损人害己之路......。其实《活着》引发我们为什么活着的问题,每个人的答案都不尽相同。这是一个如此宽广而深邃的话题,有时要用人一生的经历才能交上完整的答卷。
死并不可怕,人生自古谁无死,但是,太多的亲人一次次的离去,承受一次次的打击,确实也需要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生命观。福贵从物质富裕而精神空虚的纨绔子弟,变成物质上贫乏而精神丰富的明白人,从不能体恤妻子贤良苦心,到发现妻子的美德,痛改人生方向,踏实走勤劳耕作之路,一家人妻贤子孝,其乐无比。
福贵前半生糊涂做人,后半生却不糊涂,在平凡中表现了不平凡。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分享 欧也妮葛朗台读书感悟篇八
凯勒曾经说过:一本新书像一艘船,带领着我们从狭隘的地方,驶向生活的无限广阔的海洋。
书可以告诉你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书可以使你知识渊博,书也可以使你改变人生。
书还能为我们展现一个精彩的世界。读书,就犹如弹奏美妙的乐曲,把谱写在五线谱里的灵魂,深处的震动,弹奏在了钢琴键上,有励志的清晰,有醒悟的明亮,有益智的悠扬,有创作的激越,有喜怒哀乐,有五彩缤纷,相伴一生。
读书还可以建立自己的思想,摆脱平庸。读书让我们拒绝平庸,我们生活的空间可能依然狭小,读书却可以让我们胸怀世界,畅饮世界!
书还是你最忠诚的朋友,书也是你最温暖的家。只要你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会从读书中发现无数的奥秘。拥有书,就像拥有了整个世界;拥有书,就像拥有了一个美好的明天。
朱熹说过:“余尝谓,读书有三到,谓心到,眼到,口到。”三到之中,心到最急。心既到矣,眼口岂不到乎?
同学们,用心读书吧!万物蛰伏依待夏风的季节,让我们把读书活动作为一次全新的耕耘与播种,等待硕果,让迷人的浓浓书香飘溢在我们的校园上空,让读书生活,伴随着我们成长的每个脚步,更加自信、充实地走向美好,走向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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