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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汇总(六篇)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汇总(六篇)



当看完一部影视作品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吧,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读后感了。读后感书写有哪些格式要求呢?怎样才能写一篇优秀的读后感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读后感的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篇一

读培根的《谈天性》却震撼了我,对人的天性的剖析深入人心,令我浮想联翩,随着历史的推移,在历史中回忆起了人的本性。

三国时期,刘备三顾茅庐,请诸葛亮出山,这是刘备坚持不懈、执着追求的天性;三国鼎立时期,曹操为了城池,为了胜利,不惜用阴谋,这是他狡诈,为了达到目的不择手段的天性;关羽大意失荆州,这是他艺高胆大,狂妄自大的天性;张飞死于内_的刺杀,这是他脾气火爆、爱喝酒的天性;诸葛亮神机妙算,火烧赤壁、草船借箭,这是他聪明智慧的天性。刘备死后,诸葛亮尽力辅佐刘禅,却一再失败,这是刘禅好玩、胸无大志的天性。

这些人都因为自己的天性而成就了大事业,或者死于非命。

清朝末年,皇帝软弱无能,在受到帝国主义侵略时,实行了海禁政策,闭关自守,殊不知"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_终国土被帝国主义列强瓜分,沦落为帝国主义的殖民地。这是统治阶级狂妄自大

不愿面对现实、软弱无能的天性。

近代,孙中山建立国民党,却被北洋军阀抢走了政权,这是旧中国软弱无能的天性。随后,蒋介石篡位,掌控了国民党,这是对权利的渴望。蒋介石又发到四一二政变,大肆屠 杀爱国 军民,这是视人命为草芥的残忍的天性。而张学良和杨虎城发动的西安事变,正体现了国人正义、渴望和平的天性。

新中国成立后,时代在发展,贪官在进步。以前是公家的粮食私家吃,现在是走私、黑 社会、情 妇横出、巨额受贿。这都是贪婪、犯贱、没有责任感的天性。

但是,人却可以克服这种天性。书中写到"压力使天性的反抗力更强。纪律和教育能使天性规矩一点,但只有习惯能改变、抑制天性。"天性只能被习惯所克制,只能被人的意志力所控制,一个人的意念如何,决定了他的天性好坏,更决定了他的成就大小。

培根这样写道"人要想战胜天性,给自己规定的任务不能过大,也不能太小。因为任务过大,他就会屡遭失败而气馁;任务过小,虽常常得手,但进步甚微。"这不正好应了中国的古话"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么,改变自己的习惯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地,循序渐进。

人的天性不长香卉,便长野草。在这尘世中,歪风邪气颇重,与其发现恶习再改正,不如先给自己培养良好的习惯,在尘世中坚守一方心灵的净土。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篇二

“许多年之后,面对行刑队,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将会回想起,他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那时的马贡多是一个有二十户人家的村落,用泥巴和芦苇盖的房屋就排列在一条河边……”但凡文艺青年或是想装装文艺青年的家伙想必都很熟悉这段话。在那个盗版书铺天盖地的年代,手捧盗版书的人们倒也多多少少受了些文艺熏陶——只是版本不一。结果马尔克斯老爷子一怒之下,索性死后150年都不给中国自己的作品授权——当然那是过去时,不提也罢。

坦率地说读完一遍后我自己也无从下笔。可以说是作品本身太难懂,也可以说是读后我整个脑子到处散落灵机一动的感想,理出来也不容易。作者想要表达的到底是什么?是一个家族循环往复无可挽回的命运,还是在叹息人类与生俱来的孤独感?好吧我承认,以我的阅历与智慧弄懂这些真的还有点难。一定要说些什么,也就是散乱的杂感,而且欲说还休不知所云。嗯,从哪里开始说起好呢?

被海水包围的马贡多,孤独中存活了百年之久的马贡多。布恩地亚家族,历经六代,悲欢离合断断续续如同梅雨一般纠缠百年。

很有趣啊,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没有人会被绑在树上直到生命终结……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村落里面。现实生活中也不会有家庭反反复复给孩子命同样的两个姓名,死者不会因为太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之中。故事是荒诞不经的,仿佛透过一层教堂彩绘玻璃窥视着一个家庭的是是非非。然而读完后又感到它是无比的真实——真实到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们亲眼目睹的一幕幕悲剧。

故事的叙述有些混乱,那都是些循环往复的回忆,考验着记忆力浮浮沉沉的混沌回忆。孤独的回忆中每个人都是孤独的,第一个何塞阿卡蒂奥,在孤独中泯灭了自我。丽贝卡,则在同孤独的对抗中连失败的机会都没有,出师未捷身先死。奥雷良诺·布恩地亚上校,迟暮之年看得比谁都清楚可为时已晚。阿玛兰塔,深知自己的痛苦却无法逃离。乌尔苏拉,明明人生一直浸泡在一碗痛苦孤寂的汤中却毫不自知,守着一个慈母的美满面具悲怆地活着,那家就是她的坟墓。

这就是他们的人生,世世代代传下的名字联通家族遗传的记忆,他们的命运变成了莫比乌斯环中爬行的蚂蚁,不断循环往复却找不到出口,不断寻找却不知其实根本不用找。看书的时候我老记不住他们的名字:太相似,也太长了。不过想想他们都是家族中那只可悲打转的蚂蚁,不妨将他们当做阿卡蒂奥跟奥雷良诺好了,同名同姓,拥有一脉相承记忆的人本来就是同一个人吧,我想。至于那两个换了名字的人物,或许搞错坟墓也是他们最好的归宿。

“若干年之后,当他在病榻上奄奄一息的时候,奥雷良诺第二一定会记得六月份一个淫雨连绵的下午,他踏进房去看他头生儿子时的情景。”你看,只是回忆,真的仅仅是回忆而已。

有人说布恩蒂亚家族如同傀儡之家一般运作着,没有感情也没有实体。我想,孤独的心中也未必装不下真正的在乎,毕竟那种东西,是爱因斯坦和薛定谔都没办法的事情。这个家族在黑暗中百年的孤独与百年的等待,一定有些什么东西在维系着——绝对不是费尔南达家乡那样的昏色地带。

整本书想要表达的也许只是一个词:循环。联系到当时拉丁美洲历史循环往复停滞不前的怪圈,再怎么迟钝的人也多少会往这方面想想——毕竟文学作品源于生活。

至于孤独,那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命运与罪恶,想跑也跑不掉。

其实人这一辈子从可以看到不同开始,就想尝试着去理解人和事。每个人都是一座孤岛,那些微妙而关键的感性差异,使我们每个人都变成了说独立语言的生物。

也许沟通和交流能在岛与岛之间建造桥梁,但桥梁的存在也终究拉近不了实际距离啊。

很多事情,一旦发生了,就再也抹不掉了,那些事情会改变一个人,也许会成为一个人无法逾越的鸿沟。

我们自己是不是也……?

一般来说,人类定义“回忆”的方式由于是一种美化所以一向自我中心——与自己无关的事情记住了也只是故事,就算本来与自己有关、不过出于种种原因想起来就后悔,情愿和自己没关系,情愿没发生过的事情也会被自顾自从名为“回忆”的盒子里捡出去不加修饰地扔在意识角落假装看不见。

直到有一天出现毫无预兆的契机,像看陌生人那样惊奇地重新发现躺在角落里的那个未加工半成品,以及为了它花过各种各样力气的,几乎不认识的自己。

像是雨刷刷过玻璃,一下子一切都明朗了。

最后谁摆脱了布恩蒂亚家族的宿命呢?活着的人死了,死去的人依然沉睡着。但在那一刻,如同现实中的追求和希望超越于形式的虚幻一般,他们又在一起了。

想到这些时候看到这样的结局就好了。要是还能微笑,就好得不能再好了。

搞不清马尔克斯老爷子怎么想的,眼下我们可以正大光明地在书店买到正版《百年孤独》装文艺青年了。

马尔克斯老爷子说,这样的家庭不会再在地球上出现。

但愿如此!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篇三

翻来那本《培根随笔》,碰巧映入眼帘的是那篇《论美》。捧起书来,认真研读,细细品味,便觉心生同感。

美是什么?你也许会说,美就是一个人长得漂亮。其实不然,一个人的美不仅仅指人的外在形体美,还包括人的内在心灵美。“德行犹如宝石,镶嵌在素净处。”同样,一个人如果有了美好的德行,朴素的外表不仅不会有影响,而且还会使这美好的德行更加可贵。

书中提到两位画家——阿佩勒斯和丢勒。他们曾滑稽地认为,可以按照几何比例,或者通过摄取不同人身上最美的特点,用画合成一张最美的人像。其实这种画像,恐怕除了画家本人,无人喜爱。正如培根所言:“美之极致图画无法描绘,一眼难以发现。”美不应该用规范和公式去限制它,而是在恰当的机遇中发现和表现它。

我们每天都会见到许多形形色色的人,如果逐步审查,可能一无是处,并不优美,但倘若纵观整体,你会发现,他们个个楚楚动人。“美到秋天依然美”,有些老人尽管岁至暮年,但是由于他们作风优雅,生活充实,其风采依然属于人世间至善至美的典范。

美是一种和谐,既包括人与自然的和谐,又有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美是一种纯真,天然之美比修饰之美更有特色;美是一种力量,在平凡之中震撼人心……正如培根所说:“论及美,容貌美胜过肤色美,文雅得体的举止美又胜过容貌美。”“当代雷锋”郭明义是美的,因为他无私奉献,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最美教师”张丽莉是美的,因为她的心里时刻装着学生,即使面对生命考验也从未退缩;“中国好大爷”王福顺是美的,他谎称自己有医保,让撞人青年“赶紧去上班”……这些人都很平凡,却用朴实的行为彰显了人性之美,他们都是拥有大爱之美的人。

培根说:“美犹如夏天的水果,容易腐烂,难以持久。”一个人如果只有光鲜美丽的外表,而缺少丰富的内涵,那么这种外在的美丽也只是徒劳无用,不可长久的。只有真正做到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人间至美,美在心灵。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篇四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_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 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篇五

昨夜,星宇浩淼,若隐若现。那片林海、那片雪原,英雄的身影一掠而过,那段极具传奇色彩的往事又出现在我的面前……

轻轻的合上《林海雪原》最后一页,那惊心动魄的一幕幕不停的闪现在眼前。六十多年前,在那白雪皑皑的深山老林中,曾经有着一群与我们年龄相仿的战士,为了一个他们可能无法看到的美丽未来而英勇奋斗着。他们的气魄震荡山林,他们的信念感动天地。他们火一样的热情将沉积了千年的冰雪融化,他们高高在上的理想就是珠峰也无法比拟,他们是英雄,他们配得上这个光荣的称呼。他们是林海雪原星的精灵,一次次的勇闯龙潭虎穴,就是为了见证一颗赤子之心。他们是世间最可爱的人。

然而,他们也留下了遗憾——遗憾无法亲眼目睹我们伟大的祖国母亲日渐强大,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在茫茫的大千世界中,他们为了祖国和人民默默地战斗着,流血、牺牲也在所不惜。他们是始终微笑着的,因为他们的精神是永远无法击倒的。耻笑他们对生命无谓浪费的人,必定是一个懦夫;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耻笑勇者。燕雀怎么能知道鸿鹄的高远志向呢?那种终其一生追求高尚理想的人,必将是伟大的。而那些躲在黑暗角落中的蝼蚁又怎能体会“生的伟大,死的光荣”?

没有理想,人类就无法登上天空;没有理想,中国千百年来的灿烂文化又从何而来?也许这理想要历经几多沧桑,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在我们的身后,总有下一代继续追寻的脚步。

我们无需担心梦想的那一边会是什么,今天我们要做的,就是完成今天的梦想。

今夜,星空依然璀璨,那雪原上飞驰而过的英雄,还会飞入我的梦中吗?

培根随笔阅读心得 《培根随笔集》读后感篇六

《包法利夫人》是一出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并存的悲剧。小说中的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是一名小资产阶级的妇女。结婚后痛恨丈夫查理·包法利医生的庸碌无能,渴望温柔,英俊而有才情的伴侣,追求浪漫和优雅的贵族生活,为了实现这个目的而不惜几次三番地与人通奸,甘愿堕落为他人情妇,痴心爱情,而无暇后顾。最终变得精神分裂,负债累累,服毒自杀的下场。而男主人公查理是个迟钝迂腐,懦弱无能,却十分老实,勤快的人。出生在一个破败潦倒的家庭,很迟才上学,被同学们讥笑蠢笨,然而十分勤奋,每课必上,笔记必作既不拔尖,也不垫底。最后考入了医学院,成为了一名医生。

在第一部中,查理的父母为查理找到了一名年老且丑陋,但继承丈夫大笔遗产的遗孀做老婆。夫人对查理管教很严,偷拆信件,对病人诊费斤斤计较,买昂贵衣服,让查理顺着他,说爱她。不久查理就遇到了请他治腿的富农卢欧老爹的女儿爱玛,一个可爱又迷人的姑娘。查理以治疗为借口,和爱玛相见。夫人得知后,醋劲大发。然而过后不久婆婆发现大笔遗产是假的,和媳妇大吵大闹,最后第一任包法利夫人精神失常,吐血而亡。卢欧老爹闻讯,安慰查理,并让他娶爱玛为妻。于是不久,爱玛成为了第二任包法利夫人。少女时期的爱玛对爱情十分渴望,婚后的查理夫妇也倍感甜蜜。但是爱玛总觉得查理不解风情。直到一位被查理治好的子爵邀请他们去舞会,爱玛被子爵的风度深深吸引了,经过一夜纸醉金迷的贵族生活,爱玛就再也忘不掉那种感觉了。

第二部里,爱玛因为过度的幻想而深陷痛苦之中。查理以为爱玛水土不服而得病,就举家搬迁到永镇寺。在这里他们认识了药剂师郝麦先生和文书赖昂先生。爱玛为赖昂的博学素养和绅士风度所折服,爱上了她。但赖昂要去巴黎念法律,很快就和爱玛分别了。爱玛又陷入无聊的生活和幻想之中。有一天,一个名为罗道耳弗·布朗的于歇特的地主来找查理替其仆人放血,在此认识了包法利夫人,并想要得到和玩弄她。罗道耳弗是一个情场老手,性格豪放粗野,内心粗俗,却有着敏捷而清晰的头脑。他毫不费力就让爱玛当了他的情妇并痴迷于他。一方面,爱玛为这种通奸的乐趣感到兴奋。另一方面,她又嫉妒痛恨查理的懦弱无知。她想要和罗道耳弗远走高飞。但那并不是如他所想,他很快一书抛弃了爱玛,爱玛进入精神分裂状态,之后又极度忏悔,希望赎清自己的罪孽。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赖昂学成归来,在鲁昂的事务所实习。查理夫妇去看戏时碰到了他,爱玛又陷入新的感情漩涡……

第三部开始,爱玛借口去鲁昂学钢琴,实则每个周四都和赖昂幽会,共度良宵。爱玛又开始享受到苟合的乐趣,并且愈演愈烈。她四处借钱,为通奸的场所创造舒适条件,最终引火烧身,商人勒乐通过法院传票,逼她还债。最终包法利夫人无计可寻,偷了药剂师实验室里的一瓶砒霜,服毒自杀。而查理因为伤心过度,日渐颓废。女儿白尔特寄人篱下,后进了纱厂,而药剂师大走红运,生意兴隆。

查理一直深爱着爱玛,当他发现爱玛一抽屉的情书时,他并不嫉妒和痛恨赖昂和罗道耳弗,而认为错的是命。在这方面,他显得比任何人都高贵,但他错就错在无知,过度的宽容。要是他心思细腻一点,懂得爱玛的想法,就不会酿成这部悲剧了。

书中有大量的情态描写和心理描写,充分说明爱玛是个爱幻想,贪慕虚荣,追求浪漫的女人。正因为她这种心理和查理带给她的婚后枯燥乏味的生活,她才几次三番地越轨,不惜一切代价和其他男人苟合,追求她所谓的爱情,才落得这般悲惨的下场。虽然作者福楼拜描写的只是一般的桃色事件,但是他触及到了更深和广阔的方面,可以说爱玛的悲剧不只是她一个人的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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