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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现实情况与对策经验总结

人民法院调解工作现实情况与对策经验总结



 当前,如何正确认识和把握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产生的特点和规律,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妥善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面临的带全局性和战略性的重大问题。

一、涪陵区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涪陵区属重庆中部,幅员面积2941平方公里,辖3个工业园区,8个街道,18个乡镇,总人口113万人。全区建立各级各类调委会607个,调解人员5374人。近年来,涪陵区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调解组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和党政中心工作,大力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不断创新调解思想,积极探索调解手段,落实纠纷调处责任,排查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突出表现在:

(一)调处了大批量的民间纠纷。近四年来,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民间纠纷达30394件,调处成功29786件,成功率达98.2%。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物业管理等,且纠纷呈逐年上升趋势。

(二)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不加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调委会按照“六统一、五有、四制度、三表”的要求全面达标,全部设立了调解室,统一佩戴调解员徽章,全面使用《人民调解文书格式》。村居调委会加大了规范化建设力度,人民调解文书格式使用面扩大,调委会印章全面启,各调委会建立了调解民间纠纷的台帐,一般和疑难案件制作了调解文书,整理了案件档案,有力提高了调解纠纷质量。

(三)调解员的选任和培训工作不断强化。依托村级换届选举把一些政策、懂法律、懂调解技能的能人选为人民调解员,普遍为村(居)主任和社长兼任人民调解员。区乡两级按照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提高调解技能的要求,不断强化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工作,采取分级分类的方法,基本实现对调解员培训的全面覆盖。4年来,全区共培训调解人员达3600余人次。

(四)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一是建立了诉调对接的工作机制。与区人民法院紧密配合,在法院设立了调解工作室,实施诉前调解。去年下半年以来,共调处纠纷278件,有力地维护了稳定,减少了司法成本。李渡办事处、百胜镇等在当地派出所设置调解室,做到警民联动化解纠纷。二是建立了区域联防机制。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不断探索人民调解工作新机制。全区先后与武隆、南川、巴南、长寿、丰都、垫江等区县建立协作机制,同乐、增福、原聚宝乡等与相邻区县乡镇推行的区域性联防工作机制,解决了毗邻跨界纠纷调解难的问题。三是建立夕阳红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离退休老同志的作用,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预防和调解民间纠纷。

(五)人民调解激励机制初步建立。一是建立了表彰奖励制度。区委、区政府坚决四年一次对人民调解表彰奖励,、对全区人民调解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共表彰集体80个、个人100名,激励了调解人员的工作热情。二是建立了调解案件补偿制度。从开始,该区运用市转移支付的经费对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类案件进行补贴,共发放资金达39万元,有效地激发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当前全区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普遍存在对人民调解工作在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都充分肯定,但少数地方真正解决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保障措施落实不好,不同程度的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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