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腐败要按照“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三个更加注重”,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倡廉工作认识规律的深化,表明了党中央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的坚强决心。我们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惩治和预防的辩证关系,正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方针、目标和任务,增强按照“三个更加注重”要求防治腐败的自觉性;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增强按照“三个更加注重”要求防治腐败的紧迫感;充分认识反腐倡廉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全面把握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防治腐败的特点和规律,增强按照“三个更加注重”要求防治腐败的政治责任感。
一、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建立健全权力约束机制。近几年,各级党委、政府按照中央的部署,加大了源头防治腐败工作力度,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都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腐败现象却依然存在。因此,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出路在于改革。只有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体制机制,推进制度创新,才能逐步解决滋生腐败的深层次问题。一是以改革为统揽,消除体制机制上引发权力“寻租”的因素。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机制,健全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带病提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探索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积极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健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规范财政转移支付,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改革,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完善司法人员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度,遏制司法领域的腐败现象。二是规范权力运行,健全权力制约机制。针对目前权力运行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和完善制度规定,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三是突出对重点部位的监督,改革和完善党内监督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和改进巡视工作,将巡视范围向县(市、区)延伸,开展对国有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的巡视工作;加强统一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作用;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完善经济责任审计结果运用措施。既要管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又要管好要害部门、重点部位、关键岗位的实权人物。
二、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市场机制。市场是配置资源的有效方式。完善的市场机制对于减少权力对微观经济的干预,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至关重要。因此,预防腐败必须健全市场机制,凡能通过市场机制解决的问题,要尽量用市场机制来解决;凡能引入竞争机制的,就不要垄断;凡能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就不要政府直接管理,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是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招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四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惩处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制度、破坏制度的行为,维护制度的严肃性。二是不断完善防治措施。针对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研究应对办法,完善“四项制度”配套性规定。出台招标投标法实施细则,防止围标串标、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建立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公示制度,规范划拨和协议出让土地行为;健全企业国有产权信息监测系统,推进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发展;建立社会中介机构和政府采购执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健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执行监管体系。三是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对市场活动的监督和管理,规范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和执业资格退出机制。
三、大力实施“阳光政务”,完善民主监督机制。公开是腐败的天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公共权力的运作走向公开化、民主化,腐败问题才能得到有效遏制。必须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把公共权力和事务置于群众监督之下,防止“暗箱操作”。进一步办好行政服务中心,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政府有关文件、政务资料、重要公共事务会议向公众和舆论开放,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审批、收费项目、人事任免等行为实行质询、听证、报告等制度。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规范政务公开栏,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开展“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推行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点题公开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公开形式,让群众发表意见、反映情况、进行咨询。深入推进厂务公开,健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深入推进村务公开,促进农村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用事业单位要逐步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办事公开,统一管理。
四、充分运用先进科技手段,不断提高防治腐败的科技含量。抓好现代科技设备和信息技术的应用工作,更多地把制度通过程序具体化、固定化,增强制度落实的刚性。全面推行电子政务,实行网上审批和网上举报,进行网上跟踪监督检查,有效限制人为因素对公共事务处理的影响。现在有的部门采取网上评审项目,解决了困扰多年的“关系项目”、“人情项目”问题,这些经验值得推广。建立包括廉政档案、个人财产申报在内的领导干部廉政诚信信息系统、企业和公民诚信信息系统等数据库;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限制或取消“黑名单”上行贿者的入市资格。
五、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为源头防治腐败创造必要条件。坚决惩治腐败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基础。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对极少数腐败分子必须严厉惩处,绝不姑息,绝不手软。重点查办党员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的案件,严肃查办以各种手段侵吞国有资产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的案件。加大对违纪违法分子的经济处罚和赃款赃物追缴力度,真正让腐败分子政治上身败名裂,经济上倾家荡产,思想上后悔莫及。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健全制度、堵塞漏洞,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感谢原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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