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读书交流会演讲稿(精选3篇)
读书,对我来说是一种享受,我想这种享受不是每个人都能体会的到。能享受到读书的乐趣依我看来也需要缘分。缘深,似乎成了书呆子,愚不可及;缘浅,开卷无益,掷书而茫然。
我所说的读书,主要是指无功利性的读书。所谓功利读书,一来读书为升学;二来读书为考试;三来读书为交差。这几种读书目的是显而易见的,我不以为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读书。为升学而读书,这是无可奈何之事,如郑板桥之谓敲门砖,门敲开了砖头不妨扔掉。为考试而读书,是上班族常常要应付的,譬如业务考试、职称考试、学位考试等,大多数人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通过考试,而不在乎能学到什么东西。为交差而读书更常见,这种读书常常是要求写读书心得,我则根本没有认真地读过指定的必读书,到了交差的时候上网一阵狂搜,剪贴拼凑起似通非通的文章,交上去就算大吉。
我所说的读书,没有特定的指向,但凭自己的兴趣,依乎性灵,择己所好,有所会意,有所感受。今天写这篇文章与朋友交流,以为我们论坛的书友较多,其中必有同好者,以书会友,以友辅心,人生乐在遇知音,相知心,能遇知音,上此生一大赏心乐事。
我所说的读书,不仅仅局限于报纸媒体的书刊,看过有本杂志,名为《世界博览》,其所谓读书就是读天地,读历史,读自然,读人文,似乎世间没有一样不可以当作书来读;有支叫做《读你》的歌,歌词是“读你千遍不厌倦”,却是读人。我不敢给读书下定义,况且站的角度不同,观念不同,所处的社会环境不同,分工不同,读着影音、图画、文字……心里感觉着一种无法用语言表达的感受,那种感觉区别在于视角迥异。
为什么读书?这本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我希望与各位爱读书人能作广泛而深入的交流。在此我只谈点自己的体会与大家共勉。
一、读书是有乐趣的。这种乐趣是发自内心、无可替代的,五柳先生说:每有会意,欣然忘食,这种乐趣是吸引人的,不为外物所滞,而求于内心的乐趣。有时读书的乐趣可以用放浪来形容,有些书读过了以后,也许我们会手舞足蹈呢。
二、善读书可以陶冶性情。腹有诗书气自华,黄庭坚说三日不读书,便觉语言无味,面目可憎,我相信读书能改变人的气质,林语堂的解释是读书使人得到一种优雅和风味。善读书,如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而香却在骨里。
三、读书是为了安身立命,是为了不断的精神追求。桃园虽好,不是久恋之地,唯有用思想建立起来的精神家园才是自己心灵的永久归宿。现代竞争的社会人们越来越失去自我而成为空心人,我曾体验到冰凉彻骨的虚无感,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正是这种虚无感的真实写照。带着这种强烈的困惑,我开始读圣贤书,从他们那儿体会到了人生的智慧。我正在修建自己的精神后花园,这个花园的主题只有一个,那就是人,天地间最伟大的事业在于做一个人。
四、读书可以不断的启蒙自己,更新自己。有一本书曾经讲过这样一个道理,即“久假不归论”,与三人成虎的道理差不多。我们虽然处在信息时代,但我们却经常被蒙蔽。这种蒙蔽有时来自于外界,我们因为长期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而不自觉的就相信了。但更多的是自己蒙蔽了自己,因为懒惰而不想突破,不更新思想就会受蒙蔽,而广泛的阅读显然有助于摆脱受蒙蔽的状态。
以上四点,第一点是总论,后三点可以归之于美善真,陶冶性情是求美,精神追求是求善,启蒙自己是求真。一言以蔽之,读书就是在乐趣之中求真善美!
亲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学生们:
有人认为有钱就是幸福,可以享受荣华富贵;有人认为自由就是幸福,可以不受任何人的约束。而我觉得读书才是真正的快乐。
当我走进书店,看到琳琅满目的书籍时,我真的很兴奋,我陶醉在一本书里而不自知。回到书房,满满的书香气息,让我忘记了一切。
虽然我们现在有很多课程,但我仍然每天坚持看课外书。我的阅读方法和别人不一样:有的人喜欢一目十行的阅读,而我喜欢一行一行的仔细阅读,试图理解我读过的一切。我更喜欢看小说。有时候要打开字典查不认识的单词和短语,然后记录下来。这样读虽然慢,但是很有效。看完一本书,我的摘抄里有很多美好的文字,当然也会写下自己的经历。读一篇文章,写一课。
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认识了很多伟大的作家和思想家,收获了很多我在课堂上没有学到的东西。书是我的老师,她给了我知识,教我如何做人。书是我的朋友。当我难过的时候,她会鼓励我。从她身上,我学到了“静以修身,俭以修身”的道理。当我对未来失望的时候,她教会了我如何积极面对生活。
这就是读书的意境。我读书的时候很开心。
大家好,我代表一小组在这里跟大家交流我寒假读的书籍。
我喜欢看沈石溪的书,在寒假里我读了三本沈石溪的书。分别是,《雄狮去流浪》《红飘带狮王》《王妃红叶猴》。这三本都是非常有趣的动物小说。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雄狮这个系列了。主要讲了狮子都有驱雄的本性。很不幸,红飘带、黑鬓毛、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这五只狮子也经历了同样的驱雄。他们历尽千辛万苦,寻找食物,击败鬓狗、跨越沙漠。大战犀牛。原以为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时,却又和人类产生矛盾。一只又一只的狮子死去,最后只剩下红飘带一只狮子了。他潜伏六年,为的是打败帕蒂鲁狮群的掌门狮。却又被巨鬓和辫子雄狮抢先一步。遇上了接受不了巨鬓残忍的杀幼行为而逃出了狮群。与红飘带单独组建了一个狮群,自己的孩子却又被巨鬓雄狮给杀死了。后来他们收留了一只无鬓狮子。他们出去狩猎的时候遇上了大象正在袭击帕蒂鲁狮群,便出手相救,最后被雌狮们一致推选为狮王,却又因为残忍的杀幼行为,而遭到蜂腰雌狮的唾弃,蜂腰雌狮离开了红飘带。
我还给大家推荐一套书,蔡骏的《人间》。这是一部悬疑小说,分为上中下三本。讲述了一个被换了脸的人,原本叫古英雄现在却叫高能,并且拥有读心术,发现自己原来是蓝衣社的社长,探寻兰陵王的秘密。认识了混血美女莫妮卡,后在美国被人误以为成为杀人凶手,关进了申肖克监狱,认识了从天机回到人间的童建国,并逃出了监狱,洗清了罪名。莫妮卡遇难,便让古英雄当上了天空集团的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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