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同志们:
为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议和市政府安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强力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确保十八大的顺利召开。按照市、区的统一部署,从8月1日起到11月10日止,在全街道集中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重点针对辖区内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治各种安全隐患、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现我就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总体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集中处理、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非法生产经营和建设单位,拆除一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事故隐患,培训教育一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具体目标是:
(一)生产经营单位自查率达100%,各村(居)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率达100%,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科室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率达60%以上、执法率达30%以上。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100%,企业对员工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达100%,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培训上岗率达100%。
(三)一般隐患整治率达100%,重大隐患整治率达80%以上,重大隐患整治的责任、方案、措施、资金、预案"五落实"达100%。
二、时间步骤安排
本次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从8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15日)。办事处成立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订实施方案(挂在村居公务群上),及时召开动员会专题部署,全面启动各项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营造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浓厚氛围,确保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参与。
(二)企业自查阶段(8月16日-9月15日)。各村(居)、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治理、大培训,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项安全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清理,严格标准进行整改;各部门要指导本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自查自改。
(三)整改规范阶段(9月16日-10月31日)。各村(居)、相关部门要根据方案全面开展安全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有关执法部门要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重点对不落实整改指令,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建设,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排查整治等行为进行严查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11月1日-11月10日)。各村(居)、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工作落实,全面巩固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投入机制、监管机制和宣传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安全工作长效机制,根本扭转安全生产形势。
三、组织领导
成立**街道打非治违"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安全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各村(居)、机关各科室负责人,驻街道的派出所、交巡警平台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监科,负责对街道"打非治违"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开展行动。
四、职责分工
派出所牵头负责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非法购买、储存和民爆物品非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清剿火患专项行动。
交巡警**大队牵头负责道路交通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反"三超一疲劳"和酒驾醉驾专项行动、危险路段排查整治、交通秩序大整治及打击取缔农用车非法载客等。
街道安监科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开展露天采石场不按规定实施中深孔爆破、尾矿库隐患治理、烟花爆竹无许可经营和违法转包、分包、出租、"三违"行为的专项治理。
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水上交通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打击非法渔船安全隐患。
街道城建科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街道经发科牵头负责特种设备打非治违"百日攻坚"工作,重点打击取缔无证照小锅炉,排查治理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存在的安全隐患。牵头负责工商贸企业消防安全、"三无"企业的排查治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各村(居)相关部门一定要把这次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迅速全面部署。严格落实辖区负责制。特别是要认真分析事故多发易发行业领域的成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从源头上加以治理,提高专项行动的实效。
(二)加大执法,落实责任。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要依法坚决处理及时消除;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严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关闭;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横幅标语、赶场天宣传,加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培训、引导企业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充分发动基层干部和广大从业人员参与检查工作,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查找安全隐患。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村(居)、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查等方式,深入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五)加强协调,及时反馈。各村(居)、相关部门每月28日将本地、本部门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报安监科汇总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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