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月工资制的用人单位在将劳动者月工资折算为日或小时工资时,应当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执行。即:日工资以月计薪天数
2、75天进行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进行折算。
3、75就是“月平均计薪天数”。
4、实行计件工资制度的加班费计算。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5、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4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4日(星期日)、5月7日(星期六)上班。
6、75(月平均计薪天数)=(365天-104天双休日)÷12个月。计算加班工资时,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
版权声明:此文自动收集于网络,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文地址:https://www.nuenian.com/zhufuyu/daquan/1066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