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
2、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 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 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请及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5、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素质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7、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不得更改。
8、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 核结果为准。
10、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11、按照学术经历、外语水平、发表成果、研究计划、导师意向五个方面进行复试资格评定;在每位博士生导师名下择优选出不超过5名候选者(含少民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环节。
12、对于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对于被我校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和考生本人签定定向协议。
13、在读研究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提供培 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前将 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送至南京大 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14、报考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 学士学位(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时须提供新 TOEFL 成绩 100 分及以上或雅思 7 分及以上的 有效成绩单。
15、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 素质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 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 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16、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全程予以回避。
17、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
18、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9、初试时间:2021 年 12 月 25 日-12 月 26 日。
20、根据英语、研究计划陈述、抽题回答计算出综合得分,按照总分排序依次录取。
21、社会学院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工作由社会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22、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 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 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23、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4、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5、报考苏州校区(招生院系所代码
26、各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在苏州培养。 苏州校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 1520 号。
27、只招收非定向考生,少民计划定向非在职除外。
28、邮寄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社会学院342室。请在邮件封面注明“社会学院博士申请-考核材料”。邮寄方式限于顺丰快递,其他方式恕不接受,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29、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30、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3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2、苏州校区(招生院系所代码
33、各类型硕士研究生均在苏 州校区安排住宿。
34、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5、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 题及复习资料。
36、若2021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37、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38、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 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 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39、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 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 在单位同意。
40、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定向培养,不转户口、档案,不安排学生宿舍住宿,不享受助学金、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
41、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及报考点的相关通知。
42、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 的考生,除满足(
43、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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