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 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
2、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网上报名日期:2021 年 10 月 5 日—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预报名时 间:2021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不得更改。
5、有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须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6、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 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 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8、报考法律(非法学)035101 的考生,除满足(
9、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须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 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 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10、我校 2022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
11、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如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12、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须全程予以回避。
13、直接攻博考生须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4、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博士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或签定有关协议,造成考生不能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5、若2022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16、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17、若2021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研究生院主页予以公布。
18、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另行通知。
19、考生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18 日至 12 月 27 日期间,凭网 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 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 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和复试。
20、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具体按照2022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2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教育部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教育部公布的各专项计划的报考条件和要求。2022年我校具体专项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22、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 120%。具体差额比 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 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或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23、关于导师在本年度招收各类学生等情况,请考生在报考前咨询报考院系及导师。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导师、专业及院系。
24、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25、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0日——31日(具体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26、学校考点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保障考点考生及考务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请及时关注我校相关通知。
27、报考苏州校区(招生院系所代码100)各专业的考生, 录取后在苏州培养。苏州校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1520号。
28、我校不安排2021级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校内住宿,学生原则上需自行安排住宿。学校给予适当的交通补贴。
29、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办法另行通知。
30、对于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考生,我校将向考生所在档案单位调取档案;对于被我校录取的定向考生,我校将和考生本人签定定向协议。
31、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 核结果为准。
32、报考苏州校区(招生院系所代码
33、各专业的考生,录取后在苏州培养。 苏州校区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太湖大道 1520 号。
34、确认时间:一般为2020年11月上旬,具体确认形式和确认时间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网上报名时请注意查看报名点公告。
3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培养单位的同意;在 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 在单位同意。
36、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考试试 题及复习资料。
37、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开展单独考试。
38、在读研究生须在网上确认(现场确认)结束前提供培 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考生须在 2021 年 11 月 1 日之前将 培养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通过中国邮政 EMS 寄送至南京大 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39、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工作, 及时提醒、督促各院系规范招生、录取等各项工作。
40、我校在复试阶段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 复试。我校对参加复试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 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 查,具体按照 2022 年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执行。
4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差额比例由各院系根据生源状况确定。复试形式和内容由各学院(系)根据专业要求、相关知识及能力考核标准确定,并在复试前通过各学院(系)网站向考生公布。思品考核、复试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42、报名时间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系统使用“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平台”中的“博士招生”子系统,网址待后续通知,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后续公布的《南京大学2022年报考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类)网上报名须知》。
43、请在报名前务必仔细阅读本章程、南京大学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报考院系的“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细则及相关通知。
44、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人员全程予以回避。
45、报考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国际关系专业的考生,须获得 学士学位(含能按时取得学士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录取时须提供新 TOEFL 成绩 100 分及以上或雅思 7 分及以上的 有效成绩单。
4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7、考生应当在2020年12月19日至12月28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8、我校将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正式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审核结果为准。
49、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技能及综合 素质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 口语进行测试。同等学力的考生须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 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此外,我校将在复试中 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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