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月工资5000,10月15号离职,则10月份应发工资=5000元/
2、75*10天(假设国庆正常放假,9号开始上班,工作到15号一共工作了6天,加4天法定节假日)=
3、毕竟法律法规并不强制要求企业一定按
4、其实做人事和财务的人,一眼就能看出凯文在B公司下半年少缴了税,虽然到手了
5、5K多,但实际到年底申报所得税时,是需要补缴税的,为什么这么说呢,那应该补缴多少呢?
6、为生产社会产品支付的生产服务报酬,如对外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委托加工费以及零星修缮费等。
7、劳动合同没有约定、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未规定的,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即扣除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之前的应发工资。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8、即(365天-104天)÷12个月=
9、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都会出问题。
10、生产性固定资产的磨损,即固定资产折旧费。
11、和全社会国民收入计算口径相适应,做到不重不漏。同样是生产性劳务,由于支付去向不同,计算国民收入就要作相应不同的处理。工农业生产的货运支出,如是向专业运输单位支付,由运输单位计算运输总产值和运输净产值,支付单位作物耗扣除,全国汇总起来,不致发生重复。
12、而这少缴的税费都是在B公司,所以凯文在B公司的实际税后工资是(
13、10月1日至10月3日:
14、89元×300%×3天=
15、01元,10月4日至10月7日:
16、89元×200%×4天=
17、目前也有一些实企业涉及缺勤状态下的薪资折算不使用
18、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19、即小明的正常日工资为5000÷
20、89元,正常小时工资为
21、还真是问题过多?问题出在哪里呢?计算月工资到底是按照当月实际应出勤天数算,还是应按照
22、75天计算?是按照正算法折算工资,还是按照反算法呢?
23、计算示例:小明2019年5月应发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提成等)为10000元,小明在2019年5月请事假3天,则单位在计算扣除小明事假工资时,先计算出小明的日工资。小明日工资为10000÷
24、77元。3天事假应扣除工资数额为
25、法条支持:根据现行劳动法规,小时工资= 月工资收入 / (月计薪天数*8小时),所以每个月的工时应该是
26、75天*8小时=174小时,也就是:小时工资=月工资/174小时。再参照人社部的通知,如果是1号到4号加班,那每小时应该是3倍,如果是5号到8号,那每小时应该是2倍。
27、即(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
28、83天。它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
29、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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