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川人社办发〔2021〕77号文规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分别以上一年度四川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和300%核定。
2、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3、灵活就业人员在缴费基数上下限之间个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如我省某灵活就业人员张三选择6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4071元×20%=
4、2元;选择10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6785元×20%=1357元;选择300%档次,则月缴费金额为20355元×20%=4071元。
5、医疗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
6、34元;个人:3236×2%=
7、生育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8%=
8、89元;个人:不用交。
9、因2021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尚未发布,现暂按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74520元核定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1年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
10、失业保险最低缴费金额:单位:3236×0.6%=
11、42元;个人:3236×0.4%=
12、(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
13、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80%、100%、150%、200%、250%、300%核定。
14、总结:2022年1月起,如果按照最低缴费基数来计算的话,成都天府单位缴费部分增加
15、6元,个人缴费部分增加
16、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17、如何计算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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