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情况下按照正算法,当这个月计薪天数大于
2、75,而员工出勤也大于
3、75的时候,就用反算法来算。这时就会出现两种情况:一是在
4、75临界点的时候,正算法和反算法的计算方式结果会有差异,21天工作可能会比22天工作拿到的还会多;二是同样反算法的弊端也有可能会出现。
5、还真是问题过多?问题出在哪里呢?计算月工资到底是按照当月实际应出勤天数算,还是应按照
6、75天计算?是按照正算法折算工资,还是按照反算法呢?
7、薪人薪事人力资源云系统可以智能计算当月月工资,解决
8、75计薪的问题。系统不仅支持以
9、75的中间值为临界判断员工该采用正算法还是反算法;还可以按照对员工有利的方式来算工资,HR只要简单的进行设置,就能搞定不同员工的工资计算。
10、如果按照出勤天数来计算,这就是正算法;如果按照缺勤天数扣除工资来计算,就是反算法。我们每个月都不可能正好是
11、75个计薪日,所以用这两种算法算出来的结果肯定是不一样的。这就是正算法和反算法的由来,而且从2008年劳社部文件出台之后,就有了正算、反算法两者的争论。
12、如果用日平均工资的算法,那么应该正算,因为它的意义是干几天活,发几天日工资(日工资的标准是按法定的)。
13、即(365天-104天双休日-11天法定节假日)÷12个月=
14、83天。它只是表明月平均工作时间是
15、83天这一事实,无其他作用。
16、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似乎都会得出一个看似不合理的答案,为什么呢?
17、老板没有在劳动监察部门备案综合工时和不定时工时,则默认为标准工时,既每天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每天加班原则上不超过一小时,在保证劳动者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每天不超过三小时,月加班时间不超过36小时。
18、75折算出日工资,在存在缺勤状态下,不管正给还是倒扣,都会出问题。
19、目前也有一些实企业涉及缺勤状态下的薪资折算不使用
20、75计算月薪的,而是直接用实际出勤天数进行计算。
21、即(365天-104天)÷12个月=
22、由于每月实际计薪天数并存,某些月份计薪天数可以达到23天,有些月份计薪天数可能只有20天,而人社部的
23、75却是一个平均数的概念。
24、倒扣的方法没有实际的含义,解释不通。
25、休息日或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26、75天×200%;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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